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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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BT融资建设模式

推进BT融资建设模式

推进BT融资建设模式的思考摘要:采用bt模式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是地方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有效方式。

本文分析了开展bt模式的现实意义;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可借鉴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指出现阶段bt项目推进中存在规模过大可能导致政府信用风险、资金成本控制难、项目监管复杂等问题;提出控制bt项目规模、加强资金成本控制、部门加强协调监督等对策措施,以利于bt模式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经济管理 bt模式bt融资建设模式(简称bt模式)是“建设-移交”的简称,通常是指政府部门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投资人,由投资人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部门回购,并向投资人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

我国现阶段处于城市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量大,完全靠政府现有财力投资难以满足需求。

在当前规范透明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形势下,采用bt模式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有效方式。

一、开展bt模式的现实意义(一)缓解融资压力为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国务院及银监会近年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实现降旧控新的目标,同时明确平台管理类的新增贷款投向,如土地储备类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以项目融资为主要资金来源实现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这种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在现有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以支撑大规模基本建设的情况下,急需建设但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不得不推迟建设。

通过推行bt模式,项目业主只需投入少量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工程主体由社会资金代建,建成后交付政府指定部门使用,“提前消费,分期回购”,是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缓解资金压力的有效方式。

(二)实施专业化管理bt模式将项目建设职能从政府手中分离出来交由专业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实现建设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提高了建设效率。

项目资金由社会投资者提供,则可进一步推进政府代建制的实施,简化了政府建设管理机构,提高了建设效率,有利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

BT项目的内涵和实质意义

BT项目的内涵和实质意义

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即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在我国实践中,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一、BT项目的法律特征BT是一种新型、特殊的投资方式。

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其他融资方式而言,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1、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BT特许协议的特殊性在BT运作中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私人投资者进行BT项目建设的协议,不同于政府对建设项目的批准书。

B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从不同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定性。

所以,BT特许协议并不专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不单纯是行政机关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履行行政职能而与相对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

恰恰相反,BT特许协议的内涵和外延,早已突破了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扩及于或涉及到民事、行政、经济法等,形成了一种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学科。

2、BT主体的特殊性一方为东道国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机构;另一方为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大多数为外商企业,其中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机构既是一个与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地位平等的伙伴,又是一个具体实施的监督者,即具有双重身份。

3、BT投资客体的特殊性作为BT的标的基础设施,如桥梁、公路等,不同于其他的投资项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东道国对其享有绝对的建设权。

同时,又因BT涉及到本国使用者之利益,国家必须权衡国情和投资者利益两个方面,对其行使价格决定权及相应的管理监督权。

4、BT法律关系的复杂性BT内容涉及投资、融资、建设、转让等一系列活动,当事人与参与人包括东道国政府、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项目货款人、项目原材料供应商、融资担保人、保险公司以及其他可能的参与人。

因此,BT投资方式形成了众多当事人或参与人的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

5、BT是合同的组合BT所涉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合同确立的。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性质不同. BT方式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投融资模式,垫资承包属于工程服 务范畴。
管理对象与管理范围不同。BT投资人负责项目融资,建设管理,竣工移 交。垫资承包单位只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承建工程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阶段 的工作。
项目的所有权人不同。BT投资人在项目建设期是项目的所有权人,在垫 资承包当中,项目的所有权自始至终都属于发包方。
特点: BT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 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 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国内的也可以是外资的; 投资方进行项目移交前不存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的过程; 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约定价款。
二、BT融资模式意义
BT 模式可以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暂时短缺,拓宽政府的 融资渠道,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 模式能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缩短项目周期。 BT模式减少了政府方协调管理的工作量。 能带动地方施工企业快速发展。 BT模式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分散金融风险。 BT 模式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政府完善 偿债机制,建立专项偿债发展基金,健全国有资产运作机制,重新整 合各类资产,特别是特许经营管理的项目。
五、BT项目关键点
BT合同
BT投资建设合同主要内容: 1、定义与解释:包括对合同用语和一些名词术语的解释,如工程的范 围,工程的相关单位,建设期资金的监管等。其中应当注意的是,在BT 投资建设合同中,应当对BT模式的具体含义和操作过程做出描述。 2、工程实施:指工程实施方式和工作内容的划分,即对征地拆迁、勘 察、设计、投融资、建设、管理和其它相关工作内容的划分。 3、工程投资及支付:包括工程的总投资(合同价)的具体确定方式以 及合同价的支付,包括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等。 4、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同上页)。 5、融资及回购担保:包括投资人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担保物以及政府部 门从投资人处回购BT资产所需的担保物。

建设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介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融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bt(Build Transfer)模式是一种常见的建设工程项目融资方式,也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模式。

本文档将介绍建设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的概念、特点以及具体实施步骤。

什么是bt融资模式?bt融资模式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权委托给专业运营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并以这部分权益作为融资的主要来源。

在融资期限结束后,建设单位再次接管工程项目。

这种模式的融资主要依赖于专业运营公司的资金实力和项目盈利能力。

bt融资模式的特点1.公私合作:bt模式是建设单位与专业运营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通过双方的合作,既能够解决建设单位的融资问题,又能够由运营公司提供专业的管理和运营服务。

2.分散风险:在bt模式中,建设单位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权委托给运营公司,降低了建设单位的风险承担,由专业运营公司来承担项目的运营风险。

3.长期运营:bt模式通常需要建设单位将项目的运营权委托给运营公司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可以是数十年甚至更长,从而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

4.可持续发展:通过引入专业的运营公司,bt模式可以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bt融资模式的实施步骤1.项目准备阶段:–确定项目的类型和规模,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

–确定运营公司的选择标准,并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确定建设单位和运营公司的合作方式和合同条款。

2.资金筹集阶段:–运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项目所需的资金。

–建设单位与运营公司签订融资协议,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式和还款方式。

3.建设阶段:–运营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监理,并按时完成工期。

–建设单位支付项目的建设款项,并与运营公司进行结算。

4.运营阶段:–运营公司接管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运营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市场开发和营销活动。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投融资模式是指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和融资决策时采取的方式和方法。

不同的投融资模式拥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下面对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进行全面解析。

1.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模式是指建设-经营-转让模式,也称为建-经-拆模式。

BOT模式是指由企业或投资方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标准建设一个项目,然后经营项目并向政府缴纳使用费,最后将项目交还给政府。

BO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建设: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施工、设计等。

-经营:投资方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并从项目中获得经营收入。

-转让:在约定期限结束时,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2.BT(建设-转让)模式:BT模式是指建设-转让模式,也称为建-拆模式。

BT模式是指由企业或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然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B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建设: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施工、设计等。

-转让:项目建设完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3.TOT(转让-经营-转让)模式:TOT模式是指转让-经营-转让模式,也称为拆-经-拆模式。

TOT模式是指政府或使用方先将项目转让给私人企业或投资方进行经营和管理,一定期限后再收回项目。

TO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转让:政府或使用方将项目转让给私人企业或投资方。

-经营:私人企业或投资方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并从中获得经营收入。

-转让:在约定期限结束时,项目再次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4.TBT(转让-建设-转让)模式:TBT模式是指转让-建设-转让模式,也称为拆-建-拆模式。

TBT模式是指政府或使用方先将项目转让给私人企业或投资方进行建设,一定期限后再收回项目。

TB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转让:政府或使用方将项目转让给私人企业或投资方。

-建设:私人企业或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施工、设计等。

-转让:在约定期限结束时,项目再次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BT项目融资模式》课件

《BT项目融资模式》课件

BT项目融资中的融资方和承揽方
融资方
私人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政府投资计划等。
承揽方
专业建设公司、运营管理团队和工程技术人员等。
BT项目融资中的风险与控制
1 风险
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
2 控制
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
BT项目融资中的法律、合同及保险
法律
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法规。
合同
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权责。
BT项目融资的成功因素和失败因素
1 成功因素
2 失败因素
合作伙伴选择、风险控制和政府支持。
政策变化、经济波动和管理失误等。
BT项目融资的流程和关键节点
1
规划阶段
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规划。
2
实施阶段
招标、建设和运营管理。
3
评估阶段
投资回报评估和项目效果评价。
BT项目融资的实施细节和注意 事项
要注意合同签订、项目监管和风险管理等实施细节,以确保项目顺利运行。
保险
保险机制可减轻风险和损失。
BT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
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和企业自有资金等。使用范围涵盖设备采购、人力资源和运营管 理等。
BT项目融资的市场前景
BT项目融资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可以有效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BT项目融资的适用范围
BT项目融资模式适用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能源、水利和通信等。
BT项目究。
2
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评审标书并选择合作伙伴。
3
合同签订
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责任。
4
建设运营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并开始运营。
BT项目融资模式的分类及相关案例

对BT融资模式的几点思考

对BT融资模式的几点思考

对BT融资模式的几点思考自中国20世纪80年代第一个bot项目(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实施建设以来,经过90年代的发展,bot融资模式已经在当前不再为人感到陌生。

而bt模式做为bot模式的一种演变,近年来也逐渐作为政府投融资模式的一种,被用来为政府性公共项目融资。

一、bt模式的含义bt是bulit(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融资的概念。

bt的基本含义是:由项目所在国的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依据,同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或其组成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在合同规定的一段时间内,由项目公司安排融资、建设,建设完成后通过项目回购转让给政府或政府的所属机构。

二、获得发展的政策背景及bt模式的作用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融资也日益融入了市场性因素,银行资金和社会资本不断成为政府投融资的重要资金来源。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年20号),明确规定“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权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此政策背景可谓是bt模式获得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bt模式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微观和宏观两大方面:从微观上看,首先bt模式能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暂时短缺,因为政府项目的公共品特性以及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等特点,使得必须由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必然出现财政资金供应的暂时缺口,然bt模式的分期回购正是弥补财政资金供给缺口的有效方式;其次,对投资者及为投资者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而言,政府信用强大的资信能力,为投资人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收益预期;最后,在通过向银行间接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bt模式直接融资能一定程度上解决资金瓶颈的制约问题,能加快地方基础设施及自然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后劲的提高。

BT投融资建设模式

BT投融资建设模式

关于BT项目相关问题的探讨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BT融资建设模式也在各地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一模式的采用,有效地利用了民间资本,缓解了地方政府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对我国基础建设作出重大的贡献。

BT投融资建设模式(简称“BT模式”)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模式,是指由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合法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以下简称BT投资人),由该投资人承担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回购项目的融资建设模式。

和传统的投资建设方式相比,采用BT方式具有以下优势:1、采用BT方式可为项目业主筹措建设资金,缓解建设期间的资金压力。

同时,通过成立BT项目公司,项目建设方可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实现表外融资,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分散投资风险。

2、采用BT方式可以降低工程实施难度,提高投资建设效率。

BT项目由建设方负责工程全过程,包括工程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建设环节,因而可以有效实现设计、施工的紧密衔接,减少建设管理和协调环节,实现工程建设的一体化优势和规模效益。

3、BT方式一般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通过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可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转移业主的投资建设风险。

4、BT项目回购资金有保证,投资风险小。

BT方式通过设置回购承诺和回购担保的方式,可降低投资回收风险,其投资回收期限较短。

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BT项目是一种良好的投资渠道,通过BT方式参与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既有利于避免与中小建筑企业的恶性竞争,又能发挥企业自身技术和资金的综合优势。

BT项目的基本运行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以公益性、基础性项目为主,项目建设方案由各地政府按项目审批权限审批。

但BT项目回购资金的总量、来源,统筹回购时间,以及各回购期的偿还能力等需要经批准后执行。

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

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

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摘要】 bt模式在我国具体实践中存在两方面的困惑:一方面,学者们在理论上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无法给bt各方以清晰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尚未颁布相应的管理办法,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让bt各方感到无所适从。

本文尝试从bt模式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入手,分析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对bt模式内涵及定义的规定,并提出笔者对bt模式内涵及定义的见解。

【关键词】 bt 内涵定义探讨一、引言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一种新型的、利用非政府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及建设的方式,bt模式在我国获得较快发展,一些省市政府也有越来越多的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用bt方式进行融资建设。

比如:重庆市朝天门长江大桥、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世博过江段、上海铁路客运站、深圳地铁5号线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因采用bt融资方式成功建设。

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建设方式,bt模式一方面使得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要求得到了进一步满足,有效缓解了政府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投资需求紧张及政府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对我国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bt模式在我国应用的时间比较短,在操作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其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也不充分,整个行业对bt模式的认识以及相关立法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没有专门的法律对bt模式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对bt模式的具体实践造成了困惑。

本文拟从bt模式的具体内涵入手,探索bt 模式的定义,以期为广大业内人士正确认识bt模式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进而共同促进我国bt模式的规范化发展。

二、国外bt立法现状1、菲律宾bot法及其基于安全和战略的bt方式1990年,菲律宾国会颁布了亚洲第一个bot法,即共和国法律,当时只定义了bot、bt两种方式。

1994年菲律宾国会重新颁布了bot法,定义了bot、bt、boo、blt、bto、cao、dot、rot、roo共9种方式。

BT融资模式详解

BT融资模式详解

BT融资模式的详解1、BT的含义BT (Build - Transfer )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2、BT项目的流程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所有权是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公司;政府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投资方;投资方是依法注册的国有建筑企业或私人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的未来收益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

政府(或项目筹备办)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委托授权公司或咨询中介公司对项目进行BT招标;与中标人(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中标人(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行使业主职能,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项目建成竣工后,按照BT合同(或协议),投资方将完工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授权的公司)。

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公司)按约定总价(或完工后评估总价)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政府及管理部门在BT 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指导职能,保证BT 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成、移交。

根据BT 模式的运作流程可以划分为以下5 个阶段(或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1、项目的确定阶段:政府对项目立项,完成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工作;2、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政府确定融资模式、贷款金额的时间及数量上的要求、偿还资金的计划安排、合理确定招标标底等工作;3、项目的招标阶段: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确定中标人(投资方),谈判商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工作;4、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各方按BT 合同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5、项目的移交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期满,投资方有偿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BT模式内涵详解及首个BT项目案例分析

BT模式内涵详解及首个BT项目案例分析

BT模式内涵详解及首个BT项目案例分析一、BT模式概述BT是Build Transfer的缩写,‘B’表示建造,‘T’表示移交。

BT模式是近些年来最常见的投融资建设模式之一,这种模式是BOT模式的变种。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及政府授权者通过一定的程序,挑选出具有一定实力的投资公司或项目主办人与其合作。

合作的项目一般都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其他的大型事业项目。

经过招投标之后,中标的项目主办人会以政府作为担保方进行融资,融资方可能是商业银行,也可能是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融资成功后,主办人会选择一些合格的工程建设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最后,符合标准的项目竣工之后,再将项目交给政府部门。

政府以合同规定的金额付给主办人回购款。

回购款的支付方式可以是分期支付也可以给主办方一定的政策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项目期间,项目的所有权归属于政府,政府对于项目的建设情况还有一定的监管权。

.政府及其授权者根据当地发展需要,可以提出建设某项目工程的建议,然后对所提议的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经过相关专家的充分讨论与论证之后,分析确认无误即可进行规划并上报审批。

当审批完成之后,才可进行该BT项目的招标工作。

中标者(即组织者)会与政府部门签订项目合同,同时还要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并在建设过程中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行使本公司投资、融资和建设管理的职能,并承担施工期间所存在的各种风险。

项目建成后,按照《BT模式项目投资和施工合同》,该项目工程将完全移交给政府(或政府部门)。

移交完成后,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按照合同总价(或完工的总价格评估后)分期支付给组织者相关费用。

整个过程中,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主要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以确保项目可以顺利融资,竣工和移交。

从BT模式的特征,特别是其高风险的特点,不难看出,BT模式不适用于普通项目。

BT 模式项目对中标考(即组织者)的财务实力、商业信用有着极高的要求,这就限制了许多普通的中小型企业参与到BT项目的招标中。

BT投融资建设模式

BT投融资建设模式

《BT投融资建设模式》读后感BT模式(一种创新政府投融资模式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简称BT),即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通过法定程序选定BT模式项目投资人,由BT模式项目投资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BT模式项目公司,并由投资人对BT模式项目进行投融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移交,再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T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建设模式,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

采用BT模式,可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政府每年有众多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在等待启动。

如果完全沿续传统的建设模式,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供给,政府必然心有余而力不足。

因此,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开辟各种融资渠道,成为政府筹集建设资金的必然选择。

BT模式以其突出的融资优势,将大量的社会资金引入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中,可以开辟政府投资项目新的融资渠道,创新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模式,缓解政府当前的资金压力。

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率。

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政府既负责资金的提供,同时又要负责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维护等职能,身兼资金提供者、项目建设者、管理维护者等多重角色。

政府要组建庞大的包括政府各部门在内的专门建设管理机构,事事躬亲、精力分散,陷入繁杂的事务管理,往往导致建设管理效率不高。

而代建制则是将项目建设职能从政府手中分离出来交由专业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实现建设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与专业化,提高了建设效率。

但从以往的代建项目来看,建设资金由财政支出,代建单位不承担投资风险,建设效率大打折扣。

BT模式则将资金筹集也由社会投资者提供,则可进一步推进政府代建制的实施,简化了政府建设管理机构,提高了建设效率,有利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

工程项目采用BT模式有利有弊,BT模式是指由业主通过合法渠道确定建设方,建设方按照业主要求,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出资回购。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BOT(建设-运营-转让)投融资模式:BOT是一种特殊的投融资模式,通常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

在BOT模式下,政府可以将特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给私人企业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使用该基础设施并从中获得收益。

在合同期满后,该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将转移给政府。

BOT模式能够有效分担政府财政压力,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BT(建设-转让)投融资模式:BT模式也是一种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类似于BOT模式。

在BT模式下,政府委托私人企业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但与BOT不同的是,私人企业在建设完成后不承担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责任,而是将该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转让给政府。

BT模式适用于那些只需要建设而不需要长期运营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

TOT(建设-转让-运营)投融资模式:TOT模式是BOT和BT模式的组合,该模式下,私人企业既承担基础设施的建设责任,又承担一定的运营和维护责任。

政府在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继续由私人企业运营,或者将运营权转让给其他方。

TOT模式适用于那些需要长期运营和维护的基础设施项目。

TBT(建议-建设-转让)投融资模式:TBT模式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投融资模式,与BOT模式类似,也是政府委托私人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建设完成后由私人企业转让给政府。

与BOT模式不同的是,TBT模式中私人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提供建议和借款支持,帮助政府解决项目的融资问题。

政府在支付一定的代偿费用后,获得了基础设施的所有权。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关系)投融资模式: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领域中应用较广泛的一种投融资模式。

在PPP模式下,政府与私人企业或社会资本共同合作,共同承担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职责,并共享收益。

PPP模式通过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本,提高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率,并增加了企业的投资回报。

总结起来,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都是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常见的投融资模式。

BT模式分析

BT模式分析

BT模式分析一、BT模式的含义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他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二、BT模式的运作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

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

三、BT模式的运作过程1. 项目的确定阶段:政府对项目立项,完成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工作;2. 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政府确定融资模式、贷款金额的时间及数量上的要求、偿还资金的计划安排等工作;3. 项目的合同确定阶段:政府确定投资方,谈判商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工作;4. 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各方按BT合同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5. 项目的移交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期满,投资方有偿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四、BT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方法(一)BT项目风险分析由于通常BT项目规模大、投资多、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涉及的项目相关方较多,所以各方所面临的风险较大,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招标风险。

浅谈工程项目融资的BT模式

 浅谈工程项目融资的BT模式

浅谈工程项目融资的BT模式近年来,国家对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项目的投资一直持续增加,这也给各种融资模式的发展带来了热潮。

而在这些融资方式中,一种被称作“BT模式”的融资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

本文将从定义、特点、利弊等方面,来浅谈工程项目融资的BT模式。

1. BT模式的定义和特点‘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缩写为BT,是指由建设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建设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资本等法定主体。

通俗来说,BT模式就是由私营机构或公司先行投资兴建某项工程项目,然后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来进行管理和运营。

在BT模式中,基金投资方常常是承包商,而项目所有权仍为公共机构或政府。

私营机构或公司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造和收益的实现,以便于即逐步还本付息,即遵循公共机构或政府的计划及支付方式(通常是一种被称为下一年预算的缴费方式)。

2. BT模式的利弊2.1 利于承办方投资者和实施方BT模式存在很多的优点,首先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承办方投资者和实施方的积极性,让项目建设更快更好地完成;其次,BT 模式使得政府可以在相对短的时间内搞定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再者,由于是由私人投资,而不是靠政府来建设,这意味着政府可以把不少资金用到社会其他领域中去。

2.2 存在的不足然而,与此同时,BT模式本身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其中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获得的利润可能不高,而长期的回报时间也较长,这可能会打压承办方投资者的积极性。

此外,BT模式还有可能给公众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因为建设项目由私人公司或机构进行投资,必然会有一定的费用。

3. BT模式的具体应用3.1 软件技术及海外投资BT模式在我国已经有多项产品得以运用,例如杀毒软件开发工程和通信领域上的各种项目建设。

而在国际上,BT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建设机场、高速公路等大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3.2 学校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除此之外,BT模式还被广泛应用于学校建设、公共服务项目等领域,旨在加快这些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contents
目录
• b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运作方式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优势与风险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案例分析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前景展望
01
b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
bt模式的定义
定义
BT模式(Build-Transfer)是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指政府通过与私人部门签订合同,由私人部门负责建设特定的基础设施 项目,并在完工后将其移交给政府,再由政府以一定的价格购买。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 推进,BT项目融资模式的市场规模将持续扩 大。
投资主体多元化
未来BT项目融资模式的投资主体将更加多元化,包 括更多的大型企业、私募基金和外资机构等。
融资渠道多样化
BT项目融资模式的融资渠道将更加多样化, 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多 种方式。
案例二:某高速公路bt项目
总结词
复杂建设环境
详细描述
某高速公路bt项目位于山区,地形复杂,建设难度大。通过采用bt项目融资模式,成功吸引了私人投 资者参与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密切合作,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按期完成了 高速公路的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案例三:某污水处理厂bt项目
bt模式在未来的应用前景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将继续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 挥重要作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公共服务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也将逐渐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 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区域开发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将有助于推动区域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bt模式的政策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关于BT模式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的探讨

关于BT模式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的探讨

关于BT模式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的探讨摘要:在工程建设中,有多种投资建设模式,bt就是其中一种。

所谓bt,是build-transfer(建设一移交)模式的简称。

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即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人签订合同,由投资人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投资人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合理投资回报。

本文主要探讨bt模式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

关键词:工程管理;bt模式;市政工程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一、bt模式理论基础与内涵bt (build-transfer)即建设一移交,是当今国际国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被普遍采用的投资建设模式,根据项目发起方通过对选定的投资者予以授权,由投资人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将建成且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投资人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合理投资回报。

bt模式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及建设管理模式,是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

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发起人一般是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项目发起人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为依法注册的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收益和投资人经济实力等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

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只存在融资、建设两大主要环节,不存在运营管理,因此,项目发起人通常优先选择具有施工资质,且具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投资人,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该投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资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合同期满,投资人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项目发起人。

该模式的运作过程分为项目的确定阶段、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项目的招标阶段、项目的建设阶段、项目的移交阶段。

首先项目发起人根据当地建设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立项报批、财政投资评审等前期工作,通过招投标确定投资人,并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人。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投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来获取资金,以实现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在投融资过程中,常用的模式有BOT、BT、TOT、TBT和PPP。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模式进行详细解析。

一、BOT模式(建设-运营-转让)BOT是指建设-运营-转让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该模式是指政府或合作开发方按照约定,在一定时限内建设和运营项基础设施项目,达到约定的经营目标后,将该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作方。

BOT模式常用于建设道路、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BOT模式的主要流程包括:政府或委托方发布项目,吸引投资方进行建设和运营,建成后转让给政府或委托方。

在BOT模式中,投资方通常通过收取使用费、运营费和其他经济补偿来获得投资回报。

二、BT模式(建设-转让)BT是指建设-转让模式(Build-Transfer)。

该模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限内投资并建设项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将该项目的所有权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作方。

对于政府来说,BT模式可以分散财政压力,降低建设风险。

BT模式的主要流程包括:政府或委托方发布项目,选择合适的企业进行建设,建成后企业将项目的所有权转让给政府或委托方。

在BT模式中,企业通常通过政府支付的建设费用来获得投资回报。

三、TOT模式(建设-运营-转让)TOT是指建设-运营-转让模式(Transfer-of-Title)。

该模式是指政府或委托方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权益转让给投资方,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从中获得收益。

在合同期满后,投资方必须将项目的所有权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作方。

TOT模式的主要流程包括:政府或委托方选择投资方进行建设和运营,合同期满后,投资方将项目的所有权转让给政府或委托方。

在TOT模式中,投资方通过运营收益和政府支付的费用来获得投资回报。

四、TBT模式(建设-转让-运营)TBT是指建设-转让-运营模式(Transfer-Build-Transfer)。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 投融资模式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ZF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ZF。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ZF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ZF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TBT模式TBT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ZF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ZF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 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ZF。

BT投资模式浅析

BT投资模式浅析

BT投资模式浅析BT(Build-Transfer)模式,即建设-转让模式,是一种常见的项目投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通常由私人投资者(例如公司或财团)与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合作,私人投资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BT模式在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包括道路、桥梁、水利设施、能源设施等。

此种模式能够有效地分担政府的资金压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

但是,BT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投资者的风险、项目的转让条件、政府和投资者的利益平衡等方面。

首先,BT模式可以帮助政府分担资金压力。

在传统的基础设施项目中,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而BT模式可以吸引私人投资者参与项目,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私人投资者通常会根据项目的收益情况来决定是否投资,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项目的资金筹集效率。

其次,BT模式可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由于私人投资者通常会采用更加灵活和高效的管理方式,他们可以更快地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从而加快项目的进度。

此外,私人投资者通常会在项目建成后继续进行运营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

再次,BT模式可以增加项目的竞争性和创新性。

由于私人投资者参与项目,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往往会更具竞争性,私人投资者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利润来决定投资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政府对项目的干预。

此外,私人投资者通常会采用更加创新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品质。

然而,BT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私人投资者面临着一定的投资风险。

由于建设和运营项目的周期较长,私人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和运营风险,如果项目的回报低于预期,投资者可能会面临资金亏损的风险。

其次,项目的转让条件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BT模式下,项目一般会在一定期限后由私人投资者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但是项目的转让条件通常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私人投资者和政府之间进行协商和谈判,有时可能会出现分歧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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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摘要】 bt模式在我国具体实践中存在两方面的困惑:一方面,学者们在理论上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无法给bt各方以清晰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尚未颁布相应的管理办法,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让bt各方感到无所适从。

本文尝试从bt模式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入手,分析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对bt模式内涵及定义的规定,并提出笔者对bt模式内涵及定义的见解。

【关键词】 bt 内涵定义探讨一、引言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一种新型的、利用非政府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与建设的方式,bt模式在我国获得较快发展,一些省市政府也有越来越多的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用bt方式进行融资建设。

比如:重庆市朝天门长江大桥、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世博过江段、上海铁路客运站、深圳地铁5号线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因采用bt融资方式成功建设。

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建设方式,bt模式一方面使得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要求得到了进一步满足,有效缓解了政府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投资需求紧张与政府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对我国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bt模式在我国应用的时间比较短,在操作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其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也不充分,整个行业对bt 模式的认识以及相关立法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没有专门的法律对bt模式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对bt模式的具体实践造成了困惑。

本文拟从bt 模式的具体内涵入手,探索bt模式的定义,以期为广大业内人士正确认识bt模式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进而共同促进我国bt模式的规范化发展。

二、国外bt立法现状1、菲律宾bot法及其基于安全和战略的bt方式1990年,菲律宾国会颁布了亚洲第一个bot法,即共和国法律,当时只定义了bot、bt两种方式。

1994年菲律宾国会重新颁布了bot法,定义了bot、bt、boo、blt、bto、cao、dot、rot、roo共9种方式。

该法第1条[c]款定义:“建设—转让——一种契约性安排,项目建议人据此承担授予的基础设施或发展设施的融资和建设,并在建成后将它转让给政府机关或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后者按商定的分期付款时间表,支付建议人在项目上花费的总投资,加上合理比例的利润。

这种安排可应用于建设任何基础设施或发展项目,包括关键设施,由于安全或战略的原因,这些设施必须由政府直接经营。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bt的法律定义。

菲律宾bot法规定,采用民间主动建议、公开招标、直接谈判三种方式选择建议人。

bt合同授予报价现值最低且合乎设计指标和规范的投标人。

公开招标的各个阶段,如果只剩下一个投标人,例如只有一个人报名投标、只有一份投标书合格等,则改用直接谈判方式。

2、韩国ppi法及其基于租赁的btl方式1994年8月,韩国国会颁布了《促进民间资本参与社会间接资本设施投资法》。

该法定义了bto、bot、boo三种方式,并将基础设施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公路、铁路、地铁、港口、机场、供水、通讯等重要设施,规定必须采用bto方式;第二类为发电、煤气、汽车站、旅游区、综合体育场等比较不重要和比较商业化的设施,可采用bot或boo方式。

1998年12月韩国国会全面修订了上述法律,更名为《基础设施民间投资法》,2005年1月,韩国修订了上述法律,更名为《民间参与基础设施法》,俗称“ppi 法”。

该法增加了btl(建设—转让—租赁)方式:项目建成后所有权无偿转让给政府,在特许期内,特许权人将项目出租给政府使用,租期满后政府完全取得项目。

韩国正大力推广这种btl方式,并用于兴建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租期为10—30年,视项目寿命期而定,以减轻政府财政赤字。

韩国的btl与菲律宾的bt性质雷同,两者都是“公有公营”,“建设—转让”后由政府使用和经营并承担经营风险。

3、越南的无偿性bt方式1996年,越南国会重新颁布了《越南外国投资法》,除了“三资企业”方式外,增加了bot、bto、bt三种方式。

2000年,越南国会修订了该法律。

该法第1章第2条第13款定义:“建设—转让合同是指获得授权的越南国家机关与外国投资者为建设基础设施而签署的书面文件;建设完成后,外国投资者将该设施转让给越南当局,而越南政府创造条件给该外国投资者去实施其它投资项目,以偿还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可见,越南的bt项目是无偿性的,投资人只能以其他项目的收益来抵偿bt项目的投资。

4、“交钥匙”(turnkey)承包方式美国的“建设—转让”称为“交钥匙”,政府通过招标,“订购”(ordering)一项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工期的总承包合同,承包商负责设计、融资、建造,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综上所述,国外“建设—转让”(bt)有如下类型:一是政策性bt。

基于国家安全或战略,有些基础设施必须由政府直接经营,因而将bot变换为bt。

二是租赁性bt。

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政府,政府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以租金形式还款。

三是无偿性bt。

政府提供优惠条件给投资人实施其商业项目,并要求其无偿建设一些公共基础设施。

四是采购性bt。

“建设—转让”后,政府以财政预算资金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承包商的合同价款。

基于管理战略的原因,有些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项目只能采用bt或btl方式。

例如,地铁系统必须统一运营,因此,新发展一条地铁支线应采用bt方式,而不能采用bot方式,单独创立一家地铁支线公司。

如政府的地铁公司以股权方式收购该地铁支线,则属于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

此外,由于bt、btl是bot的变换形式,有关项目必须合乎bot项目的特征。

例如,bt项目可以是一个水厂,但不能是水厂的一个水池,后者只是一个施工项目,而不是一个投资项目。

三、国内bt立法现状1、国内bt立法现状建设部2003年2月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七)款提出:“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首次在国家正式公布的政策性文件中引入了bt方式,但未阐述其定义。

此后,bt方式如火如荼地在全国蔓延。

一般来说,国内目前大家都认同”bt”(build—transfer的简称,即建设—转让)是由项目融资bot 模式(建设—经营—转让)发展而来,是bot模式的一种衍生形式。

但由于迄今为止我国还缺乏专门法规或权威性的解释,对bt模式的具体含义和运作方式加以规定,因而人们对于bt模式的内涵界定难免见仁见智,至今尚未统一。

在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中,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对于bt投资人的确定方式及其资质要求以及bt适用范围缺乏一致性。

有代表性的如:《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10〕23号)规定:bt 投资人的确定方式公开招标方式;bt投资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投资实力及银行资信能力和国家核定的同类工程施工承包资质;bt适用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榕政办〔2010〕235号)规定:bt投资人的确定方式为招标或竞争性谈判;bt投资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相应的融资能力,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联合体(优先鼓励央企、大型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独立承担项目融资建设。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亦可接受具有投融资优势和相应资质、工程建设管理优势的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承担项目融资建设);bt适用范围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2、国内bt立法现状总结从国内bt立法现状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关bt的立法体系与保障bt模式顺利实施还有一些缺陷,与实践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难以指导项目的顺利实施。

首先,国家虽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bt的合法地位,但没有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规定,无法正确指导bt模式的实施。

其次,个别省市虽然率先出台了专门的bt地方性规范文件,但具有地方特点受区域局限,只能参考执行而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适用。

再次,与之相关的特许权法律制度,没有明确对bt模式进行针对性的规定,除具有参考价值外不具有适用性。

同时,bt模式涉及的现有法律管制文件中,有些规定与bt模式的特点发生冲突,给项目的实施造成法律障碍。

主要体现在:bt模式中项目法人身份与责任的转移的特点与目前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建设责任制在管理上有冲突;bt模式合同中项目发起人对项目回购的保证或承诺与《担保法》中关于“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的规定产生冲突;项目投资人在实践中法律身份多为施工企业的特点与建设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中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设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之规定在政策理解上误认为bt模式被禁产生障碍;关于bt特许权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在特许期间的归属问题现有立法对此规定互相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国家特许的项目”属于强制招标范围之规定,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以招标的竞争方式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等”的规定与1995年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招商引资的方式存在冲突。

因此,为更好地引导bt投融资建设模式在我国的有效实施,有必要先对bt的具体内涵,如bt的适用范围、bt投资人的选择对象、bt投资人的确定方式等做统一的界定。

四、bt内涵及定义的界定1、bt的适用范围从bt在国内外的实践来看,bt适用范围一般为必须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非经营性建设项目。

虽然国务院〔2004〕20号文《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但由于目前各级地方政府仍然承担了大量经营性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投资,故bt适用范围既要包括非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也应涵盖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直至政府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中完全退出。

2、bt投资人的选择对象一般来说,bt投资人的选择对象主要为五类:一是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

优势:施工阶段管理与服务能力强,资金实力雄厚;劣势:设计阶段技术和管理能力不强。

二是项目管理公司。

优势: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可以承接监理业务;劣势:没有建设能力,需要二次招标选择施工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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