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风靡的《北京人在纽约》害了很多人
《北京人在纽约》作者曹桂林先生接受专访:你要的好生活绝不在美国
《北京人在纽约》作者曹桂林先生接受专访:你要的好生活绝不在美国“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上世纪90年代初轰动一时的畅销书和同名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里的这句话影响了太多中国人。
可以说,对今天拼尽全力想举家移民的中国人来说,更多看到的仍是“天堂”这半句。
但《北京人在纽约》的作者、美籍华人曹桂林先生近两年却更愿意讲述美国不太“nice”(好)的一面。
去年他推出新作《纽约人在北京》,讲述主人公王起明(原型为曹桂林)从纽约回中国发展的故事,并原汁原味揭示出中美两国存在的社会问题。
10月9日,年近七旬的曹先生在北京接受《环球时报》记者专访时说得很干脆,他想告诉那些要移民,想追求好制度、好生活的人说,你想要的生活也许在月亮上,在火星上,但绝对不在美国。
美国的“nice”是压抑出来的环球时报:您说过纽约曾让您“得意狂妄,也曾内外皆伤”,为什么?曹桂林:很多人不太了解美国,赴美旅游一次、两次只能看到美国好的一面:空气好,人有礼貌,生活特“ni ce”……不像我说的那么“恶”。
我接触过一些刚去美国的留学生,他们都很兴奋,特羡慕美国,但毕竟只是生活在校园内。
等他们留在美国,一结婚有孩子,安家立业后就现实多了。
我在美国生活30多年,我的认识是,美国没有什么富人,全是穷人。
我粗略算过,美国人终其一生积累的财富也就是五六十万美元,65岁退休了,房贷还完了,最终就剩个房子,得把房子卖掉才会有这个数。
死后遗产税又扣掉很多,你说亏不亏?如果你不卷进美国的金融制度内,就不知道为什么美国人生存那么艰难,我觉得中国现在要比他们强多了。
美国有很多问题都是解决不了的。
美国金融无监管、无控制。
美国政府是为华尔街服务的,而华尔街那些“混蛋”根本不考虑国家好坏和百姓苦衷,他们就是按合同来。
美国人有优越感,法治完善,确实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但我觉得,不管是新移民还是老移民,只要卷入美国的齿轮,就可能被碾得粉碎。
第一部境外拍摄的电视剧 姜文拍摄的唯一一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拍摄幕后
被王姬骂回来的“Βιβλιοθήκη 春”拍摄《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最难确定的演员就是阿春这个角色,她精明千练,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纽约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强人,但是还要有风情万种的一面。摄制组在最终选择阿春这个演员的时候,原本中意的是梅艳芳和钟楚红,后来又确定由胡慧中扮演,但是胡慧中最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出演,这给了剧组当头一棒。
当导演郑晓龙把曹桂林的小说送到姜文家中时,姜文先请家里人看了看小说。姜文父母只用了半夜就把小说看完了,然后告诉他:该接这部戏。姜文也在一夜之间看完了这本小说。他发现被小说吸引住了。对于王启明,他并不感到陌生,因为剧中的王启明是北京人,而姜文也长年生活在北京,叉接触过不少类似于王启明这种漂泊在异国他乡的中国人,他们孤独、苦闷,最终迷失了自己。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北京人在纽约》使姜文在全国再次火了起来。姜文的勤奋和才气也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不过他桀骜不驯的脾气,也让他吃了不少苦头,特别是在他刚刚出遵的时候。
1993年,根据赴美作家曹桂林的同名小说改编的21集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一经播出就引发了广泛的热议。这部由郑晓龙导演的《北京人在纽约》讲述了一批北京人在纽约奋斗与挣扎的生存故事。剧中姜文饰演的大提琴家王启明与严晓频饰演的妻子郭燕,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终于踏上神往已久的美国土地。然而这一切并不完全像他们想象中的一样美好。
歌星刘欢的个人基本资料
歌星刘欢的个人基本资料刘欢我们肯定有听说过,那么大家有谁了解刘欢吗?下面是店铺给大家带来的歌星刘欢的简历,欢迎阅读!歌星刘欢的简历一、歌星刘欢的早年经历1963年8月26日,刘欢出生于天津的一个教师家庭,小学就读于天津体育馆小学。
8岁那年,刘欢和同学戴志诚成为天津体育馆小学的一组小相声演员,刘欢是逗哏。
常宝华曾有意招揽二人为徒,但最终,因刘欢的母亲不想让孩子做这一行,而放弃了这次机会。
刘欢的京剧唱得也不错,最擅长的是《智取威虎山》选段。
体育馆小学的宣传队当时在天津很知名,文艺队的孩子有很多外出表演展示才艺的机会。
此外刘欢当时还会说山东快书。
1979年初中毕业后,刘欢以优异成绩考入了耀华中学,因为戴志诚没能考进耀华,两人的合作也于少年时期结束。
1981年至1985年就读于国际关系学院法国文学专业,在大学期间,刘欢表现出对于音乐的痴迷。
1985年夺取首都高校英语和法语两项歌曲大赛的冠军。
1985、1986年随中央讲师团自愿赴宁夏石嘴山支教一年,讲授音乐。
二、歌星刘欢的演艺经历1986年,首次受邀参加央视“电视世界”晚会,这是刘欢演艺生涯中的第一次录音与首次录像,演唱法语歌曲《愿我们重相会》。
时任导演骆幼伟立刻派人寻找并力邀刘欢参加文艺晚会。
而当时的刘欢正随中央讲师团在宁夏石咀山支教,接到邀请后火速返回了北京。
1987年演唱的电视剧《便衣警察》和《雪城》主题曲。
《心中的太阳》是刘欢录制的第一首电视剧歌曲,刘欢真正走上歌坛。
1988年为时事政论片《世纪行》创作主题曲《你是一面旗帜》。
首次自己投资自己制作录制演唱专辑卡带《刘欢的沙龙》。
吉他夜话-刘欢1989-lulu摄1989年,李海鹰为都市民谣《弯弯的月亮》作词作曲。
在一些歌手试唱不成功后,他请来刘欢。
那会儿的刘欢正在困惑,谁给他歌时都说,这是根据你的风格写的。
1989年4月《弯弯的月亮》发行,风靡中国,歌曲的优美曲调和丰富的内涵表达人们的思乡之情、依恋之情,它也被认为是中国流行音乐界从港台翻唱、西北风等等热度流行过后走向沉静和内敛时期的代表作品。
移民美国的中国人一席话震惊国人真实的美国竟是这样美国的软肋曝光
有人终于被推上了岸,有人莫名不知去向。
10万美元,在美国
6万多。这笔
人们故意要买大的、贵的房子,就是为了刨掉税,
我在美国和学者圈打交道,我们的一个共识,
都要交50%遗产税。在美国当教授一个月能下一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4月曾宣布了他的一项重磅改革计划:
就能当沟通桥梁的,通不了。美国当然有很多好处,
我觉得,中国是个“火锅子
都得挺着身子,轻声细语,假模假式。美国有好的地方。
不是体制适应不适应。60多岁的人,大多
,看着都很可笑,都是吓唬人。现在牵制中美关系的东
style='margin-bottom: 10《北京人在纽约》的作者曹桂林对于中国人移民美
年,每一个有电视机的中国家庭几乎都在等待这几行
20多年后,曹桂林又更新了他的“美国观”:
不值不值,空忙一场。不懂不懂,真荒唐!
1980年办签证时人更多。“都
怎么还这么多人想出去?”他在北京郊区有别墅,
“我跟他们说,美国不是你
过了耳顺之年,相比这类
《北京人在纽约》28年,今演员现状迥异,女N号的女儿成一线女星
《北京人在纽约》28年,今演员现状迥异,女N号的女儿成一线女星1992年的一天,40岁的郑晓龙偶然间看到了一本小说,被其深深吸引,一夜读完。
第二天,他就决定将其改编成电视剧,并亲自导演,这部剧就是后来的高分剧作——《北京人在纽约》,如今这部剧已是经典,但回顾当时,它却险些夭折。
核心的问题在于“钱”。
因为剧作故事背景特殊,几乎需要全程海外拍摄。
但在90年代初的中国,出国本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再加上国外的生活成本很高,所以要拍摄完这部剧,资金是重中之重。
剧组一开始准备了1200万人民币,在当时也算一个天文数字,但拍着拍着剧组才发现,这些钱远远不够。
于是导演郑晓龙带着他的团队四处奔走,通过抵押等方式,贷款拍剧。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部剧最终顺利杀青,一经央视播出,就引起空前的轰动。
故事立足于当时的“出国淘金”狂潮之下,把目光对准了音乐家王起明与其妻子郭燕,通过两人在美国的经历,让观众看到了一个时代的变迁。
所以,这部剧与其说是一部个人奋斗史,倒不如说特殊年代下人们的一个缩影。
1993年,这部剧在央视首播,一夜大火,后又被各地方电视台引进重播,收视创下高达70%佳绩。
刘欢所作的主题曲《千万次的问》,也随之火遍大江南北。
而对于郑晓龙来说,这次“冒险”的佳作,最后不仅让他收回了成本,还赚了七八十万元,就连各大奖项也是拿到手软。
即便是以今天的眼光,它仍旧是一部难以超越的史诗之作。
转眼间,距这部剧的首播已经过去28年。
剧中的这些演员主创们,现在都过得如何?01、姜文剧中姜文饰演了王起明,他将北京爷们的地道气质与大提琴家的艺术执着,展现得淋漓尽致。
彼时的姜文虽然才30岁,但已经是电影圈的大咖,所以最初看到这个电视剧项目的时候,他是拒绝的。
但是看完剧本之后,他改变了心意,于是就有了姜文人生中的第一部电视剧。
拍完《北京人在纽约》之后,姜文读了王朔写的小说《动物凶猛》,大受震动,决定将这部小说拍成电影。
1994年,姜文首次执导,拍出了那个年代华语影坛最好的文艺片——《阳光灿烂的日子》。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400字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400字
导读:读书笔记《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梦破碎的声音——《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400字: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句话,从第一页说到最后一页。
爱与恨,也从开始辗转到结局。
先爱后恨,先恨后爱,边恨边爱,对纽约以及任何一座城市的爱与恨成为了一种不断交织的情绪变化,可能出现在同一天,可能贯穿于一辈子。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最终明白,纽约,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而是战场。
在这场战役中,只相信一件事,成功或是失败。
你的爱恨,你的生死,在这个最热闹的地方,不值一提。
纽约,依旧来去匆匆,忙忙碌碌,西装革履,金饰香氛。
那天,阿春对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人有了钱,会变。
”
那天,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不一定吧。
我如果有了钱,我不会变。
”
那天,在纽约的妻子郭燕还没有疯,在北京的女儿宁宁还平凡但健康地活着。
那天,王起明还没有用一生去明白,梦实现的那一刻,原来就是离梦破碎最近的时候。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
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北京人在纽约》观后感
《北京人在纽约》观后感《北京人在纽约》观后感“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可你却并不在意……”,熟悉的旋律在时隔二十多年后再次响起,《北京人在纽约》这部连续剧在九十年代就很火,再次观看,会有怎样的收获呢?比起现在动辄就四五十集的电视剧,该剧简约而余味悠长,21集就把改革开放初期国人带着好奇心带着发财梦出国,在国外的沉浮起落囊括其中,“三年后,王起明……”怎么?就没有了,感觉有些失落,有些余味未尽。
由冯小刚、郑晓龙执导,姜文、王姬、严晓频主演的这部电视剧可谓尽善尽美。
在此不再多说,剧中的几个女人让我印象深刻,感触颇深:姨妈-----表面风光,内心苦楚她应该是第一代美国移民,也许年轻时吃过不少苦,现在六七十岁了,经济实力雄厚,在家享乐,丈夫在外养着情人,常年不回家,陪伴她的是空荡荡的大房子,高档的美酒,几个同样经历的太太们。
白天,她购物打麻将消磨时间,晚上她用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经,昏昏沉沉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漫漫长夜。
当初是她别墅照片吸引了外甥女郭燕,郭燕丢弃国内平静稳定的白领生活,义无反顾地奔到纽约,最后也是受她的启发毫不犹豫地回到国内,也许晚年的姨妈更怀念当初在国内平静而又平凡的生活吧?郭燕-----为什么?为什么?内疚,悔恨,愤怒,醒悟。
她离开落魄的王起明,嫁给当老板的大卫,也许有人认为她势利,当时的我也是这样认为,可现在我理解了!王启明尽管失业在家,可郭燕并没有嫌弃他,而是无怨无悔地和他一起生活,是王的无端猜忌、不信任、颓废,让郭燕失去了希望。
大卫不仅仅比王有钱,更比王疼爱郭燕,哪个女人不希望男人的包容疼惜?由抗拒到好感这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即使如此,王提议回国,郭燕还是答应了,又有几个女人甘愿去离婚呢?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她可以做出牺牲,这就是女人!回国前夕,郭燕没有告诉大卫,可是王启明却向他的女老板阿春辞行。
如果要是说出轨,先出轨的是王启明!是他先爱上了阿春,离婚也是王先提出,。
虽然郭燕嫁给了大卫,想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尽快接女儿来。
在文化的夹缝里生存——浅谈小说《北京人在纽约》
在文化的夹缝里生存——浅谈小说《北京人在纽约》作者:李莉园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5年第08期摘 ; 要:《北京人在纽约》是美国华裔作家曹桂林以自己在美奋斗的亲身经历为原型创造出的处女作,整部作品充分折射出了纽约那种“天堂”与“地狱”复合的真实生活,同时也深切地揭露了生活在他乡的异乡人(北京人)的异常心理。
从整部作品中我们可以发现王起明、郭燕、阿春等人物身上的种种矛盾,且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文化的矛盾。
他们在东西方截然相反的文化夹缝中挣扎,上演着一出出令人啼笑皆非的人间悲喜剧,反映出在外淘金的华人窘迫的生活现实以及繁杂的思想转化过程。
关键词:《北京人在纽约》;曹桂林;文化夹缝;生存中图分类号:I207 ;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23-0022-01“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是《北京人在纽约》这部经典作品中最广为流传的一句经典台词,这也许也是曹桂林先生在美奋斗十多年的最大感想,充分概括了中国第一批赴美淘金的人们在国外生活的事业与情感历程。
而这些正主要根源于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
整部小说是以全面式的方法揭示东西方文化的不同,而那个时代的中国人又是怎样在截然相反的文化中艰难生存的?笔者将结合此文本稍作探析。
一、价值观的差异中西方价值观有着巨大差别,首先就体现在人们对金钱的不同认识上。
在踏上美国的国土之前,王起明和郭燕夫妇认识到的金钱的作用和价值依旧限制在东方古老的中国民族文化的传统理念中。
虽然他们也急切需要金钱,但他们仅仅把它当作一种促进自身事业发展的方法,一种精神有寄托和生活有着落的经济基础。
他们对于金钱甚至一切的美国文化可以说一概不知。
但从实质上来说,金钱文化就代表美国文化的本质,就像小说中曾非常贴切地道出了美国文化的内涵,“这就叫美国文化,赤裸裸的拜金文化。
北京人在纽约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他
《北京人在纽约》里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相信许多人对大城市都有这样一种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有一篇文章谈到这种情绪,作者说“对纽约的爱与恨成了一个不断交替变化着的情绪问题。
这种情绪的变化常常发生在同一天。
这个地方经常使人恼怒,有时也让人振奋。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取得不可或缺的经验的城市。
住在这儿,人们可以放心,一定能持续地面向生活。
”1美国作家德莱塞的小说《嘉莉妹妹》是大学生必读的经典,其中描述城市对年轻人的消极影响的著名段落常常出现在国内翻译教材中,“当一个18岁的女孩远离家门时,往往会有两种结局,或是碰到相助的人使她生活好起来,或是接触行行色色的道德观念,然后变得堕落。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根本不可能不受影响。
或是变好,或是变坏。
大城市具有自身种种诱人的花招,并不亚于那些教人学坏的男男女女,当然人比社会微小得多,也更富于人情味。
那些最有修养的人能用激情让人上当,其力量是巨大的。
闪耀的灯光和讨好挑情的追求目光一样也具有效应。
纯洁自然的心灵一半都是由超人类的力量所达到的。
喧闹的城市,沸腾的生活,鳞次栉比的楼房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那受惊的感受。
身边没有一个商量的人为她指点,又有什么谬误不能进入这毫无警惕的耳朵里呢不知事情的真相,美丽就像音乐一样会使头脑简单的人放松警惕,无力抵抗,然后堕落。
”2这样的城市论述不由得令人想起意大利小说家卡尔维诺说过的话:“城市就像梦想一样,是由渴望和恐惧组成的。
”3作为在农村出生和成长,后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人,笔者对城市也有着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
城市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从离开家乡到县城读书起就一直向往到更大的城市去,先后在古都洛阳、上海求学,后来在武汉工作,也曾因公前往过首尔、东京和新加坡等国际大都市,一方面享受城市生活的高效、便利,另一方面由于城市生活的快节奏、高强度、以及人际关系的淡漠等往往让人怀念农村和小城镇的归属感和亲密感,留恋悠闲、自由的田园生活。
北京人在纽约经典台词
北京人在纽约经典台词《北京人在纽约》是由郑晓龙、冯小刚执导,姜文和王姬主演的第一部境外拍摄剧。
《北京人在纽约》讲述了一批北京人在纽约奋斗与挣扎的生存故事。
本剧已于1994年1月1日上演。
美国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讲是一个遥远陌生的国度,来自大洋彼岸的消息也不相同,有人说那里是天堂,有人说那里是地狱。
转眼间,《北京人在纽约》已经上映18周年了。
可是它好像从来没有从人们的视线里淡出过,只要是有关经典爱情电影的盘点,该部影片必名列其中,这就是经典,它经得住时间的打磨!这就是北京人在纽约经典台词的魅力。
1、你恨的是纽约,我恨的是你。
你为什么不去找我?忙啊!忙什么?生存。
2、越是不在乎,也就越在乎。
3、把衣服穿好,金钱已经够赤裸的了,我不想赤裸的跟你谈。
4、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话,谁会相信你。
5、在美国,只相信一件事情,成功或是失败。
6、我变不成美国人,也早就忘了中国人是什么滋味儿了。
7、古人怎么说来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8、除了上班时间,我只属于我丈夫。
每天有八个小时时间和你在一起,足够了。
9、这衣服怎么这么漂亮。
这是我衣服里最难看的,我正想把它扔了。
是很难看,是你把它变得漂亮了。
10、你们美国人就善于把脚迈到中国人家去。
你们中国人也善于把家搬到美国来。
11、你要走了吗?你不是也要走吗。
没有一句告别的话吗?我不知道是该说再见呢,还是该说永别。
12、我讨厌失败者,我怕沾染上晦气。
13、你说清楚谁是失败者。
我不是失败者,我是厌倦,我讨厌,我讨厌他妈的纽约,我讨厌他妈的美国,我讨厌这的一切。
14、只有成功的人,才配说这种话。
15、你太势力是吗?如果我势力的话,就算你说对了,所以我才能生存下来,所以我才用不着回去。
16、美国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
17、如果你爱他,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总之,在这些北京人在纽约经典台词衬托下,尽管这部片子有相当多的穿帮镜头,但这部投资150万美元的电视剧不仅是当时的大制作,并且,也是部杰作。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学习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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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1000字“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是《北京人在纽约》这部经典作品中最广为流传、最深切、最让人沉思的一句经典语句。
这句话被标识在《北京人在纽约》这本书的封面,可见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心中便悄然升起一个大大问号,难道这句话不矛盾吗?连我小时候都可以写出这样的语句来,难道作者就这水平?可是,在我读完这部小说时,我知道我错了!我懂得这也许是曹桂林先生在美奋斗十多的最大感想,充分概括了中国第一批赴美淘金的人们在国外生活的事业与情感历程。
在我所知,这部小说还被改为了电视剧版《北京人在纽约》,并且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
的确,这部小说无论是语言方面的功力,还是情感方面的交流都能够深深吸引人们的眼球,引起共鸣,给人的心灵来一次彻头彻尾的救赎。
从古至今,美国的西方文化传统与中国的东方文化就是截然不同的。
中国是行义的生存,而美国则是利己的主义,由此可见,这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中西方价值观有着巨大的差别,首先体现在人们对金钱的不同认知上。
在踏上美国这片令人向往的国土之前,王起明、郭燕夫妇对人对事都抱着万分的热情,并且是典型的、具有传统观念的中国人,这些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的脑海中可谓是根深蒂固。
虽然他们也急切需要金钱,但他们仅仅把它当作是一种促进自身事业发展的方法,一种精神有寄托、生活有着落的经济基础。
他们对于金钱甚至一切的美国文化可以说是一概不知。
但从实质上说,金钱文化就代表这美国文化的本质,就像小说曾非常贴切地道出了美国文化的内涵“这就是美国文化,赤裸裸的拜金文化。
风靡一时造句
风靡一时造句1、这些港台歌曲,曾经在大陆风靡一时。
2、这一年被翻拍成电影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风靡网络,一时之间。
3、风靡一时的刀刀枪枪的冷兵器,被19世纪的枪炮声所姻缘取代。
4、从那之后,他一发不可收,他主演的电影因风趣幽默而风靡一时。
5、或许在炎热的夏天会竞相开放,或许在凛冽的冬天也会风靡一时。
6、当初网络上风靡一时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感动了多少的网虫。
7、洪状元答应了条件,婚事定下,花国状元嫁真状元,一时风靡苏州。
8、在曾经风靡一时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有一句经典台词。
9、风靡一时:形容事物在一个时期里极其盛行,象风吹倒草木一样。
10、《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
11、缺少内涵而能够风靡一时的流行歌曲,以颓废为主体的文化现象,以。
12、高尚之举,而以牡丹题材填词在社会上更是风靡一时,被人广为流传。
13、网球出现不久,便成了一种风靡一时的热门运动。
14、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回忆录的文学体裁。
15、一时间风靡校园,有了一大批粉丝,我们三个也被评为校园十大风云人物。
16、总是会有一群不乏活力的中年妇女随着那曾风靡一时的音乐,扭动起腰肢。
17、原来这些都是因为邪恶教主通过风靡一时的溜溜球设计的种种陷阱而产生的。
18、潘瀚楠研究了植物精,成功发明了植物发电技术,成为了风靡一时的科学家。
19、不过,我现在要夺回来,还要你这个风靡一时的迈克亲眼看见我的雄伟大志。
20、这是一种风气,势不可挡,面对这种情况你有什么办法呢?只好任其风靡一时。
21、因为学校风靡一时的笔仙游戏,同学们都心里感到好奇,王腊蜡就是其中一员。
22、凤翔风靡一时,成为凤翔人的骄傲,让生活在这片热土的每位国民,引以自豪。
23、她在片中亮相的那种秀美的短发型以“赫本式”的名称被争相仿效,风靡一时。
24、迷你裙曾风靡一时。
25、维特成为一时间风靡全球的人物,就是因他的追求个性的精神被人们所敬仰所爱戴。
从《刮痧》看中美文化差异
从《刮痧》看中美文化差异[摘要]由两种社会观念的价值观趋向的不同来解读《刮痧》这部电不同文化的差异。
[关键词]文化差异,亲情,道德观,法律观[电影简介]《刮痧》这部电影的反响很强烈,自己也是第二次看这部电影了,但是这种文化差异的故事还是让我感动不已。
在网上也有许多关于这部影片的评价与介绍,它是一部以中医刮痧疗法产生的误会为主线,反映了华人在国外由于文化的冲突而陷入种种困境,后又因人们的诚恳与爱心使困境最终被冲破的感人故事。
导演郑晓龙早前就曾经执导过以美国华人生活为背景的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引起强烈反响,此次由香港演员梁家辉、内地女演员蒋雯丽、人艺老演员朱旭共同出演的电影《刮痧》,同样也反映了海外华人的生活,但将主题集中在了反映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不理解上面,引起了更多海外和国内华人的注意力甚至是共鸣。
有评论认为该片从叙述方式、立意、节奏和制作质量上都非常“好莱坞化”,但此片确实是一部能够引起人们反思,并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中国电影佳作。
[解读]1、文化差异的定义要谈文化差异,就不得不简单了解一下文化的含义,霍夫斯坦特对文化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所谓“文化”,是在同一个环境中的人民所具有的“共同的心理程序”。
因此,文化不是一种个体特征,而是具有相同社会经验、受过相同教育的许多人所共有的心理程序。
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人们,这种共有的心理程序之所以会有差异,是因为他们向来受着不同的教育、有着不同的社会和工作,从而也就有不同的思维方式。
而在影片中这种思维的不同,以及相互的不了解造成了许多的误会。
2、《刮痧》中亲情的道德观与法律观的冲突“父亲爱儿子,天经地义,竟还要证据,这是什么道理。
”许大同的这句话勾起了无数观看过这部电影的观众。
在影片中这对中国夫妻对孩子的教育以及处事方式就已经与美国的文化产生差异,“打是亲骂是爱”这也体现的了中国人对孩子的教育与美国的不同,虽然这对夫妻竭尽全力的试着融入美国的文化生活,但是,还是由于种种误会使得他们喘不过气了,而最终通过爷爷对孙子的刮痧使矛盾激化。
BTV《记忆》改革开放40年特别节目——李玲玉、郑海霞、高潮东、英达等集体致青春(下)
BTV《记忆》改革开放40年特别节目——李玲玉、郑海霞、高潮东、英达等集体致青春(下)作者:来源:《北广人物》2018年第16期青春,除了追星、时尚、爱情以外,上世纪80年代,还有很多关键词,恢复高考、走穴、下海、出国、万元户。
上世纪80年代末正是出国潮膨胀的时期,后来有一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它的开场白成为了当下最时髦的一句话:“如果你爱她,就送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她,也送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英达、李玲玉、郑海霞都有出国的经历。
郑海霞出国是代表国家打比赛。
李玲玉也出了国。
因为近视选择了出国留学英达透露自己出国是因为近视眼:“当年去北大心理学学习,不喜欢这个专业,准备考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研究生,但是因为高度近视,连体检都没合格。
”李然给英达出主意,可以把视力表背下来,英达却说:“不是我不背,是我连那个棍都看不见。
”英达说,能出国因为两个恩人黄宗江和乔治·怀特。
1984年9月,美国导演乔治·怀特来中国执导黄宗江改编的话剧,在黄宗江的推荐下,英达为怀特做翻译和导游。
怀特对英达很满意,了解到他的志向后,给英达提供了去美国奥尼尔戏剧学院短期学习的机会,所以英达并没有考托福就去了美国。
“我记得我有一哥们,当年,托福考了600多分,我们到了美国,有一次放了学,去借了一个录像带,我们就一块看,看的时候那电视上人说的也快……‘哎,你给我翻译翻译,这什么意思’,他听不懂还问我呢。
”英达说,他是从吵架中学习英语的:“小时候其他功课都不好,就英语还可以,为什么呢,因为小时候我爸妈老用英语吵架,而且只要一用英语吵,肯定是跟我有关的,要不然干吗不让我听见,所以啊,我就为了能听懂他们吵架,我就使劲学英语,后来学会了,他们改用法语吵了。
”那个时代,虽然有了出国潮,但是出国的人比现在也少很多。
八十年代,在大街上看见一个外国人会很好奇,但是在国外,其实我们就是外国人。
出国的滋味如何,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给了我们部分答案。
得到了什么——看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感叹
得到了什么——看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感叹
胡北仿
【期刊名称】《电影评介》
【年(卷),期】1994(000)002
【摘要】与其说“北京人在纽约”,不如讲“中国人在外国”,寻找幸福甜蜜的美梦,历经艰难曲折的坎坷——妻子投入了洋人的怀抱,女儿嫁给了老头的富窝,自己呢,自己为自己的生存,日以继夜地繁忙奔波!
【总页数】1页(P28-28)
【作者】胡北仿
【作者单位】湖北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语码转换的会话分析浅议 [J], 冯硕;刘娜
2.美国梦的开拓者——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的移民群体想象 [J], 郝驰原
3.高楼后面是墓场——观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 [J], 田爱群
4.离谱的“配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应尊重原著 [J], 米文军
5.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与1990年代 [J], 张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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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纽约》幕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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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到 曹 桂 林 离 家 出 走 后 江 江 才 回 到 母 亲 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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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纽约》到底有多潮?你们现在的时尚都是人家玩剩的!
《北京人在纽约》到底有多潮?你们现在的时尚都是人家玩剩的!千万次的问刘欢 - 记住刘欢If you love him, bring him to New York, for it's Heaven;If you hate him, bring him to New York, for it's Hell.《北京人在纽约》讲述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一群北京人在纽约奋斗与生存的故事。
在回顾这部剧的同时,更是看到了他带给我们沿用至今的流行元素,和范主在一起去回顾这部电视剧带给我们了哪些流行吧~一、各种大衣们90年代,无论男女,大衣都成了衣柜中最常见的经典外套,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街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套着大衣的人们,那时候的大衣颜色上主要以黑、棕、白色等为主。
而纽约秋冬打开方式是这样婶儿的:所以,好穿又有型的大衣就成了剧集里服装的重头戏。
郭燕郭燕的室外造型基本都是各种大衣,剧中经常出现的其实只有粉色、白色、墨绿色这几件,但通过不同的搭配,一点都不觉得单调。
第一集刚下飞机的造型就是粉色大衣,内搭白色高领毛衣,放到现在看也很时髦。
逛街时搭配白色围巾和牛仔裤也没在怕的。
粉色中和了大衣的硬朗感,秋冬穿出来吸睛又养眼,近几年许多品牌也推出过类似款:CelineDKNY春晚同款Prada然而在剧中出现最多的还是这件墨绿色大衣,也是范主最喜欢的一件。
在寒冷的秋冬,廓型大衣和高领毛衣简直是绝配,褐色毛衣与大衣内里相呼应。
花围巾皮手套神马的,保暖又有范~而现在,刘雯也对墨绿色大衣宠爱有加,各种LOOK之间随意切换。
剧中还出现了其他搭配,放到现在看都还是很实用~搭配白色裤子和驼色单肩包,讲真,走在路上有这么个美女,我肯定会停下来喂鸽子(只是顺便多看两眼)。
包包基本和celine的一款如出一辙。
还是白色毛衣和牛仔裤,换成墨绿色外套顿时帅气很多。
这个包范主竟看出了近几年特别火的LV双肩包的影子。
后来,郭燕画风就成了名媛范,比如说白色大衣神马的。
北京人在纽约观后感
北京人在纽约观后感最近看了《北京人在纽约》,感触颇多呀!这部剧把那种在异国他乡打拼的艰辛和迷茫展现得淋漓尽致。
故事里的王起明和郭燕,原本怀揣着对美国的美好幻想,毅然决然地来到了纽约。
一开始,我就被他们初到纽约时的场景吸引住了。
王起明下飞机那会,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眼睛里有好奇,但更多的是不安。
他拉着大大的行李箱,走在纽约的街头,身边的人匆匆忙忙,没人在意这个刚从中国来的男人。
郭燕呢,也是一脸的迷茫,紧紧跟在王起明身边。
他们租住在一个小小的地下室里,房间又暗又潮。
王起明第一次躺在那张嘎吱嘎吱响的床上,心里头不知道在想啥。
可能在想国内温暖的家,可能在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一定要在美国混出个名堂。
王起明找工作的过程,那叫一个难。
他不会说流利的英语,到处碰壁。
有一次,他去一家餐馆应聘,老板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用蹩脚的中文说:“你,不行!”王起明那个失落呀,低着头走出餐馆,心里头别提多难受了。
郭燕也不容易,去给人家当保姆。
那家的主人可挑剔了,一会儿嫌郭燕打扫得不干净,一会儿又说饭菜做得不合口味。
郭燕只能赔着笑脸,默默忍受着。
记得有个情节,王起明为了赚钱,去工厂里打工。
那工厂里的机器声轰隆隆的,震得人耳朵疼。
他从早干到晚,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回到家,瘫坐在椅子上,一句话也不想说。
郭燕心疼地给他端来一杯水,王起明接过水杯,手都是抖的。
还有一次,王起明好不容易接到一个装修的活儿。
他特别高兴,想着能赚一笔钱了。
可是没想到,客户特别挑剔,一会儿要改这,一会儿要改那。
王起明只能耐着性子,一遍一遍地修改。
最后完工的时候,客户还是不太满意,只给了一半的工钱。
王起明气得差点和客户打起来,但想想还是忍住了,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上,能拿到一点是一点。
他们在美国的生活,真的是充满了酸甜苦辣。
有时候,看着他们那么辛苦,我都忍不住想,要是当初他们没选择来美国,是不是就不用受这么多罪了。
不过,他们也有开心的时候。
比如王起明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赚了一些钱,他们换了一个稍微好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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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风靡的《北京人在纽约》害了很多人
最近我和朋友们谈了很多移民的话题。
我的一个主要观点是,虽然这几十年中国社会的移民热潮一直没有消退,但其实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分界点差不多是2008年前后。
当然这个分界点不是一个明确的界限,只是一段模糊的过渡时期。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曾经出现过一次出国热。
那时的中国才刚打开国门没多久,中国人对世界的一切既感到无知又充满好奇,移民美国成为了许多人的终极人生梦想。
在这个背景下,诞生了很多相关的文艺作品,连远在香港的张学友都来凑热闹,唱了一首《纽约的司机驾着北京的梦》。
更著名的是那部叫做《北京人在纽约》的电视剧,一播出就风靡全中国。
每集片头都有的那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流传至今仍是用来形容纽约的经典模板。
我是在2006年第一次去纽约的,那时已经是这一波持续了十多年的出国热即将结束的时候。
在我之后,2008年以后,我在纽约再遇到国内来的留学生,竟然有了一种奇异的陌生感。
1985年以后出生、在全新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中国人,仿佛突然转换了DNA,骨子里有着我和我之前几代人所没有的自信与张扬,无论是眼界和心气都已经完全不一样。
在2008年以后,虽然出国
留学和移民的人数都持续增长,但出国这件事,已经褪去了它本来就不该有的神秘色彩,还原成一种普通的生活方式,只是无数种选择中的普通一种。
去纽约和去北京上海没有太大的区别,一样稀松平常。
出国呆一段时间,不想呆了,随时可以潇洒地回去,就像逃离北上广一样。
虽然这个过程不会轻松,但至少这是一个可以看得到的可能性。
而对2008
年之前,尤其是2000年之前、1995年之前出国的人来说,出国往往是一条不归路,他们需要为此押注上自己全部的青春,所有的人生。
也因此,这件事带上了一种出埃及记式的悲壮和未知的命运感。
电视剧里,姜文扮演的音乐家王启明,在纽约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法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最后成为了一名商人,这是那一代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模板。
这个模板的反面,是很多原本在国内小有成就的职业人士,到了美国之后只能靠在中餐馆刷盘子、或者在百老汇大街帮游客画5美元一幅的肖像画谋生——现在再移民的中国人,应该不会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了,如果真的到了这样的地步,他们宁愿拍拍屁股回国。
而在这世俗意义的成功和失败的两极之间,是更多的人过着平淡的生活。
原本押注了全部人生想要换回来的成功,最终没有出现。
下面这篇文章是我的朋友荣筱箐写的,她是在2000年去的美国。
她说,当年整整一代中国人跑到纽约,大概都是中了王启明的毒;于是真的到了纽约之后,就在平淡
里感到了落差。
全文如下:时间倒回2000年的8月,我拿到来美国留学签证的那天,我和当时的男友坐在他出租屋的沙发上,那间屋子光线昏暗,墨绿色平绒罩面的沙发在阴影里看上去像个深不见底的池塘,我们像沉入水底的鱼一样一言不发。
他沉默着把一张《北京人在纽约》的碟片放到录像机里,屏幕上打出那句著名的开场白:“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去,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然后我们沉默地着看王启明在天堂和地狱之间挣扎,最终从地下室走进了大豪宅,获得了世人眼中的成功。
那时候我们已经确知我们的关系到我出国的时候就算结束了,我很难猜测他心里希望纽约对我是地狱还是天堂,但我知道他在试图从剧情里揣测我在纽约跌宕起伏的生活,和这种生活在不久的将来会怎样把我变成一个腰缠万贯却跟亲爹妈吃饭都要分账的怪物。
现在看来,这样的想法实在小看了纽约。
这个变幻莫测的都市能容得下各种活法,安放得了所有情感,给生活准备了无限多的路径,这种丰富远远不是天堂和地狱这两个概念就能包容,所以人们才说在这里一切皆有可能。
但这并不是说,人人都能成为王启明。
有耕耘就有收获从来都不是必然而是幸运,这一点在那儿都一样,任谁只要肯奋斗就能如愿以偿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压根就没有。
而移民呢,往往又都是带着不切实际的万丈豪情来到连生存都成了挑战的异国他乡逐梦,如果历尽艰辛
最后功成名就的喜悦和卧薪尝胆最后一事无成的失望都可
以斗量的话,我毫不怀疑在纽约这样外国出生人口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里,前者不过是涓涓细流,后者才是汪洋大海。
可惜能够斗量的只有王启明式的成功,因为只有“得”可以被物化,可以成为豪宅、跑车、创业论坛上高深莫测的PPT、衣锦还乡时珠光宝气的衣裳,这也让它被不成比例的夸大,显得好像无处不在。
而“失”是无形的,它是你心上那个永远都补不起来的洞,何况大部分人都对此讳莫如深,紧紧捂着那个缺口,不让别人看,也不让自己看,假装它根本不存在。
有时候你只能像中医一样,在望闻问切中揣测一下那里的痛。
比方我采访过的一个乒乓球教练,他曾在中国带过省级专业队,来纽约开了个小俱乐部收徒教课,糊口不成问题,但美国人打球不过是玩玩,教练也没了以前国家体制里养兵千日的优沃和赛场上调兵遣将的威风。
我去采访他时,现场有几个华人在俱乐部里打球,他毫无必要的把我介绍给他们,还看似漫不经心其实非常刻意对每个人说:“新华社记者来采访我。
”这令我有点吃惊,但我什么也没说,人艰不拆,他知道我不是在新华社供职,我也明白他为什么要说我是。
还有在时代广场给游人画肖像的画家,说他本想来到纽约这个艺术之都大展宏图,花了大半年到博物馆里看名家真
迹,兴奋过后一蹶不振,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达到那样的高度,老老实实买小凳子和画架当起了只为稻粱谋的街头匠人。
他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别把他的全名登在报纸上,说不想让还在国内的老婆看到。
“你老婆不知道你在纽约靠画画谋生吗?”我问。
“知道,但她不知道是在哪儿画。
”他盯着自己的脚尖说。
还有一个曾供职于华尔街大公司的程序猿,业务过硬却不善言辞,错过好几次升迁机会,逼着自己学会看棒球和下班后在酒吧喝酒,就为了能跟上司增加接触的机会和共同话题,以便下次有升职机会时不会再被忘记。
2008年金融危机中公司濒临倒闭,程序猿没等到升迁,等来了裁员。
他跟我说,拿到粉色裁员通知单,手里抱着装了自己家当的纸盒子被公司保安“护送”出门时,他其实心里并不难过还有点高兴,因为华尔街披星戴月的工作节奏,他已经快不记得孩子在不熟睡的时候是什么样了。
我在纽约遇到的中国人里,只有一个用了“失败者”这个词指代他自己。
有一次我们随便聊着些鸡毛蒜皮却还算愉快的事,他突然毫无预兆地说了句:“像我这样的失败者……”他说得若无其事,我却错愕了很久。
他在一家小公司做业务代理,不算大富大贵却也不愁吃喝,有房有车,夫妻和睦孩子健康,他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所有这些好像都跟他对自己的评价很不搭。
后来我明白了,其实一个人对自己成功或失败的判断往往跟他拥有了什么并不直接相关,而是取决于他离自己当初那个梦
想有多远。
在《北京人在纽约》里初识纽约的整整一代中国人大概都中了王启明的毒,很多人来到美国时身上仅有的东西就是简薄的行囊和华丽的梦想。
一旦生活在地狱和天堂之间为他们另辟蹊径,飨以平平淡淡的喜乐安康,他们反而会觉得这不是在纽约应该有的活法,从此在对自己的苛责中一生迷失。
说到这儿必须得讲讲敏姐的故事,她是来自东北的老三届知青,在中国嫁了部队里年长的高官,配警卫员的那种。
90年代末,她在亲戚的帮助下来到美国,原本想靠祖传镶牙的本事混口饭吃,来了才知道在纽约能拿到执照开业的牙医个个都读过牙科博士。
没办法,敏姐开始在皇后区的跳蚤市场做起了批发生意,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不说,还怕被熟人认出来传到中国去没面子,出摊时总用围巾把头脸包的严严实实,觉得生活没盼头了就到公园里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有一阵子还想过要跳楼一了百了。
就这么摸爬滚打着也熬过了几年,老公跟她协议离婚,但敏姐终于把儿子接来了。
十几岁的男孩子正在叛逆期,不能适应新环境,旷课逃学,敏姐太忙连家长会也没时间去。
儿童局官员上门家访,想要确定家长是否忽视了孩子的利益、政府是否需要把孩子从家里带走交给寄养家庭。
多亏好心的华人翻译,在问话开始前用中文悄悄对儿子说:“你妈妈在美国带着你不容易,等会回答问题时不要乱说。
”敏姐至今感谢那个叫戴安娜的翻译,相信是翻译嘱咐的那句话才让她留住了儿子,她也是
从那时起明白了即使是在美国,做生意挣钱也远没有把儿子养大成人重要。
这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敏姐的儿子高中毕业就辍学了,跟朋友开了个小酒吧,生意挺红火,还找到了心仪的女孩。
敏姐现在也就退了休,帮儿子打理生意。
她说现在很多人见到她整天笑呵呵心满意足的样子都不相信她曾经有过那么艰难的挣扎,她说她心满意足只不过因为她想通了,中国有中国的好,美国有美国的好,她现在跟谁也不比了,只安心过自己的日子。
如果非要用成功和失败来分类的话,我觉得像敏姐这样出走半生,最后跟自己和世界达成了和解,至少应该算是成功的一种。
时间切换回2017年的8月,我回国度假,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问:你得到当初去美国时想要的东西了吗?我想都没想就回答说是。
十七年来纽约并没有让我腰缠万贯或变成怪物,我在世界中心做着日薄西山的行业,挣着微不足道的工资,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
但我当初来美国的唯一目的就是看看不一样的世界,这个理想在2000年那个夏天抵达纽约肯尼迪机场的时候就已经实现了。
李宗盛说,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这是真的。
走得越远越可能见到稀罕的景致,这也是真的。
跟纽约所能提供的绚丽景致比起来,所谓成功或者失败其实都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