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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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流程
1、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2、到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3、向主管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4、向海关报关出口货物;
5、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预申报;
6、从海关取得出口报关单;
7、收汇核销;
8、从外汇管理局取得收汇核销单;
9、凭有关单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
10、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向国家金库开具收入退还书;
11、出口企业从银行取得出口退税款。
二、出口退税系统的基本操作流程:
1. 安装退税系统(生产型和外贸型)--------sa, 无密码,点确定-----当前所属期(在每月15日之前办理退税操作,如200901申报,则是200812为当月申报所属期,依次类推)
2. 进入系统后,点击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基本明细录入--增加,录入当月所要申报的基本数据(信息是根据报关单,核销单,商业发票,以及财务部提供的当月本币对外币汇率,每月申报的汇率需一致等填写后,仔细核对无误(汇率分两种情况:一是,若当月申报时只有一单,汇率则按当时收汇时数据为准;二是若当月申报有两单以上,汇率则按最高的汇率来计,前提是收汇时间))。
其中需要注意几点如下:
1.)序号:每月申报的出口单数如有5单,则是0001,000
2....0005;
2.)所属期标识:是以年为单位来计,如2008申报,则为2008,如是2009,则为2009,该栏与所属期,或是作账记账凭证等不冲突。
3.)出口报关单号:即报关单编号的后9位数,再加三位自由号,从001起,共计12位。单证齐全则按此办理;若单证不齐时,应该按当月申报时间来计(方便记忆查找),当然也可自编,如:200901000001等处理。若在一单报关单上有几笔出口记录,即同一报关单项下,出口货物品名不同,商品代码一同,此时则应为200901000001,200901000002......同时序号仍按0001,0002....0008... ;
4.)单证不齐,则标明BH不齐标志,
此时需注意单证齐全后应怎样操作: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查询到上次申报单证不齐的信息记录,点击上方红色字样冲减出口,核对所属期对否,把“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的“√”去掉后,再点确定OK,再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录入正数一次就OK。
3. 基本数据录入后,需读入由税务机关处理的上月反馈信息并处理(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点“是”,不会影响系统数据更新)
4. 生成明细(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生报数据)-------发给税务机关预审。
5. 税务机关预审后,先是撤销明细(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明细数据,注意所属期是否为当前所属期)------读入反馈信息并处理,再生成明细数据。
6. 生成增值税申报表(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撤销/删除-----增加-----录入数据,该表的数据信息是根据财务报表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录入后保存)
7. 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Enter(回车)-----保存----退出该页面,再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免抵税申报-------生成汇总数据)--------发给税务机关审核,无误通知通过后便可打表,交纸质资料,盖章,签字到税务机关。
8. 打印报表:申报汇总表/汇总附表/申报明细表/前期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明细表/ 反馈信息结果表以及本系统内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再将其申报的相关系列单证资料装订成册交,并盖章签字交至税务局,完毕。
出口退税资料装订顺序:
1.“免抵退”申报汇总表
2.“免抵退”申报汇总附表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在正式申报之前应首先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然后将增值税申报的有关信息录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第7栏)填写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出口货物销售额(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
(2)、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第18栏)按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小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时,"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第15栏)按照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栏填报
(4)、若本期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累计申报数"与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不一致,企业应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栏内的数据对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数据进行调整。
2、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增值税申报表的录入:
(1)免抵退销售额:指当期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一致;
(2)免抵销售累计:指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一致;
(3)不得抵扣税额: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致;
(4)不得抵扣累计: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数。(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数一致;
(5)销项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栏"销项税额"录入;
(6)进项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栏"进项税额"录入;
(7)上期留抵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录入;
(8)进项税额转出: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录入;
(9)免抵退应退税额:指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上期免抵退应退税额(伤其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自动生成到本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中,不用再人工录入。
(10)应抵扣税额:系统自动生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7栏"应抵扣税额"一致;
(11)实际抵扣税额:系统自动生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致;
(12)应纳税额:系统自动生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致;
(13)期末留抵税额:系统自动生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致;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录入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