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离退休(联合)党支部。
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
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
对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组织关系转接制度一、引言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成员从一个部门或岗位调动到另一个部门或岗位时,需要进行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该制度旨在确保组织内部人员的流动顺畅、合理,同时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二、转接流程1. 转接申请当员工希望调动到其他部门或岗位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转接申请。
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调动原因以及期望的新岗位等内容。
2. 部门协商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转接申请后,将与目标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目标部门应评估员工是否符合要求,并与原部门共同商讨调动计划。
3. 调动决策最终决策由人力资源部门和上级领导共同确定。
决策应基于员工个人能力、业务需求以及组织整体利益等因素进行权衡。
4. 通知和准备一旦调动决策确定,人力资源部门将通知员工和相关部门。
员工应根据新岗位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如培训、知识储备等。
5. 转接执行转接执行阶段是整个转接流程中最关键的一步。
员工将正式离开原部门,进入目标部门开始新的岗位工作。
同时,原部门和目标部门应配合员工顺利完成转接过程。
6. 转接评估和调整在员工正式进入目标部门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转接情况进行评估和跟踪,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发现问题或不适应情况,可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三、制度要求1. 公平公正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因个人关系或其他非业务因素而影响调动决策。
所有员工均有平等的机会申请转接,并且申请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应严格保密。
2. 权益保护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应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薪资待遇、职级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保障。
员工在转接前后享有相同的权益和待遇。
3. 透明公开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应对员工进行充分的解释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转接流程和相关政策。
同时,组织应及时向员工公布调动决策,并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4. 培训支持为了帮助员工顺利完成转接,组织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支持。
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培训、技能培养等方面的支持,以提高员工在新岗位上的适应能力。
九三学社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回复
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回复【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一、引言:九三学社作为中国共产领导下的人民政治团体,其重要功能是关心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参与社会实践与发展。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作为九三学社内部的重要制度,对于实现青年学生思想引导与社会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逐步回答关于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二、九三学社组织关系:九三学社组织关系是指加入九三学社的成员与九三学社之间的组织联系。
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是由共产员通过入申请并经过组织程序审批转接到九三学社。
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具有组织上的桥梁作用,不仅有助于社员的思想引导与实践发展,也有助于加强共青团与九三学社的联系。
三、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是指九三学社针对成员组织关系转移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组织关系的有序转移,保证成员能够得到合理引导与支持。
四、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首先,成员需要书面申请组织关系转移,并附上个人详细信息、思想发展情况以及转接理由。
其次,转接申请将提交给九三学社相关部门审查。
部门将根据成员的条件、态度、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评估与审查。
最后,根据评估结果与审查情况,九三学社将对成员的组织关系申请进行决策,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整个程序包含申请、审查与决策三个重要环节,以确保组织关系转移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五、成员权利与义务: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对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做了明确规定。
成员在转移组织关系后,有权享受九三学社提供的相关服务与支持。
同时,成员必须遵守九三学社的章程、规定与纪律,履行九三学社交纳会费、参加组织活动等义务。
这些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有助于确保九三学社与成员之间的良好关系与互动。
六、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与标准: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有一系列原则与标准,如思想政治条件,年龄条件,个人发展潜力等。
九三学社会根据这些原则与标准对申请进行评估与审查。
在思想政治条件方面,九三学社要求成员具备坚定的社会主义信仰与风廉政建设要求。
2021年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党员管理制度1党员管理制度一、组织关系转移制度1、组织关系介绍信。
财政局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 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 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 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交纳党费。
2、党员证明信。
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 须持党员证明信, 证明其党员身份。
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
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 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 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流动党员活动证。
财政局党员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 应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 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流动党员管理原则是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
1、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1)流出地党组织应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 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与党员保持经常联系, 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2)基层党支部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 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并负责对《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进行管理。
持证党员返回后, 要听取汇报, 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 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3)财政局党员3名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 应积极创造条件, 在他们中间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
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负责指导新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并可依托驻外办事机构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 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滨海街道党工委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地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调办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地党组织委托索取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
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受。
暂时不具备接受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受外来党员提出具体时间等要求。
二、离退休或退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乡镇)党组织。
(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6)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受外来党员提出具体时间等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大全5篇]》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大全5篇]》第一篇: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长沙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号)、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1、党员因工作调动、学习毕业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党组织,均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时间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由外省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省级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等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见附件1)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代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由省内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长沙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4、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由党员本人持有效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各二级党组织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新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
5、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必须先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方能接收组织关系。
(1)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党委要负责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入党申请书、父母亲的政审材料、党校培训材料、自传等。
(2)对存在发展材料不齐全、发展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新生党员材料,应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
各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意见处理审查后的材料。
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_规章制度_
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店铺,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
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盛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三学社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回复
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回复九三学社是中国的一个学术团体和政治组织,成立于1933年,是中国共产领导下的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组织之一。
九三学社在中国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中,有着一套完善的制度。
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起源于中国共产的内管理制度,并根据九三学社特殊的组织性质和工作任务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和完善。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社员的组织权益,促进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下面,我将逐步回答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首先,什么是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是指在九三学社内,社员从一个组织单位转移到另一个组织单位的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核心是社员的组织权益保障和组织的稳定发展。
在制度实施中,九三学社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确保社员的组织关系转移是合法、公正、公平的,同时保护组织的权益。
在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中,有哪些关键步骤和程序?首先,社员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
社员可以根据个人发展需要或其他原因,选择转移到其他单位。
其次,社员所在的组织单位进行调查审核。
这一步骤主要是对社员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原因进行调查,以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然后,组织单位需要向上级组织提出转移申请。
上级组织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将决定通知下级组织和社员本人。
最后,社员按照组织的指示,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组织单位。
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有哪些特点和优势?首先,这个制度注重程序的规范和透明,确保了社员在转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滥用和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其次,这个制度注重权责的落实,明确了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决策效果。
另外,这个制度也注重个人意愿的尊重,允许社员根据自己的需求做出选择,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九三学社在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中还面临哪些挑战和问题?首先,由于九三学社的特殊性质,组织关系转移涉及到各级组织的协调和配合,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和沟通不畅的问题。
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及相关要求
办理毕业生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及相关要求一、党员档案的转移及相关要求1、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可以自带,也可以由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转交学生处放到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起,由学生处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2、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不必自带,由党委组织部转给学生处放到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起,由学生处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3、自带档案材料的预备党员,凭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二级院(系)党总支办理。
4、预备党员领取档案材料时,应由毕业生党员个人亲自签领并携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
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要长期保管好《预备党员领取档案材料签领表》(备查用)。
5、自带档案材料的预备党员,在毕业生离校后,将档案交给所转到新的党支部。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向新的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并交转正申请书。
6、各二级院(系)党总支在毕业生离校前,到组织部(办公楼611室)领取《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组织部封条》。
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要用封条加封,并在封条边盖党总支印章。
在加封前要填好《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应该填写的考察意见(每季度一次)。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①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
2、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认真组织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
信息表中的个人信息、组织关系转移的去向、具体去向,需经毕业生本人签字认可。
《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经二级院(系)党总支汇总审核无误后,由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学校党委组织部laode851@邮箱。
3、党委组织部根据《毕业生党员信息表》中的信息,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管理办法
七、党员组织关系责任问题处理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处理 ★对于因转接组织关系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 的,对责任人员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五、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三、集团公司内部转接
转出党员的 基层
党(总)支部 开信
转出党员的 矿处单位党 委组织部门
换信
不需经集团公司、 专业公司层层接转
接收党员的 矿处单位
党委 组织部门
换信
党员到 基层 党(总)支部 报到
接收党员的矿处单位返回回执
兖矿集团内部转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单
六、加强队伍建设
四、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管理
★转出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上。 转出集团公司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月内仍未收到回执的要主动 联系党员本人进行督促、落实回执。
★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调入、调出、本单位内部调动分 类管理三本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介绍信封面注明办理起始、 结束时间,做好存档工作,一般保存10年以上方可销毁。
六、加强队伍建设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经常对下级党委组织部门转接组织关系 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严格要求、严 格管理,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 ★各单位转接组织关系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要在完成组织关 系介绍信、年度党员增减台帐等相关工作交接的基础上,办理 调离手续。同时,做好接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选派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高、组工 业务熟的中共正式党员具体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做到转接工作有专人负责。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接转党员
组织关系的管理。
党员因调动工作、退休(退职)、解除劳动合
同或终止合同,在办理离厂手续时,必须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
系手续。
离厂后半年不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按党章规
定,严格按程序,稳妥的予以处置。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
党员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
涂改。
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党组织印章,存根骑缝章,涂
改或以私人名义的介绍信一律无效。
三、转入和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以外地区的,必须经过省
政府国资委党委接转。
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注明有
效期限,转移出省的一般不得超过10天。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应及时做好回执工作。
四、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注明党费缴至日期。
党费缴至时间
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否则退回重新开具介绍信。
五、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并携带至对方
党组织。
特殊情况下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为办理,帮助转递。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一)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点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受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二)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
其中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工)委按规定登记发放,作为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刷,并加强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刷。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党(工)委负责发放。
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党(工)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
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五)《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工作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12020年4月19日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员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证明其党员身份的凭证。
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支部不能接收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工作单位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及时按规定转出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2、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在六个月内)证明其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
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根据有关规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外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市直机关工委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内,机关党支部外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市直机关工委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
机关党支部内部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的,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防止伪造。
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个人委托她人办理,有关党组织一般应不予受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县直属机关工委系统外转入的,要携带“党员的基本情况”。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6、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九三学社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回复
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回复九三学社,作为中国最大的政治团体之一,一直以来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九三学社的发展和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将详细探讨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从其背景、制度构建、具体实施以及效果四个方面展开,以期更深入地了解九三学社的发展。
首先,需要了解九三学社的背景。
九三学社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共产领导下的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宗旨是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接班人、推动参政议政为核心,发挥积极作用。
凭借其独特的组织形式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九三学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有力的作用。
其次,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的构建非常重要。
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实行“任职轮换、骨干培养、实绩考核、先进评先”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轮换岗位、培养骨干以及考核评先的方式,促进组织关系的转移和培养新的领导层。
这种制度的构建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保持九三学社的朝气蓬勃和活力。
第三,我们需要了解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首先,九三学社会定期轮换岗位,使得不同的成员能够有机会接触不同的工作领域和经验。
这种轮换岗位的方式有利于提高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其次,在骨干培养方面,九三学社通过不定期的培训、学习班等方式,提升骨干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此外,九三学社还设立了先进评先的机制,以激励成员的积极性和竞争力。
九三学社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机制,将组织关系转移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了组织的发展。
最后,我们需要评估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的效果。
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九三学社通过轮换岗位和骨干培养,成功地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干部和领导人。
这些干部和领导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为中国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其次,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能够保持组织的活力和朝气,使其能够紧跟时代的发展和变化。
九三学社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九三学社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九三学社是我国一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团体,其组织结构及管理制度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其中之一,就是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涉及到学生会成员在从毕业离校后的组织关系转移、退伍转业后的组织关系转移等方面,对于保持组织活力、深化组织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的背景意义、具体操作步骤以及优化建议等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背景意义非常明显。
如今,高校学生会成员、参军入伍的九三学社团员在毕业离校、退伍转业后面临着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
既要兼顾他们个人的发展空间,又要保持九三学社的组织连贯性和活力。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具体操作步骤上,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需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成立专门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学社在组织关系转移方面的工作。
这个机构应由九三学社中高级干部担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
其次,在成立这一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和制度。
该流程应包括申请转移、审核转移、确认转移等步骤。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成员在转移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相关要求。
然后,要创造良好的转移环境和条件。
比如,组织各级学社定期组织转移交流会,让新老团员进行互动和分享经验。
此外,九三学社还可以通过组织社团活动、培训讲座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即将转移的成员融入新的组织环境。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九三学社的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如何确保组织关系的转移能够顺利进行,而不影响学习或工作的发展,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其次,在处理转移申请过程中,如何保证公正、公平也是关键的一环。
同时,为了促使新成员更好地融入新环境,九三学社需要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组织。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提出一些优化建议。
转组织关系有哪些制度
转组织关系有哪些制度在组织中,员工的转组织关系是指员工从一个部门或岗位转移到另一个部门或岗位的关系。
转组织关系对于组织而言非常重要,它可以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组织的灵活性和效率。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转组织关系,许多组织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转组织关系制度。
1. 内部调岗制度内部调岗制度是指组织内部员工可以申请转岗的制度。
通过内部调岗,员工可以在不离开组织的情况下改变岗位,寻找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内部调岗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转岗申请流程:明确员工提交申请的流程,并规定申请的材料和信息。
•调岗标准和条件:规定员工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够申请转岗,例如工作年限、绩效评估等。
•调岗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审核、面试、岗位匹配等环节,并规定流程的时限。
•调岗结果通知:通知员工调岗结果,并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
内部调岗制度可以帮助组织更好地利用内部员工的潜力,促进组织的人才流动和知识共享。
2. 跨部门调配制度跨部门调配制度是指员工可以从一个部门调配到另一个部门的制度。
跨部门调配可以帮助组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部门间的合作和协调。
跨部门调配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跨部门调配申请流程:规定员工申请跨部门调配的流程,并明确申请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跨部门调配条件和标准:明确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够申请跨部门调配,例如工作年限、绩效评估等。
•跨部门调配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审核、部门间协调、员工安置等环节,并规定流程的时限。
•跨部门调配结果通知:通知员工调配结果,并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
跨部门调配制度可以促进组织的资源共享和知识交流,提高组织的综合能力和竞争力。
跨职能转岗制度是指员工可以从一个职能岗位转移到另一个职能岗位的制度。
通过跨职能转岗,员工可以获得更广泛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提高自己的职业发展潜力。
跨职能转岗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转岗申请流程:规定员工申请跨职能转岗的流程,并明确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是怎样的
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是怎样的在现代社会中,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在劳动力市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是为了适应劳动力流动和就业的需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的基本概念组织关系转移制度是指职工在不同单位之间转移工作时,按照规定程序和程序转移工作岗位,变更其所属工会的制度。
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是指章解读员在不同单位之间转移工作时,按照相关规定变更其工会组织关系的制度。
二、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的基本程序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的实施程序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解除前一单位工会组织关系和加入新单位工会组织关系。
1. 解除前一单位工会组织关系:(1) 章解读员提交解除工会组织关系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前一单位工会核实相关材料,审批解除工会组织关系的申请。
(3) 前一单位工会将解除工会组织关系的决定通知章解读员,并在一定时间内解除工会组织关系。
2. 加入新单位工会组织关系:(1) 章解读员在新单位提交加入工会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新单位工会核实申请材料,审批加入工会的申请。
(3) 新单位工会发放新的工会组织关系证明,确认章解读员加入工会组织关系。
三、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的实施效果章解读的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制度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章解读的员在转移工作单位时,通过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可以保障其享有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
新单位工会在员工加入后,将为其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服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 促进劳动力流动:组织关系转移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解决传统单位用人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
章解读员可以根据个人发展和就业需求,在合法的前提下自由转移工作岗位,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
组织关系转接登记制度
组织关系转接登记制度1. 简介组织关系转接登记制度是指在中国的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为了规范和管理转接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责的明晰,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2. 目的与意义2.1 目的制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关系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管理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保证转接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组织关系转接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提高组织关系管理的效率。
2.2 意义组织关系转接登记制度的设立具有以下意义:•为组织关系转接提供明确的规范,防止滥用和不当操作;•保障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避免违法和不公平的转接行为;•提高组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促进组织发展;•为组织关系的追溯和核实提供便利。
3. 转接登记的程序和流程3.1 申请和审批•转接人员提出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向所在组织提交书面申请;•所在组织进行初审,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信息的真实性;•初审合格的申请将被提交给上级组织进行审批;•上级组织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当申请获得上级组织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转接登记。
3.2 登记和备案•转接登记包括转出组织将原有组织关系转接给其他组织的记录;•转接登记应包括转接人员基本信息、原组织信息、转接组织信息等;•转接登记应由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共同完成,并在正式完成转接后进行备案;•转接登记文件应妥善保存,备查资料应归档。
4. 转接登记的要求与措施4.1 转接登记的要求•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转接登记的基本要求;•登记信息应包括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原组织信息、转入组织信息等;•登记信息应由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核实共同填写;•登记信息应在正式完成转接后进行备案。
4.2 转接登记的措施•应建立信息汇总和管理机制,确保转接登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应设立专门的转接登记岗位或分工,负责转接登记的处理和备案;•应建立转接登记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登记文件的安全和保密;•应为转接登记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保证转接登记工作的质量。
口腔医院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口腔医院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1、党员正式调动工作,必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并由组织人事科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临时借调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人员,须转移临时组织关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2、凡从系统以外转入的党员(包括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和分配来的毕业生等),由组织人事科递转组织关系,根据分配去向介绍到相应党支部。
3、凡调出医院的党员,一律由院党委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局组织人事处办理手续。
4、在本系统范围内调动的党员,由院党委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局组织人事处办理转递手续。
5、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处注明有效期,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上加盖党组织公章。
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个月。
原则上要求党员本人亲自办理。
6、转移党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后,不参加调往党组织生活的,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以自行脱党处理。
7、党支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收缴党费,填写党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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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员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证明其党员身份的凭证。
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支部不能接收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工作单位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
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及时按规定转出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2、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在六个月内)证明其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
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根据有关规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外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市直机关工委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内,机关党支部外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市直机关工委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
机关党支部内部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的,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
关系介绍信”,防止伪造。
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个人委托他人办理,有关党组织一般应不予受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县直属机关工委系统外转入的,要携带“党员的基本情况”。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6、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六个月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如果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树林召中心卫生院党支部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