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医院个人剂量检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可能接触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性病原体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个人剂量检测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检测范围与内容第四条个人剂量检测范围包括:1. 接触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2. 接触有害化学物质的工作人员;3. 接触生物性病原体的工作人员;4. 接触其他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个人剂量检测内容包括:1. 接触剂量监测:包括空气吸收剂量、表面污染剂量、体内剂量等;2. 健康监测:包括血液、尿液、毛发等生物样本的检测;3. 职业病诊断与评估。
第三章检测程序第六条个人剂量检测程序如下:1. 工作人员入职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2. 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检测周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半年;3. 检测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4. 检测结果应及时告知受检人员,并做好记录;5.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检测管理与责任第七条医院设立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个人剂量检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个人剂量检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检测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3. 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检测质量;4. 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5.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个人剂量检测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合理控制个人剂量,根据《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直接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与放射工作相关的职务人员。
三、个人剂量管理责任1. 单位的责任(1)负责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2)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
(3)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4)监测和记录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个人剂量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5)对个人剂量超标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个人剂量。
(6)定期向相关机构上报个人剂量数据,并接受监督检查。
2. 放射工作人员的责任(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关防护设备。
(2)参加单位组织的防护培训和教育,并接受相关考核。
(3)配合单位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记录工作。
(4)如发现个人剂量异常或与放射工作相关的身体不适,及时报告单位,并接受相关检查和治疗。
(5)积极参与单位的事故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理工作。
四、个人剂量监测1. 个人剂量监测是指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的监测和记录工作,包括定期监测和事故监测。
2. 个人剂量监测由单位负责,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
3. 个人剂量数据应及时记录,存档保存,并通知相关放射工作人员。
4. 个人剂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调查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个人剂量。
五、个人剂量评价和限值1. 个人剂量评价指根据个人剂量监测数据进行评估,判断个人剂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2. 个人剂量限值由国家标准规定,不同工作场所和工作类型有不同的限值。
3. 个人剂量超过限值的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进一步评价和处理,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3篇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3篇【第1篇】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根据《发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方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支配本单位的发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外照耀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普通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耀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根据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身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发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包括:1、常规检测的办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耀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发射工作单位应该将个人剂量监测准时记录在《发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发射工作人员进入发射工作场所应该遵守下列规定: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进入辐照装置、发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之外,还应该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该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担当。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帮助卫生部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方法》和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发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范围和对象发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发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耀的人员。
发射工作人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1.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发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2. 发射防护和有关法律学问培训考核合格3. 遵守发射防护规矩和规则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4. 持有《发射工作人员证》二、发射人员上岗要求1. 发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发射工作人员证》。
2. 发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与发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并举行相关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
3. 发射设备安装后,由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责的机构对机器和机房设施举行测试,做出评价报告证明符合防护要求,取得机器使用合格证之后,方可使用。
医院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从事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放射防护等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组织管理1. 医院设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2. 放射科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的具体实施,包括剂量计的发放、回收、检测、报告等。
3. 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四、个人剂量监测1. 剂量计发放:医院为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免费发放个人剂量计,并进行佩戴培训。
2. 剂量计佩戴:职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剂量计,不得擅自取下。
3. 剂量计回收:每月底,放射科负责回收职工个人剂量计,并进行统一检测。
4. 剂量计检测:医院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个人剂量计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 剂量报告:放射科每月将个人剂量检测结果报告给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并对异常数据进行调查分析。
五、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1. 放射科对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异常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对个人剂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职工,放射科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其辐射剂量。
3. 对发生辐射事故的职工,放射科应立即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奖励与处罚1. 对积极参与个人剂量监测、认真执行辐射防护措施的职工,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不配合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职工,医院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管理, 保护其健康和安全,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 包括医疗、科研、工业等领域。
第三条个人剂量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原则, 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 确保人员剂量限制在安全范围内。
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 熟悉本制度, 并按照制度要求履行个人剂量管理的义务。
第五条放射工作机构应组织相关部门定期监测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 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确保个人剂量不超过相关国家和地区的限制标准。
第二章个人剂量限制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限制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根据不同的放射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 放射工作机构应制定相应的个人剂量限制标准, 并明确在不同场景下的限制值。
第八条个人剂量限制标准应按照年度为基准, 分为整体剂量限制和月度剂量限制。
个人剂量超过限制的, 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应以低剂量为原则, 遵循最小化剂量的要求, 尽可能减少工作中的辐射暴露。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应使用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如隔离衣、防护手套等, 按照规定佩戴。
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保证其防护效果。
第三章个人剂量监测第十一条放射工作机构应建立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保证个人剂量的持续监测。
第十二条个人剂量监测应定期进行, 放射工作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第十三条个人剂量监测的数据应及时记录并保存, 以备核查和日后参考。
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在每次工作前测量个人剂量, 记录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本人, 并提供适当的防护建议。
第四章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放射工作机构应建立个人剂量管理档案, 记录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相关信息, 并与个人档案相互关联。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1. 引言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企业员工在工作环境中接受辐射的安全,并确保其接受辐射剂量不超出国家和国际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工作中会接触到辐射源的企业职员。
个人剂量管理包含剂量监测、剂量评估和剂量记录三个方面。
通过有效的监测和评估,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和掌控辐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 术语定义•辐射剂量:指个人在单位时间内接受的辐射量,单位为西弗(Sievert,Sv)。
•剂量监测:通过辐射监测仪器对企业职员进行个人剂量的实时监测和记录。
•剂量评估:依据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对辐射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掌控措施。
•剂量记录:对个人辐射剂量进行完整、准确的记录和保管。
3. 个人剂量监测1.企业职员应在进入辐射作业区域前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个人剂量监测应在工作期间全程进行,而且监测仪器应正确佩戴在职员的胸部位置。
3.监测结果应实时显示,并及时报告给被监测的职员本人。
4.职员在完成辐射作业后,应自动上报监测数据,由企业安全部门进行剂量评估。
4. 个人剂量评估1.企业应依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2.个人剂量评估应考虑辐射剂量暴露时间、辐射源种类、工作环境条件等多种因素。
3.若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超出国家和国际标准限值,企业应立刻采取有效的掌控措施。
4.实在掌控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调整工作方式、供应个人防护设备、进行工艺改进等,以减少辐射暴露。
5. 个人剂量记录1.企业应建立和维护个人剂量记录系统,对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进行准确、完整的记录和保管。
2.个人剂量记录应包含个人身份信息、监测日期、监测结果、剂量评估等内容,并进行分类归档存储。
3.个人剂量记录应妥当保密,仅限于业务需要的人员访问。
4.企业应定期审核个人剂量记录,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趋势猜测,以便对辐射管理工作进行连续改进。
6. 培训和沟通1.企业应定期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辐射知识、剂量管理制度、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监控和控制员工接触有害因素的剂量水平,确保这些水平处于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个人剂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个人剂量管理员,负责日常的监控工作。
3. 所有员工有义务遵守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并配合进行定期的剂量监测。
三、剂量监测1. 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类型,选择合适的个人剂量计进行监测。
2. 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年)对员工进行剂量监测,记录监测结果。
3. 对于超过规定阈值的情况,立即采取干预措施,并记录在案。
四、数据管理与报告1. 建立和维护一个个人剂量数据库,记录每个员工的剂量历史。
2. 定期对剂量数据进行分析,评估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按照法规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剂量监测结果和分析评估报告。
五、培训与教育1. 对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个人剂量管理的基础知识培训。
2. 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个人剂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3. 强化紧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1. 制定详细的事故处理流程和应急响应计划。
2. 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事故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七、持续改进1. 定期审查和评估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2. 根据技术进步和新的安全信息,不断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积极参与制度的优化过程。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生产、使用、研究、运输、储存、处置活动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个人剂量监测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确保监测设备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中,并定期向所在地放射性污染防治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本人的个人剂量档案,并对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提出异议。
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异议。
第三章个人剂量限值第九条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情况和放射防护技术水平,制定并公布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限值。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
第四章放射防护措施第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放射工作特点,采取合理的放射防护措施,降低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
第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辐射水平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放射防护标准。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工作时,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放射防护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放射设备。
第五章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个人剂量计的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
以下是一篇个人剂量计的管理规章制度,字数不少于5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放射工作单位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管理。
第三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个人剂量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个人剂量计的采购与管理第四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个人剂量计。
第五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个人剂量计采购、使用、校准、维护和更换的记录,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六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对个人剂量计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个人剂量计,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个人剂量计的使用与佩戴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应当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在放射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剂量计的佩戴位置和固定,避免因动作幅度过大或外界因素导致个人剂量计脱落或损坏。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结束离开放射工作场所时,应当及时将个人剂量计交回放射工作单位进行检测和记录。
第四章个人剂量计的检测与记录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佩戴的个人剂量计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十二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计的检测结果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记录个人剂量计的检测结果、健康检查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五章异常情况的处理第十四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对个人剂量计损坏、脱落、读数异常等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异常情况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一、引言个人剂量计是一项用于测量个体在工作环境中接受辐射剂量的技术,广泛应用于核工业、医疗、科研和其他需要接触辐射的行业。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辐射健康,合理监测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辐射剂量在可控范围内。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个人剂量计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责任1. 个人剂量计管理部门应负责个人剂量计的申领、校准、发放、回收和数据统计。
保证个人剂量计的及时使用和准确运行。
2. 使用个人剂量计的个人应按照规定佩戴、使用和保管个人剂量计;并定期参加辐射安全知识培训。
每个人对自己的个人剂量计负有责任,不能私自擅作主张。
3. 相关部门应保证辐射工作区域的辐射安全控制,并协助个人剂量计管理部门进行监测和检查。
四、个人剂量计的使用1. 个人剂量计的申领应经过正式审批程序,并由个人剂量计管理员发放。
个人剂量计应有明确的编号和记录。
2. 个人剂量计应佩戴在工作服上,确保剂量计能准确地记录个人暴露的辐射剂量。
3. 个人剂量计应定期校准和检测,确保其准确度和灵敏度。
4. 在辐射工作完成后,个人应及时将个人剂量计归还给个人剂量计管理部门,以便进行数据读取和记录。
五、数据分析与风险评估1. 个人剂量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个人剂量计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辐射剂量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管控。
2. 风险评估结果应根据不同风险级别进行分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控制措施。
3. 高辐射剂量个人应进行健康监测,并有必要时进行职业病防护。
六、违规处理对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七、培训和宣传个人剂量计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对辐射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八、监督和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范本(五篇)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范本一、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剂量监测计。
二、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佩戴在工作衣左胸口,如穿铅防护服时可佩戴在左衣领上。
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当量每年不大于20msv。
四、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按照实际接受剂量,不得随意放在____线机房内。
五、放射工作人员下班,不得将戴有剂量监测计的工作服放在____线机房内。
六、个人剂量检测按委托检测部门的要求定期(____天/次)进行个人剂量计的检测。
七、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一年/次)。
八、发现工作人员有超剂量照射时,应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九、各有关单位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十、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将个人剂量档案资料转入所调入单位的放射防护部门,并向地区有关部门备案。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范本(二)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针对从事辐射作业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的一项管理制度。
其目的在于保护辐射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控制辐射工作者的剂量接受,减少辐射对人体的损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辐射作业的职工,包括核能、医疗、科学研究、工业检测等领域的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1.监测机构设立辐射防护监测中心作为监测机构,负责辐射剂量监测的组织实施,设置剂量监测点,收集、分析和统计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2.个人剂量监测人员(1)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包括核能、医疗、科学研究、工业检测等领域的工作人员。
(2)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接受医学体检,包括辐射相关疾病的筛查和诊断,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相关检查。
3.剂量监测点设置(1)根据辐射作业的特点和工作场所的辐射环境情况,确定剂量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
(2)剂量监测点应合理分布,覆盖辐射作业区域,每个剂量监测点应设有相应的监测设备。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个人在工作中的剂量控制,保护个人健康,遵循国家法律与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所有需要接触辐射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核工业、医疗、科研等领域的人员。
第三条个人剂量管理基本原则:减少剂量、优化剂量、限制剂量,保护个人健康。
第四条个人剂量管理的具体步骤:监测剂量、评估剂量、控制剂量。
第二章剂量监测第五条个人剂量监测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的需要进行,确保剂量监测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所有需要接触辐射的从业人员应持续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器,定期对个人剂量进行监测。
第七条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分类管理。
监测数据应包括个人剂量累计值、剂量速率等指标。
第八条对于高剂量监测数据,应立即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降低个人接触辐射剂量。
第九条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个人本人。
第三章剂量评估第十条个人剂量评估应根据监测数据和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确定可能的剂量来源和剂量危害程度。
第十一条个人剂量评估结果应及时通报个人本人,并提供相关剂量控制措施建议。
第十二条高剂量个人剂量评估结果应立即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个人本人,并采取措施降低个人接触辐射剂量。
第四章剂量控制第十三条个人剂量控制应采取合理的工作操作和工程措施,减少个人接触辐射剂量。
第十四条高剂量工作环境应进行严格的辐射防护,限制人员进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第十六条对于高剂量从业人员,应特别评估其工作所需的防护设备和措施,并及时提供。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七条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个人剂量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八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剂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十九条个人剂量监测仪器的维护和管理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5篇)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个人剂量计由放射科主任专管,负责发放和收集;(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____天,最长不应超过____天;(三)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四)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医院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剂量计应佩带在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在左胸前;(二)个人剂量计有识别的标志和编码,应按规定要求佩戴,不得随意更换、调换。
四。
严格遵守个人剂量计发放、佩戴和回收时间,个人剂量计在非工作时间应避免受到任何人工辐射的照射。
五。
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出现超标等问题时,应配合个人剂量监测单位进行调查,明确超标原因,并予以整改。
六。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七。
个人剂量计在每个佩戴周期结束后尽快送往个人剂量监测单位,收到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后进行存档。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2)也被称为个人剂量测定,是指对受到辐射的个体进行辐射剂量测定,并记录其剂量水平和剂量接受情况的一套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核辐射防护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目标、实施步骤和管理要点。
一、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定期对受到辐射的个体进行剂量测定,记录其剂量水平和剂量接受情况,并根据测得的剂量水平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其核心思想是“按需测定、及时反馈、防患于未然”,以确保受到辐射的人员不超过法定剂量限值,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5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____天,最长不应超过____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3、进入辐照装臵、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一、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二、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盂县人民医院放射工作安全管理办法》和《盂县人民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试行)》及其他管理制度。
四、使用科室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臵的安全和防护知识,以增强教学、科研及医疗工作的能力。
五、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培训。
放射性监测方案一、使用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严格执行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的规定。
医院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包括放射科、核医学科、介入科、放疗科等科室的工作人员。
三、个人剂量监测1. 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监测计,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2. 个人剂量监测计应佩戴在工作衣左胸口,如穿铅防护服时可佩戴在左衣领上。
3.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当量每年不大于20MSV。
如超过规定剂量,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部门。
4. 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按照实际接受剂量,不得随意放在X线机房内。
5. 放射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将戴有剂量监测计的工作服放在X线机房内。
四、个人剂量检测与档案管理1. 个人剂量检测按委托检测部门的要求定期(90天/次)进行个人剂量计的检测。
2.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一年/次)。
3. 发现工作人员有超剂量照射时,应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4. 各有关单位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5. 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将个人剂量档案资料转入所调入单位的放射防护部门,并向地区有关部门备案。
五、职责与权限1. 放射科负责个人剂量监测计的采购、发放、回收、维护及检测工作。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档案管理。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并监督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实施。
4.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及防护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一、基本概念个人剂量计是用来测量接受辐射照射的人体剂量的设备,用于检测个人在辐射环境中的剂量水平。
根据辐射管理的规定,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需要佩戴个人剂量计,以保证其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之内。
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人剂量计的管理,并保障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从事辐射作业或接触辐射环境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核电厂工作人员、医院放射科医护人员、科研机构的辐射实验人员等。
三、个人剂量计的发放和佩戴1. 发放对象:所有需要从事辐射作业或接触辐射环境的人员均需佩戴个人剂量计。
2. 发放标准: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辐射风险,个人剂量计的发放标准分为A、B、C三级,具体标准由辐射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个人剂量计的型号、规格、有效期等信息需在发放时明确告知。
3. 佩戴原则:所有需要佩戴个人剂量计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下或更换个人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计的使用和保养1. 使用要求:个人剂量计的使用要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和相关规定执行,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 保养管理:每位佩戴个人剂量计的人员应负责对个人剂量计进行日常保养,保证其功能完好。
如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更换或修理。
五、个人剂量计的取数和报告1. 取数方法:个人剂量计的取数由辐射管理部门负责,取数频率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辐射风险而定。
2. 报告要求:辐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个人剂量计的取数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并根据规定对接受辐射照射的人员进行评估和管理。
六、个人剂量计的存档和管理1. 存档管理:个人剂量计的使用记录、取数记录、报告记录等应进行详细的存档,并严格按照规定保存时间。
2. 损坏处理:个人剂量计损坏或失效的,应及时送检或更换,同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七、复核评估辐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辐射作业人员的个人剂量计情况进行复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个人剂量计佩戴和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计佩戴和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辐射防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二、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常规监测周期一般为三个月,也可视情况缩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个人剂量计的佩戴部位视情况而定。
对较均匀的辐射场,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时,剂量计一般佩戴部位在胸前;当辐射主要来自人体背面时,剂量计应佩戴在背部中央。
四、放射工作单位应委派专(兼)职防护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个人剂量计收发和监督剂量计的佩戴以及相关管理。
五、在监测周期结束时,专(兼)职防护人员负责收集寄回并发放新的剂量计。
六、放射工作人员接到剂量计时,首先核实人员姓名和编号是否正确,然后按要求佩取,并妥善保管。
七、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剂量计。
八、丢失或损坏剂量计者,按该类型剂量计的管理规定,照价赔偿。
实验危化品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0日。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剂量管理是指对自己所服用的药物、营养品以及其他化学物质的管理和控制。
任何一种药物或化学物质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它们的使用必须在医生或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并按照规定的剂量使用。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即是指自己对所服用的药物、营养品以及其他化学物质进行合理使用的管理和控制制度,使其能够发挥最大的功效,并且尽量减少对健康的不良影响。
二、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合理使用药物和化学物质药物和化学物质的使用必须按照医生或专业人士的指导和规定使用。
过量使用或滥用会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严重者可能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因此,合理使用药物和化学物质是保障健康的前提。
2. 减少药物和化学物质的不良反应许多药物和化学物质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果使用不当,会产生不良反应,甚至会引起严重的健康问题。
因此,合理使用并严格控制剂量,可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3. 提高治疗效果药物和化学物质的剂量管理不仅可以减少不良反应,还可以确保其发挥最大的治疗效果。
合理使用和控制剂量可以确保药物或化学物质在体内的浓度达到治疗目标,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4. 保护环境许多化学物质在使用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生态平衡。
合理使用和控制剂量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5. 节约成本合理使用和控制剂量可以避免药物和化学物质的浪费,从而节约成本。
三、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内容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个人用药方案个人应根据医生或专业人士的指导,制定个人用药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所需的药物或化学物质的名称、剂量、使用频次以及使用时机等内容,并且随时根据自身状况进行调整。
2. 定期复查个人应定期向医生或专业人士进行复查,以确保所制定的用药方案仍然适用,并且能够随时根据自身状况进行调整。
3. 严格控制剂量个人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专业人士的指导,控制药物或化学物质的剂量。
不得自行增减剂量,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4. 对不良反应的及时处理个人应对药物或化学物质的不良反应有所了解,并且能够及时处理。
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模板
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在辐射环境中的安全,监测个人接受的辐射剂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辐射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
三、剂量计的发放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新员工的剂量计发放工作。
2. 每位员工应配备至少一个个人剂量计,并在进入辐射区域前佩戴。
四、剂量计的使用1. 员工必须在每次进入辐射区域前检查剂量计是否正常工作。
2. 剂量计应佩戴在身体前部,易于更换和读取的位置。
五、剂量计的读取与记录1. 定期(如每月)由辐射防护负责人读取剂量计,并记录数据。
2. 所有剂量数据应保存在员工的健康档案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管理。
六、剂量计的维护与校准1. 剂量计应定期(如每半年)进行维护和校准,以确保其准确性。
2. 维护和校准工作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七、异常情况处理1. 如剂量计显示异常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辐射防护负责人。
2. 辐射防护负责人应评估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更换剂量计或调整工作计划。
八、培训与教育1. 新员工在入职时应接受有关个人剂量计使用的培训。
2. 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辐射防护和个人剂量计使用的教育。
九、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记录并采取纠正措施。
十、制度修订1. 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2. 任何员工都有权提出对本制度的改进建议。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任何疑问,可向安全管理部门咨询。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三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到放射性物质辐射的安全而设立的。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器,定期测量其接触到的辐射剂量水平。
2. 剂量限值:根据国际和国家相关法规,设定放射工作人员的最大允许剂量限值,以确保他们不会受到超过安全范围的辐射剂量。
3. 个人剂量记录: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应记录在个人剂量记录卡中,记录包括每次监测的剂量水平、监测日期和剂量仪器的标识等信息。
4. 剂量评估与分析: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评估与分析,以确认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是否超过限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风险评估与管理:基于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对个体和群体的辐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改变工作方式、使用辐射防护设备等。
6. 培训与教育: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辐射防护培训与教育,了解辐射的危害和防护措施,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个人保护措施。
7. 定期体检: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包括放射相关疾病的筛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评估和监测。
8. 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进行预案制定和训练,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处置和自我保护。
以上是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管理细节和措施可能因国家、组织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他们在放射工作中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包括使用或接触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设立专门负责个人剂量管理的机构或委员会。
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在保证正常工作进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小放射性物质对个人的辐射危害。
第二章个人剂量监测第五条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个人剂量监测,并接受定期的辐射剂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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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人员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3.遵守辐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4.立即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
5.如患者出现辐照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6.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当机器的保护连锁失灵时(如门未关就启动辐照设备),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离自己最近的紧急制动按钮,停止设备运行。
2.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故障情况。
1.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
2. 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每季度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3.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放射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5. 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工作证》中。
合江兴康医院
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合江兴康医院
防止人员意外照射或超剂量照射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在放射科诊疗室规范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和警示灯。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三、严格履行辐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人员照射操作时须穿好防护铅衣(铅围裙)、铅帽,佩戴个人剂量卡,并指导受检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关闭机房门,回到操作台继续进行治疗。
合江兴康医院
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四、各种检查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应请患者稍候观察结果。
五、提示患者和家属在诊疗室外待检。
六、治疗患者过程中,发生超剂量照射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紧急制动按钮(红键),设备停止运行。
2.如设备仍运行,则以最快的速度切断电源,停止向机器供电。
3.打开机房门,迅速将患者从治疗床上安全的放下来,帮助患者安全撤离。
4. 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
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
1. 放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 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四川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
3. 放射设备安装后,经辐射环境监测合格方可使用。
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
3.紧急疏散患者及家属,按顺序从安全通道撤离。
4.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检查患者过程中,出现设备机械类故障,导致设备机械传动部分(C型臂机架、CT扫描架、DR球管支柱等)无法停止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离自己最近的紧急制动按钮(操作间内:键盘上红色按钮、操作台上红色按钮;机房内西墙上红色按钮、。
3.将患者从治疗床上安全的放下来并帮助安全撤离。
4.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故障情况。
5.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患者检查过程中,突然变换体位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2.打开机房门,将患者重新摆好体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