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五种采购方式的比较
谈判采购、询比采购方式及方法知识与区别
谈判采购、询比采购方式及方法知识与区别一、谈判采购:1、概述:①、谈判采购是指采购实体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通过讨价还价就发货、技术规格、价款和交易术语等合同要件达成共识。
谈判要求采购方和卖方就合同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而不能仅靠交换文件。
②、采购人通过公告或者直接邀请两家及以上合格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采购交易。
采购人组建的谈判小组,基于项目谈判采购文件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依次进行一轮或者多轮(交流)及谈判,并依据谈判采购文件、供应商最终响应文件及其供应标的物的技术、经济、商务等方案要素进行评审和比较,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最终谈判和评审比较结果及其推荐意见,综合研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谈判采购适用情景及范围:①、采购项目需求方案不明确。
采购人不能自行一次准确提出项目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标准,需要与供应商交流谈判和比较分析后,研究确定采购项目需求及其技术标准的;②、采购项目的市场资源供应不充裕,市场潜在供应商明确有限几家,或者通过公告邀请后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采购项目不宜公开,只能从已知有限供应商中选择。
③、谈判采购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和技术特性,可以分别选择综合评价办法(适用技术需求多方案),或者最低价评价办法(适用技术需求标准统一)。
④、这种方法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采购或涉及高科技应用产品和服务的采购。
3、谈判采购方式的优点:①、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谈判采购方式由于不是广泛进行招标,不存在准备标书、投标等情况,采购实体可以直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协商,大大缩短了采购周期。
②、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③、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采购实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拟购产品和服务的品牌、数量、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多次谈判,最终能够买到符合预期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收藏!一图了解采购的六种方式及详细流程!
收藏!一图了解采购的六种方式及详细流程!本文旨在介绍采购的六种方式及详细流程,以便读者对采购过程有一个完整的了解。
一、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方通过与供应商进行一系列谈判,以获取具有最佳性能和价格的产品或者服务。
流程如下:1. 确定需求:明确采购需求,包括产品或者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
2. 筛选供应商:根据需求,筛选潜在供应商,并邀请他们参预谈判。
3. 发布要求书:向供应商发出要求书,明确要求、条件和评分标准。
4. 谈判: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商讨细节并逐步排除不合适的供应商。
5. 终选供应商:根据谈判结果评估,选择最适合的供应商。
6. 签订合同:与选定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二、商议采购商议采购是指采购方与供应商进行双方友好商议,通过商议达成购买协议。
流程如下:1. 确定需求:明确采购需求,并与供应商沟通,了解其能力和资源。
2. 商议:双方进行商议,确定产品或者服务的规格、价格、交付期限等。
3. 达成协议: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并明确协议条款和条件。
4. 履行协议: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供应商交付产品或者提供服务,采购方付款。
三、直接采购直接采购是指采购方直接向供应商购买所需产品或者服务,无需经过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
流程如下:1. 确定需求:明确采购需求,并与供应商连系,了解其产品和服务。
2. 谈判: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商议价格、数量、交货期等细节。
3. 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义务。
4. 履行合同: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供应商交付产品或者提供服务,采购方付款。
四、询价采购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方向多个供应商问询价格和供货能力,以选择最佳供应商进行采购。
流程如下:1. 确定需求:明确采购需求,并确定询价范围和要求。
2. 发布询价通知:向潜在供应商发布询价通知,明确询价要求和截止时间。
3. 采集报价:采集供应商的报价,并对报价进行评估。
4. 终选供应商:根据报价和其他因素评估,选择最佳供应商。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比较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比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比较因素较短采购时间较长较长较短较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①具有特殊性,只能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采购的货物规格、从有限范围的供应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商采购的;标准统一、现货货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最主要的采购方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适用范围源充足且价格变化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幅度小的政府采购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项目。
目总价值的比例过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大的。
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比较因素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是否政府采购管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需批准门批准理部门批准部门批准部门批准批准以投标邀请函的方由谈判小组确定三家由询价小组确定三以招标公告的方邀请供应商的方特定供应商式邀请特定的供应以上供应商,并向其发家以上供应商,向式邀请不特定的式商出谈判邀请函其发出报价邀请函供应商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供应商有二次以上报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供应商只许提出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供应商的报价个报价,而且不许改价机会,并以最后一次个报价,而且不许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多一次报价,而且不变其报价报价为准。
改变其报价次报价。
许改变其报价1制定谈判文件2发布1在财政部门指定1制定询价采购文件或1成立采购小组资格公告征集供应商3的政府政府信息询价函2确定被询价的2开展谈判向合格供应商提供谈发布媒体上发布供应商名单3发出询价采购顺序判文件4成立谈判小招标公告2发出 3确定成交事项采购文件并接受供应商组5公开报价6开展谈招标文件3成立报价4成立询价小组5判7确定成交商8签订评标委员会4开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合同9验收标5评标6定标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根据符合采购需符合采购需求、服务满综合评分法、最低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标价法、性价比法。
6种常见采购类型分析及应对
6种常见采购类型分析及应对写500字采购类型是指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所面临的不同类别。
根据企业采购的类别和要求,常见的采购类型通常可以分为6类:1.全球采购:这种类型的采购主要是从全球范围内搜索最便宜或最吸引人的产品,并将其购买到一个中央库存以分销为目标。
全球采购主要用于满足大量需求和价格敏感的采购需求。
2.协作采购:这种采购类型是通过与供应商进行深入的合作关系来实现采购目标。
这种采购类型旨在促进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从而为企业带来长期的财务及技术收益。
3.集中采购:这种采购类型旨在向企业供应最少的物料数量,以获得最低价格。
这种采购实施方式具有最大化利润和节省资源的优势,但也存在把握太多货物的风险。
4.模块采购:这种采购类型主要用于定制的系统和部件的采购。
企业通过分析其产品的模块,可以从不同的供应商购买不同的模块,从而获得最低的成本和最优的交付周期。
5.快捷采购:这种采购类型的目标是在客户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快速满足客户的需求,以达到快速到货的目的。
这种采购类型旨在最大程度地降低客户端实现最短交货期的成本。
6.高级采购:这种采购类型是采购高级产品和技术服务的一种采购方式。
企业通过采购具有特定功能的独特产品,可以实现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对于上述6类采购类型,企业需要了解其特点,并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不同的采购策略,以确保采购的成功实施。
首先,企业需要确定自己的采购要求,包括需求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期要求等,及时确定自己的采购类型需求,避免错误的采购决策。
其次,企业应及时搜索合适的供应商,确定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条件,以及供应商的信誉和能力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考虑采购合同的编制,包括确定采购条件、责任范围、质量保证等等,以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最后,企业应根据采购中发现的不足,采取有效的措施改进采购流程,以获得最大效益。
综上所述,合理正确采购类型的选择,以及采购流程的合理实施,对于企业来说都非常重要,是实现企业采购目标的关键。
采购的类型 名词解释
采购的类型名词解释采购的类型——名词解释采购作为商业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指企业或个人为满足生产或消费需求,购买所需的货物、服务或资产。
采购的类型多种多样,根据采购对象和采购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直接采购直接采购是指企业为自身生产或经营所需,直接从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产品。
直接采购与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成本和交货周期等关键指标。
直接采购通常由专门的采购团队负责,他们通过与供应商的协商和谈判,以获取最优的采购条件和价值。
二、间接采购间接采购是指企业为保障日常运营及员工工作需求,购买办公用品、设备维修、保险服务等非生产和非产品直接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虽然间接采购的金额可能较小,但是它们对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员工工作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许多企业也开始将间接采购进行集中管理,通过谈判和招标等方式寻求最优的采购方案。
三、战略采购战略采购是指企业为实现战略目标,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新产品、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或创新等活动。
战略采购的目标是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互相依存的战略联盟,以实现共同的竞争优势。
战略采购要求企业在供应商选择和合同谈判上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以确保采购活动与企业长远战略的契合度。
四、紧急采购紧急采购是指在应急情况下,为满足意外事件或紧急需求,迅速采购所需物资或服务。
紧急采购通常在时间紧迫、任务急迫、数量大或服务质量要求高等情况下出现。
面对突发事件,企业需要迅速反应,通过加急采购保障生产和运营的连续性。
紧急采购一般要求采购人员具备快速决策和高效执行的能力。
五、联合采购联合采购是指多个采购主体联合起来,共同进行采购活动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增加采购权力的一种方式。
联合采购可以是企业内部的部门联合,也可以是不同企业之间的合作联盟。
通过联合采购,采购主体可以凭借规模的优势,获得更好的采购条件和价格优惠。
讲师讲课采购方式
讲师讲课采购方式采购是企业发展和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采购方式的选择则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成本、效率和竞争力。
作为一名讲师,我将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并阐述它们的优缺点,以帮助企业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最适合的采购方式。
第一种采购方式是竞争性招标。
在这种方式下,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最终选择中标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竞争性招标的优点是公平、公正,可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品质和供应商的信誉。
然而,竞争性招标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时间周期较长,程序繁琐,并且对供应商的要求较高,可能限制了一些小型供应商的参与。
第二种采购方式是询价。
这种方式相对于竞争性招标更加简单快捷。
企业通过向多家供应商发送询价函,要求提供产品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然后根据收到的报价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询价的优点是成本较低,适用于一些采购规模较小、紧急性较高的情况。
然而,询价方式相对于竞争性招标缺乏公开透明性,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需要企业自身具备较强的谈判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种采购方式是单一来源采购。
这种方式适用于市场上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企业可以直接与该供应商进行洽谈和谈判,达成采购协议。
单一来源采购的优点是节省了寻找供应商的时间和成本,能够快速满足需求。
然而,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可能存在价格较高和供应商控制力较大的问题,需要企业谨慎评估风险。
第四种采购方式是合作采购。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多个企业联合采购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以达到规模效应和降低采购成本。
合作采购的优点是可以共享资源、减少采购成本,并且可以与供应商进行集中谈判,获得更好的采购条件。
然而,合作采购也需要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管理机制,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除了以上几种采购方式,还有一些特殊的采购方式,如逆向拍卖、电子招标等,它们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带来更好的采购效果。
企业在选择采购方式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各种采购方式的优缺点进行综合评估。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区别在采购过程中,常见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
这些采购方式在实际应用中有各自的特点和适合范围。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五种采购方式的区别。
一、公开招标1.1 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媒体公开辟布招标公告,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参预竞标。
1.2 公开招标的特点是公开、透明、公平,有利于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1.3 公开招标适合于采购项目较大、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采购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二、邀请招标2.1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预竞标。
2.2 邀请招标的特点是灵便、高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竞标。
2.3 邀请招标适合于采购项目较为特殊、对供应商有特定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更精准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三、竞争性谈判3.1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以达成最终的采购协议。
3.2 竞争性谈判的特点是灵便、互动性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轮谈判,最终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
3.3 竞争性谈判适合于采购项目较为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情况下,可以更好地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
四、单一来源4.1 单一来源是指采购单位根据特定情况,只向特定的供应商购买产品或者服务。
4.2 单一来源的特点是便捷、高效,可以节省采购时间和成本,适合于紧急情况或者特殊需求。
4.3 单一来源适合于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市场上惟独特定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产品或者服务的情况。
五、询价5.1 询价是指采购单位向多家供应商问询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和条件,最终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5.2 询价的特点是快捷、简便,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适合于采购规模较小、时间紧迫的情况。
5.3 询价适合于采购项目较为简单、价格比较敏感的情况下,可以快速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是常见的采购方式,各自适合于不同的采购情况。
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
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所谓采购方式是指企业在采购中运用的方法和形式的总称。
从企业采购的实践来看,经常采用的采购方式主要有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种。
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是由需方提出采购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由许多供应商同时投标报价。
通过招标,需方能够获得价格更为合理、条件更为优惠的物资供应。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也称竞争性招标,又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发布招标公告,凡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规定的证明文件由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1.公开招标的优点(1)公平。
公开招标使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者都可以在公平竞争环境下,享有得标的权利与机会。
(2).价格合理。
基于公开竞争,各投标者凭其实力争取合约,而不是由认为或特别限制规定售价,价格比较合理。
而且公开招标,各投标者自由竞争,招标者可以获得最具竞争力的价格。
(3)改进品质。
因公开投标,各竞争投标的产品规格或施工方法不一,可以使招标者了解技术水平与发展趋势,促进其品质的提高。
(4).减少徇私舞弊。
各项资料公开,办理人员难以徇私舞弊,更可以避免人情关系的影响,减少作业困扰。
(5).了解来源。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可以获得更多投标者的报价,扩大供应来源。
2.公开招标的缺点(1).采购费用较高。
公开登报、招标文件制作和印刷,以及开标场所布置等,均需要花费大量财力与人力;如果发生中标无效,则费用更大。
(2).手续繁琐。
从招标文件设计到签约,每个阶段都必须经过充分的准备,并且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允许发生差错,否则会造成纠纷。
(3).可能产生串通投标。
五种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按政府采购的公开程度依次划分为五种方式(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基本采用此划分标准):1.公开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适用条件: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2.邀请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邀请三个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主要程序:发邀请书、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邀请招标一经报价则价格不变。
适用条件:具有特殊性,如保密项目、急需项目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即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价值较低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
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邀请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得比较原则,不够具体,特别是其中的“特殊性”、“有限范围”、“比例过大”等限制性的规定,解释的余地和执行的随意性都较大,从而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利用“邀请招标”来规避公开招标的情况。
3.竞争性谈判采购:指采购方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主要程序:谈判、澄清、变动、点评、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适用条件: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采购: 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比较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较短
较短
较短
适用范围
最主要的采购方式
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通常为5-7天。
公告期(工作日)
不得少于20日(修改与澄清15日)
不得少于7日
5日(大型、技术复杂的10日)
不得少于3日(大型或技术复杂的不少于5日)
3日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单一来源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特定供应商
供应商的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次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有二次以上报价机会,并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
采购顺序
1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政府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2发出招标文件3成立评标委员会4开标5评标6定标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的主要程序是: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材料采购方式
材料采购方式1、集中采购所谓集中采购,是指企业的采购部门进行统一采购。
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主要适用于大宗或批量物品,企业生产中关键的零部件、原料或其他战略资源,保密程度较高,需要定期采购的物料等物品。
采购人员在进行集中采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由于集中采购的数量比较大,因此采购人员要对所需数量有清醒的把握,避免物料过多地囤积,从而占压企业的资金;集中采购的过程会比较长,手续相对繁多,从而可能会延迟物料的到位时间,为此,采购人员要密切关注物料使用部门的具体需求,避免出现物料到位不配套等的情况。
2.分散采购所谓分散采购,是指由企业下属各单位,如各部门、分公司或子公司实施的满足自身生产所需而进行的采购。
一般来说,分散采购适用于小批量,总支出费用较少,在费用、时间、效率、质量等方面优于集中采购的物料,以及下属各单位具有相应采购和检验能力的物品。
相比较集中采购而言,分散采购灵活机动,有利于企业下属各单位的按需供应,可以有效杜绝物料囤积的现象;同时,分散采购所需的时间较短,当生产计划与营销计划发生改变时,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通常会互相搭配,从而更好地发挥出采购的积极作用。
3.直接采购所谓直接采购,是指采购方直接向物料源头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的方式。
直接采购涉及的环节较少,手续简便,信息反馈快,有利于供需双方之间的直接交流以及售后服务的跟进。
一般而言,直接采购适用于需方的采购量足够大,希望从供方处获得更为低廉的采购价格,需方配置了比较齐全的采购、储运、渠道与设施等,从而能够比较顺畅地与物料供方进行对接等。
4.间接采购所谓间接采购,是指通过中间商进行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委托流通型企业进行采购。
一般来说,间接采购可以有效利用中间商的渠道、储运等优势,同时避免了需方在这些环节上的支出,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费用、时间以及物料的非正常损失等。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采取直接采购或间接采购,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从而实现采购效益最大化。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的区别在采购领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是常见的采购方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和节约资源,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五种采购方式的区别。
一、公开招标1.1 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向社会公开辟布招标文件,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预竞标的方式。
1.2 公开招标的特点是公开、透明、竞争性强。
1.3 公开招标适合于采购规模较大、需求明确的项目,能够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预竞争。
二、邀请招标2.1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预竞标的方式。
2.2 邀请招标的特点是参预者数量较少,采购单位可以有选择地邀请擅长该领域的供应商。
2.3 邀请招标适合于采购领域较为专业化、需求较为特殊的项目,可以更好地控制供应商的质量。
三、竞争性谈判3.1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在确定需求后,与潜在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确定合作方的方式。
3.2 竞争性谈判的特点是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便调整谈判内容,以达到最佳合作效果。
3.3 竞争性谈判适合于采购需求较为复杂、难以明确的项目,可以更好地满足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
四、单一来源4.1 单一来源是指采购单位只能从一个特定的供应商处采购所需物品或者服务的方式。
4.2 单一来源的特点是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之间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采购单位需求的产品或者服务。
4.3 单一来源适合于采购领域对供应商的信誉和实力有较高要求的项目,可以保证采购品质和供应稳定性。
五、询价5.1 询价是指采购单位向多家供应商问询价格,最终选择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的供应商的方式。
5.2 询价的特点是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供应商报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5.3 询价适合于采购规模较小、价格敏感的项目,可以匡助采购单位获得最优惠的价格。
综上所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是采购领域常见的采购方式,各有其适合的场景和特点。
企业采购的六种方式
企业采购的六种方式企业采购是指企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
在进行采购时,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以满足其需求并实现更有效的采购过程。
下面是六种常见的企业采购方式: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企业通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以获取最佳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商。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宗采购和需要广泛竞争的情况。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企业通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以获取最佳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商。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宗采购和需要广泛竞争的情况。
2.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企业选择几个有资质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具体的邀请,要求其提供报价和方案。
这种方式适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采购,以及对供应商有一定了解的情况。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企业选择几个有资质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具体的邀请,要求其提供报价和方案。
这种方式适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采购,以及对供应商有一定了解的情况。
3. 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只能选定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
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特殊技术要求、专利权或合作关系等原因所限。
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只能选定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
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特殊技术要求、专利权或合作关系等原因所限。
4.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企业与多个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获得最佳的采购条件和价格。
这种方式适用于采购过程更加复杂、需求不确定或供应商众多的情况。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企业与多个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获得最佳的采购条件和价格。
这种方式适用于采购过程更加复杂、需求不确定或供应商众多的情况。
5. 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是指企业与供应商达成长期合作协议,以便在需求发生时能够迅速采购商品和服务。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需要频繁采购相同商品或服务的情况。
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是指企业与供应商达成长期合作协议,以便在需求发生时能够迅速采购商品和服务。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需要频繁采购相同商品或服务的情况。
各种采购方式的区别及适用范围
各种采购方式的区别及适用范围摘要:一、采购方式的分类二、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及优缺点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采购正文:采购是企业或组织获取所需商品和服务的重要环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对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各种采购方式进行梳理,帮助读者了解其适用范围及优缺点,为实际操作提供参考。
一、采购方式的分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采购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公开招标:公开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以竞争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2.邀请招标:针对特定供应商发送邀请,进行竞争性投标。
3.竞争性谈判:在多家供应商之间展开谈判,最终选定最优供应商。
4.单一来源采购:因特殊原因,只能向一家供应商采购。
5.询价采购:向多家供应商询价,选取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二、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及优缺点1.公开招标适用范围:大规模、金额较高的采购项目。
优点:透明度高、竞争激烈,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
缺点:采购周期较长、程序复杂,可能导致优质供应商流失。
2.邀请招标适用范围:具有一定规模和特殊需求的采购项目。
优点:针对性强,有利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缺点:竞争程度较低,可能无法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效应。
3.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技术复杂、难以确定供应商的采购项目。
优点:充分沟通,有利于双方达成共识和共赢。
缺点:谈判过程可能消耗较多时间和精力。
4.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紧急采购、唯一供应商等情况。
优点:采购过程简化,节省时间和成本。
缺点:缺乏竞争,可能无法确保采购质量。
5.询价采购适用范围:商品规格、品质较为标准化的小型项目。
优点:采购过程简单、高效,降低采购成本。
缺点:供应商选择范围有限,可能错过优质供应商。
总之,各种采购方式各有特点和适用范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以实现采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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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五种采购方式的比较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适用范围
最主要的采购
方式
①具有特殊性,只
能从有限范围的
供应商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的费用占采
购项目总价值的
比例过大的。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
商投标或者没有合
格标的或者重新招
标未能成立的;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
质特殊,不能确定
详细规格或者具体
要求的;
③采用招标所需时
间不能满足用户紧
急需要的;
④不能事先计算出
价格总额的。
采购的货物规
格、标准统一、
现货货源充足且
价格变化幅度小
的政府采购项
目。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
商处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
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
购项目一致性或者
服务配套的要求,需
要继续从原供应商
处添购,且添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的。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
是否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批准
默认的采购方
式,不需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批准
邀请供应商的
方式
以招标公告的
方式邀请不特
定的供应商
以投标邀请函的
方式邀请特定的
供应商
由谈判小组确定三
家以上供应商,并
向其发出谈判邀请
函
由询价小组确定
三家以上供应
商,并向其发出
报价邀请函
特定供应商
供应商的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
出一次报价,而
且不许改变其
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
一个报价,而且不
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有二次以上
报价机会,并以最
后一次报价为准。
供应商只许提出
一个报价,而且
不许改变其报价
没有具体的规定,一
般情况下供应商可
以多次报价。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最
低评标价法、性
价比法。
厦门最常用:综
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最低
评标价法、性价比
法。
厦门最常用:综合
评分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
求、质量和服务相
等且报价最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符合采购需
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且报价最低
的原则确定成交
供应商
符合采购需求、服务
满足采购人需求、报
价合理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组成
4名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
5名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
最常用:4名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
2+1方式
4+1方式
常用:2+1方式
2+1方式2+1方式采用频率最多采用基本不采用
采用频率仅次于公
开招标,常在公开
招标失败后采用。
用于金额较小,
价格比较稳定的
货物。
批次多但
金额小
通常在公开招标失
败后,只有一个供应
商响应的情况下采
用。
时间从发售标书起到开标至少20天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通常为5-7天。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