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无讼法律思想对当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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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无讼法律思想对当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阎永亮

摘要随着中国法制化建设的加强,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对法制化建设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中国古代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主要是传统的儒家文化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从字面上来看无讼就是不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以及生产中产生的纠纷问题。受传统的儒家文化的影响,在无讼法律思想的背后反映的是民众更加注重人际和谐,轻视法律诉讼、重视道德修养,轻视犯罪预防的儒家中庸文化。

关键词无讼法律思想中国法制建设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为了能够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化建设,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口号。依法治国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但是受到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文化的影响,使得相关的法制化建设遇到了很大的问题。通过对古代的无讼法律思想进行具体的探究,更好的了解中国法制化建设受到的无讼法律思想的影响,进一步的加强中国法制化建设在人民群众中的开展。通过对无讼法律思想对中国法制建设产生的影响进行具体的分析,我们能够更好的掌握实行法制化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进而提出更好的策略来提高中国的法制化建设。

一、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的概述

为了能够更好的掌握无讼法律思想对中国法制建设中产生的影响,我们首先要对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进行详细的介绍。通过从无讼法律思想的涵义、具体的表现以及形成的原因等方面对无讼法律思想进行具体的阐述,从而能够全方位的了解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的含义,更好的理解无讼法律思想对中国当代的法制化建设产生的影响。

(一)传统无讼法律思想的涵义

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中,人民群众受到了儒家中庸文化的影响,在日常解决纠纷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无讼的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统治者的息讼、人民群众的畏讼以及在民间的各种纠纷的调解机制的产生无不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

从字面上来看无讼法律思想就是不使用公堂上去解决争端的办法,同时也不借助于国家的法律力量的介入来解决相应的纠纷。通过对古代人们生活方式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在古代人们进行纠纷解决主要是通过民间的纠纷调解机制来实现的,这就反映了古代人民在日常生活中重视人际和谐,轻视法律诉讼、重视道德修养,轻视犯罪预防、重视贤人政治,轻视个人权利的保护。

(二)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的具体体现

以上我们对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的基本涵义进行了解释,通过以上叙述使读者对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了解。接下来,通过对传统人民的生活方式的研究,将继续从古代的政治统治层面以及人民群众的心理层面这两个方面来对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体现进行详细的叙述。

1.无讼法律思想在政治统治层面的具体体现:在古代统治阶层进行政治统治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使整个社会达到一个和谐的状态,除了使用相关的文化思想对人们的进行德化教育之外,还要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消除人民之间的日常纷争。在古代的统治阶层进行政治统治的过程中,息讼政治手段的使用就是无讼法律思想在政治统治层面最好的体现。

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统治者的权利,从而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以及和谐稳定,古代统治者在解决相应的民众纠纷的过程中经常使用息讼的法律手段。具体的息讼的法律手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由于中国古代是一个封建制度的社会,整个社会的主体以家族的形式来维护,所以统治者在实行自己息讼的政治手段的过程中会赋予家族内部家长自行解决

民众纠纷问题的权利;其二,在中国古代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十分的严重,而儒家的“仁”的主张则为统治者的息讼的政治手段的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了能够达到息讼的目的,统治者有的时候会对兴讼之人采取严重的惩罚措施,除此之外统治者还加强了对儒家“仁恕”文化的进一步的推广教育;其三,即使统治者使用了上述两种手段,仍然不能很好的保证社会的稳定,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依然存在很多的纠纷,为了能够减少诉讼,统治阶层大力发展民间的调解机制,通过民间调解机制来进一步化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纠纷。

2.无讼法律思想在社会民众心理的具体体现:以上叙述了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在统治阶层对传统的封建社会进行政治统治过程中的具体体现,但是无讼法律思想除了在统治阶层方面有很多的体现,在民众的心理方面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将对无讼法律思想在民众心理的具体体现进行必要的阐述。

首先,中国古代是以一个以人力耕作为主的自然经济体制时代,在这个经济体制之下造就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加之统治阶层对于儒家文化的广泛推广,使得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主要追求以和谐稳定的生活方式,进一步的远离了诉讼;其次,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存在着很多的不平等的规定,这就导致了法律对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加之政府对兴讼之人的严厉惩罚,使得民众产生的畏讼的心理情绪;最后,由于传统的诉讼体制的落后,导致了在民众进行法律诉讼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得不偿失的现象,这样也就造成了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避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实际的问题。

(三)无讼法律思想的形成原因

在对中国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的概述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对无讼法律思想的涵义以及具体的表现形式做出了明确的研究,接下来通过对中国古代经济体制、社会体制以及文化体制的研究进一步的对无讼法律思想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首先,我们将无讼法律思想的形成原因归结为经济体制、社会体制以及文化体制几个重要的方面,之后对这几个重要的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1.无讼法律思想的经济体制分析: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的经济形势主要以传统的农耕经济为主,加上儒家文化的影响以及统治者在统治过程中的需要实行的中重农抑商政策,这就造成了中国传统的经济主要还是自然经济。在农耕经济体制下,进行经济生产所需要的社会条件的首要因素就是稳定,这也就造成了在小农经济体制之下,人与人之间涉及到财产等物质的经济纠纷也就非常的少。很多的民众纠纷主要集中在家族之间的纠纷,由于封建社会的统治者赋予了家族内部的大家长很大的决策权力,导致了很多的纠纷都可以又家族之间的相互协商解决,这样也就对民众的诉讼情绪产生了影响。由于自产自销的小农经济的影响,使得古代的民众与他人之间很少有经济方面的纠纷,也就造成了纠纷较少的现象,进一步对中国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影响。

2.无讼法律思想的社会基础分析: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主要推行儒家思想文化,而儒家思想文化以“仁”为主,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之下,加之中国古代民众的生活经济基础主要来源于天然的农耕,所以民众之间形成了和谐相处的生活方式,及时有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的差生也不会求助于官府,更偏向于民众之间相互协调来对纠纷进行解决。

加之古代封建统治阶级对民众诉讼的严厉惩罚,导致了民众之间产生了畏惧诉讼的心理。这也就进一步的促进了中国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的形成。另一方面,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人治的治国方针,加之古代行政制度的落后,导致了民众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很多的环节,造成了在诉讼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得不偿失的现象,也从另一个方面对无讼法律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影响。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对中国古代传统的无讼法律思想的涵义、表现形式以及产生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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