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本范文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本范文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本,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本篇一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矫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矫某本人同意,指派李瑞庆律师担任被告人矫某的辩护人。
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
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矫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矫某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矫某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
具体辩护理由如下:一、本案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恳请法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
案发当日,本案被告人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全面、主动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之规定,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依法判处缓刑。
二、被告人及家属已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款,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请求法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
案发后,被告人明确表示愿意给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对被告人勇于承担责任的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虽然被告人及家属经济十分困难,但仍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款,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受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故意伤害罪审阶段辩护词范例
故意伤害罪审阶段辩护词范例尊敬的法庭:我代表被告,就本案中的故意伤害罪指控向法庭提出辩护词。
在此,我将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为被告进行辩护。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被告并非一个凶残的罪犯,而是一个普通的、有责任感的公民。
他在社会上一直保持良好的品行和行为,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然而,事情发生后,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受害人表示了深深的懊悔和歉意。
其次,我想重点讨论的是本案的事实。
根据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被告与受害人之间的冲突起因于一次误会和情绪失控。
这是一起意外事件,而非被告有预谋地故意伤害他人。
被告在案发时并未有意伤害受害人,而是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的行为。
此外,我要指出的是,被告对自己的行为已经感到极度的懊悔和自责。
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已经主动向受害人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赔偿等经济责任。
这表明了被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态度,也体现了他对受害人的关心和尊重。
在法律层面上,我要提醒法庭注意到本案中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需要证明被告有明确的故意,即有意识地对他人进行伤害行为。
然而,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并非有预谋的,而是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做出的错误行为。
因此,被告的行为并不符合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判决应该以公正、合理和人道的原则为依据。
被告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在整个社会背景下,这只是一起意外事件,而非被告有预谋地故意伤害他人。
被告在案发后已经表现出了对自己行为的懊悔和自责,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请求法庭对被告采取宽大的态度,给予其从轻处罚或者对其进行宽刑适用。
综上所述,我在此为被告提出辩护词,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告在此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判决,并将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完全的责任。
谢谢法庭的审理。
辩护人:XXX。
故意伤害案辩护词(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X之兄###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出庭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认真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并听取了今天的法庭调查,辩护人对本案事实有了清楚的了解,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涉嫌的故意伤害罪罪名及查明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针对被告人量刑及处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一、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事出有因。
本案起因是被害人没有借到门禁卡而在离开时使劲踢了监控室的门,导致与之后赶来的犯罪嫌犯人AA发生口角,期间,被害人有打电话叫人带砍刀来,最终酿成本案结果的发生。
辩护人认为被害人OO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对矛盾的激化负有责任,如果OO能保持理性,克制自己的言行,相信这起伤害案是不会发生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第4条第2款第4项规定:“因被害人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被害人OO对本案冲突的发生、对矛盾的激化、对伤害结果的发生有重大责任,由此,辩护人建议法庭依法考虑被害人OO的过错这一情节,对被告人XXX酌情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XXX到案后,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被告人到案后,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家境一般的被告人还是催促家人积极筹措资金向被害人赔偿,有悔罪表现,并且在事后也得到了被害人OO的谅解。
《指导意见》第3条第9款规定:“对于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因此,辩护人恳请法院酌情考虑对被告人XXX从轻处罚。
三、本案的发生是由犯罪嫌犯人AA、被告人XXX以及罪犯BB、CC共同造成,并非被告人一人所致,并且被告人参与到本案当中也是因犯罪嫌犯人AA的“召唤”,并非主动参与到本案当中。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故意伤害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本律师依法接受柳xx法律援助中心和广西超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为韦xx提供法律援助,作为韦xx故意伤害一案的指定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辩护人在接受指派后,依法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结果和公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一、对公诉机关指控韦xx犯故意伤害罪名无异议。
辩护人认为:韦x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且造成受害人轻伤的结果,其符合我国《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对指控这一罪名辩护人不持异议。
二、对本案中被告人韦xx的量刑情节意见如下:辩护人认为本案中韦xx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法庭在量刑时务必予以注意。
1、被告人系初犯。
据查,被告人韦xx在此之前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和任何治安处罚,属初犯,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2、被告人系因口角纠纷所引起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
对于因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可以酌定予以从轻处罚。
3、被害人黄xx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
被告人韦xx来找韦伟x,被害人黄xx本应该实事求是的说韦伟x身在何处,而不是欺骗说韦伟x找了一个当官的女人等带有侮辱刺激性的言语(见被告人韦xx询问笔录第2页),据此,可看出被害人黄xx非常强势,对激化矛盾引发犯罪负有重大责任。
对于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可以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4、被告人韦xx在犯罪时系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
根据龙泉医司鉴【20xx】精鉴字第3xx号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被告人韦xx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导致其行为控制能力非常差,对其伤人行为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陈大勇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陈大勇故意伤害案辩护词【最新版】目录1.引言2.案件背景和当事人信息3.辩护观点4.证据和理由5.结论正文【引言】尊敬的法官:我是陈大勇的辩护律师,在此为陈大勇故意伤害案进行辩护。
我深知,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涉及到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等重要权益,因此我将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为陈大勇进行辩护。
【案件背景和当事人信息】陈大勇,男,35 岁,北京市人。
因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导致被害人受伤,被警方逮捕。
经过初步审查,陈大勇涉嫌故意伤害罪。
【辩护观点】我为陈大勇辩护的主要观点是:陈大勇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从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证据和理由】1.根据案发现场调查和证据,陈大勇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时,双方均未使用任何危险物品,争执过程中,陈大勇并未有意伤害被害人,而是在争执中导致被害人受伤。
因此,陈大勇的行为不具备故意伤害的主观要件。
2.陈大勇在争执发生后,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表现出强烈的悔意和救治被害人的意愿。
这说明陈大勇并非故意伤害,而是过失导致被害人受伤。
3.陈大勇与被害人在此之前并无任何矛盾和纠纷,双方均为初次接触。
陈大勇在争执过程中,并无明显过激言行,争执起因和过程也未涉及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
因此,陈大勇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结论】综上所述,我认为陈大勇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此,我恳请法庭充分考虑陈大勇的行为背景、动机和悔过表现,对其从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审理,维护陈大勇的合法权益。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受到起诉。
以下是被告人的辩护词,对案件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辩护。
二、辩护观点1.被害人具有过错:被告人在实施伤害行为之前,受到被害人的挑衅和侮辱,被害人言辞恶劣,并试图挑起争斗。
被告人只是在自卫的情况下做出了反应。
2.事发情况紧急:据现场目击证人证言,事发时被告人所处的情况十分紧急,面临着极大的威胁和压力,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被告人只是受到极端的压迫下做出了反应,并非有意伤害他人。
3.不具备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根据调查,被告人没有预谋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也没有任何动机去伤害他人。
伤害行为属于一时冲动,而非预谋的犯罪行为。
根据以上辩护观点,被告人应当从某些责任上得到免除,或减轻其刑事责任,特此申明。
三、相关证据和细节1.目击证人证言:目击证人证明了被告人在事发时遭受到被害人的侮辱和威胁,也证实了被告人情况紧急且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事实。
2.医学鉴定报告:医学鉴定报告显示被害人所受伤害相对轻微,仅造成轻度伤害,不具备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情况。
3.被告人的过往记录:被告人在社会上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可以证明其为一个正常、守法的公民。
四、刑事法律适用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要求犯罪行为是故意的,并且实施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了一定的身体伤害。
根据被告人的辩护观点和相关证据,可以推断被告人没有预谋实施伤害行为,只是一时冲动,并且受到了被害人的挑衅和侮辱。
被害人的伤势也相对较轻。
基于以上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人应当得到宽大处理或减轻其刑事责任。
五、诉求至此,辩护人请求法庭慎重考虑被告人的辩护观点和相关证据,宽大处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减轻其刑罚。
被告人已经对自己的错误认识到并表示了悔过,将不再犯类似犯罪。
最后,辩护人呼吁法庭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并依法作出合理、公正的判决。
注意:辩护词仅供文档示例之用,并不代表实际情况。
如需使用辩护词,请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进行撰写。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故意伤害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受本案被告人薛某的委托,担任他的,现在根据本案事实做出如下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本首先对检察机关公诉薛某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
但是对于薛某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量刑方面提出几点看法:一、辩护被告人薛某不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中的主犯。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我们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可以看出被告人薛某不符合主犯的特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是犯罪集团的组织、领导者、策划者;那么他在犯罪中是否起主要作用呢?判断一个人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主要作用,应当根据他在参加实施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造成危害结果的作用等,全面地分析判断。
从主犯参加犯罪活动的情况来看,他们一般在事前拉拢、勾结他人,出谋划策;实施犯罪时积极参加,担任主角,并协调他人的行动,所犯具体罪行较重,或者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有的事后还进行策划掩盖罪行、逃避惩罚的活动。
通过对共同犯罪人参加犯罪活动的具体分析,就能正确地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可是,我们通过对本案件的分析,发现一个事实:即对被害人发起伤害意图不是薛某、寻找被告人地点的也不是他,他只是按照别人事先安排好的方法、路线对被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
实际上只起到从属的地位。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从犯。
二、从卷宗材料看,事发当时被告人薛某用刀砍到了被害人的后背和腿部。
而从被害人的伤害结果看,主要是脸部,也就是说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直接造成被害人伤残。
根据因果关系原则,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三、被告人薛某没有前科劣迹。
被告人薛某本次犯罪是初犯,在此之前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前科劣迹。
四、被告人薛某认罪态度良好,有悔改表现。
被告人薛某之所以能够站在被告席上,辩护人认为是平时法律意识不强,义气过重造成的。
他和被害人平时没有打过交道,也没有过节,更谈不上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意图了。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必备4篇)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第1篇贪污项目资金无罪辩护词范本(一)标题。
可写_关于(人)案的辩护词_。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
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
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_辩护词_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_坦白从宽,抗拒从严_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
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综上所述,我认为:根据_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xx年x月x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辩护人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情况,应当在法律适用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对贪污项目资金无罪的情况进行认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就无罪的相关情况进行辩护,并提供诸如不在场证明或者没有作案动机的相关证据文件。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篇一:对证据的驳斥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我代表被告某某,就其被控犯有故意伤害罪一案,向法庭进行我的辩护。
首先,我要明确表示,某某并没有故意将被害人伤害,所以他不应该被判有罪。
这个案件件证确凿,但是有一些证据并不能证明某某有罪犯罪。
我想逐一驳斥控方所提出的证据问题。
第一,控方指出了被害人的伤害部位。
然而,很多伤害并不能与某某的行为直接联系起来。
比如说,患有瞬间失明的被害人,医师的诊断并不能判断是某某行为导致的。
此外,有些症状可能在后来的检测中才出现,并不是立刻可见的,因此我们不能完全相信这些证据。
第二,控方提供了现场证据。
尽管这些证据看似真实有效,然而,他们并不一定能够证明某某是过错方。
现场的录像显示某某与被害人发生了冲突,但这并不能证明某某刻意伤害了被害人。
事实上,反过来说,被害人在看到某某朝他走来之后,他曾经高声尖叫,并试图阻止某某的行动。
很明显,这种反应表明,被害人对他自己的安全感到非常担忧,并且可能自己也出现了意外的情况。
第三,控方提出了更多的证人来证明这一行为是某某和被害人之间发生的。
虽然这些证人可能看到了某某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但他们没有目睹某某是如何袭击被害人的。
因此,这些证人为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某某有罪。
虽然控方提供了一些证据,但是这些证据都是不能被直接证明的。
因此,某某没有故意伤害被害人,他应该被无罪释放。
谢谢。
篇二:请法官从情节、人身安全角度来看待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我代表被告某某,就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此向法庭进行我的辩护。
首先,让我澄清一些事情,某某无意伤害被害人。
这是一起没有预谋的,突发性的事件,某某没有直接的敌意或仇恨来攻击他人。
这一事件是在某某情绪低落、精神疲惫的情况下发生的。
尽管这是故意伤害罪,我们应该从情节入手来看待这一事件。
这个案件中,某某是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他们之间并没有前嫌。
某某是在酒后泼了被害人一巴掌后,引发了对方不满情绪。
故意伤害辩护词(共5篇)
故意伤害辩护词(共5篇)第一篇:故意伤害辩护词故意伤害辩护词审判长、合议庭: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与抗诉,现依法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一、监控录相显示的案件事实:被告人摩托车在刹车近停等待红灯通过时21时50分27至28秒间,被追捕的摩托车猛撞尾部致被动加油车头窜起冲上大货车,摩托车加油往前窜系追捕的摩托车撞击所致1.监控录相显示被害人摩托自被告人左边加速横转90度猛拐过被告人摩托车的时间点自21时50分25至27秒间,同时被告人摩托缓慢行驶至马路中间线,尾灯亮起,表明被告人有刹车停驶的措施,并无冲向前头截停的被害人摩托2.被害人的摩托车停点位置距被告人间还间有另一肥胖白衣人乘坐电动单车相隔的右前方载停,距被告人摩托右边有间距,下车点并非被告人车正前方3.被告人下车时画面显示:被害人下车时左脚落地,有右手持物、右脚大幅横跨向被告人方向的动作,记者及相关部门报道为冲上去准备截停3.录相显示21时50分27至28秒间被害人从摩托车上下车、右脚大幅横跨向被告人方向前的一迅间,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已忽然向上向前窜起,倒向正前方驶过的大货车,被告人的摩托车运动轨迹并无改变原有的正前方运动方向4.但监控录相显示就在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已忽然向上向前窜起前的一迅间第二辆追捕的摩托出现在画面上,冲上被告人摩托车而没有任何减速,在与被告人摩托接触的刹那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忽然向上向前窜起,追捕的摩托一同往前运动,追捕的摩托尾部漂移从左往右横甩,将被害人乘座的摩托车甩倒,后继续往前运动围着陈道德转圈。
二、监控录相显示的案件事实与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陈述的其追捕的摩托碰撞被告人摩托事实相印证,证明被告人摩托窜起往起冲或加油,与被撞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三、指控被害人倒地系被告人摩托撞击所致理据不足1.无伤痕及车辆痕迹鉴定证明有撞击被害人系知被告人右前方准备实施抓捕的一刹间倒地,如系被告人车相撞,首先应系被害人右部与被告人车相遇,但被告人车辆辆痕迹检测,无显示车辆有碰撞被害人的痕迹,尸检报告表明受害人明显伤痕全在身体左部,指控被告人车将受害人撞飞到大车下理据不足。
陈大勇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陈大勇故意伤害案辩护词【最新版】目录一、引言1.简要介绍陈大勇故意伤害案2.阐述辩护律师的职责和立场二、案件事实及证据分析1.陈大勇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伤害行为的原因和经过3.被害人的伤情及鉴定结果4.陈大勇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三、法律适用及辩护观点1.陈大勇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2.陈大勇具有自首情节3.被害人存在过错4.陈大勇悔罪态度诚恳,具有改造可能性四、结论1.请求法庭充分考虑辩护观点2.为陈大勇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正文一、引言尊敬的法官、公诉人、被害人及各位旁听人员:我作为陈大勇故意伤害案的辩护律师,深感责任重大。
在此,我将依法履行职责,为陈大勇进行辩护。
本案中,陈大勇因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导致被害人受伤。
在这一过程中,陈大勇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我们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
二、案件事实及证据分析1.陈大勇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在本案中,陈大勇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并在冲突过程中造成被害人受伤。
从表面上看,陈大勇的行为似乎构成故意伤害罪。
然而,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2.伤害行为的原因和经过在本案中,陈大勇与被害人发生冲突的原因是被害人对陈大勇进行言语侮辱和挑衅,导致陈大勇情绪失控。
在冲突过程中,陈大勇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采取了伤害行为。
从这一角度看,陈大勇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被害人的伤情及鉴定结果根据鉴定结果,被害人的伤情为轻微伤。
这表明,陈大勇的伤害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
同时,被害人在受伤后,陈大勇立即停止了伤害行为,并主动报警,表明陈大勇具有悔罪表现。
4.陈大勇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在本案中,陈大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罪,并在公安机关和法庭上表示认罪。
此外,陈大勇还主动向被害人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些都表明,陈大勇对自己的行为有着清醒的认识,具有悔罪表现。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被告人[被告人姓名]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
经过详细查阅本案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以及参与庭审调查,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被告人姓名]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现发表无罪辩护意见如下:一、案件事实方面。
1. 证据无法确切证明伤害行为系被告人所为。
- 本案的关键证据存在诸多疑点。
例如,在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中,证人[证人姓名1]的描述含糊不清。
他称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对被害人实施了伤害行为,但在后续的询问中,对于这个所谓“身材高大的人”的衣着、发型等特征的描述前后矛盾。
并且,当时案发现场光线昏暗,证人[证人姓名1]距离事发地点有一定距离,其视力情况也未经严格检验,所以他的证言不足以确切证明被告人就是实施伤害行为的人。
- 另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虽然拍到了事发的大致场景,但画面模糊不清,无法清晰辨认出实施伤害行为者的面部特征。
仅仅根据视频中的模糊身影就认定被告人实施了伤害行为,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2. 伤害行为的发生存在意外因素或第三人介入的可能。
- 根据被告人的陈述,当时他在案发现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了轻微的推搡,随后被害人突然倒地受伤。
被告人表示他不清楚被害人受伤的真正原因,不排除被害人自身存在旧伤或者在推搡过程中因地面不平而意外摔倒受伤的可能。
- 而且,在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推搡之后,有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在附近出现过。
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这个人与案件有直接关系,但也不能排除第三人介入并对被害人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二、主观故意方面。
1. 被告人没有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
- 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来看,他们是多年的邻居,平时虽有一些小摩擦,但关系并非恶劣到要故意伤害对方的程度。
在案发当时,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推搡只是一时冲动,其目的仅仅是为了阻止被害人对其进行辱骂,并没有想要伤害被害人身体的故意。
- 被告人在推搡被害人之后,并没有进一步实施攻击行为,而是立即停止了动作。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词范文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词范文#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当事人姓名]进行无罪辩护,就像在迷雾中寻找真相的灯塔。
我深信,我的当事人是被冤枉的,他不应该背负故意伤害这个沉重的罪名。
咱们来聊聊事情的起因。
这事儿啊,就像一场混乱的闹剧,而我的当事人不过是被卷入其中的无辜者。
据我们调查了解,当时的情况那叫一个复杂。
[详细描述事件发生的场景,如在某个拥挤的场所,双方可能存在一些误会导致冲突的发生,但这个误会并不是我的当事人故意挑起的]。
您想啊,如果一个人好好地在那干自己的事儿,突然被莫名其妙地卷入一场纷争,这得多冤啊。
再说说所谓的“伤害行为”。
控方说我的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可这完全是对事实的曲解。
当时的情况更像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而不是有预谋、有恶意的伤害。
比如说,[举例说明当事人的动作是出于自卫或者意外,比如在推搡过程中,对方自己没站稳摔倒了,而我的当事人只是想把靠近自己的人推开保持距离,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
这就好比在路上走着,突然有个东西朝你飞过来,你本能地抬手挡一下,结果这个东西打到旁边的人了,你能说这是故意去伤害旁边的人吗?肯定不能啊。
还有啊,从证据方面来看,现有的证据就像破了洞的渔网,漏洞百出,根本不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有故意伤害的行为。
那些所谓的证人证言,听起来就像是在传声筒里被扭曲了的声音。
[指出证人证言存在的矛盾或者不合理之处,如有的证人在关键细节上说法前后不一致,或者证人与案件存在利益关系等]。
而那些物证呢,也不能确凿地指向我的当事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这就好比要盖一座房子,结果发现用来打地基的材料都是歪歪扭扭、不结实的,这房子能盖得起来吗?显然不能。
而且,我的当事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态度也很能说明问题。
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任何想要伤害别人的意图。
事发之后,他还积极地想要解决问题,这像是一个故意伤害他人的人会做的事吗?[描述当事人事后积极的表现,如主动询问对方情况,试图协商解决等]。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轻伤害最新7篇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轻伤害最新7篇最新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精篇一第一章?合同的构成第一条?本合同由条款、投保单、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投保范围第二条?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人本人、对被人有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章?责任第三条?在期间内,被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金:(一)被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人按本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金,对该被人的责任终止。
(二)被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残疾程度与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金额给付残疾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金。
1.被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人给付各项残疾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金。
2.被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金者,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金。
第四章?责任免除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人残疾、身故的,人不承担给付金责任:(一)投保人、被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二)因被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三)被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四)被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五)被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故意伤害案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被告人_____的辩护人,依法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案件背景与起因首先,我们需要对本案发生的背景和起因进行客观的分析。
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并非无缘无故发生,而是在一系列特定的情境和因素的交织下演变而成。
据了解,被告人_____与被害人_____在案发前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纠纷。
然而,这些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也并非被告人一方刻意挑起。
双方在沟通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上存在不当之处,导致矛盾逐渐激化。
但需要明确的是,被告人在矛盾产生之初,并无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
他只是在情绪激动和沟通不畅的情况下,失去了冷静和理智,做出了错误的行为。
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在评估被告人的罪责时,不能忽视其主观恶性的程度。
本案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被告人在案发时处于一种极度紧张和冲动的状态,其行为并非经过深思熟虑、有预谋的故意伤害。
他在瞬间的情绪失控下,未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与那些蓄意伤害他人、以暴力为手段解决问题的犯罪分子相比,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明显较轻。
他在事后也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和自责,表现出了真诚的悔意。
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良好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没有任何隐瞒和狡辩。
这种良好的认罪态度,不仅体现了被告人对法律的尊重,也表明了他愿意承担责任、接受法律制裁的决心。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认罪态度良好的被告人,可以在量刑时予以适当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前科记录。
他是一个遵纪守法、勤劳善良的公民,此次犯罪纯属偶然。
并且,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采取措施弥补自己的过错。
他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了诚挚的道歉,并愿意在经济上给予合理的赔偿,以减轻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和痛苦。
故意伤害案关于被告人构成自首、立功的辩护词
故意伤害案关于被告人构成自首、立功的辩护词第一篇:故意伤害案关于被告人构成自首、立功的辩护词被告人东皮故意伤害罪案件有关自首、立功认定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公诉人:据犯罪嫌疑人东皮亲属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指派本人担任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东皮的一审辩护人。
通过阅卷及会见活动,本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东皮的涉案行为现有几下几点意见,请主审法官、主办检察官参考:一、东皮的到案行为是否构成投案自首及立功的问题根据案件证据《到案经过》,东皮接到公安机关来电要求到所了解情况后主动到案,且东皮到案后即交待了案件的基本事实。
根据这一行为事实,本辩护人认为东皮该到案并交待案件事实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律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同时《解释》又规定,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犯罪嫌疑人出于主动、直接投案的,就是自动投案行为,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本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虽然是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的,这种情况虽然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存在区别,但应视为自动投案。
理由如下: 第一,口头传换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经口头传唤后归案符合《解释》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的时间条件。
第二,经口头传唤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到案的,其归案具有自动性和主动性。
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后,是否归案对其具有可选择性。
东皮经口头传换后归案具有归案的自动性和主动性。
《解释》规定“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以及“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的规定,因此,受到公安机关口头传唤便主动、直接归案的,如不视为自动投案,不符立法本意。
第三,犯罪嫌疑人接到口头传唤后如逃跑,在被通缉、追捕的过程中,再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而在经口头传唤后,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如实供述的行为,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再犯可能性,要比潜逃后再投案的低,举重以明轻,经口头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
审判阶段故意伤害罪法律援助辩护词
关于XXX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辩护词(起诉阶段)XX县人民法院:XX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贵院的指定,指派我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XXX在起诉阶段提供刑事辩护。
接受指派后辩护人查阅了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并经其同意为其辩护,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几点辩护意见,供参考:一、辩护人对侦查机关认定被告XXX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及查明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本案中,辩护人会见了被告XXX,XXX表示对侦查机关认定的罪名及查明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侦查机关笔录记载的内容与其说的一致,每页都有签名和按手印,认罪态度良好。
二、被告XXX系初犯、偶犯。
被告XXX初入社会,缺乏犯罪认识能力,且系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一贯表现良好,在归案后也一直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犯罪事实,为侦查机关查明整个案情予以积极配合。
司法实践中认为偶犯为未形成犯罪恶习或不以犯罪为常业的罪犯,因此主管恶性和再犯可能性比较小。
三、被告XX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被告XXX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悔罪深刻,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且XXX多次表示因自己缺少世界观改造,法律意识薄弱,一时冲动才会犯错,现在想起来非常不值,也对不起社会和家人。
XXX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小。
被告XXX初入社会,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目前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为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以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希望贵院可以考虑到被告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且被告也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对被告XXX减轻从轻处罚。
综上,恳请贵单位考虑到被告XXX系偶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因此建议贵院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此致XX县人民法院辩护人:律师年月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曹**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刑事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本辩护人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曹**的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本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结合法庭调查情况,为了履行辩护指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1款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辩护人认为,郑州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曹**犯故意伤害罪定罪准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根据本案事实,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可对被告人曹**定罪适用缓刑。
理由如下:
一、未成年人属于适用缓刑和法定应当减轻刑罚情形。
案发时,被告人未满十八周岁。
犯罪嫌疑人曹**2000年10月20日出生,案发为2017年10月15日,曹**尚不满十七周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二条:“量刑的基本方法”第二款第三项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采用连乘的方法调节基准刑。
在此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
二、犯罪情节较轻。
被告人曹**在本案无明确伤害被害人的动机及故意,只因被害人语言侮辱被告人才致打斗情况的产生,被告人无主动挑起事端的故意及过错。
从客观上讲,被告人曹**的罪过较轻,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应该对其适用较轻的刑罚。
三、坦白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
被告人曹**案发后,由公安机关传唤才知道是违法的,在家长及老师的教育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积极配合办案机关。
到案后能详细交待所犯的罪行,在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进行讯问中,对整个作案过程从一开始就主动做了详细的供述,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罪行。
当庭自愿认罪,态度积极配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
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三条:“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15.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希望人民法院充分予以考虑。
四、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被告人曹**本身在校学生,因无法忍受他人的言语侮辱才做出错误行为,本身没有主观恶意,也无再犯罪的危险性,宣告缓刑对于居住地社区也无任何重大不良影响。
五、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主动供述自己罪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河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三条:“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13.对于自首情节(8)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减
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希望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考虑。
六、被告人无前科,属于初犯,依法可以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
被告人曹**在此次事件之前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无犯罪前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为初犯,因而属于法定从轻情节。
七、对被害人积极予以赔偿。
事发后,被告人亲属积极找被害人协商赔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19规定:“对于
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是否取得谅解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希
望人民法院予以考虑此情节,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曹**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前科,主观恶性小,在本案事发前一直表现很好。
她只是一时头脑发热,思虑不周才犯了这样的错误,到案后如实交代事实经过,确有悔改之意,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
希望法庭充分考虑被告人本次犯罪的具体情节,本着惩罚与挽救并重的原则,对被告人曹**适用缓刑,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以上辩护意见,希望合议庭采纳!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于**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