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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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中,女性占3成男性占7成,深圳户籍者占7成,26-35岁的中青年占56%,高学历者比例高(硕士以上占80.8%,博士占52.8%,30.5%有留学经历,78%受访者集中在高新产业集中的南山福田等区,在事业单位(要紧为高校)的占半壁江山、企业约占4成,无职称比例高,中高层人员比例高,6成以上已在深超过3年,约4成考虑离开深圳且其中的要紧缘故是房价、生活成本以及职业进展等,61%的月均收入在8000以上。
深圳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研究
托付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承担单位: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
摘要
围绕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这一主题,本课题要紧采纳访谈、案例研究、问卷调查等方法开展分析,内容要紧包括国内外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文献资料、国内外典型国家与地区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比较、深圳市现有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分析、对策与建议等。
典型国家与地区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分析结果表明,尽管应该同时注重保障与激励因素对创新人才的作用,但应更重视激励因素的作用,在设置激励机制时,要注意长效机制的建立。同理,激励政策也应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而不能频繁变换,如此才能使创新人才有一定的预期。在行业人才的激励上,应当重视高新技术行业的创新人才激励,因为这是创新人才所在的要紧行业。
为切实了解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的设置与制定、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如何进行改善等问题。课题组在5、6、7、8月份进行了大量的访谈与问卷调查,共访谈30余位相关人士,发放纸质、电子版问卷1000余份,最终收集有效问卷373份。
访谈及填写问卷的人员要紧是博士后、海外归国人员、高校教师、企业家、企业中高层。受访者差不多为高学历者,从学历结构上看,足以保证其能够充分理解调查问卷各问题及其所包含的内涵。另外,因为是高学历人士,具备一定的推断力、具有与各类人才接触的机会与经历、了解各类人才的激励需求。因此,他们的观点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创新人才的激励诉求(较多的高学历者本身也是创新人才)。
针对上述情况,深圳市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设置、政策制定应该注重创新人才的激励需求,体现其成长时期、年龄特征、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进展等特点。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论、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的激励机制与政策将能够有效激励创新人才。其中的内涵如下图所示。
基于需求层次论的创新人才激励动态机制及模型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模型表明,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的建立,能够考虑两个重要因素:一是人才激励政策与措施能否满足人才在现时期的需求,假如能够满足需求,则将其执行与落实,相应的激励目标与效果也会实现。二是区分出台的激励政策与措施是激励因素依旧保健因素,假如是保健因素,将只能满足人才的基础性需求,难以起到长久的激励作用;假如是激励因素,同时能够专门好的执行与落实,将对创新人才起到有效的长期激励作用。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之间也会产生相互作用,需要依照激励机制及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适当调整。
就深圳而言,自2000年来,出台的人才文件或政策约40项(少量为已有政策的修改版),年均3-4项,充分显示了深圳对人才工作的重视,政策的力度也较大。例如,对高层次人才中的国家级领军人才个人的各类补贴最高可达到约200万元、对孔雀打算中的创新团队最高能够给予8000万元的资助。只是,分析也表明,深圳人才政策体现出“数量可观、修订频繁、效果欠佳、未成体系”的特点,尽管政策注意到了要满足激励对象的时期性需求、以促进创新经济等为着力点,但相关人才政策的激励机制及其效果不尽人意,存在政策与需求不匹配、执行与落实困难、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等不足。
在对典型国家或地区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的分析中,发觉但凡有效的激励,差不多上激励机制具有长效、激励政策具有一定灵活度同时充分结合了本国的现状,具有本国的特色。一些有代表性的激励机制及政策有:(1)美国注意培养引进并重、美国的综合国力与制度对人才是最大的吸引力、重视吸引第三世界人才;(2)英国、德国、法国等欧洲传统强国注重激励机制及政策的长远和基础效应、提供高层次的精神激励,同时按梯队和行业对人才进行分类;(3)日本韩国新加坡人才激励的重点在有用、少而精、培育与引进并重;(4)澳大利亚与印度则注重本国旅居海外人才,且印度还承认双重国籍,这一政策对那些旅居印度之外的印裔人士特不有效,较好地吸引了这部分人才。
依照国内外相关文献及研究对创新人才含义的分析,课题组首先界定了什么是创新人才,即那些具有革新能力、冒险精神、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治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特点的人才是创新型人才。只是,这也只是方向性的界定,因为本课题要紧研究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及政策,而不是创新人才本身,因此,并没有给出创新人才的判定细则。
与此相一致,调研结果也显示,深圳吸引人才的要紧优势是事业进展机会多、创新精神与氛围强、都市竞争力强等。讲明深圳对人才的吸引要紧在于具有大的创新环境与氛围,这一结果与美国能够吸引人才的结果相同。
调查结果也表明,对创新人才的激励需要更多地设置一些具有长效性、能够体现深圳综合优势的机制,制定与出台相应的具有较高稳定性和预期的政策。同时,要对人才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因为在本次调研中,一些人才对相关政策并不了解,48.5%的人员并不太关注或没有合适的渠道关注到相关人才政策,且近6成的人通过媒体和本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因此,政策制定与执行部门需要开发更多宣传渠道。另外,6成以上受访者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其能够享受的人才政策”,对深圳人才政策的总体认可度不高,认为政策相比外地差不多没有太多优势、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难以界定(创新)人才、标准单一、难以操作等。并因此提出了一些有效的建议,例如,认为深圳的创新人才政策应该重视基础研究、个人与团队并重、重技术创新、创新创业打算等。
这些数据表明受访者素养较高,行业、年龄、区域、学历、职位等分布合理,所填写问卷的质量也较高,所获得的数据与信息可靠,能够满足分析需要,由此得到的分析结果是可信的。
调研与分析结果表明,创新人才因为自身的各种因素(如年龄、学历、来深圳的年限等)不同而具有高、中、低不同层次的激励需求。深圳创新人才群体目前在住房、待遇、生活成本方面的激励需求较大,即要紧集中在保健性因素的激励需求。然而,职业进展、创新氛围、工作环境、产业环境等是更重要的激励因素,而且这些因素能够长期阻碍创新人才的进展,因此,它们是后续深圳创新人才政策需要考虑的重点方向。
深圳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研究
托付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承担单位: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
摘要
围绕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这一主题,本课题要紧采纳访谈、案例研究、问卷调查等方法开展分析,内容要紧包括国内外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文献资料、国内外典型国家与地区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比较、深圳市现有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分析、对策与建议等。
典型国家与地区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分析结果表明,尽管应该同时注重保障与激励因素对创新人才的作用,但应更重视激励因素的作用,在设置激励机制时,要注意长效机制的建立。同理,激励政策也应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而不能频繁变换,如此才能使创新人才有一定的预期。在行业人才的激励上,应当重视高新技术行业的创新人才激励,因为这是创新人才所在的要紧行业。
为切实了解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的设置与制定、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如何进行改善等问题。课题组在5、6、7、8月份进行了大量的访谈与问卷调查,共访谈30余位相关人士,发放纸质、电子版问卷1000余份,最终收集有效问卷373份。
访谈及填写问卷的人员要紧是博士后、海外归国人员、高校教师、企业家、企业中高层。受访者差不多为高学历者,从学历结构上看,足以保证其能够充分理解调查问卷各问题及其所包含的内涵。另外,因为是高学历人士,具备一定的推断力、具有与各类人才接触的机会与经历、了解各类人才的激励需求。因此,他们的观点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创新人才的激励诉求(较多的高学历者本身也是创新人才)。
针对上述情况,深圳市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设置、政策制定应该注重创新人才的激励需求,体现其成长时期、年龄特征、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进展等特点。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论、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的激励机制与政策将能够有效激励创新人才。其中的内涵如下图所示。
基于需求层次论的创新人才激励动态机制及模型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模型表明,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的建立,能够考虑两个重要因素:一是人才激励政策与措施能否满足人才在现时期的需求,假如能够满足需求,则将其执行与落实,相应的激励目标与效果也会实现。二是区分出台的激励政策与措施是激励因素依旧保健因素,假如是保健因素,将只能满足人才的基础性需求,难以起到长久的激励作用;假如是激励因素,同时能够专门好的执行与落实,将对创新人才起到有效的长期激励作用。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之间也会产生相互作用,需要依照激励机制及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适当调整。
就深圳而言,自2000年来,出台的人才文件或政策约40项(少量为已有政策的修改版),年均3-4项,充分显示了深圳对人才工作的重视,政策的力度也较大。例如,对高层次人才中的国家级领军人才个人的各类补贴最高可达到约200万元、对孔雀打算中的创新团队最高能够给予8000万元的资助。只是,分析也表明,深圳人才政策体现出“数量可观、修订频繁、效果欠佳、未成体系”的特点,尽管政策注意到了要满足激励对象的时期性需求、以促进创新经济等为着力点,但相关人才政策的激励机制及其效果不尽人意,存在政策与需求不匹配、执行与落实困难、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等不足。
在对典型国家或地区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及政策的分析中,发觉但凡有效的激励,差不多上激励机制具有长效、激励政策具有一定灵活度同时充分结合了本国的现状,具有本国的特色。一些有代表性的激励机制及政策有:(1)美国注意培养引进并重、美国的综合国力与制度对人才是最大的吸引力、重视吸引第三世界人才;(2)英国、德国、法国等欧洲传统强国注重激励机制及政策的长远和基础效应、提供高层次的精神激励,同时按梯队和行业对人才进行分类;(3)日本韩国新加坡人才激励的重点在有用、少而精、培育与引进并重;(4)澳大利亚与印度则注重本国旅居海外人才,且印度还承认双重国籍,这一政策对那些旅居印度之外的印裔人士特不有效,较好地吸引了这部分人才。
依照国内外相关文献及研究对创新人才含义的分析,课题组首先界定了什么是创新人才,即那些具有革新能力、冒险精神、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治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特点的人才是创新型人才。只是,这也只是方向性的界定,因为本课题要紧研究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及政策,而不是创新人才本身,因此,并没有给出创新人才的判定细则。
与此相一致,调研结果也显示,深圳吸引人才的要紧优势是事业进展机会多、创新精神与氛围强、都市竞争力强等。讲明深圳对人才的吸引要紧在于具有大的创新环境与氛围,这一结果与美国能够吸引人才的结果相同。
调查结果也表明,对创新人才的激励需要更多地设置一些具有长效性、能够体现深圳综合优势的机制,制定与出台相应的具有较高稳定性和预期的政策。同时,要对人才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因为在本次调研中,一些人才对相关政策并不了解,48.5%的人员并不太关注或没有合适的渠道关注到相关人才政策,且近6成的人通过媒体和本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因此,政策制定与执行部门需要开发更多宣传渠道。另外,6成以上受访者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其能够享受的人才政策”,对深圳人才政策的总体认可度不高,认为政策相比外地差不多没有太多优势、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难以界定(创新)人才、标准单一、难以操作等。并因此提出了一些有效的建议,例如,认为深圳的创新人才政策应该重视基础研究、个人与团队并重、重技术创新、创新创业打算等。
这些数据表明受访者素养较高,行业、年龄、区域、学历、职位等分布合理,所填写问卷的质量也较高,所获得的数据与信息可靠,能够满足分析需要,由此得到的分析结果是可信的。
调研与分析结果表明,创新人才因为自身的各种因素(如年龄、学历、来深圳的年限等)不同而具有高、中、低不同层次的激励需求。深圳创新人才群体目前在住房、待遇、生活成本方面的激励需求较大,即要紧集中在保健性因素的激励需求。然而,职业进展、创新氛围、工作环境、产业环境等是更重要的激励因素,而且这些因素能够长期阻碍创新人才的进展,因此,它们是后续深圳创新人才政策需要考虑的重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