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党员积分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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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一、党支部积分制度1. 积分方式(1)活动积分: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党务、公益、文体等活动,按活动的性质、难度、参与人数等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分。

(2)奖惩积分:党员表现突出或存在违规行为,党支部根据情况进行奖励或惩罚,并给予相应的积分。

2. 积分管理党支部设立积分管理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负责,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励(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可享受党支部提供的相关福利,如接受师资培训、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等。

4. 积分惩罚(1)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支部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2)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党支部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党员积分制度1. 积分内容(1)思想政治思想积分:党员应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政治意识。

(2)组织积分:党员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大会,出席实习党课和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积极参与各种党内民主活动。

(3)工作积分:党员应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义务劳动等活动。

(4)业务积分:党员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所在单位的需要,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 积分管理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设立积分管理小组,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惩(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有机会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交流、实践活动。

(3)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4)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组织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1.积分制的原则:
(1)公平性和公正性;
(2)基于绩效评估的奖惩机制;
(3)注重激励和激励后果;
(4)诚信、透明、规范,确保操作程序透明化;
(5)适应制度的调整和改变。

2.积分制的具体内容:
(1)实行月度积分评估,评估项目包括党费缴纳、组织生活
参与度、志愿活动参加度等;
(2)积分分值设定应根据党员行为的积极程度和对党组织特
别贡献的评价;
(3)建立优秀党员评选机制,利用积分制度为候选人作出准
确评价;
(4)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和表现;(5)管理和设计积分制度时应根据党员特点和组织需求定制,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3.积分制的运作流程:
(1)设立积分制的组织,明确积分的管理权和审核权;
(2)对党员行为进行积分分值评估;
(3)按照积分分值排名,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
(4)对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惩罚;
(5)设立优秀党员月度评选机制,基于积分制结果为候选人
提供参考;
4.积分制的实施效果:
(1)能够有效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和提拔优秀党员;
(3)能够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4)能够促进党支部的稳定和发展。

5.不足之处:
(1)不能用来评价个人能力和潜力,只能评价个人对党组织的贡献;
(2)可能存在个别党员对积分制度的作弊或不当利用;(3)积分制度实施的效果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调整。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再把各种物资待遇、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人群倾斜,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2015〕8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

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

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

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逬一步延伸拓展“四个一”活动内容,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和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组织关系隶属XXX的全体党员二、目标要求一枚党徽、亮身份;一本笔记、重学思;一份心得、促践悟; 一百基分、强考核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原则。

在职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在职党员)》(附件1)执行。

离遐休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离退休党员)》(附件2)执行。

四、积分内容(一)基础分(分值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四个合格”的要求,分别设定4个积分项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履职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履职分或作用分是对党员完成岗位职责赋予任务的客观评价。

(三)鼓励分(分值5分)鼓励分是对具有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党员的鼓励,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评价指标之一。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五)一票否决党员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程度相应扣分,其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分规则积分周期为1年,即12个月。

周期开始时,党员的初始基准分均为100分。

周期内,党员每月依据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次月以上月党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积分作为基数计算当月的积分,以此类推,周期末的积分即为党员的年度积分。

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办法word版

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办法word版

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严格党员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奋力推动“金温江”在新时代实现新崛起,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规党纪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对所属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规党纪开展积分管理工作,每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都应参加积分,接受党组织管理,接受党内外监督。

二是分类侧重、差异考核。

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特点,有所侧重、突出特点进行积分。

三是公开公正、实事求是。

作为积分事由的党员日常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党员如实申报,党组织准确认定,恰当进行积分。

四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积分管理的应用,应与党员教育和党员监督充分结合,应与党员表彰和党员惩戒充分结合,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党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对先锋作用发挥较好的党员及时鼓励、适时表彰。

第四条党员积分管理分为村(涉农社区)、城镇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医疗系统)、国有企业、教育系统、卫生医疗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园区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国资金融办党委、区教育局党委、区卫计局党委、区民政局党委等为主要责任单位,各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内容方式第五条党员积分管理针对不同领域,确定考核重点。

村(涉农社区)党员,重点考核积极联系服务群众,维护基层稳定,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扫黑除恶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城镇社区党员,重点考核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在帮扶困难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重点考核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爱岗敬业、履职奉献,在推动重点工作、联系服务基层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延伸拓展“四个一”活动内容,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和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组织关系隶属××××的全体党员二、目标要求一枚党徽、亮身份;一本笔记、重学思;一份心得、促践悟;一百基分、强考核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原则。

在职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在职党员)》(附件1)执行。

离退休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离退休党员)》(附件2)执行。

四、积分内容(一)基础分(分值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四个合格”的要求,分别设定4个积分项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履职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履职分或作用分是对党员完成岗位职责赋予任务的客观评价。

(三)鼓励分(分值5分)鼓励分是对具有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党员的鼓励,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评价指标之一。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五)一票否决党员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程度相应扣分,其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分规则积分周期为1年,即12个月。

周期开始时,党员的初始基准分均为100分。

周期内,党员每月依据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次月以上月党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积分作为基数计算当月的积分,以此类推,周期末的积分即为党员的年度积分。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一)一、总则1.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将党员的党建工作及其他相关活动进行积分,并对积分进行统计和评定的管理制度。

2.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是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激励党员主动参与党建工作,推动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的提升。

二、积分标准1.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可以积分,其中,参加党组织例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积2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积3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培训活动积4分。

2.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可以积分,其中,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积2分,参加学校邀请的社会实践积3分,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积4分。

3.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可以积分,其中,参加党性教育培训积2分,参与学习党的理论积3分,参与学术研讨会积4分。

4.党员的表彰奖励可以积分,其中,被评为优秀党员积2分,被评为优秀党干积3分,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积4分。

5.党员的处罚处理可以扣分,其中,轻度违纪可以扣除1-3分,中度违纪可以扣除4-6分,重度违纪可以扣除7-10分。

三、积分统计与评定1.每个党员的积分由党支部负责统计,并在一个季度末进行评定。

2.党支部通过党政工作会议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公示,并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3.党员的积分评定由党支部根据党员的参与情况、工作贡献和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四、积分奖励与处罚1.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党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经验交流等。

2.积分不达标或积分严重不足的党员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和留党察看等级别。

五、监督和检查1.党支部应设立党员积分制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积分统计和评定工作,并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2.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1.本细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可根据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积分管理,可以根据党组织的要求进行灵活变通,但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十六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十六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十六篇一、总则为了深化党员管理,规范党员行为,创新党员管理方式,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积分计算(一)积分计算周期为一年。

(二)党员除依法离开党组织或经调动离开原支部外,其他情况均参加积分管理。

(三)党员每年应维护一次个人档案,在个人档案中记录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情况、组织生活会表现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群众情况、个人奉献情况等情况。

(四)积分项目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生活会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群众情况、个人奉献情况、依规参加组织的活动和学习等。

(五)各项目的积分和权重,根据党员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三、积分激励(一)严格按照积分榜次序拟定党员晋升工作岗位、职务任免、荣誉称号、奖励等事项。

(二)应用好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发挥好激励作用,对积极向上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党员发展积极性。

(三)积分前列的党员,应得到组织的重点培养和关注,根据考核情况适当提高其工资待遇。

四、积分奖惩(一)享受党员权利的,应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

(二)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表现、在工作岗位上的业绩、在党性修养上的提高等要素,应当作为党员管理中奖惩的依据。

(三)对于评估值不够的党员,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其加强教育、帮助和改进,加强考核机制,切实推进党员规范化管理。

五、监管机构(一)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机构,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固定的考核组,由党委以上领导成员领导统一开展考核。

(三)在保障党员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党员进行上诉和申诉,也允许党组织和任何党员对党员视情节处以适当的惩戒措施。

六、考核组成考核组由党委、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共同组成。

七、考核办法党员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优秀党员:每项考核项目均为优秀;合格党员:每项考核项目均为合格,且在任一项目中按标准计算的总分达到规定的要求;基本合格党员:每项考核项目均为基本合格,但在任一项目中按标准计算的总分未达到规定的要求;不合格党员:每项考核项目中至少一项为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组织的活动和学习。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为有效推进党建工作,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党支部制定了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具体如下:1. 积分的获取方式:(1)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学习、讨论、培训、志愿服务等)。

(2)积极参加社区及党支部组织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3)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对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积分的计算标准:(1)参加党组织活动:1个积分/小时。

(2)参加社区及党支部组织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2个积分/小时。

(3)完成工作任务:5个积分/任务。

(4)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5个积分/次。

3. 积分的使用方式:(1)党员积分可用于参加党组织、党校或其他相关培训以及调整党费,每个积分可抵扣1元。

(2)积分可累积,但不以物质形式给予奖励。

4. 积分的管理和公示方式:(1)党员积分由支委会统一管理,每月汇总上报。

(2)党员可通过公示渠道查询个人积分。

(3)支委会每月公示积分排名前五名的党员名单。

二、党员积分制评分表姓名:日期:等级:积分获取方式积分参加党组织活动参加社区及党支部组织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工作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总积分: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对于推进党建工作,提升党员服务水平,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活力,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通过党员积分制管理,可以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更加深入地参与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通过互动交流、知识学习、分享经验等方式,更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应有作用。

积分的获取方式和计算标准充分考虑党员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既定量化又充满真正含义,能够有效鼓励党员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高党员贡献和服务水平。

其次,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可以强化党员的观念意识和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推动党员更加自觉自愿地参与到社会服务、公益慈善、文化科技等方面,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一、分数设置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分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根据党员现实表情情况予以减分。

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80分)1、每月不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有事请假的每次扣1分,能及时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

(10分)2、每月不缴纳党费的,扣10分,不按工资标准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

(10分)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给予警告处分的,本月扣3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本月扣5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本月扣10分。

有其他违法行为,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参照党纪处分扣分情况予以扣分。

(10分)4、不赡养老人或打骂老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5、有打架斗殴、谩骂等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0 分)6、不执行村里红白理事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分)7、有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行为,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有污染养殖项目,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

(10分)8、由村党支部根据村里实际情况,每月确定1—2 项重点工作,比如秸秆禁烧、征地拆迁等,党员不能带头执行的,酌情扣分。

(10分)(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1、积极为村里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技术等,使党员群众受益致富或村集体增收的(至少带动5户以上), 每个项目加5分。

2、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每累积参加1天的,加3分;为村里或群众办理1件实事好事的,加1分。

3、主动帮助化解村内矛盾,每帮助化解1起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信访矛盾的,分别加3分、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同一项目加分只计算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4、其他情形。

由镇党委、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在落实本村党建各项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所作的贡献,予以加分。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地管理党员,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我们制定了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该细则包含三个积分类别:基础分、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分。

基础分(60分)包括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和研究教育培训等项目。

日常行为积分(80分)包括加分项和扣分事项。

加分项(20分)包括促进质检事业发展、志愿服务、建言献策、见
义勇为、科研创新、优秀表彰和其他。

扣分事项包括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迟到、早退、未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等。

民主评议分(20分)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投票
确定得分。

但如果违反党纪法规受到处分,则实行一票否决。

每个项目的积分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1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1次扣1分等。

同时,加分项也有具体的加分标准,如见义勇为做好事1次,酌情加
2-5分等。

最后,我们将每个党员的积分情况记录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中,以便及时跟踪和管理。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是为考核党员而制定的。

整理了党员积分管理的评定细则,欢迎阅读!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医院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创建“三甲”医院和“河西区域医疗中心”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党员先锋引领活动要求,结合“建强支部、严管党员”大讨论活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实绩量化考核基础上,以支部组织管理为主,党委监督指导为辅,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强化党支部管理党员意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

现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开展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医院发展、促进医患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医院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支部、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支部、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40分、任务分50分和奖励分10分。

当年党支部、党员基础分为上年党支部、党员个人考核分的40%,以此类推。

2.积分构成。

(1)党支部基础分(40分):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2),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

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支部考核得分40%。

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40%。

以此类推。

任务分(50分):由党办按照党支部当月完成院党委安排部署任务情况进行量化,量化标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50%。

非公党员积分制管理

非公党员积分制管理

非公党员积分制管理***非公企业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通过实施党员积分动态量化管理制度,鼓励先进、刺激落后、顺利输出,努力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体制机制,增强创造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要实行党员整体系统的动态量化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规范化管理,经过教育处置,及时、认真地进入党员队伍,解决党员管理失去全局性、软性和“出口”不畅的问题,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为加快精品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党工委成立领导小组,由**担任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负责党员计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

三、适用范围企业党支部组织的所有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和活动人士。

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制管理。

四、定量评价的内容和方法按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职工、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标准,将党员管理细化为政治素质、服务职工、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群众反映等五类指标,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创新工作加分制、工作失误扣分制、重点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一)分数设置基础分80分,实行扣、加分(加分项目必须有书面记录依据,党支部统一汇总后报***审定),积分上不封顶,扣分后最低为0分。

(量化管理标准详见附件1)。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后重新开始计分。

(二)评价方法积分考评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员积分量化考评登记工作,企业流动支部党员的积分考评管理由拟转入村(居)党支部负责。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十五篇】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十五篇】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十五篇】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是指针对党员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工作时的表现,进行积分管理,以此促进党员的积极性和履职能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一、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对党员工作表现的积分管理,激励党员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创造力和凝聚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推动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2.评分条例(1)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具体包括组织活动会议、支部会议、党课、学习讨论等,根据参加次数和质量给予积分。

(2)开展群众工作和宣传工作。

积极参与群众工作和宣传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宣传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根据工作量和质量给予积分。

(3)履行党员职责。

党员需要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具体包括认真听取组织安排、积极参与选举、参加党员组织生活等,根据履职情况和出席次数给予积分。

(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参加社区或者集体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工作量和质量给予积分。

3.实施方案(1)积分奖励。

党员因个人贡献获得一定的积分后,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者其他形式。

(2)积分约束。

党员因个人不当行为获得一定的扣分后,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撤销党内职务或者惩戒性组织处理。

二、评分标准1.参与度党员应积极参与组织活动和支部活动,以此体现其对组织的认同和忠诚度。

评分标准为:每参与一次组织活动可获得1分,因事假请假旷会等原因无法参加组织活动则无法获得该项积分。

2.奉献度党员应承担起党的工作和任务,展现出自己的奉献精神和工作热情,以此体现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评分标准为:每完成一个政治任务、完成一次志愿服务或为党组织提供其他有效帮助,可获得相应分数奖励,具体分数奖励由党支部按照实际情况定量评估。

3.学习度党员应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以此反映出党员的学习态度和素质水平。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党组织通过对党员的日常言行、工作、学习、交往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积分,以此来确定党员的先进程度、岗位能力水平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从而对党员实施综合评价和规范管理。

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助于激励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荣誉感,促进党员群众观念、党的观念和民主意识的增强,增强党员在思想、工作、品德、作风等各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的基本原则(一)公平性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所有党员在积分管理上应当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要求积分制管理应是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确保各个环节的公正性和足够的透明度,避免任何个人或小团体的恶意操作和不公。

(二)先进性原则:积分制管理应根据党员表现和工作成效,实行先进典型为表率,激励党员向先进典型看齐,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追求卓越,努力成为优秀党员。

先进典型的评选应充分考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注重以榜样引领群众。

(三)动态性原则:积分制管理需要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完善。

由于党员的工作和职务、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都存在变化,积分制管理也应当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积分制管理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变化因素,保持灵活性和动态性,不断提高管理和激励的有效性。

(四)科学性原则:积分制管理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系统的评价指标和体系上。

评价指标应当考虑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多个方面,并结合党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评价体系应当具有科学性,考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并避免指标互相牵连和扭曲的情况出现。

(五)激励性原则:通过合理的激励方式,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党员应当根据自己的积分等级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晋升和荣誉。

激励形式可以是口头表彰、荣誉称号、技能证书、物质奖励等多种形式,既能够激励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

二、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方法(一)制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党员积分制管理应当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一、分数设置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分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根据党员现实表情情况予以减分。

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80分)1、每月不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有事请假的每次扣1分,能及时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

(10分)2、每月不缴纳党费的,扣10分,不按工资标准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

(10分)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给予警告处分的,本月扣3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本月扣5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本月扣10分。

有其他违法行为,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参照党纪处分扣分情况予以扣分。

(10分)4、不赡养老人或打骂老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5、有打架斗殴、谩骂等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0 分)6、不执行村里红白理事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分)7、有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行为,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有污染养殖项目,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

(10分)8、由村党支部根据村里实际情况,每月确定1—2 项重点工作,比如秸秆禁烧、征地拆迁等,党员不能带头执行的,酌情扣分。

(10分)(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1、积极为村里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技术等,使党员群众受益致富或村集体增收的(至少带动5户以上), 每个项目加5分。

2、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每累积参加1天的,加3分;为村里或群众办理1件实事好事的,加1分。

3、主动帮助化解村内矛盾,每帮助化解1起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信访矛盾的,分别加3分、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同一项目加分只计算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4、其他情形。

由镇党委、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在落实本村党建各项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所作的贡献,予以加分。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凝聚力,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党组织的有效管理,特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一、积分计算规则1. 出席党组织会议:每次出席党组织主题会议、组织生活会议评议述职等,可获得0.5积分。

2. 签到:每次参加部门或党组织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进行签到,缺席须请假,未请假者将扣除一分,并记录在档案中。

3. 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宣传、学习讨论活动通报、撰写宣传稿件、制作海报等,按实际工作量工时计算,每1小时可获得0.5积分。

4. 参与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每次可获得1积分,每年累计不超过5分。

5. 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议,每次可获得5积分。

且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否则将被扣除积分。

6. 学习培训:组织参加各种党组织、部门、社区等级别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每次参加1小时以上的活动,可获得1积分。

7. 个人行为:表现出积极进取的个人行为,如提出好的建议、帮助其他党员、担任义务工作等,6个月内每次可获得0.5积分,累计不超过2分。

二、考核方法1. 每月向党组织汇报积分情况,由党组织管理员进行统计,汇总评定个人积分。

2. 通过年度评选,选出积分最高的党员,作为该年度优秀党员,并由组织予以表彰。

3. 对于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应进行谈话并纳入考核管理名单,对其进行约谈等必要的督促措施。

三、积分奖励和处罚1. 获得优秀党员称号和组织肯定的党员,可获得奖项和物资奖励。

2. 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将被限制参与党组织的活动及岗位,直至积分恢复合格标准。

3. 违反组织纪律、涉及违法犯罪等情况,将被视为失去党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1.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应与党员考核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紧密结合。

2. 党组织应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积分情况,并将其写入党员档案之中。

3. 如果任何党员对本积分管理制度有异议,可向党组织提出,组织应及时回复并解决相关问题。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公司全体党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

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1、按时参加会议(5分)。

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2、服从组织安排(5分)。

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

基础分2分。

3、主动缴纳党费(5分)。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缴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

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

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

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

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1、带头学习提高(12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

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学习心得扣2分。

xx工委关于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指导意见(20号)

xx工委关于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指导意见(20号)

xx工委关于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为加强xx党员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评议监督机制,精准考核党员实绩,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区委《关于推进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推进xx工委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是指对本支部所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量化为具体分值,实行记实管理一项制度。

(二)根据xx工委所属党组织类别,主要区分为机关事业类、国有(控股)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三个类别,各支部根据所在单位类别,分别制定本支部量化管理具体管理办法。

(三)参加积分量化管理的党员为本级党组织中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的离退休党员,各支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制定标准,灵活进行。

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其他情形的党员,不便于参加积分量化管理的,由支部研究确定后,可不参加积分量化管理。

(四)党员积分管理以年度为周期,以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积分项目党员量化积分项目主要区分为基本项目、测评项目和加分项目三类。

(一)基本项目:主要区分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四项。

1.组织生活:党员自觉参加支部统一组织的“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体会、积极参加讨论发言;主动对照查摆问题,主动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表现负面清单,开展“党性体检”;充分运用微媒体随时开展学习,落实个人自学计划;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落实《福山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任务清单》各项规定。

2.履行义务: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增强党员意识和服务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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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出口,着力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增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根据***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严肃教育处置后进党员,切实解决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出口”不畅等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加快推进首善之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党工委成立领导小组,**任组长,**,**,**副组长,**、**、**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的办法制订、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组织关系在企业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制管理。

四、量化考评内容及方法
按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职工、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标准,将党员管理细化为政治素质、服务职工、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群众反映等五类指标,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创新工作加分制、工作失误扣分制、重点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一)分值设定
基础分80分,实行扣、加分(加分项目必须有书面记录依据,党支部统一汇总后报***审定),积分上不封顶,扣分后最低为0分。

(量化管理标准详见附件1)。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后重新开始计分。

(二)考评方法
积分考评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员积分量化考评登记工作,企业流动支部党员的积分考评管理由拟转入村(居)党支部负责。

***党工委统一制作下发《***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考评手册》,平时由党员自行保管,月度集中考评时上交党支部统一核实登记。

积分考评按照“月登记、季通报、后进党员随时呈报”的原则进行。

每月党日活动时加分项按照“个人申报—支部核实—公示登记”的步骤进行统一登记确认;扣分项由党支部负责统一登记。

每季度经支委会审定后,在党支部会议上公布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并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对于积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由党支部统一填报《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报党工委按照后进党员处置程序办理。

(三)积分运用
1.评选优秀党员。

年度总积分在100分以上的党员,由村(居)、企业党支部初定,党总支初审,***党工委认定,最后以一定比例确定为优秀党员。

***党工委给予优秀党员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将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整转帮教后进党员。

季度通报积分在60分以下的,进行整改教育(有党内职务的党员其原任职务自然撤销)。

在整改帮教阶段,积分考评管理由党性教育党支部负责。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3.考评积分作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预备党员当年度积分低于100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入党积极分子当年度积分低于100分的不得列为当年的发展对象。

4.考评积分作为党员关系接转重要依据。

流动支部党员当年度评分低于90分的,暂缓转入户籍所在村(居)党支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益探索,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各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督导检查。

***办公室要督促指导各党组织健全完善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考评登记工作。

各支部要明确分管组织的支委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
工作顺利推进。

各联村、联企干部要加强对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严格考核奖惩。

要将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重要内容。

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好的典型在***范围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范围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江北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标准
2.后进党员教育处置程序
3.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
附件:1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标准(企业)
附件2
后进党员教育处置程序
对后进党员,区分不同情况,按下列形式予以处置:
1.限期整改;
2.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管理;
3.劝其退党或除名。

后进党员评定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程序为亮分通报、党支部初定、党工委审评、关系转出、限期整改、党支部决议、党工委审批等七个步骤。

特殊情况下,经党工委批准,也可不进行亮分通报。

1.亮分通报。

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党员积分登记,每季度由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

党工委对符合积分量化管理标准(村、居)中扣分项第3、5、7、8、9、10、11、13项内容的党员,经调查证据确凿可直接进行扣分亮分,并在面上通报。

2.党支部初定。

对于积分低于60分的,党支部经过定性分析、集体决议,作出评定,提出初步意见,并填写《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

3.党工委审评。

党支部将《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及有关材料报党总支预审。

党总支对初步认定的后进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和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并将意见上报党工委,由党工委作出评定意见。

4.关系转出。

对经党支部呈报,党工委认定的后进党员,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性教育党支部。

党工委直接扣分亮分通报党员,如积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认定为后进党员,并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性教育党支部。

5.限期整改。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性教育党支部把初步认定后进党员的重点放在教育帮教上,根据不同情形,针对性地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上给予教育挽留、关心帮教、激励鞭策和跟踪联系,帮助后进党员加快整改转化。

整改期限为*个月。

⑴确定专人,结对帮教。

为每个后进党员都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整改期间的联系人,与后进党员结对帮教;制定帮教整改计划,明确各自帮教和整改的任务、措施。

⑵区别情形,分类帮教。

①对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的后进党员,重点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

②对拒不服从、执行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和阻扰、抵制“无违建”创建等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后进党员,重点加强党员义务、权利的学习教育,实行设岗定责,动员其自愿认领服务岗位,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限期内完成**件为民实事。

③对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的后进党员,重点加强党性、党纪的学习教育,采取项目量化考核的办法,安排其参与各类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④对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后进党员,重点加强理想信念的学习教育,加强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教育,督促勉励其公道处事、正派为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⑶定期考评,动态帮教。

①后进党员每个月向党性教育党支部汇报一次帮教转化的动态情况及书面材料。

②后进党员要在每个月的闪光言行考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人整改提高的情况,接受组织点评和党员测评。

③党性教育党支部加强动态监测,对后进党员整改转化效果不明显的,及时采取预警提醒等相关措施。

④整改期满后向党支部提出转化合格的申请。

6.党支部决议。

整改期满后,由党性教育党支部审核后党员大会评定。

如经教育整改后相关问题得以改进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回原党支部。

如经教育整改后相关问题无明显改进的,延长三个月整改期,期满后仍无明显改进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劝其主动退党或除名。

7.党工委审批。

党性教育党支部上报决议,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以书面形式批复。

附件3
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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