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4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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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面预算工作安排的通知[1]

关于2014年全面预算工作安排的通知[1]

富海集团关于2014年度全面预算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公司、集团各部室:为明确集团各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对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控制和考核,保证集团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集团的总体部署与要求,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对2014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作如下安排:一、9月30日前预算准备工作(一)准备财务成本费用相关科目近三年的历史数据;(二)集团财务管理部组织各公司对前三年生产消耗、费用开支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关消耗和费用标准。

二、10月23日前预算工作(一)根据本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初步拟定预算年度本公司总体工作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投资计划需要有投资进度的说明,经营目标需要做具体分析);(二)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核工作计划、投资计划和经营目标并由财务部统一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三、11月23日前预算工作(一)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总体工作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进行分解编制预算;销售部门编制销售预算,确定将要销售的产品品种、数量、单价、回款时点与金额;生产部门编制生产预算,确定将要生产和结存的产品品种、数量;采购部门编制采购预算,确定将要采购原料的品种、数量、单价、付款时点与金额;各部门根据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编制费用预算(首先编制的是工作计划,费用必须与工作计划一一匹配);人资部门编制直接人工成本预算,等等;财务部门汇总各种预算,编制产品成本预算表,最后,形成利润预算表与资金预算表、预计资产负债表。

(二)公司财务部审核各责任中心预算的准确性、合理性(是否与工作计划相匹配)并作汇总;(三)公司管理层召开预算审核会议,对预算进行初审。

11月23日前将公司内部初审完毕的预算表(预算表中必须包含三年同期数据对比及同行业先进企业对比数据,如生产单耗,各项目与上一年度对比增长幅度超过10%的原因)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四、年度预算的审核及审批(一)12月15日前集团公司组织对各公司的预算进行审核,并出具调整意见,各公司应在本公司预算审核完毕5日内将修改后的预算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二)召开董事会审核各公司年度预算,并出具调整意见,于董事会结束后5日内将修改完毕的预算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豫财预[2013]200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豫财预[2013]200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豫财预〔2013〕200号)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规划,努力稳定增长、加快转型、惠及民生,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均在发生变化,经济增长增幅回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效益下降、亏损增加,制约财政收入增长;稳增长、促转型、保民生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中央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争取中央补助难度加大;同时,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还款压力增加。

预计2014年省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财税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激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各类预算统筹衔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财政部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12.17•【文号】财资〔2014〕80号•【施行日期】2014.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财政部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财资〔2014〕8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工作,现就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以下简称“资产报表”)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报依据和范围(一)编报依据: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价值依据,资产台账等资产信息为数量依据进行编制。

(二)单位范围:各级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社会团体等机构。

(三)资产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资产情况,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二、编报要求(一)报表包括报表封面和主表,主表共13张,分为行政单位资产报表和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两部分。

其中,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填报行政单位资产报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填报事业单位资产报表。

郑州大学关于编制2014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郑州大学关于编制2014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郑州大学关于编制2014年财务预算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切实做好学校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郑州大学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郑州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1 4年财务预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一)学校预算编制要坚持调结构、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校级预算编制应坚持不做超出学校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

院(系)级预算编制要量力而行,既要体现部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的可能。

(三)统筹兼顾、注重绩效。

经费分配要注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研究,深化内涵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办学水平。

(四)勤俭节约、有增有压。

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人员福利待遇,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二、编制范围(一)2014年实行分级管理的单位,包括: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系、历史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体育系、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建筑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共33个院(系)。

(二)2014年未实行分级管理的部分单位,包括远程教育学院、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三)各院(系)承办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其他创收办班的学生数不作为经费分配的依据,其学费收入按学校创收分配办法执行。

三、编制办法(一)收入预算编制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拓展收入渠道,将单位所有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收入预算包括学校预算拨款、自筹经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四项。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9•【字号】鲁政发[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3〕3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3〕43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统筹兼顾,科学编制2014年预算编制2014年预算,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并充分考虑税制改革以及清理规范收费基金等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分项目测算税基和收入,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支出预算编制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改善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完整编报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着力提高政府调控能力。

二、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向人大报告预算范围,2014年在提交省人代会审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增加报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2014年全面公开省级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其中财政总决算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

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附件2:2014年度企业预算报表编制说明一、编制原则为了加强企业的预算管理~企业预算的编制应在认真总结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今年的增减变化~按照“积极稳健”的原则进行编制。

二、编制范围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包括本市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公司、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企业预算编制范围原则上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范围口径相一致。

三、填报和汇总凡纳入本套报表范围的企业及其二级子企业都应逐户录入本套报表~所属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需单独上报预算报表的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报表汇总方式按资产纽带关系逐级合并汇总~合并口径与决算报表保持一致。

四、报表组成本套报表包括:,一,报表封面。

,二,管理预算报表: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沪国企预01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沪国企预02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沪国企预03表,、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沪国企预04表,、金融工具情况预算表,沪国企预05表,、对外筹资预算表,沪国企预06表,、人工成本预算表,沪国企预07表,、成本费用预算表,沪国企预08表,、预算主要指标分解表,沪国企预13表,。

,三,基本会计预算报表:利润预算表,沪国企预09表,、现金流量预算表,沪国企预10表,、资产负债预算表,沪国企预11表,、所有者权益,国有权益,预算表,沪国企预12表,。

,四,补充表: 2014年度主要指标预报表,沪国企预补01表,、2014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沪国企预补02表,、主要分析指标表,计算机自动生成,。

五、报表封面的填列及报表的基本填列要求1(一,报表封面。

由计算机根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封面自动生成~再手工填报个别项目(具体项目参照年度财务决算封面填列要求)。

,二,报表基本填列要求:1.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3年度财务决算并结合对预算期内的预计情况填列,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年末数”填列,3.表内“增减率”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反映本年预算与上年实际的差异情况,4.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新准则规定为准,5.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桂财库〔2014〕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桂财库〔2014〕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桂财库〔2014〕65号各市、县财政局:2014年度全区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即将展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财库〔2014〕18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印发你们,并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各地区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学习掌握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要求,重点加强对决算报表修订变动内容的培训,加大决算报表审核力度,并积极开展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确保决算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各地区应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分析评价工作,有效运用分析评价结果,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情况和建议,探索建立适用于本地区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三、市级财政部门应于2015年3月9日前完成本级及所辖县区部门决算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部门决算汇总表(以万元为单位并分科目打印至类级科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部门决算分析评价情况,以及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并将市级财政部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等有关材料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

全区市级部门决算会审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和部门决算软件,各地区可从财政厅网站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附件: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12月19日附件: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结束——。

亿发【2013】139号---关于启动集团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及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1]

亿发【2013】139号---关于启动集团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及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1]

亿发【2013】139号签发人:王文治关于启动集团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及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各中心、企业、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及《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公司正式启动2014年经营目标及计划和预算编制工作。

为确保顺利完成经营计划及预算的编制、预审和上报工作,现将计划编制工作和预算工作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一、总体要求各编制单位应以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为指导,切合实际,以“自成体系、量入为出、自我发展”为总体原则,既能反映公司整体发展思路,兼具可实施性。

各企业应在以往年度计划工作基础上,加强和完善计划体系的建立,由总管理部门牵头,人力、财务、生产、采购、销售、技术等部门积极配合,在制度上和组织上保障计划制定的科学、合理。

2014年经营计划指标的测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二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按在2013年完成基础上增长30%测算。

2、应收账款总额在2013年基础上增长幅度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二、编制范围编制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各职能中心、所属各二三级企业。

所属企业分为两类:1、经营型公司。

包括亿利能源及其下属企业、金威建设及其下属企业、天然药业及其下属企业、亿利燃气、沙漠事业及其下属企业、沙漠经济(沙材料及亿嘉公司)、新能源公司。

2、项目建设型公司。

包括沙漠经济基地(除沙材料及亿嘉公司)及上海庙项目。

三、编制内容集团总部各职能中心编制计划包括人力资源计划、融资计划、品牌建设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技改技措计划、采购招标计划等,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的简要总结与问题分析;本年度工作目标;本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保证目标实现的主要举措。

其中,上报的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含详细的项目说明书。

着重说明项目现状(经营现状、竞争现状及存在问题),2014年业务发展计划,资源利用情况,项目建设原则、目标及规模,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工程进度计划等。

所属各二三级企业的计划及预算编制分以下两种性质编报:1、经营型公司(1)预测2013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并简要回顾2013年经营成果,分析发展中的经验与不足。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12.10•【字号】内财库〔2014〕2043号•【施行日期】2014.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内财库〔2014〕2043号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编制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2014年预算执行今年以来,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增幅回落。

受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扩大营改增增加减税、去年收入基数提高等影响,大部分盟市收入能够完成全年预算,但增幅放缓,个别盟市完成全年收入预算困难较大。

为此,要继续加强经济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和预研预判,大力支持税务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基金项目,严禁虚增收入。

财政支出进度总体正常,但部分地区进度仍然偏慢,要进一步抓好支出预算执行工作。

硬化预算约束,仍未下达的预算要尽快下达并加快资金支付。

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规范暂付款、暂存款的管理,全面清理对外借款。

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严禁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库款转入财政专户。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

二、做好2014年度财政决算工作树立改革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公开意识,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推进2014年度财政决算各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决算编审工作。

关于组织编制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关于组织编制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关于组织编制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公司:
为编制2014年度财务预算,使管理层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各公司、项目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经营计划及年度发展计划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预算。

具体要求如下:
一、范围
沈阳华显置业有限公司、大连乾豪坤实置业有限公司(湾里项目南地块和北地块)。

二、编制基础
1、2013年度完成情况预测
2、2014年度项目经营计划/年度发展计划
三、编制上报内容
1.明细预算报表
2.预算编制说明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1.明细预算报表:于2013年12月20日17:00前,
以邮件形式上报电子文档;
2.预算编制说明:于2014年1月15日17:00前,以邮件形式上报电子文档;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度明细预算报表-房地产开发类
财务管理部
2013年12月4日。

关于编报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关于编报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关于编报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了做好2014年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经费预算的收支平衡,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晋财预[2013]5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4年经费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预算编制总体思路2014年我校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预算编制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目标,按照“存量优化、增量集中”原则,实行“三保一降”。

“三保”是指保基本、保重点、保教学科研,即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保障学校已确定的重大支出,保障教学科研业务支出。

“一降”指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结余资金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预算编制原则2014年我校财务预算编制的总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工作,优化支出结构,细化预算,科学理财。

(一)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坚持收支平衡。

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做到依法组织收入,应收尽收;支出预算的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努力增收节支,做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用好总量,盘活存量,集中财力建设新校区。

首先保障基本支出开支需要,突出教学、科研的中心地位,保证民生的不断改善,同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建设新校区,确保学校年度整体目标的实现。

(三)细化预算,强化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

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编制经费使用计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精确性、科学性、规范性,为财务信息公开提供依据。

(四)勤俭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费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大力控制水、电、差旅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零增长”。

三、教育事业经费收入预算的编制(一)财政补助收入预算由计划财务处根据2013年的拨款情况以及2014年上报财政的“二上”部门预算编制。

关于编制2014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的通知

关于编制2014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的通知

关于编制2014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的通知集团各部门、下属各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集团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编制工作,集团要求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重新编制、报送2014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经营计划编制规范要求各单位经营计划须涵盖以下内容(具体模板详见附表):<一>、本公司战略地位和年度经营计划1、本公司业务在集团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地位2、本公司年度经营收入计划<二>、本公司年度经营收入计划分析1、前期业绩总结(上年度及近三年业绩总结分析)2、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市场竞争地位分析3、2014年度市场形势预测分析4、2014年度经营收入分析<三>、本公司年度经营收入计划实施整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四>、本公司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所需要的营销费用计划1、营销费用总额及占比计划2、营销费用的分配使用计划二、财务预算编制规范要求<一>、简要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二>、对预算中利润表项目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及来源依据三、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上报时间此通知下发后,请各中心、各部门、各公司精心组织,详细编制。

在2013年12月21日上午12:00之前上报集团经营计划小组和财务预算编制小组;附表:1、2014年度经营收入计划和营销费用支配(样表);2、2014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样表);3、2014年度经营计划书(模板);公司2014年度经营收入计划表(样表)暂不需分解到月。

3公司2014年度营销费用支配表(样表)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单位实际,分项目、分类别、分单位分解整理全年各项营销费用分配计划,营销费用科目根据各单位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细化的,根据各单位的实际进行分解细化,暂不需分解到月。

4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表编制单位:金额单位:万元52014年度工程成本支出预算表编制单位:金额单位:万元6工程款成本支出进度预算表78。

组织编制2014年计划的通知

组织编制2014年计划的通知

关于组织编制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职能管理部室:
根据公司安排,现开始组织编制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工作。

一、计划内容
1、产量水平
2、大宗原燃料计划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固定资产大中修
5、工程项目技改计划
二、几项具体要求
1、指标项目原则上仍按公司2013年计划所列项目执行,也可增加
一些其它“可控”指标。

新投产的节能降耗项目要按统计口径和各有关部室的专业考核指标一并上报。

2、指标要实事求是,体现先进、合理、科学的原则。

要向本单位
的历史最好水平、同行业先进水平看齐。

以1-9月份实际完成情况中指标最好的三个月为基数。

3、对2014年降本增效的重点指标要有措施,有落实,提出对标挖
潜的奋斗目标。

对工艺完善、技术创新、设备改造等措施的实施以及对指标的影响程度,应加以重点分析。

4、各单位的计划要在11月15日前报送公司办计划统计科。

附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集团公司关于做好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2014

集团公司关于做好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2014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公司:为规范2014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提高决算效率、质量,确保2014年度财务报告顺利通过审计,根据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度年终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年终决算的组织工作集团总部各部门总经理和各公司负责人分别是各部门、各公司年终决算第一负责人,请严格按照本通知,完成年终决算任务。

二、年终决算的总体工作1.费用预提:对已发生未支付费用进行预提,预提费用范围包括:营销费用,超过五万以上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奖金)及财务费用。

2.固定资产盘点:各公司行政部门及财务部门于2015年1月5日前,完成对固定资产的盘点,对盘亏盘盈情况应在结账前处理完毕,并出具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盘点表,经签字确认后入档留存。

3.债权债务清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1)集团内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应做好核对工作,确保账账相符,并且在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应进行公司见结算,减少往来挂账。

(2)集团及各公司已申请借支备用金的部门及向公司申请借款尚未销账的员工个人,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交费用报销流程或者向财务管理部归还借款。

逾期未提交报销流程或归还借款的部门备用金或个人借款,财务部门不再接受其备用金或个人借款申请。

4.合同清理:2015年1月15日前,各公司组织对12月31日前的公司业务所涉及的合同,进行清单编制,按工程、费用和其他分为三类,并将清单所列的合同按电子版和书面版全部分类整理完毕,做到不漏不重,按顺序归档保存。

5.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财务费用——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并相应地调整退回当期的商品成本和销项税金。

三、年终决算的具体工作(一)时限规定1.集团及各公司在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本公司2014年度账务处理工作,并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并填写报表附注;自2015年1月11日起,各公司2014年度账务不在进行调整。

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锡国资考[2013]53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锡国资考〔2013〕53号)各监管企业:为做好2014年度财务预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锡国资委〔2009〕17号)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财务预算编制总体要求按照“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原则,以实现企业发展规划、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等经营目标为核心,结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等安排,认真做好各项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内部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财务预算是优化企业资源配置、落实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途径,也是出资人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效手段。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预算工作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控制的重要作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编制流程,进一步加大工作组织力度,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编制方法,集团要加强对所属子企业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统一预算编制基础、编制范围、编制口径和预算指标,实现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等的有效衔接,增加财务预算的科学性。

2.全面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科学制定2014年度各项财务预算目标。

以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中期评估情况为导向,准确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推进市场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要求,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预测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主业功能定位、政府性项目安排以及各类主客观影响因素,充分认识自身优势和不利条件,在稳健经营、风险可控前提下,科学确定各项年度发展目标,突出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项目、重要融资活动等对财务预算的影响,兼顾规模与速度、效益与质量、扩张与风险之间的关系,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财务结构,确保财务预算的综合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9.25•【字号】陕财办预[2013]158号•【施行日期】201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13]15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就编制2014年省级单位部门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完善预算分配机制,推进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坚持科学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一)大力控制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厉行节约财政财务制度建设。

从严控制2014年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公务接待、出国、会议、节庆、论坛、购置等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批复,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

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范围,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公务卡制度,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二)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增强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推进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定员定额和实物费用定额标准体系,优化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保障结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02.11•【字号】沪财企[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企[2015]9号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为了做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对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沪财企〔2010〕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编报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的内容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的内容,由决算报表和编制说明两部分组成。

(一)决算报表格式2014年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共有十张,具体包括:1.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总表(财资预决01表),主要反映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和支出的总体情况。

2.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明细表(应交利润收入)(财资预决01-1表),主要反映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的应交利润收入情况。

3.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明细表(除应交利润外的其他收入预算数)(财资预决01-2表),主要反映市级预算单位除应交利润外的其他收入预算情况。

4.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明细表(除应交利润外的其他收入决算数)(财资预决01-3表),主要反映市级预算单位除应交利润外的其他收入执行情况。

5.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科目)表(财资预决01-4表),主要是按照收入科目详细反映市级预算单位各项收入的执行情况。

6.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表(财资预决02表),主要反映市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按资金性质划分的执行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02.11•【字号】沪财企[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企[2015]10号各区县财政局:为做好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对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地方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送的内容各区(县)财政局报送的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由决算报表和编制说明两部分组成。

(一)决算报表格式2014年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共有八张,具体包括:1.《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经济分类)总表》(财资决区县01表)。

该表主要反映按照经济分类划分的各区(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的总体情况。

2.《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科目)总表》(财资决区县01-1表)。

该表主要反映按照收入分类科目划分的各区(县)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执行的总体情况。

3.《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表》(财资决区县02表)。

该表主要反映按照收入科目划分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明细情况。

4.《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财资决区县03表)。

该表主要反映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划分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情况。

5.《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科目)表》(财资决区县03-1表)。

该表主要反映按照支出科目划分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情况。

6.《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项目明细表》(财资决区县04表)。

该表主要反映各区(县)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项目的具体情况。

7.《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项目支出表》(财资决区县04-1表)。

该表主要反映按照项目支出的方向划分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情况。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和校办产业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和校办产业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和校办产业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04•【字号】浙教办函〔2015〕29号•【施行日期】2015.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和校办产业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29号各省属高等院校,厅各直属单位: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4年度有关决算和统计工作,现将《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浙财企〔2014〕240号,见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国资财评〔2014〕11号,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省属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

二、填报要求(一)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浙财企〔2014〕240号文件和省国资委浙国资财评〔2014〕11号文件要求填报,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为便于年度间数据的对比、分析和利用,请各单位在数据汇总报送时将数据包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国资/财政”。

三、报送时间省教育技术中心将于2015年3月10日左右组织决算、统计报表分组汇审会,报送材料请于汇审会现场提交,分组汇审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规范布置、严格审核,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2015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如期完成。

工作中如发现编报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

日常业务联系人:杨洪敏,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7024158,邮箱:****************;系统编报问题联系人:郑海琴,联系电话:0571―87070934。

请各单位尽快加入浙江高校厅直属决算联络群(QQ群号:216951104),方便日常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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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4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下属各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编制工作,集团要求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重新编制、报送2014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计划编制规范要求
各单位经营计划须涵盖以下内容(具体模板详见附表):
<一>、本公司战略地位和年度经营计划
1、本公司业务在集团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地位
2、本公司年度经营收入计划
<二>、本公司年度经营收入计划分析
1、前期业绩总结(上年度及近三年业绩总结分析)
2、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市场竞争地位分析
3、2014年度市场形势预测分析
4、2014年度经营收入分析
<三>、本公司年度经营收入计划实施整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四>、本公司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所需要的营销费用计划
1、营销费用总额及占比计划
2、营销费用的分配使用计划
二、财务预算编制规范要求
<一>、简要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二>、对预算中利润表项目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及来源依据
三、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上报时间
此通知下发后,请各中心、各部门、各公司精心组织,详细编制。

在2013年12月21日上午12:00之前上报集团经营计划小组和财务预算编制小组;
附表:
1、2014年度经营收入计划和营销费用支配(样表);
2、2014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样表);
3、2014年度经营计划书(模板);
公司2014年度经营收入计划表(样表)
暂不需分解到月。

3
公司2014年度营销费用支配表(样表)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单位实际,分项目、分类别、分单位分解整理全年各项营销费用分配计划,营销费用科目根据各单位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细化的,根据各单位的实际进行分解细化,暂不需分解到月。

4
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表
编制单位:金额单位:万元
5
2014年度工程成本支出预算表
编制单位:金额单位:万元
6
工程款成本支出进度预算表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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