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药师培训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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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药师培训暂行规定
为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坚持临床药师培养方向,逐步规范培养模式,确保临床药师培养质量的统一和高水平,满足社会需求,经卫生部批准我院为全国第二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试点单位之一,根据卫生部全国临床药师培养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药师培训暂行规定。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临床药师培训领导小组、专家组和临床实践带教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王共先、吕农华
成员:余日新、李建林、孙爱华、朱萱、李勇、张伟、熊建萍、钱克俭、万子扬、魏筱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临床药师培训日常工作,挂靠药剂科。
办公室主任:余日新
办公室副主任:万子扬、魏筱华
2、专家组:吕农华、王共先、胡伟、段德卿、邱秀华、朱萱、李勇、张伟、熊建萍、余日新、
李建林、万子扬、魏筱华
3、临床实践带教组:
肿瘤科:彭小东、陈璿瑛
呼吸科:陈国华、欧阳爱军
消化科:徐萍、胡锦芳
I C U :王联群、钟海利
二、培训意义
临床药学(Clinical Pharmacy)是一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药学治疗为目的的药学综合性学科,是现代药学与临床药学相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医院药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体现医疗机构整体水平的标志之一,其具体工作主要由临床药师完成。
我国临床药学的研究和实践起步均较晚,临床药学工作在许多大医院中越来越被重视,并已占有了较为重要的位置。目前临床药学已成为吸引患者、增强医院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加速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及医药科研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而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并实现与国际接轨,因此,必须大力开展和加强临床药学工作,建立和完善临床药师制。
三、培训目的
适应二十一世纪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培养适应医院药学工作模式转变,初步具备全程化药学服务要求的高水平、应用型的临床药师,以加强医院临床药学管理,提高药物诊疗水平。
四、培养目标
通过培训,使临床药师具有一定的临床药学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临床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疗效、不良反应、治疗方案;能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及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以初步具备下述几个方案的能力为目标:
(1)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2)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4)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5)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6)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7)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五、临床药师培训的基本条件
(1)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含大学本科),从事医院药学工作至少2年以上。
(2)药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院药学工作五年以上。
六、临床药学培养方式
培训时间一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基础医学知识与临床用药知识。第二阶段临床实习其间有药学进展、临床用药等专题讲座。实行理论学习与临床实习并举的方式。七、考核
培训结束后,组成专门考核小组对培训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学员培训期间政治思想、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学习成绩、培训效果等。根据学员的理论学习考试成绩、专题研究报告、论文答辩和平时考勤情况四方面综合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考核结果向卫生厅反馈。
八、本暂行规定从二0 0七年度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医院科教科反映。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