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
建设创新江西实施方案
建设创新江西实施方案江西作为中国的重要省份之一,一直以来都在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创新江西已经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实施这一方案,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落实。
首先,我们需要在科技创新方面加大投入。
江西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需要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
我们可以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引入更多的先进技术和理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同时,还可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作为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至关重要。
我们可以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政策,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江西创新创业。
同时,也需要加大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创新创业环境的改善。
为了吸引更多的创新创业者,我们可以加大对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的建设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提高创新创业者的创新积极性和保护意识。
最后,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创新成果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转化和推广,就无法真正发挥其价值。
我们可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动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加快推广应用的步伐。
同时,也可以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推广创新成果。
总的来说,建设创新江西实施方案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落实,需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江西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创新江西实施方案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江西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王玉皞:科研路上的“有心人”
王玉皞:科研路上的“有心人”作者:王辉来源:《科学中国人》 2018年第6期鲁迅说:“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就有拼命硬干的人,就有舍身求法的人,就有为民请命的人,他们就是中国的脊梁。
”科学研究不是为了个人荣誉,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全人类谋幸福。
驻扎于赣鄱热土,为区域发展贡献自己的科研力量,便是王玉皞科研团队的科研使命所在。
专家简介:王玉皞,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2017年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
现为英国工程技术协会会士,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江西省嵌入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曾获“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江西省青年科学家”“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等荣誉。
近5年主要研究方向为智能感知、宽带无线通信与雷达联合系统、多载荷移动自组织网络以及信息融合方法等多个交叉学科领域。
在上述研究领域承担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原“863”项目1项,科技部国际合作计划1项,工信部物联网专项1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企业科技协作项目10余项,省级项目10余项以及多个军工和企业科技协作项目,总主持和承担经费达到1200万元,与企业科技协作项目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他还在国际顶级期刊和权威会议发表论文80余篇,影响因子总和超过120,出版专著章节2部。
其创新性研究成果主要发表在IEEE TAP,IEEE T MECH,IEEE TVT,IEEE CL,IEEE SENE Journal,IEEE Wireless Communications,IEEE Network 等10余种IEEE 汇刊和杂志以及国内电子学报、电波科学学报等期刊。
其中SCI收录论文40余篇,JCR分区一区期刊论文8篇,专利公开或授权5项。
2016年,科技部在《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中指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更多省份和城市进入创新型省市行列,形成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科学技术重要发源地和新兴产业策源地,初步形成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格局,发展驱动力实现根本转换,对建成创新型国家形成有力支撑。
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全文)
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全文)近日,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进入国家创新型省份行列,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创新体系协同高效,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
以下为您带来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全文内容,欢迎浏览!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确保到2020年建成创新型省份,根据《科技部关于支持福建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创〔20XX〕27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全面创新的引领作用,将创新型省份建设作为全省上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标志性抓手,以改革为动力,以产业创新发展为主攻方向,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载体,着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努力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创新型省份,为加快建设新福建、再上新台阶注入强劲动力。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促进科技创新成为福建重要战略资源,成为产业转型和综合实力的主要支撑,探索新常态下持续发展的新路径,创造新常态下发展的新优势,凝心聚力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力争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2018年/第5期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强化创新引领,以系统化思维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领先,科技创新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江苏科技创新工作站上新的重要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将其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贯穿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显著增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组织程度和推进力度。
2013年,以启动全国首个创新型省份试点为标志,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2014年,以启动建设我国首个城市群为单元的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标志,加快打造创新高地;2016年,以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为标志,密集出台了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科技创新“40条政策”等一批重要政策文件,努力建设科技强省;2017年,以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明确“强化创新引领”为标志,对系统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以改革驱动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创新创业日益成为全省上下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科技厅紧扣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坚持“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的工作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理清发展思路,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中明确关键举措,在落实政策加大激励中优化创新环境,牢牢把握工作着力点和改革突破口,认真履行职责,提升整体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实现大幅跃升。
创新投入方面,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1.9%、率先突破2000亿元大关,研发人员超过82万人、增长50%以上;成果产出方面,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翻了近两番,涌现出蛟龙号、神威·太湖之光等在世界有影响的重大成果;产业贡献方面,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年均增长1个以上百分点,相继跨上5万亿元、6万亿元两个大台阶,纳米、物联网、太阳能光伏、智能电网、海工装备等领域一批核心技术占据国际前沿;企业创新方面,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的数量,实现了26%的工业产值、32%的利润,完成了55%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创造了61%的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创新创业载体方面,国家高新区数量全国第一、率先实现了设区市全覆盖,我省高新区全员劳动生产率和每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3倍和5.1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十四五”建设科技发展指导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十四五”建设科技发展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鄂建文〔2021〕48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十四五”建设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湖北省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实际,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再谱新篇”和建设创新型省份与科技强省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构建住房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模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体系建设,通过科技赋能和科技引领,全面推动新理论、新技术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支撑行业技术变革和发展模式转型,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发挥好政府引导与服务支持作用,营造好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金融环境和文化氛围;健全市场导向的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创新技术快速转化成生产力;形成以企业、科研院所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的科技投入与创新活动新格局。
坚持统筹部署、重点突破。
完善科技创新链总体布局,加强技术创新方向引导,统筹基地、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布局。
超前部署重点行业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与应用创新,集中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和提质增效的技术短板;以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为龙头,带动行业质量提升和跨越发展,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技术进步。
创新型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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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省份
区域创新系统
从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要素上看, 区域创新系统
包括:主体性要素、资源型要素和环境性要素。主体性
要素是指地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大学、中介机
构等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某些主体性要素可
以有缺失, 如大学);资源性要素是指技术创新所需的资
金、人力和知识资源, 这类要素具有流动性, 特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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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省份
国家创新系统
OECD在《国家创新系统》报告中指出:“创新是
不同主体和机构间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技术变革
并不以一个完美的线性方式出现, 而是系统内部各要素
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反馈的结果。这一系统的核心是企
业, 是企业组织生产和创新、获取外部知识的方式。外
部知识的主要来源则是别的企业、公司或私有的研究
际竞争力影响的指标, 其下包括若干二级指标, 主要体
现在十个方面:人力资源流动引起的知识循环、无形知
识的循环、创新的经济价值、科学系统的活动与网络、
服务业的科技活动、小企业的创新、创新与企业的吸
收能力、工业R&D的国际化、政府对工业R&D和创新
型省份
国外创新评价指标
创新型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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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8
创新型省份
Contents
1
有关创新的几组概念
2
创新型地域的评价指标
3
创新型地域的国际经验
4
创新型省份或区域的内涵与特征
5
江苏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路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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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省份
有关创新的几组概念
1
创新的概念
2
科技创新与技术创新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6•【字号】琼府〔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22〕1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2月26日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发展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19〕94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抓手,聚焦改革和开放,发挥区位优势,实施科技强省战略,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全面推进“一省两市三高地”建设,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区一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具有海南特色的“一省两市三高地”区域创新体系,海口市进入创新型城市先进行列,三亚市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种业、深海、航天科技创新高地,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我省争取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6%,排名争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16家以上,特色优势领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省创建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省份工作汇报
省创建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省份工作汇报1. 概述本文档旨在对我省创建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省份的工作进行全面汇报。
根据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要求,我省积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作为创业创新示范省份,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创新创业活动的落地与发展,本次汇报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2. 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为支持创新创业,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
截至目前,共安排创新创业扶持资金3000万元,引进了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人才团队。
同时,我们在各个县市建设了一批创新创业平台,提供场地、设备和技术支持,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3. 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为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我省在重点领域建设了一批产业创新示范区。
这些示范区以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创新创业为目标,吸引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入驻。
截至目前,已有10个示范区成功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区,为我省的产业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
4. 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为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我省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通过举办创新创业讲座、组织创新创业比赛等形式,引导和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
截至目前,已举办了20场以上的创新创业讲座,培训了1000多名创新创业人才。
5. 社会创新创业活动我省积极开展社会创新创业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创新创业机会。
我们组织了创业项目路演、创新产品展示等活动,吸引了大量创新创业项目入驻。
截至目前,已有50多个创新创业项目在我省成功落地,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6. 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为展示创新创业成果,我省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
这些展示会旨在展示我省在创新创业方面的成果和优势,吸引更多的创新创业项目和投资。
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了3次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 下一步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示范省份的建设,我省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业重 大原创性 成果产 出 。
(责 任部 门
省 科技
:
厅 省 产 业技 术研究 院
、
)
2 .加 快 省技 术 产 权交易 市 场建 设 。 发 挥
市 场 配 置创 新 资 源决定性 作 用 打 造 以 技术 ,
信 息 发 布 、 技 术 交 易 、 技 术 转 让 、 知识 产 权服
,
,
按 照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对江 苏 工 作 的 重 要 指 示
要 求 , 落 实 省 第 十 三 次 党 代会 、 省 委 十 三 届 三 次全会决策 部署 坚持把创 新作为 引 领 高
,
质 量 发 展 的 第 一 动 力 坚持 “ 企业 是 主体公 民 具 备 基 本科 学 素 质 ,
的 比例超过
% 1 4
。
—- 自 主创 新 能 力 明 显 增 强 。 以 企 业 为
主体
市
、
场为导
向
、
产学研 深度 融
合
的技 术
创 新体 系 加 快 完善 原 创 性 标 志 性 重 大 科技 ,
攻 关 实 现 突 破 髙 新 技 术 企 业 超 过 4 1 . 万 , 家 , 高新 技 术产 业 产 值 占 规模 以 上 工 业 产 值
科 — 技综 合 实力 显 著 提升 。 全社会研 发 经 费 支 出 占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比 重 达 % 2.7
,
江 苏省 人 民政 府公 报 29
创 新 咽 竹 份 让 设 科 技 进 步 贡 献 率 提 高 到 6 3 % 。 万 人 发 明 专
创 新 咽 竹 份 边 设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创 新型省份 建 设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浙江创新型省份建设路径探究
浙江创新型省份建设路径探究浙江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省份之一,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实践创新型省份建设道路。
因此,本文旨在探究浙江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路径,希望能够从中发掘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方法。
一、科技创新是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核心在浙江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科技创新一直是其核心推动力量。
浙江省政府一直秉承着“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理念,将科技创新纳入到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以创新为核心打造了一批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浙江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二、多元化的创新型发展模式浙江省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还采取了丰富多样的创新型发展模式,并将其深入推广。
例如,通过开展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吸引更多的创新创业人员,激发创新活力,以此带动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此外,浙江省还大力推行“技术创新+农业”、“技术创新+文化”、“技术创新+旅游”等多元化发展模式,以实现浙江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全面而富有活力的发展。
三、政策支持和投资环境优化浙江创新型省份建设中,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对投资环境的优化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和产业投资,浙江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扶持、产业升级等。
此外,浙江省还加大了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使创新成果可以得到更好的应用和推广,从而为其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创新企业和人才的孵化和培养浙江创新型省份建设中,创新企业和人才的孵化和培养也备受重视。
针对企业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浙江省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和扶持更多的人才和企业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
此外,浙江省政府还充分利用专业人才、技术革新等手段,实现人才的引进、留用和发展,助力其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快速发展。
总而言之,在浙江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中,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上多元化的创新型发展模式、政策支持和投资环境优化、创新企业和人才的孵化和培养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为其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其成为全国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典范之一。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X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科技部关于支持X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创〔X〕2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队伍,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加快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二)总体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创新环境。
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等相关领域改革,形成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社会氛围。
坚持全面创新,着力重点突破。
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领域,找准全面创新改革突破口,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开放合作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坚持人才为先,激发创新活力。
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把完善激励机制放在优先位置,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和更具灵活性的人才管理机制,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X年,全省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积极进展,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省总体进入创新驱动发展阶段,基本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和创新型X。
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科技创新能力总体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进入全国领跑行列。
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增强。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重大转变。
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
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确保到2020年建成创新型省份,根据《科技部关于支持福建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创〔2016〕27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全面创新的引领作用,将创新型省份建设作为全省上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标志性抓手,以改革为动力,以产业创新发展为主攻方向,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载体,着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努力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创新型省份,为加快建设新福建、再上新台阶注入强劲动力。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促进科技创新成为福建重要战略资源,成为产业转型和综合实力的主要支撑,探索新常态下持续发展的新路径,创造新常态下发展的新优势,凝心聚力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力争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动力进一步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区域创新发展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
依靠创新驱动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保持福建经济中高速增长。
【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科技体制改革,充分调动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经与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属高等学校,设区市所属高等学校和县(市、区)属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机制第三条扩大高等学校科研管理自主权。
1.有序下放专业技术岗位设臵自主权。
高等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标准,自主聘用人员和自主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评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
允许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
支持部分高等学校推进“长聘教职制度”,实施“非升即走”、“非升即转”或“任满即走”的用人机制。
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2.高等学校所属院系及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且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科研人员身份参与创新活动,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3.高等学校聘用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科研人员,可自主公开招聘,探索建立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符合人才特点和市场规律、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制度。
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管理政策。
4.鼓励高等学校科研人员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应用研发。
学校应积极支持创新项目的实施,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第四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
1.高等学校应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相关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2.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可携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12.07
•【字号】皖科政〔2020〕36号
•【施行日期】2020.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皖科政〔2020〕36号
市科技局、广德市科技局、宿松县科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印发给你们,凡废止失效的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全省科技管理工作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科技厅
2020年12月7日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6.12.01•【文号】国科发创〔2016〕370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发挥各地在创新发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科技创新的区域集聚规律,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有力支撑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创造的新经验,请及时报告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已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1),请根据《指引》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城市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区域示范引领作用;请对照试点建设方案并参照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附件2),抓紧做好试点建设自验收评估,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开展第三方总结评估,推动若干城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指引》要求,积极支持和推动城市创新发展,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整体部署,统筹东、中、西及东北区域布局,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持续加大支持和推动力度。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2月1日。
(完整版)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
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的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等战略要求,充分发挥地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支撑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创新型省份是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显著支撑作用的有关省份。
科技创新成为区域的重要战略资源,成为产业转型和综合实力的主要支撑,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手段,成为政策制定与制度安排的核心要素,成为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关键内容。
能够吸引培养国际一流的科学家和高端创新人才,培育集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持续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形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
16/ 1建设创新型省份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发展新动力,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需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产业创新发展为战略主攻方向,发挥地方主体作用和特色优势,将建设创新型省份作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推动创新发展的旗帜性抓手,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载体,着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打造若干区域创新高地和发展引擎,为实现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统筹布局、试点先行。
从支撑建成创新型国家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各地创新发展的引导,进一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推动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一批省份率先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突出特色、分类指导。
根据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突出优势特色,探索各具特色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有区别地引导确立建设目标,鼓励推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都走上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建设创新型份工作指引
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进展战略纲要》提出的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等战略要求,充分发挥地址实施创新驱动进展战略的主体作用,加速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支撑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本工作指引。
一、整体要求
创新型省份是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显著支撑作用的有关省份。
科技创新成为区域的重要战略资源,成为产业转型和综合实力的要紧支撑,成为增进经济进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手腕,成为政策制定与制度安排的核心要素,成为参与全世界竞争合作的关键内容。
能够吸引培育国际一流的科学家和高端创新人材,培育集聚具有国际阻碍力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持续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形成支持公共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材、尊重创新的社会气氛。
建设创新型省份是加速实施创新驱动进展战略,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必然要求;是培育进展新动力,引领经济进展新常态的内在需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区域进展整体战略,推动区域和谐进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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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的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等战略要求,充分发挥地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支撑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创新型省份是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显著支撑作用的有关省份。
科技创新成为区域的重要战略资源,成为产业转型和综合实力的主要支撑,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手段,成为政策制定与制度安排的核心要素,成为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关键内容。
能够吸引培养国际一流的科学家和高端创新人才,培育集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持续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形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
16/ 1建设创新型省份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发展新动力,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需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产业创新发展为战略主攻方向,发挥地方主体作用和特色优势,将建设创新型省份作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推动创新发展的旗帜性抓手,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载体,着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打造若干区域创新高地和发展引擎,为实现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统筹布局、试点先行。
从支撑建成创新型国家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各地创新发展的引导,进一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推动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一批省份率先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突出特色、分类指导。
根据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突出优势特色,探索各具特色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有区别地引导确立建设目标,鼓励推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都走上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地方主体、协同推进。
发挥地方主体作用,加强中央和地方协同共建,强化省、市、县各级协同联动,有效集聚各方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创新型省份建设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年,推动东中西及东北等不同地区的一批省市率先进入创新型省市行列,创新型省份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以上,形成一批高端引领的创新型企业、人才团队,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基本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到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更多省份和城市进入创新型16/ 3省市行列,形成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科学技术重要发源地和新兴产业策源地,初步形成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格局,发展驱动力实现根本转换,对建成创新型国家形成有力支撑。
二、建设任务根据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总体部署,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合理培育制度环境及采取针对性政策,制定有利于发挥特色优势、有利于发挥牵引作用、有利于后发赶超的战略任务,改善现有的创新要素获取与利用机制,降低创新创业的隐形门槛和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创新型企业持续诞生和成长的开放创新和繁荣共生的创新生态系统,打造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
(一)营造宜业环境,突出政策创新。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格局。
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强化创新政策落实,注重财税、金融、投资、产业、贸易、消费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衔接配套。
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在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协同创新,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弘扬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创新文化,激发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创新精神,营造全社会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企业主体,加快产业创新。
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推动企业决定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和成果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产业变革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品牌和产业集群。
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资源融合、协同研发、成果共享。
制定以创新驱动为主导的产业政策,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普惠16/ 5性政策落实。
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和投融资体系。
实施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重大行动或工程,加快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并推广应用,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服务业创新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引领新业态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具有持续竞争力和支撑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创新型经济格局。
(三)构筑高端载体,加速引领创新。
统筹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发展新动力,形成区域创新发展高地。
科学布局各类创新基地和科研平台,推动覆盖创新全链条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和新型研发组织建设与能力提升,建设一批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域创新中心,成为区域和城市重要的战略创新力量。
(四)夯实人才根基,激励持续创新。
推进创新型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视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一流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培养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
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模式。
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业的分配激励机制。
完善创新型人才流动和服务保障机制,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打破人才自由流动障碍,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更加开放的创新人才政策。
(五)形成多元投入,促进金融创新。
完善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机制,进一步增加地方各级财政科技投入,促进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金融和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融资平台,积16/ 7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科技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金融创新服务,积极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基金的引导作用。
(六)突出科技惠民,推动社会创新。
加强公共创新服务供给,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创新,加大资源环境、人口健康、新型城镇化、公共安全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力度,为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促进社会包容性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积极创建智慧城市。
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建设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和谐宜居城市。
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精准脱贫,推动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加大公益性社会服务投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做好科技创新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基本科学素养。
(七)加强全球合作,提升开放创新。
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创新资源的能力,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平台,构建技术转移协作网络,鼓励建立对外研发中心、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对外科技合作能力和水平。
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跨地区流动,强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加强央地联动、军民融合、产学研合作,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和有效互动的区域创新网络,支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战略落实。
(八)完善创新体系,支撑全面创新。
统筹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创新创业服务、创新人才支撑、创新金融资助、创新政策保障等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系统提升各类主体创新能力,夯实创新发展的基础。
围绕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优化配置区域内创新资源,统筹推进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基层科技创新工作。
三、建设程序(一)统筹布局。
根据部省会商形成的战略共识,结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国家区域战略实施和东中16/ 9西及东北区域布局,采取以创促建、试点先行的方式,选取若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显著创新特色优势的省份,支持开展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逐步推动试点省份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鼓励和支持部分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的省份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
(二)编制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方案。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函送科技部。
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年。
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方案开展咨询评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专家咨询评议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开展建设。
科技部对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方案予以批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批复要求启动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加强建设方案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
每年月日前,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报送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年度进展报告。
(四)监测评价。
科技部建立建设创新型省份指标体系,引导建设方向和目标任务,通过指标监测和社会调查等加强对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价,将“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党委政府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或意见及配套政策”、“拥有能抓创新、会抓创新、抓好创新的科技管理队伍”个指标作为考核指标。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监测评价机制,加强监督考核,于建设期结束前半年内开展建设情况总结验收,科技部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设情况开展监测评价。
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科技部加强对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支持和政策指导。
各创新型省份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创新摆在发展的核心位置,坚持一把手抓第一动力,完善创新治理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形成全省上下建设创新型16/ 11省份、抢抓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