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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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农业局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农发〔2013〕50号
各县区农业(林)局、科技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社发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决定》和省农业厅、科技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科发〔2013〕19号)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特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农业局湖州市科学
技术局
2013年10月15
日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
进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农业厅、科技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8810”三年行动计划和农业科技四大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促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农业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是提高农业核心竞争力和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的根本保障。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国家现代
农业示范区建设。
当前,是我市全面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解决农业发展中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农技推广队伍体系不健全、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不紧密、技术到位率不高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农业发展面临劳动力及资源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等问题的有效手段。
各级农业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依靠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紧紧围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农业科技企业,特别是扶植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企业;引进和繁育一批适合湖州本地的优良品种;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先进科技水平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加快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推广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和创新环境,全面增强农业科技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和引领能力。
到2015年,
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居全省前列。
二、落实十二项举措,强化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与服务
(一)坚持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以实施农业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体制创新专项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深化完善“1+1+N”的农技推广模式,进一步完善湖州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到2015年,探索建立区域性服务中心8个。
努力探索建立技术入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新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和责任农技人员岗位绩效考
评制度,推行乡镇责任农技员包村联户制度,实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机制,提高农技推广效率和农业技术到位率。
(二)加快种子种苗工程建设。
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开发和应用,推进现代种业加快发展。
大力培育现代种业企业,加强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引进育种先进技术和装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商业化育种和种业应用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种业企业科研基地和制繁种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特种水产、畜禽、桑苗、茶苗、湖羊、竹子和本地乡土(珍贵)树种等具有湖州特色优势的苗种基地。
大力实施新品种选育示范重大科技专项,加大财政对种业支持力度,切实加强种业基础性和公益性研
究。
加强传统优势品种改良,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与开发利用。
加强地方特色品种选育,着力开发和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地方优势和特色本地原生品种。
到2015年,选育和引进100个以上新品种,全市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
(三)加快粮油和主导产业技术集成及转化应用。
大力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储存、冷链物流等技术、工艺与装备的研发,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储存保鲜水平。
在特色主导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等八个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
积极推广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到2015年,实施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0项以上,重点转化200项以上科技成果;粮油和主导产业产业链和创新链基本形成,全市粮食平均亩产达到450公斤以上。
(四)深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目标,推进“3+X”的基层
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确保公益性农技推广必要的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落实,完善以市县(区)农业推广机构为龙头、乡镇农业服务机构为骨干、村级农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技推广体系。
到2015年全市建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59个,其中示范性中心21个。
(五)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和创新平台建设。
重点推进湖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同时做好省级浙江大学(长兴)农高园区、浙江南太湖农高园区和浙江农林大学(德清)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大力加强园区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创新链的延伸;推进农业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渔业和蚕桑两个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中科院湖州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浙江大学湖州市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科研推广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省级淡水养殖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及国家级罗氏沼虾遗传育种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使之成为技术密集与配套的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平台,加快转化最新科技成果。
支持各类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围绕产业发展导向,新建和重组一批市场化运作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有关专项资金优先扶持企业建设创新载体。
(六)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以农业“两区”为主平台,以农业重大项目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为结合点,组织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水平领先、设施装备优良、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按照农业“4231”产业培育计划,加快设施蔬菜、特种水产、特色畜禽、优质名茶、精品水(干)果、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逐步使其成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基地、优良种子种苗的繁育基地、农业科技的教育培训基地。
加快生态高效农业技术转化,重点转化生态高效的种养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动植物病虫害和疫病防控技术、防灾减灾技术。
到2015年,新培育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0家以上。
(七)加强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
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型企业,加大对农业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专业协会成为农业科技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应用;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创建研发中心和企业研究院,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大力培育现代种业企业,加强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种业发展水平。
到2015年,力争省级农业科技企业达到160家以上,省级农业科技企业研
发中心达到80家以上,培育3-5家区域性、专业性种业龙头企业。
(八)深入开展“百社百顾问”活动。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组织湖州十大产学研联盟专家作为科技顾问联系合作社,建立长期协作服务关系。
通过开展技术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建立研究机构、开展试验示范等帮助合作社提升创新能力和应用先进技术的水平。
到2015年,组织100名科技顾问与合作社对接服务,培育100家科技应用示范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九)加快引进培养农业高科技实用人才。
以“南太湖精英计划”和“365”优秀创新团队建设为抓手,鼓励高校院所和农业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
全面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突出抓好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技术人才和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建立健全农村领军人才引培的组织保障、资金投入和管理服务体系。
深化市校合作共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力办好湖州农民学院和浙江大学农推硕士湖州农民学院教学点,突出复合型、高端型领军人才培育。
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以实施学历证书与技能
证书的“双证制”为标准,探索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到2015年,引进农业科技高层次领军人才项目10个以上;引进、组建农业科技优秀创新团队5个以上。
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0.8万人,农村领军型人才队伍总规模达到5500人。
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3个。
(十)优化农技推广与服务方式。
培育扶持社会农技推广组织,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协会、基层供销社等社会农业科技力量,通过政府订单、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支持和鼓励农村民营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深入实施与创新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机制,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升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促进农技推广服务多元化。
(十一)加强农业科技信息化建设。
完善农业信息化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镇(乡、街道)、村四级农业信息化组织机构;加快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完善“农民信箱”、“农技110”、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等农业技术信息传播平台,使农业技术信息传递更畅通、更便捷。
实施农业技术数字化改造工程,
探索农业技术远程在线服务模式;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加强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深化万村联网工程建设,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区域集聚平台形成。
到2015年,建成智慧农业示范园区1个,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十二)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
加强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机械化、水稻全程机械化和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
加强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在农业各产业的关键环节,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强现代农艺与农机运用配套研究,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到2015年,全市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80%。
三、落实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农办、农业、科技、教育、财政、水利、林业、气象、科协等部门参与的农业科技推进机制。
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农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
强化督查考核,
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和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内容,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二)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科技的政策,加大农业科技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逐年增加。
调整优化科技发展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投向,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重点项目的支持。
“十二五”期间各级科技经费要确保三分之一以上用于农业科技,农业发展资金要重点支持农业科技领域,农业科技经费重点用于农业科技重点项目的实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企业研发中心建设。
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吸引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创新,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机制。
(三)深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创新。
健全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厅市会商的重大科技项目设计的机制,完善科技资源向应用研究、转化推广、产学研结合倾斜的配置机制,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科研单位与科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和职称评聘制度。
根据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需要,各县(区)每年都要排出一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开展攻关和转化推
广。
加强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强化中期评估和验收考评,建立评审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信用制度,努力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
(四)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专项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宣传报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知识和科技信息宣传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素质。
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的表彰奖励力度,市政府每五年表彰一批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业科技进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