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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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强化增收节
支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当前,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下降,民生支出、政府性债务偿还等重点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面对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客观形势,为确保完成财政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增收节支意见。
一、增收措施
(一)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加强实体税收分析调度,确保按年初计划均衡组织入库。
2.继续推进综合治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涉税信息。
3.加大税收核定和稽查力度。在依法抓主体税种、抓纳税大户的同时,重点抓好地方小税种和中小企业税收。要进一步核实中小企业经营收入,加强对超过起征点企业的税收征管。
(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市(县)区、各执收单位要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做实非税收入,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不得擅自减、免、缓收,确保应收尽收。
(三)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强化养老保险费收缴。
1.按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各市(县)区养老金征收的主体责任。在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前提下,积极扩大养老金
征收覆盖面,力争超收。
2.做实缴费基数,各级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逐户排查,核实缴费基数。加大欠费清收力度,杜绝新欠。清理养老金优惠政策,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3.市对市(县)区补助资金、个人账户借款与扩面征缴工作挂钩。对没有完成征收计划的市(县)区,减少上级补助和借款,缺口部分由自有财力补足,自行解决。
二、节支措施
(一)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严控公务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
1.严格控制人员经费。严格控制新增人员,凡是需要追加新增人员经费的,必须由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对单位雇佣的临时人员和超编人员,财政不予安排经费。
2.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动用市长预备费,必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3 .严控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1.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使用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2.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从源头压缩各项支出。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