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线强度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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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强度监测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紫外线强度监测制度
1、各科室的紫外线灯严格执行登记制度,登记齐全。
2、使用新灯管前,进行强度监测并记录,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每100小时监测强度一次,大于800小时,每30
小时监测一次,紫外线强度低于70uw/cm2立即更换新灯管。
4、使用紫外线强度指示卡监测后,监测结果要及时记录,防止指示卡光敏
色块退色,效果记录不准确。
5、指示卡应避光、干燥保存,禁止与化学物品、塑料膜等接触,领取时要
记录生产日期、有效期,严禁使用失效指示卡,每灯一卡,每次一卡,禁止重复使用指示卡。
6、测试时保证指示卡位于灯管下1米中央处,新灯管≥90uw/cm2为合格,
使用中的旧灯管低于70uw/cw2为不合格。若发现照射强度不合格灯管后,立即更换灯管。
7、使用紫外线灯管的科室,要严格执行此制度,杜绝因消毒不严格,导致
医源性感染事件发生,如有医源性感染事件发生,由院感办给予相应处罚。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