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重教法、轻学法指导问题及对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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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重教法、轻学法指导问题及对策
善士小学王木光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教法和学法的关系作为教和学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是教学论研究中具有永恒性的课题。但教法和学法怎样才能有效地发挥其整体功能?我国传统语文教学中,“重教法”、轻学法“重结论、轻过程”的现象由来已久。学生只知学得了什么,而不在于这些东西是如何学得的。教师则往往注重把现成的结论教授给学生,对学生如何掌握结论的心理过程也不很重视。随着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会学生学习”,让学生“学会怎样学习”等问题,引起了广大小学语文教师的重视,开展了“学法指导的研究”。
二、解决方案
1.明确“学法指导”的意义
学法指导是以学生为主体这一现代教育观念的体现。教师在教学中,有了学法指导的意识和动机,就能为学生的认识和发展提供种种有利的条件,即帮助指导学生学习,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和习惯并确认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是认识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真正确立“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思想。
其次,学生指导是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的核心因素。学习方法是学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能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语文的学习方法掌握得好,学生的自学能力就能日益增强。教师有效的学法指导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必,激发学生的思维,帮助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再则,学法指导是发挥学生这个学习因内作用的有效措施。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要接收信息,理解、消化知识,将知识转化为能力,主要是靠学生自已这个内因的努力。而教师的学法指导,能充分发挥学生这个学习内因的作用,引导他们想学、会学,做学习的主人,积极主动地动口、动手、动脑、主动地进行学习和探讨。
还有,从当前国内外教改潮流和趋势来看,学法指导是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需要。著名学者埃德加.富尔在《学会生存》一书中说“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我们处在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新的科技知识在成倍地增长。我们的学生只有具备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2.学法指导应遵循的原则
A.针对性原则。就是要针对学生的实际特点和实际问题,进行对症下药式的指导。首先要会对学生的年龄特征。一般来说,中低年级的学生知识面窄,思维能力较差,注意力不很持久,学习技能不很熟练,因此对他们的指导要具体、生动、形象,多举典型事例,侧重于具体学习技能的培养。高年级的学生则不同,他们知识较广,理解力较强,学习技能比较熟练、思维力较强,指导侧重于学习能力的培养。如观察能力的培养。对低年级可进行“顺序观察法”、“分步观察法”的指导,中年级学生可进行“重点观察法”、“比较观察法”的指导,对高年级学生,进行更高层的“细致观察法,连带观察法”的指导。其次要针对学生的类型差异。对不同类型的学生,指导的方法和重点要有所区分。对勤奋好学的优生来说,重点帮助他们总结并自觉运用学习的方法;对智质较好、学习不够踏实的,重点解决学习态度问题;对学习刻苦、能力较差的学生,侧重于方法上的点拔,指导如何灵活运用学习方法;对学无兴趣,底子差、方法死的学生,则应解决兴趣,自信心和具体方法问题。
B.操作性原则。学习方法实际上是一种操作技能,具有明显的外部特征。要使学生真正掌握学习方法,就必须进行方法训练,使之达到自动化、操作化的程度。我在进行“归纳段落大意”的训练时,首先让学生明确段落大意的要求:简洁、清楚、完整。接着把第一段的段落大意分别用四句话进行概括(其中一个段落大意是正确的),让学生运用“排除法”进行筛选,学生经过共同商量计论:一致认为第一句表达的意思不清楚,要去除;第二句虽语言简练,但不完整,不符合概括段意的要求,第四句内容清楚,意思完整,但语言罗索,也不合要求;第三句,则符合“简洁、清楚、完整”的要求。然而,请学生再用排除法,确定第二、三段的段落大意,经过反复几次的训练,他们不但能灵活运用排除法进行筛选比较,而且对段落大意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为他们独立概括段落大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C.系统性原则。学生的学习是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一个过程。学习方法的指导应有一个系统性,避免零打碎敲,带有盲目心,出现低中年级学生应掌握的学习方法,到了高年级,老师又去指导,而忽视了学习方法深一层次的点拔、引导。我们可以根据小学语文教学的大纲要求,把学法指导分为基础知识的学习方法(有字、词、句、段、篇五个方面);基本技能的掌握方法(有观察、记忆、想象、思维这四种能力);及其他学习方法(如预习、复习、查字典、课外阅读等)。这三个大块的学习方法指导,又可分为低、中、高三个阶段,每个年段,有不同的学法指导要求。例如,词语的理解,低年级学生掌握“换词法、词素分析法”,中年级学生则掌握“查字典选择解释条、联系上下文”的理解方法,高年级学生应从“词语辨析,注意词语的感表色彩”等方面支理解。
3.摸索学法指导的途径
A.指明---尝试。指明,是教师主动的指点、指示、说明;尝试,是学生照教师指明的那样去试着做。学法的掌握,如同知识的获得一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会到会的发展过程。开始,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教师在教给知识的过程中,主动明确的指点,教师要言明学法的精髓(力求讲得仔细、清楚,让学生个个能明确其要领),练有方向、学有方法。然后给予学生一定的机会,进行反复尝试,在尝试中逐渐领悟,在摸索中逐渐吸收,不知不觉中领略方法的真谛。
B.示范---摹仿示范,是教者为学生的学法设榜样。摹仿,是学生依照老师的方法进行学习,以获取知识,掌握方法。依据儿童着手摹仿的心理特点、无论是入学初期、还是进行中高年级,都需要教师有意的、准确而明晰的给学生作出示范,把理解同类课文内容的方法、步骤等展现在学生的眼前,让学生从教师的教法中得到启示,领悟学习的方法,然后摹仿教师进行学习新的同类的知识。例如,我教《翠鸟》一文时,指导学生运用“品读法”来学习,如何品读文中的好词佳句呢?我光作了示范,我感到第2小节中“翠鸟鸣声清脆,爱贴着水面疾飞”这句话写得很出色,其中“疾飞”一词写出了翠鸟的动作十分迅速,行动非常敏捷的特点。学生在我的示范下,也从文中找到了其它好词佳句,摹仿老师的句式,品析欣赏了优秀美词句,这不仅加深理解了课文的内容,也增强了语言的表达能力。
C.回顾----总结。回顾,是自我发现,自我体验,反省自身运用过的学习方法;总结,是在回顾的基础上,对学习同类知识运用过的方法进行评价、加工、概括。每个学生知识的基础、个性的发展、大脑的功能不尽相同,教学时要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求适合自身特点的不同方法,学有规律而无定法,学生在实践中自我探索的方法,适合自身的特点,也最行之有效。
“指明”到“尝试”,从“示范”到“摹仿”,从“回顾”到“总结”,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掌握学习方法的发展过程。它们是相互依存,不能分割的。这是三个不同水平、不同层次的学法指导途径。教学时要依据不同的学习内容、不同水平学生的具体情况而选用,有时还相互渗透、交叉配合。
4.研究时间:一年。
三、预期效果
1.所提出问题的价值与意义:通过上述举措,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重视了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学生不但学会了知识,而且学会了学习的方法。
2.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教法与学法指导的关系,既不能重教法、轻学法,也不能重学法、轻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