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代加工协议 定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泥稳定碎石加工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有搅拌设备为甲方拌合水稳混合料的事宜,签订以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代加工供应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及合同单价
(1)、甲方供应主材碎石、石粉、水泥,乙方按甲方委托利用自有搅拌设备为甲方拌合加工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双方约定材料消耗量按下表中执行。
甲供材料消耗量控制表(一)
(2)、计量单价
计量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乙方组织生产混合料的加工费、机械设备磨损费,消耗的水费、电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费,利润等费用。
备注:①主材碎石、石粉等由甲方供应,拌合的成品水稳混合料料结算
数量以甲乙双方实际签收过磅的数量为准。②甲方的日需求计划≤1000吨时,甲方每吨为乙方增加元成本摊销费用,水稳混合料代加工按元/吨结算。
二、质量标准:
材料要求:甲方供应水泥应为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大于6h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确保供应混合料的质量,甲方需提供指导性的生产配合比,并确定水泥控制剂量,碎石集料采用级配碎石,其质量必须达到公路路面基层技术规程以及相关试验规范要求。
在水泥混合料的加工环节中,乙方严格按甲方指定的生产配合比执行,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三、供货方式: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混合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负责生产合格水泥稳定混合料,甲方安排运输车辆在乙方拌合站提货。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数量和供货时间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在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提前1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从新调整施工计划。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水稳混合料运至甲方现场,同时甲方应确保运输过程的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车辆进入乙方拌合场内后,行车、装卸原材料或成品料过程中应听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甲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场的过程中造成甲乙双方以及第三方的财产
及人员的伤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甲方运输所经过道路涉及到路政和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安排专人负责试验工作,并提供生产配合比供乙方生产使用。
6、甲方根据需求计划,供应满足生产的原材料。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理的生产配比生产。
2、乙方按甲方需求量计划,按计划进行生产供料。
3、乙方单位水稳生产计划安排与甲方需求计划冲突时,以乙方生产为主,乙方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从新调整施工计划。在满足乙方的生产计划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生产,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不便及经济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六、结算和付款
(1)、甲乙双方每天共同核对供货(原材碎石、石粉、水泥)数量、提货(成品水稳混合料)数量,经甲乙双方司磅人员共同确认签字为准,实际消耗量以甲方提供的配比消耗量为准,
(2)、最终厂区剩余的原材数量以甲方供货原材料数量核减提取成品水稳混合料的差值数额为准,材料归属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材料单价均以市场价为准进行折算。
(3)、乙方拌合的费用结算以甲乙双方实际签收过磅的成品混合料提货数量为准,每月25号对票,月底结算。
(4)、付款方式:按约定的结算周期,核定批复后进行结算支付。
七、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