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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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文氛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
(监督股股长)
(法规股负责人)
(第一中队队长)
(第二中队队长)
(第三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统筹协调各股室开展整治工作。
二、整治时间
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2017年4月至6
月进行集中整治。
三、工作任务
对城区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户外广告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户外广告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
(一)加大整治力度。对城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建筑物形象和风格,妨碍公共设施安全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未按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均进行规范整治。各中队要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整治前后的照片对比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二)推广公益广告。重点围绕提升我区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有效性,使其“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全面提升质量、扩大影响。征用城区符合条件的户外广告牌用于刊登公益广告,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同时做好户外公益广告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2017年4月底前完成)。各执法中队对城区范围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具体地点、载体、规格、数量、内容及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相关审批手续情况进行
全面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报局政策法规股汇总。
(二)宣传动员(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带动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批准设置手续欠齐备或在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的工艺水平及发布内容等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户外广告,对业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限期完善手续或按要求完成整改,确保达到创文要求。
(三)集中整治(2017年5月底前完成)。限期内未整改或未拆除的户外广告,由我局会同相关单位依法按程序组织强制拆除。
(四)公益广告全覆盖(2017年6底前完成)。外观安全良好,有助于营造“创文”氛围的广告强制征用刊登公益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各中队(股室)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分工协作,强化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各中队、股室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确定完成时限,实行台帐
式管理,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三)宣传发动,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积极引导户外广告向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教材,使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分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