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租金债权转让协议示范文本-公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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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租金权益转让协议(示范文本)
编号:第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甲方与“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的《融资租赁合同》,甲方对承租人拥有该合同项下的租赁租金权益;
鉴于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第2.1款规定的租赁租金权益转让给乙方;
鉴此,本合同双方经充分、平等协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 1 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1.1租金权益:租赁合同项下的应收租金债权以及为行使、保全该债权的所享有的全
部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1.2受让方: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权益的受让人。
1.3转让方: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权益的转让人。
1.4承租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也即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赁款项的付款人。
1.5租金权益转让业务:本协议所指租金权益转让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的
租赁租金权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给乙方,甲方需将以上转让通知承租人和担保人(如有)。
1.6租赁合同:指甲方与承租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已合法、有效成立并生效的,且
不存在争议的、无瑕疵的合同;即上述编号为“”的《融资租赁合同》。
1.7租金:基于租赁合同产生应由承租人支付但尚未偿付给甲方的租赁款项,其实质
为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货币租金。本协议中的转让租金权益应满足下列条件:(1)基于甲方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2)未过期、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或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3)除使用权外,未在其上设置任何其它属于第三方的物权。
1.8转让租金额: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甲方
支付的租金之总金额。
1.9租金权益转让原始对价:指乙方因受让甲方所转让的租金权益而应向甲方支付的
价款。
1.10租金权益回让对价:指甲方回让标的租金权益而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包括租金
权益转让原始对价及相应期间溢价。
1.11溢价:租金权益转让期间,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超过原始对价部分价款。
1.12币种:在本协议中,如无特指,所有币种都是指人民币。
1.13租金权益转让日:支付租金权益对价当日。
1.14租金权益回让日:甲方支付完毕回让对价当日。
第 2 条:租金权益转让
2.1本协议项下租金权益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
部应收租金权益,该部分应收租金指甲方与承租人签署的租金支付表(见附件一)中的第期至第期的租金。
2.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权益转让对价(下称“原始对价”)等于承租方在租赁合同
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第期至第期租金本金,为人民币
(小写:),租金权益转让日为年月
日。
乙方应按时将上述原始对价支付至下述甲方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户名: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
在租金权益转让日,本协议项下租金权益转让正式生效。
2.3甲方未满足下述条件之前,乙方有权拒绝于上述支付日向甲方支付租金权益转让
对价:
(一)在租金权益转让日前,甲方必须将已加盖甲方公章的《债权转让联合通知书》(格式如本协议附件三)递交予乙方,并经乙方确认留存(如有),乙方将收
妥该回执作为支付转让对价的条件之一。
(二)甲方应在租金权益转让日将与转让租金权益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复印件等乙方指定要求的文件交与乙方。
(三)截至转让日,甲方与承租人之间无任何与租赁合同相关的违约事件或纠纷发生或正在持续,且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与保证均持续有效。
第 3 条:租金权益转让期间租金的收取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代理人,在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租金权益转让日至本协议第6.1款约定的租赁权益回让日期间,代表乙方从承租人处收取租金。甲方收款账户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户名: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
(二)甲方的其它账户
第 4 条:承诺与保证
4.1本协议双方共同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一)本协议涉及的双方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的合法机构;(二)协议涉及的所有法律行为包括但不局限于租赁合同签订、租金权益转让等行为均是真实的,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章等规定;
(三)有关本协议的所有通知、要求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4.2甲方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转让的租金权益及其《融资租赁合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
(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协议及乙方所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甲方已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并将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出租方
义务,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权益向乙方的转让不受任何限制,乙方除受让租赁
合同项下的租金权益外,不承担任何租赁项下义务。
(四)甲方未向且不会向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该租金权益,或将该租金权益和所租赁给承租人的租赁设备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
的担保;
(五)本协议涉及的所有商务贸易均是清洁的,不存在以下原因的贸易纠纷: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技术等;
(六)甲方和承租人之间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不存在任何与租赁合同或其他贸易方面的争议或经济纠纷,且今后双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事件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
应履行的债务和责任,承租人、担保人(如有)已向甲方承诺不得就租赁合
同项下的租金债务及担保书中的担保责任行使抵销权;
(七)甲方所提供的租赁合同编号、转让租金金额与本协议项下转让租金权益所指的租赁合同编号、转让租金金额一致,且该编号所代表的租赁合同是正式存
在并且是唯一的;
(八)甲方有义务及时告知承租人及其担保人(如有)已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权益转让给乙方;
甲方收到承租人支付的已依据本协议转让予乙方所指租赁合同项下的款项
时,应在收到该等款项的当日告知乙方,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
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九)协议到期时,若甲方无力回购,如乙方要求,则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租金账户变更、保险受益人变更等相关手续,并将乙方持有租金权益期间承租人支
付的租金划转至乙方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