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8修正)
[2018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体户个人所得税个体户所得税
[2018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体户个人所得税个体户所得税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体户个人所得税个体户所得税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体户个人所得税个体户所得税12015年1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重新发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个体工商户可获得减负。
“新《计税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允许按照40%的比例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这种处理方式既便于个体工商户享受扣除规定,也可避免原《计税办法》下因个别地方不允许混用费用扣除导致纳税人税负增加。
”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个体工商户与法人企业分别执行不同的所得税法规,法人企业所得税税基优惠较多,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基优惠较少。
这次修订计税办法,使二者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面基本实现了全面对接。
首先,基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与家庭财产、费用支出经常混用的实际情况,新《计税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允许按照40%的比例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这种处理方式既便于个体工商户享受扣除规定,也可避免原《计税办法》下因个别地方不允许混用费用扣除导致纳税人税负增加。
其次,新《计税办法》支持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从业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允许其对不超过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此外,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加强自身宣传和发展壮大,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另外,新《计税办法》还加大了对个体工商户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将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另据了解,新的《计税办法》对原税收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原《计税办法》设定的资产损失、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批准的条款内容。
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
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是指在2018年内,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依法纳税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标准的调整,直接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方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个级别,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其中,对于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3%的税率;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
也就是说,纳税人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500元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者,我们需要了解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减除费用。
2018年,我国规定了一些减除费用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减少纳税人的税负。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按月计算的,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确定纳税人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总的来说,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纳税人需要了解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减除费用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调整,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做好个人财务规划。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合理合法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也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为广大纳税人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
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新个税法修改部分逐条解读
1950年
7月
若素素材
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若素素材 要则》中, 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 当时定名为“ 若素素材 薪给报酬所得税”。但
若素素材
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 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 一直没有开征。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1980年
9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 》,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 得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 建立。
38% 减 至 24% 。 尤 其 对 于
二线城市以下的纳税人而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言,或将全部免除个税缴
纳。这对推进居民“消若素素材 费 若素素材
升级”,有着重大意义。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新个税法五大亮点
3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此次税改的另一重点就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
若素素材
位征收合计6万元),还首次增加若素素材 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 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五大亮点
1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元,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这也意味着个税即将迎来史
2018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人所得税表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
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2018年10月1日3%-45%目录.1税率表.▪个人税率表.▪企业税率表.2计算方法.3调整历史.4免税率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注:个人税率表和企业税率表的2018年8月调整版本还未更新)个人税率表企业税率表计算方法编辑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4]调整历史编辑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
2005年初,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免征额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个体工商户交税怎么计算(最新)
大家都知道开办企业就需要交税,我们都知道公司需要交税,当然公司有一些还是免税的,那么我国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税吗?如何缴税?标准是多少?大家创业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个体工商户交税怎么计算,希望对你有帮助。
1、首先,要交增值税。
增值税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者在计税方式、税率上有很大差别。
一般纳税人(注:账务必须健全,收入和支出在账务上能真实反映,销售额达到标准是辅助指标)是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是核定征收。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其次,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试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如果是查账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2)、如果是核定征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核定的月经营收入额(结算额)×适用征收率适用征收率(参考):工业5%,商业5%,建筑业7%,交通运输业5%,饮食服务业7%,娱乐业20%,其他行业10%举例子说明一下:某个体工商户2018年2月份累计销售收入1000000元,如何计算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假设适用征收率为10%)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0.1=100000应纳税额:100000×0.3-9750=20250个体工商户交税怎么计算我国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税吗?个体工商缴税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关于是否需要交税,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因为个体地税要求是不一样,一般地区都有优惠政策,各地有区别,以当地为准。
1、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后,到税务局办理税费种认定,国税增值税,地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如果是核定发票领购金额的话,销售额低于三万是免征增值税的同样地税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免了,季度销售额三十万以下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话要看地方,不同地方起征点定的可能不一样,记住按时申报,无论有没有税款都要进行申报,否则行为逾期申报被处罚了就得不偿失了,简单的说,开多少票就缴多少税,当然,低于3万面增值税一样可行。
最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最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最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这份新的税务条例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涉及到计税基础、税率、免征额等方面的内容。
一、计税基础新的计税基础将根据实际收入和支出来计算。
如果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收入超过了规定的免税额,那么就需要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税基础的具体计算方法为:计税基础 =(收入总额 - 合法支出总额 - 特定扣除项)×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收入总额包括所有的应税收入、税前所得,合法支出总额是指在税法规定范围内的支出。
特定扣除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可扣除的项目。
二、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所得将不再按照不同项目的收入递进换算。
而是根据收入总额和适用税率来计算。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年应税收入,适用下列递增的税率:收入总额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3%的税率;同时,根据新的计算方法,速算扣除数也有所调整。
速算扣除数是指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适用税率后所得到的扣除数。
根据新的规定,速算扣除数的具体数值为:- 36,000元以下,速算扣除数为0元;- 36,000元至144,000元之间,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144,000元至300,000元之间,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300,000元以上,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三、免征额根据新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2,000元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年应税所得额是指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减去合法支出总额和特定扣除项后的金额。
四、特殊情况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情况,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也做了一些规定。
例如,在个体工商户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于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税务部门将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和优惠。
2018个人所得税改革(完整版)
(四)资料备查: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教育资料
二、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标准
(一)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二)标准扣除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二者只能选其一。 (三)起始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4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 可以扣除的年度。(每年只能扣一次)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四)资料备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资料备查: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六、大病医疗扣除标准
(一)享受条件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二)标准扣除方式: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 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限额的部分。 (以小家庭为单位,可以扣除配偶和孩子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例如:某人因大病住院花了3万元,其中1.5万不能扣除,另外1.5万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扣。 (三)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分别计算范围内自 付部分的扣除额。 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不可以在父母双方分摊,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四)备查资料: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年度汇算时需自行申报,会计报不了,且预扣预缴时不能扣,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是怎样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是怎样赢了网提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是怎样?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3月颁布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其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的规定。
下面就由赢了网的编辑为您介绍。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是怎样的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3月颁布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其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的规定择要介绍如下:(1)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收入总额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个体户的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3)费用扣除标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各项直接支出、间接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出准予扣除的项目和标准,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该办法的规定确定。
个体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个体户业主的工资不得扣除。
(4)不得扣除的生产经营支出个体户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①资本性支出,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②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④各种赞助支出;⑤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⑥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⑦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⑧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12.21•【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9号发布日期: 2018.08.31实施日期: 2019.01.01时效性:尚未生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财税2018年98号
财税〔2018〕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现就2018年第四季度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最新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8最新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导语】:新个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表是什么?
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2018-2019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2018-2019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8-2019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2019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工资个税税率表和年终奖个税税率表是相同的,但是他们的个税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注意区分。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二、年终奖所得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说明:
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1 / 2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实际税率为百分之十四。
五、劳务报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七、财产转让所得,适用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温馨提示:最好仔细阅读后才下载使用,万分感谢!。
办税指南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计算方法
办税指南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计算方法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计算方法,涉及到了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率的确定和速算扣除数的确定。
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计算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实际收入减去各项税前扣除项目。
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收入包括销售货款、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等项目的总和。
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工资、薪金、稿酬等支出、所得减免等。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各项税前扣除项目,最终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2.确定适用税率个体工商户的适用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我国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分段递进税率,按照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设有不同的税率。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率分为7个档次,从3%到45%不等。
3.确定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的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计算而设定的一个常数。
个体工商户的速算扣除数是根据适用税率确定的,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的目的是让个体工商户在计算个税时更加便捷和快速。
4.计算个税金额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以计算出个体工商户的个税金额。
计算方法为: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最后的个税金额即为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计算方法与其他纳税人的个税计算方法有些差异,主要体现在税前扣除项目的不同和速算扣除数的不同。
个体工商户在计算个税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各项税前扣除项目,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个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计算方法仅为一般性的说明,具体的个税计算还需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具体情况和税法规定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计算。
此外,个体工商户在进行个税申报时,还应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
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一)应重点掌握新《计税办法》的适用范围
由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规模大多相对较小、财务核算水平相对较低,目前基层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仍然大多采取核
定征税的管理方式,查账征税比例相对较低。
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新《计税办法》仅适用于实行查账征税的个体工商户。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适用新《计税办法》的个体工商户既包括依照1987 年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也包括依照2011 年国务院重新发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包括尚未或暂未纳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管理但应经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以及应领未领相关证照直接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二)应重点掌握收入总额包括的内容
科学界定收入总额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税的起点和基础,结合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总体采取分项征税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自身又应综合计税的法定要求,同时借鉴企业所得税表述方式,新《计税办法》第八条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总额界定为其从事生产经营以
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包括。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8年修正)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8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6.15•【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二章计税基本规定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01讲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一)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以下简称“计税办法”),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
课程内容修订的意义适用范围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征税管理的相关规定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修订的意义(一)进一步与企业所得税规定接轨(二)全面清理税收审批事项取消了原《计税办法》设定的资产损失、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批准的事项。
(三)减少税收争议,完善了税法规定1、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扣除比例。
2、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允许其对不超过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3、将个体工商户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二、适用范围(一)该《计税办法》适用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注意:按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适用《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适用定期定额征税的纳税人应当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二)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三)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确认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前年度亏损1、收入总额的确定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
个体户免税政策
个体户免税政策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2018年个体户免税政策2018年新注册个体户如何交税我们都知道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都应该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然后在定期定额向税务机关交税。
那么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要交税吗2018年新注册个体户如何交税呢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体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一般个体工商户实行定额税,即每月按固定金额交税,不与收入挂钩。
国家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对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到2万元的免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附加税等),但不免个税。
营业执照批下来后30天内要到所在地税务所进行税务登记,填些表格,等待税务专员核定你的税额。
一般专员会到经营地考察一下,核定你的收入情况,房租合同、雇佣员工、经营面积、经营项目等作为核定的参考。
如果房租的月租金就5万元的话,绝对不会核定你免税的。
个人所得税还是要交的,不论你是否免经营相关的税。
最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最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14年12月27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二章计税基本规定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体工商户代账会计
最近,有部份个体工商业户打电话咨询,做代账报税的事情,有些认为不建账,不报税,但根据国税总局规定,有部份个体工商户仍然需要建账哟。
亲在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
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谈了建账的情形,下面渝中区代账会计再来研究一下几个定义的事情哈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
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代账会计核算。
当下,代理记账是时下小企业比较流行的财务管理方式,代理记账的优点就是是因为专业代账会计服务不但能够节省费用,还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也符合政策要求与经营需要。
----那么代理记账的优点有哪些呢,重庆代理记账哪里好呢,冯悦会计服务作为代理记账专业公司指出,代理记账的优点主要是这几点:
A、节省费用按财务制度要求,一般企业财务公司人员设三人,出纳一人,会计两人。
委托会计公司代理记帐后,企业只需设一名出纳,减少了两名会计,而代账会计服务代理收费往往不及一名财务人员的工资费用。
B、服务专业有些单位经常发生因违反财税法规而被罚款
的情况。
会计服务公司一般对财税法规有较多的了解,记帐人员专业知识强、经验丰富,且能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的变化,而这些是一般兼职会计做不到的。
C、安全保密单位自己找会计(包括兼职会计),如用人不当、监管不严,财务人员容易串通舞弊,并以所掌握的经营秘密相要挟,而选择会计公司可以通过代理合同来保护经营者的权益,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