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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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有效防备和掌控可燃、有毒气体事故的发生,订立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保障报警器的有效运行和使用。

第三条鉴于企业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特殊性,应当依据具体要求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报警器的认得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报警器的维护和保养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敏感度。

第二章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选择和安装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可燃、有毒气体种类和浓度,选择合适的报警器类型和型号,并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六条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当是检测气体浓度的有效点位,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报警。

安装位置应当阔别火源、电源和强电磁场干扰,避开被物体遮挡。

第七条报警器的安装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坚固可靠,接线正确可靠,保证信号传输畅通无阻。

第八条报警器的安装调试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保证其工作参数的正确设置和标定。

第三章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使用和操作第九条企业应当订立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操作培训计划,确保员工了解报警器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步骤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报警器前应当进行必需的检查,确保报警器正常运行。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刻上报维护和修理部门,并在维护和修理前暂时停止使用。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更改报警器的工作参数、报警阈值,以及损坏报警器的外部结构和内部零部件。

第十二条报警器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灰尘、湿气等对其正常工作的影响。

第十三条定期对报警器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工作正常。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详实,保管至少两年。

第十四条报警器的电源应当保证稳定可靠,避开频繁停电、断电等情况发生。

第四章应急处理和演练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报警信号和响应措施,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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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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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以下简称气体检测设备)的管理,确保气体检测设备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气体检测设备的场所,包括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气体的车间、罐区、仓库等区域。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气体检测设备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气体检测设备的安全、可靠、准确运行。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定期对气体检测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和维护,保证气体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验收第五条气体检测设备的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确保设备的质量。

第六条气体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具备合法的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第七条气体检测设备到货后,应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确保设备与采购要求相符。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气体检测设备应由使用部门负责存放,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第三章设备安装与调试第九条气体检测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位置、方向、高度等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说明书规定。

第十条气体检测设备的调试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调试合格的气体检测设备应由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巡检、维护。

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使用气体检测设备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要求等。

第十三条使用气体检测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检测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气体时,应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关闭设备或更改设置;(二)在检测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警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三)不得在气体检测设备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确需进行作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四)不得将气体检测设备用于非检测目的,不得随意拆卸、改装设备。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和《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及职能1. 设备能源部⑴负责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规定。

负责制定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⑴负责审核各直属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年度大修、更新改造、技措等项目计划。

参与公司重点技措项目中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部分的方案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

⑴负责组织各直属单位学习和推广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新技术、新设备。

组织协调各直属单位之间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方面衔接工作和各直属单位之间经验交流及学术讨论工作。

⑴组织对各直属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备状况检查及考核工作。

负责编制全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送检计划表。

(5)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规定。

2.各直属单位设备能源(机动)室⑴在事业部设备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下发的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的各种制度和规程,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⑴对本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维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编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送检计划表,按时上报。

⑴负责编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年度大修、更新改造、技措等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施工后的验收。

⑴参加本单位更新改造重点项目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委托施工及掌握工程进度,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⑴负责本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批、上报工作。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附件2: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运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62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就是指固定式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第三条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泄露与积聚状况,就是预防爆炸与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就是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新增报警器的实施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二)负责公司报警器更新、大修计划的审核;(三)负责公司新增、更新、技措项目中报警器的选型审定;(四)负责公司报警器的定期检查考评。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参与新增报警器的审查与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参与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三)参与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就是本单位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审核与实施;(二)负责组织新增、更新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三)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与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四)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她工作。

第七条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参与本单位新增报警器的审查与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与备案;(二)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三)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八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报警器的报废、更新、大修计划,报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二)生产单位需要移位、拆除或停用报警器时,需报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审批,设备管理部门备案,仪表(电仪)车间负责实施;(三)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配合检定单位做好定期检定工作;(四)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资料。

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管理规定

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管理规定

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管理规定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管理规定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注重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管理。

本文将介绍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1.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分类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主要分为三大类:燃气、有毒气体、可燃性蒸气。

1.1燃气燃气是指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煤气、石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常见的燃气有天然气、甲烷、丙烷等。

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易泄漏等特点,一旦泄露就会导致爆炸、火灾等危险事件。

1.2有毒气体有毒气体一般指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这些气体在一定浓度下能危害人身体健康,并且也有可能导致起火爆炸等危险事件。

1.3可燃性蒸气可燃性蒸气是指易挥发的液体所释放出的气体,如汽油、煤油、丙烯等。

这些物质在一定浓度下与空气混合就会产生爆炸。

2.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规定2.1使用及安装规定2.1.1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应使用规格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在安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确保工作正常。

2.1.2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应放置在易泄漏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区域,并应保证与这些区域的直接通信,便于监测。

2.1.3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应定期检测、维护,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并确保正常工作和故障报警精度。

2.2 报警规定2.2.1 有毒气体报警器应在气体超过预设浓度的时候,发出警报,通知人员进行疏散,并应根据危险级别启动相应的预防措施。

2.2.2 可燃气体报警器应在气体达到可燃极限浓度时,发出警报,通知人员进行疏散,并应根据危险级别启动相应的预防措施。

2.2.3 长时间不使用的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应在重新启用之前进行检测、维护,并确保正常工作和故障报警精度。

3.建议3.1 定期维护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器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并在发现故障或老化的部件时及时更换,以确保报警器的正常工作和精度,同时也可延长报警器的使用寿命。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前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产生,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如何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遏制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国内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作为防范气体泄漏事故的一种重要手段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特制定了本《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机构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与使用及维护工作,以及相关监督检查组织机构。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科学防范。

2.规范使用,科学估算。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使用计划和应急预案,并遵循科学、准确、及时、有效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检测方法和仪器,科学估算气体的排放量。

3.切实加强维护,确保设备正常。

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并制定维护计划和技术文件,及时解决设备故障。

4.加强管理,责任到人。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相关区域、部门、岗位和个人的责任,切实保障检测报警器的安全,杜绝漏报、误报、迟报等情况的发生。

三、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原则1.安装位置要合理。

检测报警器应在易泄漏、易积聚气体的区域安装,并根据气体特性确定检测器的高度。

同时还应考虑气流的方向,以避免对检测的影响。

2.接温度检测。

气体泄漏时,由于瞬间化学反应温度迅速升高,可行的检测方法是接温度传感器。

温度实时上升就说明气体正在泄漏。

3.多元化检测。

对于常用的气体如甲烷、氧气、一氧化碳等,同时安装相应的鉴定装置进行检测,并增加声光报警信号,确保数据准确和报警及时。

4.定期校准。

检测报警器定期校准,防止误判或漏检。

四、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检测器的防爆等级应符合使用环境,如氢气环境下,应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Ⅲ的检测器。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1. 概述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用于检测室内环境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一旦浓度超过安全范围就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人们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安全。

在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时必须注意其安全管理,以确保其正常、安全地发挥作用。

2. 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遵守相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安装要求。

在安装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本身造成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

3. 维护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维护也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在维护过程中,要定期清洁设备,检查设备的传感器和电路板是否正常工作。

若有任何问题,应及时更换配件或进行修理。

同时,还需注意防火、防爆、防潮等措施,确保安全。

4. 检测为确保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要定期进行检测。

常用的检测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另一种是用专用的测试设备进行检测。

检测周期一般为半年一次或者更加频繁。

5. 使用在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需要定期测试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在设备报警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危险;•不能随意更改设备的位置或者拆卸设备;•不能将设备用于不同于其规定的使用环境中。

6. 应急在一旦设备发出警报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以确保人员安全。

具体方法如下:•立即停止一切可燃物料的使用;•打开通风设备或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若能判断出气体来源,则应尽快去除;•确定安全后再重启设备使用。

7. 防范为了防止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发生意外龙门,需注意以下几点:•不能放置于高温、高湿、易振动的场所;•不能让水、油、污染物质等接触设备;•不能将设备裸露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8. 总结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使用应注意其安全管理,包括设备的安装、维护、检测等方面,以保障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其应急管理和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浓度,并在超过设定阈值时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

它在工业、矿山、建筑等领域中起到了重要的安全作用。

为了确保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安全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和安装1. 根据使用环境和工作需求,选择适合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并确保其具有合格证书和合格评估报告。

2. 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区域,并避免直接阳光照射、高温、湿度等影响检测效果的因素。

3. 安装时应遵循设备制造商的安装要求,确保固定牢固、可靠,并且易于维护和维修。

二、日常维护和检修1. 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包括外观清洗、电源检查、传感器校准等工作。

2. 检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等,以防止对操作人员的伤害和二次污染。

3. 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时,应使用原厂提供的配件,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三、报警处理和应急预案1. 当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停止相关工艺、疏散人员等。

2. 同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报警通知、紧急撤离、救援等,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报警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报警记录,并进行对应的故障排除和维修,恢复设备的正常工作。

四、培训和意识提升1. 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安全规范和应急处理程序。

2. 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提醒他们关注有关可燃(有毒)性气体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3. 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演习,检验和提升员工应对可燃(有毒)性气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记录和数据管理1. 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设备的检修、维护、校准等信息。

2. 对报警记录和处理情况进行分类和归档,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整理,以了解设备状态和改进管理措施。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2020版)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2020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2020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2020版)第一条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条件: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和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应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严格执行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有关规定。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密度;2.室外安装时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准确地检测和报警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涉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场所的报警器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一)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和修订报警器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2、负责组织对报警器的选型、安装、验收等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负责对报警器的使用、维护、检验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报警器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确保报警器的正常运行。

2、建立报警器的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使用日期、检验日期、维修记录等。

3、负责对报警器的报废进行鉴定和处理。

(三)使用部门1、负责本部门报警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清洁、标识等。

2、发现报警器异常或故障时,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报警器的检验和校准工作。

四、报警器的选型和安装(一)选型1、根据使用场所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种类、浓度、温度、湿度等条件,选择合适的报警器类型和检测原理。

2、报警器的检测范围、精度、响应时间等性能指标应满足使用场所的要求。

3、选择具有国家相关认证和资质的产品,并优先选用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性高的产品。

(二)安装1、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源、扩散方向、人员活动区域等因素进行确定,确保能够及时检测到气体泄漏。

2、安装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距地面 03 06 米,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距地面 05 10 米。

3、报警器的安装应牢固可靠,避免震动和碰撞,同时应便于维护和检验。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1. 引言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人们对环境安全的重视,对可燃和有毒气体的检测和监控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任务。

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管理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规定和标准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标准和措施。

2.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概述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因为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而导致的事故和伤害。

该管理规定包括了对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择、安装、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选择3.1. 检测原理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择应该基于工作场所中存在的气体种类和浓度。

根据不同的气体特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可以采用热导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或半导体传感器等不同的检测原理。

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则可以采用化学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或电化学传感器等不同的检测原理。

3.2. 灵敏度和精确度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择还应考虑其灵敏度和精确度。

灵敏度决定了检测器对气体浓度变化的响应能力,而精确度则决定了检测器对气体浓度的测量准确性。

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需求,选择灵敏度和精确度适当的检测报警器。

4.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4.1. 安装位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气体泄漏可能发生的区域。

一般来说,应将检测器安装在可能产生气体泄漏的区域附近,以便及时检测并报警。

同时,应避免将检测器安装在直接受热或受潮的区域,以免影响其性能和寿命。

4.2. 安装高度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根据气体的密度确定。

对于比空气轻的气体,检测器应安装在离地面高度较低的位置;对于比空气重的气体,则应安装在离地面高度较高的位置。

这样可以确保检测器能够及时检测到气体泄漏并发出警报。

5.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维护及管理5.1. 定期检测为了保证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可用于监测和报警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

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需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一、设备安装和使用要求1. 安装位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应安装在可能泄漏可燃、有毒气体的区域,如化工厂、石油化工储罐区等。

安装位置应满足报警器检测区域范围的需要,并且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2. 安装高度: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应安装在离地面1.5米以上的位置,以保证其能及时感知到气体泄漏。

3. 维护通道:报警器周围应保留足够大的维护通道,便于日常维护和检修。

二、设备维护规范1. 日常巡检:定期对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进行巡检,检查其工作状态、感应器的灵敏度、电源电压等是否正常。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2. 清洁保养:定期清洁设备外壳、探测器等部位,避免灰尘和污垢的堆积影响感应器的灵敏度。

3. 电源管理:对于接入电源的报警器,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的连接情况,避免线路松动、短路等情况发生。

4. 校准和测试: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校准和测试,确保其检测和报警功能正常可靠。

三、应急处理措施1. 报警信号:当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检测到气体泄漏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

人员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切断气源、疏散人员等。

2. 疏散逃生:当检测到严重的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时,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逃生,并迅速报警和求助相关部门。

3. 使用消防器材:当发生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扑灭,切勿用水进行扑救,以免加剧事故。

4. 避免人员伤害:在处理可燃、有毒气体泄漏事故时,应穿戴好防护装备,避免吸入有毒气体或暴露在火灾现场。

四、应急预案和演练1. 编制应急预案: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单位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报警器的使用方法、报警信号的处理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2. 定期演练: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让工作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并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024年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加强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遵循以下规定是每个使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法规。

1.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稳固可靠,检测灵敏度高,可以准确地监测目标气体的存在。

2. 使用单位应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严格操作,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 对于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校准和检验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定期对使用单位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5. 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对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6. 需要检测可燃(有毒)性气体的场合,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凡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并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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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日期:
九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管理规定
BL/AH066-2006 A/0
第一条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和《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及职能
1. 设备能源部
⑴负责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规定。

负责制定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⑵负责审核各直属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年度大修、更新改造、技措等项目计划。

参与公司重点技措项目中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部分的方案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

⑶负责组织各直属单位学习和推广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新技术、新设备。

组织协调各直属单位之间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方面衔接工作和各直属单位之间经验交流及学术讨论工作。

⑷组织对各直属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备状况检查及考核工作。

负责编制全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送检计划表。

(5)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规定。

2.各直属单位设备能源(机动)室
⑴在事业部设备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下发的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的各种制度和规程,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⑵对本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维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编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送检计划表,按时上报。

⑶负责编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年度大修、更新改造、技措等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施工后的验收。

⑷参加本单位更新改造重点项目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委托施工及掌握工程进度,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⑸负责本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批、上
报工作。

⑹组织和监督仪表维修单位建立健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
基础资料和各种管理制度。

⑺参与本单位与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有关的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各事业部HSE管理部门
⑴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

⑵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

⑶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4.仪表检维修部门
⑴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制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维护检修规程,保证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运行质量,提高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系统利用率、完好率、
投用率。

⑵负责维修范围内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调校、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⑶按装置停车检修和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备运行情况,以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编制每年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备大修和更新及检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并负责实施。

⑷负责编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维修用的消耗材料、零配件、校验仪器、工具等所需计划,并做到合理储备。

⑸负责技术资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保证技术档案资料完整,原始资料齐全,对变更的情况及时修改图纸和资料。

⑹负责对车间职工技术培训和技术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定期考核工作,开展技术讲座和技术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水平。

⑺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过程控制系统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⑻加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和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

⑼按月编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技术状况表”,上报事业部设备能源(机动)室。

5.热电事业部、动力事业部除执行本条第2、3款外,尚需执行本条第4款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配备要求
1.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2.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⑴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⑵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⑶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⑷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⑸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⑹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条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要求:
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储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和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应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2.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严格执行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有关规定。

3.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⑴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密度。

⑵室外安装时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⑶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第五条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运行管理:
1.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均应取得所报警器所在地、市级技术监督部门的书面许可。

2.报警器专业管理以事业部设备(机动)能源室为主,生产、安环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制度的落实工作。

3.各事业部要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并落实
有关实施细则:
⑴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的具体实施细则;
⑵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⑶维护保养和检修的具体实施细则;
⑷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

4.各事业部要加强报警器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5.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报警器的验收投运、检修、校验、变更、停用、拆除、报废等均须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周期检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规定,报警器属于强检计量器具,必须依照规程JJG693-90实施强制检定。

各事业部在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应根据使用要求确立强检周期,编制强检计划,检定周期不允许超过一年,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不允许超过半年。

2.新购进和经修理后的报警器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

3.公司在计量所建立了报警器项目标准(即配备标准气体装置),该标准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为合法标准量传装置。

4.检定报警器所需的标准气,由各使用单位提出品种报计量所,标准气体
必须是由计量所按规程JJG693-90要求统一配制的爆炸下限浓度为10%LEL、40%LEL、60%LEL的相应品种标准气体。

气袋由事业部(单位)自备。

5.报警器的检定人员由各事业部选派(至少2人),由公司计量办统一组织外出培训取证,取得检定证后即为公司本项目强检工作派驻人员,代表公司计量所在本单位从事该项目检定工作。

取证后的检定人员各事业部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离本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调离,应事先征得计量和安环部门同意。

6.检定人员应严格执行检定规程JJG693-90和相应管理制度。

7.检定员要认真出具检定原始记录送计量所校核,由计量所判定报警器检定结果。

对检定合格的报警器由计量所出具强检合格证书和强检合格标志。

第七条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档案资料:
1.各事业部应建立报警器台帐,其格式及内容按“监视和测量仪表台帐”要求填写。

2.各事业部应绘制报警器分布图,图中应注明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有关的设备、管道等及报警器配置,标明具体位置及标高等。

3.各事业部应妥善保管“可燃气体报警器校验记录”和“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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