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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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哲学重要概念总结
1、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2、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3、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4、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5、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6、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7、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8、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綜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等方法。
9、规律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这一范畴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10、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活动就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
11、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
12、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
13、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有:
①指导作用。②解释作用。③预见作用。
14、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感等也属非理性因素。情感、意志、欲望和需要等非理性因素,虽不厲于人的认识能力,但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生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动力作用。②诱导作用。
③激发作用。
15、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16、社会存在属于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实践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以及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
17、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它既包括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也包括社会心理与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
18、社会形态是关于社会运动的具体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质态的范畴,是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
19、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人民群众从质上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从量上说是指社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最稳定的主体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及其知识分子。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意义总结
一、唯物论的方法论意义
1、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把客观存在的事物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根本出发点,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从实际出发,就是要从发展变化着的客观实际出发,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按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认识世界而不附加任何外部的主观成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客观规律办事。
2、要坚持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的统一(也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我们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认识、把握事物的规律。其二,在改造世界时,我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目的的需要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限制和防止规律的有害作用,利用其有利作用。
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意义
1、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第二,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第三,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应顺应世界潮流,抓住机遇,扩大开放,发展自己。
2、把握矛盾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是客观、普遍存在的,要正视矛盾,不要回避矛盾;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全面地具体地分析矛盾;用不同方法解决不同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要求,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化解矛盾。解决矛盾时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要看到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但要抓重点、抓关键、看主流。
(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意义
了解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于我们自觉地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事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说明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它还说明和谐作为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进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质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未来人类社会的变化将更加剧烈而深刻,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层出不穷。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3、矛盾分析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包含广泛而深刻的内容。例如,(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2)“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3)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4)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5)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6)等。这些方法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表现。
特别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要求我们具体分析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的特点,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唯物辩证的矛盾观的重要方法论,是辩证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条基本要求和重要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