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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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不断改善X环境质量,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产业健康要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市X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X 市X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X市X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X —X)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生产与生态并重、发展与生态兼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农业生产规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规范管理,控制和削减养殖废弃物排放总量,推进清洁生产和健康养殖,实现畜禽养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促进全乡畜禽养殖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畜禽养殖业主为养殖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履行相应义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支两委为养殖污染治理的第二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规范管理,对存在直排、偷排、漏排养殖废弃物等污染行为的养殖场所(户),督促限期整改。
二、整治目标及范围
(一)整治目标。通过对全乡畜禽养殖场所(户)进行全面集中整治,整治合格率达到80%以上,实现畜禽养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养殖污染有效控制和缓解,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重点整治对象、范围
重点整治对象:全乡范围内常年存栏生猪5头以上、牛2头以上、禽兔X只以上,未配套建设沼气池、储粪池、干粪堆放场等粪污处理设施或者有粪污外排现象的畜禽养殖场所(户)。
重点范围: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集中供水点、取水点为中心半径200米范围内;乡域内X河支流、X河(X 段)万新渠、X渠、X河上游支流、X河干支流两侧500米范围内;乡域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200米范围内;行政村人口聚集区(X新村)周边500米范围内;乡域内所有塘、库、堰周边200米范围内。
三、整治措施和整治方式
针对不同类别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治污模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科学分类有效整治。
(一)整治措施
1.规范畜禽养殖区域管理。强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管理。各村依据《X市X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X 市X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村土地利用规划、
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成的养殖场所不论规模大小由村委书面通知业主限期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勒令关闭。限养区内控制养殖场生产规模,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相应的沼气池、储粪池、干粪堆放场及畜禽尸体处理设施等设施。可养区内新建养殖场须逐级申报,经村民委员会、乡国土所、乡人民政府现场考察审核后报区环保、农业部门审核备案批示后方可开工建设。禁止未批新建养殖场。
2.强化环评管理。在可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需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和污染防治规划及畜禽养殖区划管理要求,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的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取得审批手续。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应与圈舍等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养殖场业主(养殖户主)是第一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投资规模的粪污治理方案,科学分类有效治理。推广应用“干清粪+沼气池+沼液池+储粪池+干粪堆放场+消纳土地”的综合治理方式。鼓励农机专合社购置抽施粪机,将养殖粪污就近施用于果园、茶园、林地,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4.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建设粪污处理示范工程。积极向上争取“以奖促治”政策和资金,建设大型沼气集中供气等粪污处理示范工程,树立粪污治理典范。同时,对治污成效显著、推广效果明显的畜禽养殖项目通过“以奖促治”给予奖励。
5.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畜禽养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畜禽养殖综合监管制度,定期召集村、组干部召开养殖污染治理专题会,研究布置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组织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日常巡查,发现养殖场所未建治污设施、治污设施不合格、建而不用和直排、偷排粪污行为的,向养殖业主书面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申请区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并在媒体上曝光。
(二)整治方式
1.倡导种养平衡。采取“干清粪+储粪池+沼气池+沼液池+干粪堆放场+消纳土地”治理方式,鼓励养殖户购置污水泵或抽施粪机将养殖污水就近施用于果园、茶园、林地消纳利用,实现种养平衡。
2.推广生物发酵床养殖模式。使用生物发酵床养殖工艺,通过有机杆菌腐熟剂发酵畜禽粪便,实现粪便零排放。
3.推广使用抽施粪机。利用抽施粪机将沼气池化粪池处理后的养殖粪水用于茶果蔬种植,实现综合利用;或者集中运往X村储粪池用于还茶。
4.实施工程治污措施。实施雨污分流,治理畜禽养殖粪便和污水污染。
5.实施粪尿前端分离。实施粪便和尿液干湿分离,干粪外售利用或生产有机肥料,尿液经沼气池处理后综合利用。
6.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料。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3月1日至X年3月31日)
各村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对象,对辖区内的养殖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核查统计各养殖场所畜禽养殖数量和粪污处理设施现状,建立分类管理台账。
(二)宣传动员阶段(X年4月1日至X年4月30日)
1.各村组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印制宣传资料分发到户,对养殖场所业主进行宣传,提供污染治理新技术和新方法,落实整治措施。
2.由养殖业主、各村分别与乡人民政府签订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提高主动性。
3.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村组公开栏等开展污染整治专项工作宣传,广泛宣传普及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