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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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

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

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学院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考核工作,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课程育人作为人才培养的首要标准,充分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女校办学,不断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1.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

学院成立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学质量评估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团、教学单位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小组下设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学质量评估处处长兼任。

3.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部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实施。

4.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办公室按程序初步评定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等级,将考核结果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考核对象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教师课程教学数量的考核,即教师完成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数量的情况;2.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包括课堂教学情况(含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和其它教学环节情况(含教案与授课计划、作业批改与课外辅导、听课、教研活动、考试环节等)。

四、考核原则1.科学性原则。

考核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应有利于促进教师提高师德师风、教学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

2.客观性原则。

考核内容、方法和结果公开,实事求是,确保结果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3.综合性原则。

考核既有量化评价,又有定性评价;考核既有终结性评价,又有过程性评价。

五、考核方法考核采取学生、系(部)(同行教师)、教学督导员、职能部门(含处级以上领导听课)四方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任课教师每学期的课程教学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价。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教”占40%,“系(部)(同行教师)评教”占30%,“教学督导员评教”占30%,职能部门评教不直接占比例,主要负责对教师在教学事故、领导听课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等方面的扣分。

课程教学考核方案

课程教学考核方案

课程教学考核方案1. 引言课程教学考核方案是指为了评估学生对课程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和能力发展情况,进行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设计合理的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以确保对学生的公正、全面的评价,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2. 考核方式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将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2.1. 课堂表现课堂表现是考核学生课堂参与度和表达能力的重要方式。

任课教师将根据学生的积极性、参与度、表达清晰度和提问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课堂笔记评分•课堂发言评分•课堂小组讨论评分2.2. 作业考核作业考核着重评价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作业考核的形式可以是书面作业、实验报告、编程作业等。

任课教师会根据作业的质量、完整度和准确性等因素进行评价。

2.3. 项目实践项目实践考核旨在评价学生将课程知识应用到实际项目中的能力。

学生将根据课程要求参与到团队项目中,通过团队合作完成项目任务,并进行汇报和评估。

2.4. 考试考试是对学生掌握课程知识和应用能力进行考核的重要手段。

考试的形式可以是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者在线考试等。

考试内容将涵盖课程的重点知识和理论。

3. 评分标准为了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任课教师将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价:•课堂表现:根据参与度、表达清晰度和提问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作业考核:根据作业的质量、完整度和准确性等因素进行评分,分数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

•项目实践:根据项目的完成度、质量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分数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

•考试:根据考试内容和要求进行评分,分数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

4. 成绩计算和发布根据各项考核的得分和权重,计算学生的最终成绩。

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最终成绩 = 课堂表现权重 × 课堂表现得分 + 作业考核权重 × 作业考核得分 + 项目实践权重 × 项目实践得分 + 考试权重 × 考试得分成绩将通过教务系统或其他指定平台进行发布,学生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成绩情况。

大学体育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体育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体育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管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课是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学期的体育课,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各学期的相应学分,未取得体育课学分的学生不能毕业。

二.体育课的教学要求和考核标准由体育部根据教学大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原则上按平时成绩占20%,考试成绩占80%的比例评定体育课的总评成绩。

体育课考核不及格者必须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参加重修及考核。

三.学生因各种原因缺课学时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1/3,取消其正常考试和重考资格。

体育课考试旷考者,取消重考资格。

取消重考资格的学生只能按规定程序申请重修。

申请重修的基本程序如下:学生填写《XX大学重修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审核重修名单、教学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实践科;由体育部集中安排重修上课时间和地点,并按规定进行正常管理。

四.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若因伤、病、事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课考试,可以由学生本人提现书面缓考申请,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体育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缓考处理。

体育课的缓考由体育部统组织。

五.学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规定修完体育课的均不能取得体育课学分。

对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完成体育课教学内容的要求,但能坚持到课堂学习的学生,体育教师可以视情况为其调整体育课的内容,并参照本办法评定体育课成绩。

六.学生因伤、病、事等原因不能上体育课,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七.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课外体质锻炼,每年均应参加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毕业。

若有一学年及以上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补测,原则上每学年只补测一次。

经补测仍不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八.大一、大二学生早操每学期无故缺勤次数超过1/3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记为不及格。

不及格学生应按规定申请重修。

班级课程考核办法

班级课程考核办法

班级课程考核办法一、导言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课程考核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针对班级课程考核办法,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二、建立全面科学的考核体系班级课程考核应该建立一个全面科学的体系,包含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课堂表现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多个方面。

这能够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在考核方式上,班级课程考核应该灵活多样。

除了传统的笔试,还可以引入口头答辩、实验报告、小组合作等形式,通过多种方式考察学生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水平,促进学生发展多元智能。

四、及时准确的反馈机制班级课程考核需要建立一个及时准确的反馈机制。

教师应及时给予学生评价并提供改进意见,学生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成绩和错误,从而促使其在学习上不断提高。

五、鼓励积极参与的激励机制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班级课程考核需要建立一个鼓励积极参与的激励机制。

可以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提问、完成课后作业等,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培养合作意识的合作考核为了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班级课程考核可以引入合作考核。

通过小组合作项目、团队竞赛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促进他们在共同目标中共同成长。

七、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班级课程考核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不同学生有不同的学习方式和节奏,应该给予他们相应的个性化教育,不仅关注学生成绩,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

八、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班级课程考核应该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除了知识学习,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批判性思维等综合素质,使每个学生都能全面发展。

九、建立良好的教育环境班级课程考核需要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中进行。

学校教育制度、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等都需要配套建设,以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有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

十、家校互动的评价体系班级课程考核需要建立一个家校互动的评价体系。

学校和家庭应共同参与学生的学业评价和教育指导,充分发挥双方的作用,形成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课程考核评价办法

课程考核评价办法

课程考核评价办法为提高教学质量,系统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效,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建立健全学校考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评价是考察学生学习成效及其持续改善程度的重要手段、检验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要抓手,也是评估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校内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种、各类课程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课程评价考核的目标是:测量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与形成过程,以及每门课程最终学习目标的达成程度。

突出考核评价内容的职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开放性。

引导教学过程以实践为主线,关注学生是否学会了工作并掌握了必要的学科知识。

第四条坚持形成性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杜绝仅仅使用理论试卷对学生学习成效进行评判的方式。

坚持多角度、多主体、多元化的课程考核评价手段。

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不同的学生思维结构分级、分层设计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和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

第二章课程考核评价组织第五条成立校级和系(部)级课程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校级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各系(部)相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各系(部)成立相应的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由系(部)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研室主任、系办、学工办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课程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全校课程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各教学单位的课程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负责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及指标质量的监控、统筹和协调各系(部)考核评价安排,负责组织校领导、教学督导及其他相关人员检查、督导考核评价的过程与结果,负责协调处理学生、教师考核评价违纪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七条系(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课程考核评价工作。

分管教学的系(部)领导具体负责本系(部)的课程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责负责实施具体课程考核评价事务。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工作,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内地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的各类高校。

本办法所称本科课程考核,是指开设在本科层次的课程中,要求学生通过考试来评估学生学习情况的一种制度安排。

考核应体现课程的全面性、科学性、公正性、实用性,既要考验学生基础知识,又要考虑综合素质和动态性,以回应课程目标、核心素养和知识技能要求。

二、考试内容1. 考试内容应当围绕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中指定的主题、目标和核心素养进行设计。

不同教学环节(如理论和实践、课堂教学和实习)应根据不同要求推进考试并综合评价。

2. 考试形式可选测验、答辩、论文等,应根据学科特点、教学目标、教学环节合理选择。

考试时间、题目质量、评卷方法、测试方式等应公正公正公开。

不允许不合理的考试形式、考试难度、题目答案设计等影响统一公平的考试质量。

三、考试程序1. 考试安排应在公告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教室、考试范围、注意事项、允许用辅助工具、整体标准、考试要求等。

2. 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考试签到,迟到者不得入场。

考生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到,应向教务处申请。

3. 布置试题应严谨、科学,考虑到课程目标和学科特点。

注意试题质量和命题质量评估。

4. 批改试卷时,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严格评分,如发现评分不合理,实行统一公正、公平的审核批改。

教师应该完全根据试卷成绩,选修课程知识体系,评分标准,综合考虑得分情况,达到科学评分的目的。

5. 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应在1周内公布,由教师主持公布。

教师应根据学生试卷、考场纪律、抄袭等情况,公正地评价学生考试成绩。

四、违规行为处理1.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相互交谈,使用通讯工具,抄袭、作弊、更换试卷,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记入档案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教务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处理,并记录在学生违规记录中,对于多次违规的学生严格按照处分方案进行处理。

学院课程考核办法

学院课程考核办法

学院课程考核办法课程考核是以考试为主要手段,对学生个体发展和学习效果作出判断的过程,是以教学目标为依据,衡量学生个体发展是否达到预定教育目标和程度的过程。

为促进、帮助学生系统地掌握所学知识,提高归纳、分析问题和实际运用的能力,评定学习成绩,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考核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一般不应超出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应依据教学目标的要求,选择能够充分体现教学目标要求的具体知识和能力,并确定考核的广度、深度和能力层次的要求,着重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

二、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分别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设计、实际操作等方式。

考试课程采用闭卷笔试以外的方式,须经教务处同意。

三、考查课程、平时测验、期中考试的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安排在授课时间内进行。

平时测验、期中考试不在授课时间内进行并需另行安排教室的,报教务处后统一安排。

期中考试必须在每学期的第9〜11周完成,以便统一检查。

四、考场实行监考教师负责制。

监考教师对本考场的试卷发放、考场纪律、违纪处理、考试时间的掌握、收卷等负责。

五、加强考试纪律,是端正教风、学风的重要内容,所有课程考核,都要严密组织,严肃纪律。

六、学院建立巡考制度,督促监考教师的工作。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教师,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七、参加考核的学生,由监考老师发考试卡随机安排座位。

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出示学生证、省份证和考试卡,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作弊的学生,按《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处理。

八、考试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具体比例为2:2:6。

期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平时成绩低于60分者(按百分制计),即认定该课程为不及格,不得参加期末考试。

凡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低于50 分者(按百分制计),即认定该课程不及格,不再与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计算课程考核成绩。

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制度

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制度

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教育教学方式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制度作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的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二、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制度目标1. 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确保教学安全、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师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2. 保障学生学习效果。

通过科学的考核制度,激励学生学习兴趣和动力,提高学习效果和成绩。

3. 促进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资源。

通过规范的课程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创新和改革,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益。

三、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制度内容1. 课程教学计划(1)制定课程教学计划。

按照学校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每学年的课程教学计划。

(2)年度课程教学计划报批。

每年度课程教学计划由各教研组负责编制,提交学校教学部门审批。

2. 教学质量评估(1)课程评估。

每学期末,对各门课程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水平、教学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2)教学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包括考试成绩、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形成教学质量评估报告,对于教学质量评估明显不合格的课程要进行整改,并对教师进行相关考核。

3. 教学考核(1)考核方式。

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实践与实验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考核标准。

每门课程都要明确考核标准,包括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题型、试卷难度等具体考核要求。

4. 教学管理规定(1)课程教学纪律。

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要求教师认真备课、按时授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严格考核学生。

对于教学违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课程资源管理。

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益,避免资源浪费和闲置。

5. 学生学习管理(1)学生学习态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课程教学(系部评教)考核办法(年修订讨论稿)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部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考核,健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与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女院教字[]号)文件精神和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

成立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主任由主任担任,委员由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教务干事组成。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评定由考核小组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部门同行评教考核实施细则对每位任课教师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打分,将考核结果提交部务委员会讨论确定、报学校教学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教师课程教学成绩的同行评教依据。

二、考核的对象本部门担任本、专科学生各类课程教学任务的专兼任教师。

三、考核的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师课程教学数量的考核,即教师完成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数量的情况;二是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包括课堂教学情况(含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效果等)、其它教学环节情况(含教案与授课计划、作业批改与课余辅导、听课、教研活动、考试环节等)。

其中课程教学质量是考核工作的重点。

四、考核的原则.科学性原则。

考核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有利于促进教师提高师德师风和教学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客观性原则。

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公开,实事求是,确保结果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综合性原则。

考核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项指标实行定量评价(按百分制计分),最终结果实行定性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教师不超过该学期本部门任课教师人数的))。

五、考核的方法系部(同行教师)评教以百分制计,总分为分,占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总成绩的。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系部(同行教师)评议表》(见附件)的评议内容和以下评分细则,先由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成员的课堂教学、教案与授课计划、作业批改与课余辅导、听课、教研活动、考试环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教计分(分以上教师不超过),评教表及相关依据在本教研室公示后按要求提交系部教学考核小组,系部考核小组审核、协调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在本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学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标准(3篇)

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标准(3篇)

第1篇一、概述实践课程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为了确保实践课程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实践课程,包括实验室课程、实习课程、实训课程等。

二、考核原则1. 客观公正:考核标准应客观、公正,确保每个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得到公平评价。

2. 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应全面,涵盖学生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

3. 发展导向:考核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和实践。

4. 实事求是:考核标准应与实际教学需求相符,切实反映学生的实际表现。

三、考核内容1. 知识掌握程度(1)学生对实践课程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

(2)学生对实践课程相关技术规范的熟悉程度。

2. 技能操作水平(1)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包括实验操作、设备使用、数据处理等。

(2)学生在实践中遇到问题时的解决能力。

3. 创新能力(1)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成果。

(2)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 态度与素质(1)学生对待实践课程的态度,包括学习积极性、认真程度、责任感等。

(2)学生的职业素养,包括职业道德、团队精神、沟通能力等。

四、考核方式1. 平时考核(1)课堂表现:包括出勤、课堂讨论、提问等。

(2)实验报告:对实验过程中的观察、分析、结论等进行总结。

(3)作业完成情况:对实践课程作业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 期末考核(1)实验操作考核:对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进行考核。

(2)实践报告考核:对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观察、分析、结论等进行评价。

(3)答辩考核:对学生实践过程中的创新成果、团队协作精神等进行评价。

五、评分标准1. 知识掌握程度(1)优秀:理论知识掌握全面,能熟练运用到实践中。

(2)良好:理论知识掌握较好,能较好地运用到实践中。

(3)中等:理论知识掌握一般,基本能运用到实践中。

(4)及格:理论知识掌握较差,只能部分运用到实践中。

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

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推动学科教学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一)资料上交(5分)1.计划、总结学科教学计划、总结均以年级组为单位上交一份,未交,扣组内教师1分/人次。

2.质量分析报告学期末按规定的格式撰写好质量分析报告(个人),于放假前上交教务处,未交扣1分(不得从网上下载)。

3.临时任务教务处或教科室下发的其他资料(含临时任务,以通知为准),不交扣1分/次。

(二)备课(20分)1.备课要求语文:以课文为单位,教研组长分配任务,每次一人主备,其他人初备。

数学:以一个练习为单位,教研组长分配任务,每次一人主备,其他人初备。

- 1 -其他学科(英、音、体、美、科)由教研组长根据学校特点分配备课任务。

2.检查内容集体备课签到名单、活动记录、教材上初复备痕迹、智慧教育平台上教案、反思、课件、习题。

3.检查方式及时间教研组一周一查,教务处一月一查,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随机抽查,督查组(由家委会、学校领导、教务处、教师代表组成)一学期一查。

4.考核评分细则(1)备课计划学期无切实可行备课计划扣组内每人2分。

(2)出勤集体备课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活动记录按实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记录,每月一查,少一次扣组员每人0.5分。

(4)活动过程及效果主备:教案结构完整、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过程设计合理、习题设计有效、课件与教案相匹配。

研讨后一天内修正教案、课件并上传年级教研群供大家使用。

以上任务,缺项扣2分/项次。

初备:熟悉教学内容,预设目标及重难点,粗略规划教学流程,教材上有初备痕迹。

检查教本上初备痕迹及研讨笔记,缺项扣2分/项次。

活动记录责任到人,记录不详实,凌乱无参考价值者,扣其2分/次。

(5)智慧教育平台检查内容①及时上传智慧教育平台上,教案上传不及时,扣1分/次;课件上传不及时,扣1分/次;习题上传不及时扣1分/次;②备课质量教案结构完整,包括:课题、课时安排、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教学反思。

学生课程考核办法

学生课程考核办法

学生课程考核办法引言在教育体制中,课程考核一直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之一。

学生课程考核办法的设计与实施,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实际能力的提升。

为了确保课程考核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校和教育部门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考核方法和标准。

一、确定目标和指标学生课程考核的第一步是确定目标和指标。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明确课程学习的目标和期望的学习成果,以此为依据设计考核标准。

在确定目标和指标时,应综合考虑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科技能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的要求。

二、多元化考核方式传统的考试评定学生只是知识掌握的程度,没有能够全面评价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因此,学生的课程考核办法应采用多元化的方式,包括笔试、实验报告、课堂参与等形式的考核,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发展。

三、考核与教学相结合课程考核与教学应该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考核结果可以为教师提供反馈信息,以便调整教学策略,优化教学效果。

同时,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灵活运用不同的考核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四、公平性和公正性学生课程考核办法要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

首先,考核题目和内容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避免偏题和难题。

其次,评分标准要明确,并进行多人评定,以降低主观评价的影响。

此外,考场环境应公正有序,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

五、引入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可以综合考虑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外才艺等综合素质,减少单一考试对学生的评价影响。

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多元智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适应能力。

六、适度减少考试压力适度减少考试压力是有效的课程考核办法一个重要目标。

过重的考试压力不仅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也容易引发学习焦虑和心理问题。

因此,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减少考试频次,适度延长考试时间,同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七、定期评估与改进学生课程考核办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教育部门和学校可以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考核办法进行评估,收集学生和教师的反馈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课程学习是研究生获取知识、拓宽基础和接受方法、技能训练的基本途径,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环节之一,也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必要手段,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撰写的前提和基础。

为规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考核和成绩管理,保证课程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贯彻落实新修(制)订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课程管理(一)研究生课程的开设必须根据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培养方案应根据相关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的要求及学科、专业的实际需要适时修订或调整。

修订或调整后的培养方案由相应学位点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新开课程应由相关学位点论证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二)公共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院和承担公共课教学的相关学院共同负责,研究生院负责下达教学计划,相关学院负责任课教师的选聘和课程管理。

专业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并于每学期末将下一学期的课程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公共课程任课教师如因故需要停课、调课,应提前报承担公共课教学的相关学院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及时通知修课的研究生。

专业课程停课、调课应向开课学院报备。

随意停课、调课的,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相关办法处理。

(四)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应及时根据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并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研究生选课必须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执行,如需调整,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批。

(五)对于跨学院选修的课程,研究生秘书必须事先与开课学院取得联系,落实具体授课安排。

具体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外语课程免修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课程考核(一)研究生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考查课程成绩的记录可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或百分制。

选修课程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其他课程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达到规定要求者,方可获得相应的课程学分。

邵阳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

邵阳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

邵阳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09]12号)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程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课程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加强对课程教学全过程的考核评价,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了加强对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组长:曾宝成成员:向文江屈元雨许四海王放银各系主任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即教学督导组,具体负责本系的考核工作。

联系各系的校级领导要指导相关系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

二、规范考核程序1.考核对象。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对象为担任本、专科学生各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2.考核内容。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量的情况,即课程教学数量的考核,每个专任教师每年应完成200节课程教学任务;二是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包括教师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课前准备、课后辅导、考试等方面的情况。

其中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是考核重点,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是否端正,教学行为是否规范,教学内容是否科学,教学方法手段是否先进,教学艺术是否高超,课堂纪律是否良好,教学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总体教学效果优劣等。

3.考核标准。

教师课程教学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等几个方面,其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价表为:《邵阳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邵阳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邵阳学院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邵阳学院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邵阳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邵阳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邵阳学院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与答疑评价表》、《邵阳学院课程教学档案评价表》。

各种教学质量评价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课程设计怎么考核

课程设计怎么考核

课程设计怎么考核一、教学目标本课程的学习目标包括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知识目标要求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技能目标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要求学生培养对课程的兴趣和热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通过分析课程性质、学生特点和教学要求,我们将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学习成果。

学生将能够:1.准确掌握课程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理解其背后的科学原理。

2.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

3.培养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

4.培养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

5.培养对课程的兴趣和热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二、教学内容根据课程目标,我们选择和教学内容,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如下:1.教材的章节和内容安排:–第一章:课程概述–第二章:基本概念和原理–第三章: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第四章:案例分析–第五章:实验和实践活动2.教学内容的详细安排:–第一章:介绍课程的背景和目的,讲解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二章:深入讲解基本概念和原理,通过实例来帮助学生理解。

–第三章:介绍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章: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深入了解课程的应用和实际意义。

–第五章:进行实验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教学方法我们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常用的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和实验法等。

1.讲授法:通过教师的讲解,向学生传授知识,帮助学生理解基本概念和原理。

2.讨论法: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3.案例分析法: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深入了解课程的应用和实际意义。

4.实验法:进行实验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四、教学资源我们选择和准备适当的教学资源,以支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实施,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

教学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教学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教学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教学课程的考核方式与标准对于学生的学习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能够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不足和进步,并激励他们在接下来的学习中努力提高。

以下是对于教学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的一些探讨。

首先,考核方式应该多样化。

不同的学科和教学目标对于考核方式有着不同的要求。

因此,教师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考核方式。

常见的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课堂讨论和项目作业等。

这些方式可以相互联动,从不同的角度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

其次,考核方式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

考核应该基于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能够准确地评估学生的掌握程度。

考核内容应该全面、具体,能够涵盖教学内容的各个方面。

考核标准应该明确、合理,能够定量化学生的学习成果。

考核过程应该公正、公平,避免任何主观性和个体化的评价。

再次,考核方式应该突出能力和素质培养。

教学的目标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因此,考核方式要能够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发展。

这包括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不仅要注重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更要注重他们能否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中。

最后,考核方式应该注重激励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学的目的是激发学生对知识的兴趣和热情,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

因此,考核方式应该能够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主动探索和实践。

可以通过设置挑战性的考题、奖励优秀学生、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综上所述,教学课程的考核方式与标准应该是多样化、科学客观、能力与素质导向、注重激励和促进学生学习兴趣的。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他们的学习成果。

课程设计考核方式说明

课程设计考核方式说明

课程设计考核方式说明一、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第二章“细胞与生命”的核心概念,包括细胞的结构与功能、生命活动的基本过程等。

知识目标要求学生能够准确描述细胞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功能,解释细胞的基本生命活动,如新陈代谢、遗传信息的传递等。

技能目标则要求学生通过实验和观察,培养基本的科学探究能力,如观察、实验、分析、推理等。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则在于培养学生对生命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提高他们对生命现象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第二章“细胞与生命”的五个部分:细胞的概念与历史、细胞的结构与功能、细胞的新陈代谢、细胞的遗传信息传递、以及生命的起源与进化。

每一部分内容都将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实验演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

三、教学方法为了实现上述教学目标,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法,用于理论知识的讲解;讨论法,用于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探究;案例分析法,用于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实验法,用于实践操作和验证理论知识。

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和参与度。

四、教学资源为了支持教学内容的实施和教学方法的运用,将准备以下教学资源:教材《生命科学导论》,作为知识传递的主要工具;参考书籍,用于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多媒体资料,如教学PPT、视频等,用于增强课堂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实验设备,如显微镜、细胞培养设备等,用于实验教学和实践操作。

这些教学资源将共同作用于教学过程,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五、教学评估本课程的评估方式包括平时表现、作业、考试等多个方面,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平时表现主要考察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提问回答、小组讨论等,占总评的20%。

作业包括课后习题和小论文,占总评的30%。

考试分为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各占总评的25%。

此外,还会根据学生的实验报告和课堂展示进行评估。

六、教学安排本课程的教学安排将在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2:00-4:00进行,共计10周,共计20个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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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管理办法
湘城院发…2012‟60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全校教师从事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9〕7号)和《湖南城市学院津补贴管理发放办法》(湘城院发〔2009〕24号)等文件精神,在“湘城院发…2010‟26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校担任本、专科学生各类课程教学任务且高教教龄一年以上的教师。

高教教龄在一年以下的教师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考核。

全校每一位兼职教师必须按课程隶属关系归口到某一个学院及教研室进行课程教学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具体要求见《湖南城市学院津补贴管理发放办法》(湘城院发〔2009〕24号)。

2.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包括教师平时教学情况考核、课堂教学情况考核和课程考试情况考核三部分,其中课堂教学情况考核是重点。

三、考核办法
3.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
等级。

4.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的满分为100分,学院可自行制订具体考核细则(须报学校备案),学校建议:
(1)教师平时教学情况考核占10分,包括考核教师参加教研教改、教研室活动、作业批阅及课后辅导等。

(2)课堂教学情况考核占80分,包括考核教师课前准备、课堂讲授、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可采取同行(含督导)评课(教)和学生评课(教)的方式进行,各占50%的权重。

学生评课(教)每学期进行一次,一年内一名教师任教的所有课程都应参与学生评教(课)。

(3)课程考试情况考核占10分,包括考核试卷质量、评阅质量和成绩分布等。

5.一年内任课教师可自行选择一门课程参与同行(督导)评教,开课初将所选考核课程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其余课程的教学情况作为考核的参考。

6.考核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学院对本单位的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进行具体考核,学校对课程教学考核的等级评定进行整体控制。

各学院优秀等级人数占该单位教师总数的15%,合格、不合格等级根据下面相关条款评定,其他的为良好等级。

学院评定优秀等级时,应优先考虑教学任务重者,并注意职称、年龄等的合理分布,考核结果应在提交学校前一周进行公示。

当优秀、良好等级人数为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对三十五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各学院可单独设立比例,但不影响整体比例。

7.优秀等级评定实行申报制度,由教师个人向学院申请、学院向学校备案、学校最终审定。

学院须在每年上学期开学1个月之内向学校备
案,备案的申报优秀等级教师数不超过学院教师数的30%。

申报优秀等级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普通话随机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乙等;
(2)提供一堂不少于45分钟的视频课,或在所在学院上一堂公开课;
(3)每学期均承担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所在教研室的平均工作量;完整地主讲一门课程的兼职教师亦可申报。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等级评定为合格:
(1)同一套试题卷面成绩的平均不及格率60%以上;
(2)不按规定参加教研室活动和教改活动者,不按规定布置和批阅作业者;
(3)因教学问题在《教学简报》或《督导简报》上被通报批评一次;
(4)学生评教平均得分高于60分但低于75分;
(5)学校和学院认定的其他情形,如因工作态度问题对教学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等。

9.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1)教学事故;
(2)因教学问题在《教学简报》或《督导简报》上被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
(3)学生评教平均得分低于60分;
(4)拒不接受教学任务者;
(5)满足第8条合格等级评定条款中的两条及以上者;
(6)学校和学院认定的其他情形,如因工作态度问题对教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等。

四、考核的组织和管理
10.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具体工作以学院为主开展,各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细则,负责执行本单位教师的课程教学考核工作。

11.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分管教学和人事的副校长以及教务处、人事处、计财处、纪检监察、督导团等部门领导和各学院院长参加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的评定结果有否决权。

12.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统筹和指导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审查各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方案,组织年度课程教学考核结果的集中审定工作。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3.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考核结论将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凡评定为优秀者,学校奖励1000元;连续三年评为优秀者,授予校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14.因教学能力、水平等原因课程教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暂停教学工作一年,在此期间教师必须自费进行培训,经教务处、人事处和学院组织考核达到合格要求者,方可重新上岗;一年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者,调离教师岗位。

因工作态度原因考核为不合格者直接调离教师岗位。

15.超课时津贴按课程教学考核等级发放,各等级津贴基数由学校另行确定,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超课时津贴在
以上基数的基础上分别乘以1.3、1.2、1.1、1.0的职称系数后发放。

高教教龄在一年以下且未参加考核的教师,按合格等级发放超课时津贴。

16.凡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的教师,在考察期内其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破格晋升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在考察期内其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达到优秀标准。

17.凡参评校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教学奖励项目的教师,其课程教学考核在考察期内必须连续为良好及以上等级,且三年内至少有一个优秀等级。

六、评定程序
18.每年学院对教师申请参与考核的课程进行一次课程教学考核,一门课程的教师教学考核程序:(1)同行(督导)听、评课;(2)学生评课(教);(3)查阅教师课程教学文档及相关管理文档;(4)查阅课程考试文档;(5)计算该课程教师教学考核得分。

每年各学院必须将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情况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学院须向学校提供详细的评定依据,作为学校下拨课程教学考核经费的依据。

19.各学院形成年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结论的程序:(1)计算教师本年度课程教学考核得分;(2)在学院范围内进行数据一体化处理;(3)综合评审;(4)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受理教师申辩。

公示后的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审。

20.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评审程序:(1)审查各学院是否按考核方案和程序进行考核;(2)议处考核中出现的意外问题和重大问题;(3)受理教师反映到学校层面的问题;(4)在全校范围公示考核结果。

公示期间,教师对课程教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对考核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可进行举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复议申请和举报。

经公
示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教师课酬和岗位津贴的依据。

七、其它规定
21.外聘教师由所聘学院按同一标准单独考核,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2.每年学校按“各学院总课时数×2%”的课时量拨发课程教学考核经费,该经费应重点向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和其他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倾斜。

八、本办法自2012年起开始执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城院发〔2010〕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结果汇总表
湖南城市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
湖南城市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实习质量评价表
湖南城市学院认识、生产(顶岗)、毕业实习等质量评价表
湖南城市学院年学期
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评价表
评审专家(组)(签字):年月日
湖南城市学院课程设计辅导质量评价表
湖南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评价表
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结果汇总表单位:考核年度: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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