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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机械防火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

舞台机械防火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

舞台机械防火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关键词:防火幕舞台机械升降乐池编写:北京德恩普舞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剧场、剧院及多功能厅等娱乐场所使用的舞台机械都必须考虑到设备的安全性能及到达防火要求。

1.防火1.1甲等、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

超过800个座位的特等、甲等剧场及高层民用建筑中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

1.2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幕,或按本规范第3.2 条规定设置水幕。

1.3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 的不燃烧体。

1.4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栅顶应采用不燃烧体,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1.5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 的前室,并应设甲级防火幕。

1.6甲等、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m2。

1.1观众厅吊顶内的吸声、隔热、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观众厅(包括乐池)的天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1 级,当采用B1 级装修材料时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1 条规定。

1.2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不燃材料。

1.3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各界面构造均采用不燃材料。

1.4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当舞台高度小于12m 时,可采用自然排烟,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

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

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当舞台高度等于或大于12m 时,应设机械排烟装置。

1.5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 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1.6当剧场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当设门时,应设甲级防火幕,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简介剧场建筑是一种特殊的建筑类型,它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消防安全。

本文档旨在提供剧场建筑消防设计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剧场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效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布局- 剧场建筑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和法规的要求。

建筑布局应合理,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 剧场的主入口和紧急出口应明确标识和指示,便于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

- 剧场内的座位、楼梯和过道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保证人员疏散的便利和安全。

消防设施- 剧场应配备有效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通过声光报警提醒人员疏散。

- 剧场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覆盖剧场内的各个区域,以控制火灾蔓延,并提供灭火用水。

- 剧场应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便在初期火灾阶段进行灭火。

- 剧场的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作。

疏散和逃生- 剧场应制定详细的疏散和逃生计划,确保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 剧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出口,并确保其畅通无阻。

- 剧场内的楼梯和过道应满足相关安全规范,以方便人员疏散。

原动力和照明- 剧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 剧场应配备备用电源系统,以确保在电力故障等意外情况下,紧急照明和消防设备能正常使用。

培训和演练- 剧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的认识和能力。

- 剧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疏散和灭火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结论剧场的消防设计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按照本文档所规范的消防设计要求,剧场建筑可以更好地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疏散和救援措施。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0;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0;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0;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0;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详]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详]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 视线设计4.2 座席4.3 走道4.4 其它第5章舞台5.1 主台、侧台5.2 乐池5.3 舞台机械设备5.4 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 防火7.2 疏散7.3 消防给水7.4 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 观众厅体型设计8.2 观众厅混响设计8.3 扩声系统设计8.4 噪声控制8.5 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 给水排水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2024年剧院消防设计方案

2024年剧院消防设计方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剧院消防设计方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剧院1.2 消防设计方案1.3 2024年第二条设计范围与要求2.1 设计范围2.2 设计要求第三条设计原则3.1 安全第一3.2 预防为主3.3 合理布局第四条设计内容4.1 消防设施设计4.2 消防通道设计4.3 消防疏散设计4.4 消防控制系统设计第五条设计标准与规范5.1 国家标准5.2 行业标准5.3 地方标准第六条设计时间进度安排6.1 设计启动时间6.2 设计完成时间第七条设计费用与支付7.1 设计费用7.2 支付方式7.3 支付时间第八条设计成果交付8.1 设计文件交付8.2 设计成果验收第九条设计修改与完善9.1 设计修改9.2 设计完善第十条设计责任与风险10.1 设计责任10.2 设计风险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设计方违约12.2 委托方违约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 协商解决13.2 调解解决13.3 法律途径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4.1 合同生效条件14.2 合同变更14.3 合同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剧院:指本合同约定的剧院建筑,包括但不限于演出厅、观众厅、舞台、后台、办公区、停车场等区域。

1.2 消防设计方案:指本合同约定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疏散、消防控制系统等设计内容。

1.3 2024年:指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起始和结束时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二条设计范围与要求(1)消防设施设计: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泵房、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

(2)消防通道设计:包括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消防电梯等。

(3)消防疏散设计:包括疏散楼梯、疏散走廊、紧急出口等。

(4)消防控制系统设计: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广播系统等。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3.0.3 条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2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

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3.0.6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3.0.7 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3.50m,3.0.10 条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4.0.5 条剧场设吸烟室时,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4.0.6条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5.2.4条座席排距应1 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80m,软椅不应小于0.90m,2 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1.00m;软椅不应小于1.10m。

3 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至少增大0.12m。

5.2.5 条每排座位1 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2 座,单侧时不超11 座;2 长排法:双侧时50 座,单侧有走道时25 座。

5.2.6 条观众席应预留残疾人轮椅座席,座席深应为1.10m,宽为0.80m,位置应方便残疾人入席及疏散,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5.3.2 条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1.50m,与乐池栏杆净距不应小于1m;当池座首排设置残疾人席时,应再增加不小于0.50m 的距离。

5.3.3 条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10 排。

5.3.4条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0.80m,纵走道不应小于1.00m,2 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1.20m。

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

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

第七部分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7-1 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综述7.1.1 观演类建筑包含的内容●剧院——歌剧院、戏剧场、音乐剧院、演播剧场、影剧院●音乐厅——音乐厅、室内乐厅●演艺厅——观演剧院、观演餐厅、曲艺厅、●电影院——巨幕影院、三维影院、动感影院、数码影院●多功能厅——舞厅、戏剧厅、表演场●会议厅——会议厅、报告厅、大会堂●室内表演场——杂技场、马戏场、带有舞台表演功能的体育馆●露天表演场——露天音乐场、带有舞台表演功能的体育场7.1.2 相关的消防设计国标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 GB 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 GB 50045—95(2005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内装规》)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简称《影规》) JGJ58-88《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简称《剧规》) JGJ57-2000《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简称《体规》) JGJ 31-20037.1.3 建筑物等级●其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的剧场,建筑等级不低于附属建筑物等级。

●附属于高层建筑内的剧院、演艺厅、电影院多功能厅应不低于一级。

7-2 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等级、层数与面积7.2. 1 防火分区面积与建筑面积控制剧院电影院多功能厅体育馆单层或多层建筑一、二级2500并可适当放宽2500并可适当放宽25002500并可适当放宽三级1200且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以上1200且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以上1200地下一层500 500 500高层建筑一级1000 1000 1000二级1500 1500 1500地下一层500 500 500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7.2.2 厅室的位置布置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具有卡拉OK 功能的厅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

目录1总则 (4)2术语 (6)3基地和总平面 (13)4前厅和休息厅 (16)5观众厅 (17)5.1视线设计 (17)5.2座席 (19)5.3走道 (21)5.4其他 (22)6舞台 (23)6.1一般规定 (23)6.2乐池 (29)6.3舞台机械 (30)6.5舞台通讯与监督 (36)6.6演出技术用房 (37)6.7舞台结构荷载 (38)7后台 (42)7.1演出用房 (42)7.2辅助用房 (44)8防火设计 (46)8.1防火 (46)8.2疏散 (48)8.3消防给水 (51)8.4火灾报警 (53)9声学 (54)9.1声学设计 (54)9.3观众厅混响设计 (56)9.4噪声控制 (58)9.5扩声系统设计 (59)9.6其它 (59)10 建筑设备 (61)10.1给水排水 (61)10.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62)10.3电气 (66)本规范用词说明 (71)1 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²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的剧场建筑。

1.0.3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上四,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1.0.4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1~100年,丙等25~50年;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消防)

[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消防)

第七章防火与疏散第一节防火第7.1.1条剧场建筑防火与疏散设计除应按现行防火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各条之规定。

第7.1.2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并应同时设置水幕保护,如受条件限制未设防火幕时,应符合第7.3.2条之规定。

第7.1.3条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7.3.2条规定设置水幕。

第7.1.4条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非燃烧体。

第7.1.5条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应采用非燃烧体。

第7.1.6条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乙级防火门。

第7.1.7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m2。

第7.1.8条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第7.1.9条观众厅吊顶内应设置检修马道,宽度不应小于0.65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非燃材料。

第7.1.10条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第7.1.11条观众厅屋顶或侧墙上部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第7.1.12条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

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

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第7.1.13条舞台内严禁设置煤气或天然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第7.1.14条剧场建筑如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则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如设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小时。

【2024版】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剧场(剧院)-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

【2024版】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剧场(剧院)-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剧场(剧院)-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剧场(剧院)有其特定的功能需求,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以及相应的系统类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本文共九章节,文末附争议探讨!第一章基本原则及概念一、剧场是设有观众厅、舞台、技术用房和演员、观众用房等的观演建筑。

(2.0.1)二、剧场建筑的规模应按观众座席数量进行划分,并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1.0.5)三、剧场的建筑等级根据观演技术要求可分为特等、甲等、乙等三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指标要求不应低于甲等剧场。

(1.0.6)注1:特等剧场是指代表国家的一些文娱建筑,如国家剧院,国家文化中心等,一般可不受本规范限制,其质量标准可根据具体要求而定,但不应低于甲等剧场。

注2:甲等剧场主要指代表省、直辖市的一些文娱建筑;注3:乙等剧场主要指代表市、县的一些文娱建筑。

四、剧场(剧院)属于公共建筑,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以及相应的系统类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五、剧场(剧院)属于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3.1、3.2、3.3)。

参见: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六、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属于重要公共建筑。

(B.0.1)七、三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应设置在城镇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应远离居住区、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聚的场所。

(5.1.2)八、输送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的选线,不得穿过大型公共场所。

(4.1.1)注:大型公共场所是指机场、火车站、码头、学校、影剧院、体育馆和大型商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

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相冲突的条文,以相对较严者为准!第二章建筑层数、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分区要求一、剧场总平面道路设计应满足消防车及货运车的通行要求,其净宽不应小于4.0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0m。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 视线设计4.2 座席4.3 走道4.4 其它第5章舞台5.1 主台、侧台5.2 乐池5.3 舞台机械设备5.4 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 防火7.2 疏散7.3 消防给水7.4 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 观众厅体型设计8.2 观众厅混响设计8.3 扩声系统设计8.4 噪声控制8.5 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 给水排水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2007-11-58:28:00|By:chinesepump]《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0;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0;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GB50045&#0;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0;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电影院和剧院的消防安全规范

电影院和剧院的消防安全规范

电影院和剧院的消防安全规范在现代社会,电影院和剧院不仅是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更是观众聚集的热门地点。

随着观影人数与演出人数的上升,如何确保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成为了不可忽视的话题。

针对电影院和剧院的消防安全规范,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探讨,包括建筑设计、消防设施、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等方面。

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建筑物的设计是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电影院和剧院的结构设计需符合相关消防规范,并确保疏散通道的宽敞与畅通。

建筑内部应设有足够的紧急出口,通常建议每个放映厅或演出厅设置不低于两个符合标准的出口。

这样一来,可以在发生火灾时有效引导观众快速撤离。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清晰可见,指示标志应明显,阔度足够,以便观众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出口。

中途其附属区域,如休息区和厕所等,同样需要考虑到泄漏和安全逃生的标准。

消防设施的配备电影院和剧院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实时处理突发情况。

常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淋系统和烟雾探测器。

其中,灭火器应均匀分布于各个区域,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在需要时可以正常使用。

自动喷淋系统也是一种有效的防灭火装置,它能在室内火灾初期迅速启用,大幅降低火灾蔓延的速度。

另外,烟雾探测器应安放在各个主要区域,并与火警报警系统相连接,及时发出警报。

为了确保这些设施的有效性,定期的维护和检测是必不可少的。

在特殊场合,如节假日或高峰期,检查与保养的频率应该增加,以应对人流量激增带来的消防安全压力。

人员的培训与演练无论多么完善的建筑设计与设施,都需要专业人员的配合。

在电影院和剧院内,所有员工应接受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

这不仅包括日常的操作流程,还涉及到对突发火灾的处理方式。

员工应熟知各类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并了解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是必要的。

这可以帮助员工在真实情况下更快地反应,并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观众的安全同样重要,所以在大型活动前,向观众简要介绍紧急疏散的方式和注意事项,无疑能提升全体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剧场建筑设规范

剧场建筑设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 总则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的剧场建筑。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5 观众厅视线设计5.1.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台面处;2 大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当外移;3 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缘;4 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0.30m;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大于1.00m。

视线升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0.12m;2 隔排计算视线升高值时,座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3 儿童剧场、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露天剧场视线升高值可提高一些要求;4 为满足较高音质要求,视线升高值设计宜采用较高要求。

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舞台面,不应小于0.60m,且不应大于1.10m;2 伸出式舞台面,宜为~0.60m,附有镜框式舞台的突出式舞台,可与主台齐平。

3 岛式舞台台面,不宜高于0.30m,可与观众席地面齐平。

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大于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大于28m;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西安市剧场、影院设计防火规范

西安市剧场、影院设计防火规范

西安市剧场、影院设计防火规范
背景
为确保西安市的剧场和影院的安全性,预防火灾的发生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设计防火规范。

规范要求
1. 剧场和影院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防火标准要求。

2. 剧场和影院应安装适当数量和位置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3. 剧场和影院的出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障碍物。

4. 剧场和影院的舞台和舞台装置应采取防火材料和措施,以减少火灾的蔓延。

5. 剧场和影院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经定期检测和维护。

6. 剧场和影院的座椅和疏散通道应设置合适的标识和照明,以便观众在火灾发生时快速疏散。

7. 剧场和影院内应制定防火预案和疏散演练计划,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执法和监督
相关政府部门将对剧场和影院的设计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其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同时,将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对违反规范的剧场和影院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结论
本防火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将提高西安市剧场和影院的防火安全水平,确保观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Ⅰ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Ⅱ 公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综合体建筑中电影院的防火与疏散

综合体建筑中电影院的防火与疏散

一,要点汇总:1,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并应设置明显标示。

2,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或者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3,观众厅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门的净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且不应小于0.90m。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对于有候场需要的门厅,门厅内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应作为疏散楼梯;疏散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0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20m;5,要采用防火隔墙将电影院与其他场所分隔,疏散楼梯尽最独立设置,不能完全独立设置时,也至少要保证一部疏散楼梯,仅供该场所使用,不与其他用途的场所或楼层共用。

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3.2.6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层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相关规定;*2 不宜建在住宅楼、仓库、古建筑等建筑内。

3.2.7(强)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并应设置明显标示。

4.1.1电影院的规模按总座位数可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规模。

不同规模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特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应大于18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11个;*2 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1201~1800个,观众厅宜为8~10个;*3 中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701~1200个,观众厅宜为5~7个;*4 小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小于等于7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4个。

4.3.2门厅和休息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门厅和休息厅内交通流线及服务分区应明确,宜设置售票处、小卖部、衣物存放处、吸烟室和监控室等;*2 电影院门厅和休息厅合计使用面积指标,特、甲级电影院不应小于0.50m2/座;乙级电影院不应小于0.30m2/座;丙级电影院不应小于0.10m2/座;*3 电影院设有分层观众厅时,各层的休息厅面积宜根据分层观众厅的数量予以适当分配;*4 门厅或休息厅宜设有观众入场标识系统;*5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电影院,门厅宜设门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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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消防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消防)
第七章防火与疏散
第一节防火
第7.1.1条剧场建筑防火与疏散设计除应按现行防火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各条之规定。

第7.1.2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并应同时设置水幕保护,如受条件限制未设防火幕时,应符合第条之规定。

第7.1.3条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条规定设置水幕。

第7.1.4条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小时的非燃烧体。

第7.1.5条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应采用非燃烧体。

第7.1.6条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乙级防火门。

第7.1.7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m2。

第7.1.8条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第7.1.9条观众厅吊顶内应设置检修马道,宽度不应小于0.65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非燃材料。

第7.1.10条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第7.1.11条观众厅屋顶或侧墙上部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第7.1.12条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

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

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第7.1.13条舞台内严禁设置煤气或天然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第7.1.14条剧场建筑如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则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如设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小时。

第二节疏散
第7.2.1条观众厅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出口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
二、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出口。

楼座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出口,不足50座时可设一个出口。

楼座不应穿越池座疏散。

当楼座与池座疏散无交叉并不影响池座安全疏散时,楼座可经池座疏散。

第7.2.2条观众厅出口门及疏散外门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应设双扇门,净宽不小于1.40m,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紧靠门不应设门槛,设置踏步应在1.40m以外;
三、严禁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折叠门。

四、宜采用自动门闩,门洞上方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第7.2.3条观众厅外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坡度:室内部分不应大于1:8,室外部分不应大于1:10,并应加防滑措施,室内坡道采用地毯等应加阻燃处理。

为残废人设置的通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二、两米以下不得有任何突出物。

不得设置落地镜子及装饰性假门;
三、疏散通道穿行前厅及休息厅时,设置在前厅、休息厅的小卖及存衣不得影响疏散的畅通;
四、疏散通道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小时;
?
五、装修材料宜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如采用可燃材料时应加阻燃处理,不得采用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
六、疏散通道应有自然通风及采光,当没有自然通风及采光时应设人工照明,超过20m 长应采用机械通风排烟。

第7.2.4条主要疏散楼梯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连续踏步不超过18级,超过18级时,每增加一级,踏步放宽0.01m,踏步高度作相应降低,但最多不得超过22级。

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小于1.10m;
二、不得采用螺旋楼梯,采用弧形梯段时,离踏步窄端扶手0.25m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2m,宽端扶手处不应大于0.50m,休息平台窄端不小于1.20m;
三、楼梯应设置坚固、连续的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m。

第7.2.5条后台应有不少于两个直接通向室外的出口。

第7.2.6条乐池和台仓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第7.2.7条舞台天桥、棚顶的垂直交通,舞台至面光桥、耳光室的垂直交通应采用金属梯或钢筋混凝土梯,坡度不应大于60°,宽度不应小于0.60m,并有坚固、连续的扶手。

不应采用垂直爬梯。

第7.2.8条剧场与其它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观众厅宜建在底层或二、三层;
二、出口标高不应高于所在层的标高;
三、应保证有专用疏散通道通向室外空地。

第三节消防给水
第7.3.1条 800座以上的剧场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800座以下的剧场宜设室内消火栓,水量不应小于5L/s,两股水柱,每股水量2.5L/s。

第7.3.2条舞台台口未设防火幕时宜设防火水幕带。

甲、乙等的大型及特大型剧场的舞台与观众厅、侧台、后台的隔墙的孔洞处,应设置水幕系统。

第7.3.3条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的雨淋阀和水幕系统的快开阀阀门,应位置明显,便于操作,并有明显的标志和保护装置。

第四节火灾报警
第7.4.1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下列部位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观众厅、观众厅顶棚内、舞台、服装室、布景库、灯控室、扩声室、配电室、发电机房、空调机房、前厅、休息厅、化装室。

第九章建筑设备
第9.1.3条观众厅、乐池和台仓应设置消防排水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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