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二级经销商合作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为共同开发乙方所在地区汽车市场,广开销售渠道,发挥双方优势,提高甲方产品在汽车市场的占有率,双方协定在乙方建立区域销售网点,开展汽车合作联销业务,经过双方友好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和区域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系列区域代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间,需向大力推广甲方所经销的产品,并承诺不得从其他外地经销商处提车,否则将被甲方取消其合作资格。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商品车价格不高于同期提供给其他经销商的价格,以保证乙方的利润空间。具体阶段常规品种的价格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车价格有所调整,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若乙方在销售中有批量购买或招标等特殊情况,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或签定相关协议。

二、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合作期间的销售政策

1、甲方提供的价格是指现金结算价亦是市场终端销售价格,乙方须维护此销售价格;

2、乙方实行车辆销售后甲方须即时给予元/每台的现金返利;

3、乙方将享受区域内销售量的阶梯返利政策:区域销量每达到台届时

阶梯返现保底为元/每台;

4、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产品推广保护政策:如有区域内其他经销商或终端客

户在甲方进行购买,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并给予元/每台的推广奖励(计算入区域销售量);

5、乙方年度区域销售总量达到一定数量时,甲方将在报批厂家后进行现金奖励。

四、销售回款及订单:

1、乙方向甲方订货,必须向甲方提供加盖有效印章(合同章或公章)的书面订单。

2、方式为先签订合同交足预付款,余款需在提车时向甲方付清。

3、提车订金:每台车贰万元整,提车后两个月内未销售所产生的调车费用全部

由乙方承担,提车后三个月内必须买断车辆。

五、订单车辆交付:

1、乙方提车时应按双方约定标准,对甲方提供的车辆进行验车,对甲方按乙方订单要求提供的合格车辆,乙方不得无故拒提。

2、对验收不合格的车辆,乙方有权不予提车,要求甲方维修至合格为止。对乙方能解决的存在问题的车辆,接受的可以提出赔偿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定。

3、根据乙方的销售订单,乙方接受的车辆必须向甲方提供回执。

4、对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足额支付定金、保证金或预付款的车辆,甲方有权拒交车辆。

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或厂家质量标准。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遇地震、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责任双方负责,但乙方应尽可能为甲方减少损失。

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决定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在双方往来,货款支付等活动中,乙方发生有失诚信的事件或行为的;(2)乙方经营活动中有重大经济纠纷,涉及较大的诉讼事件时,甲方认为将发生重大合作风险,不宜继续合作的。

八、其它约定:

1、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涉及经济、法律纠纷,股东及资金调整,经

营的重大变化等方面有可能危机甲方利益的事件。

2、合作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具备效力的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乙方应确定与甲方的主要联系人,当该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4、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生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用,与

本协议冲突的,以最新的协议为准。若协商未果,各方均可向本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