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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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数据中心( IDC )业 务介绍
什么是IDC?
IDC,是英文Internet Data Center的缩写,即互 联网数据中心。
它为ICP、企业、媒体和各类网站提供大规模、 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器托管、空间 租用、网络批发带宽等业务。
用户为什么托管?
优化资源、降低成本、不必投巨资建设自已的 机房
增值服务
(1)企业邮箱租用服务。 (2) VPN安全加密服务。 (3) 网络安全服务。 (4) 全球负载均衡服务。
(5) WEB缓存加速服务。 (6) 全网CDN服务。
企业邮箱租用服务
主要针对中小ISP和各种类型的企业用户。上 述用户通过租用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 电信级别的电子邮箱,可以吸引更多的注册用 户,方便信息交流,并且减少设置、管理和维 护成本。
共享专业化的网管系统、7*24专业运维及安全 服务、大容量的网络带宽及存储
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及使企业IT系统的维护和 升级流程简约化
互联网数据中心有什么?
高品质的机房设施 充沛稳定的电力供应 高可靠性的网络联接 与各大ISP网络的高速互联互通 SLA的服务品质保证 专业化的网管监控、7*24专业人员运维服务;机
房7*24小时有人值守 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修补等增强性安全服
务选用
提供服务
基础服务
(1) DNS域名解析服务 (2) 机房、机架空间出租服务 (3) 主机托管服务 (4) 共享主机服务(虚拟主机) (5) 独享主机服务(整机租用)
DNS域名服务
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用于配合虚拟主机、主机 租用服务等,由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代为申请、 注册用户域名。
共享主机服务
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用户。它是由数个用户共享 一台应用服务器的所有资源,例如CPU、内存、 硬盘和网络带宽等。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可以 提供包含域名、电子邮箱、WEB在内的全套企 业上网服务。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IDC、ISP业务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和实施目的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通信行业标准制定。

本方案制定的目的是完善IDC、ISP两项业务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IDC、ISP市场监督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我国互联网市场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鼓励健康发展,促进有效竞争。

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IDC、ISP领域。

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国IDC、ISP市场从资源出租向服务精细化、差异化发展。

(二)审批公平公正,信息依法公开。

依法公开许可对象、范围、条件和申请方式,确保审查公平、审批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网络安全。

通过必要有效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手段,对IDC、ISP企业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

三、IDC、ISP业务许可申请(一)申请条件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向我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其中2个条件细化明确如下:1.“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应符合有关规定。

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需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专人专岗制度,配备与本企业接入网站数量相匹配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要明确2名应急联系人,负责7*24小时应急联系处置工作,每接入1万网站至少配备两名专职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技术、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人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8.04.28•【文号】工信厅信管函〔2018〕161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8〕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经营者: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要求,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初步整治。

但随着清理规范工作深入开展,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浮出水面,部分企业违规自建传输网络、非法经营传输业务及违规经营跨境数据通信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违规线索涉及面广,市场情况复杂。

为深入核查处理新线索,巩固前期清理规范成效,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现决定将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时间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巩固前期整治成效,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查处违法企业,将清理规范工作引向深入。

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规范自身经营服务行为,切实做到守法合规经营。

要自觉终止与不法企业的合作,确保通信网络资源来源合法、去向合法、使用合法。

三、各通信管理局要按照“属地负责、逐一过关”的原则,加强跨地域协作,逐一核查违规线索,分类处理相关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电信增值业务的常见问答

电信增值业务的常见问答

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一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ICP)移动网信息服务许可证(SP)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信息服务业务?答: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

信息服务的类型主要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

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2.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什么是移动网信息服务(SP)?答:互联网信息服务(ICP)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移动网信息服务是指利用附加在基础电信网上的短信息设施向用户提供有限长度的文字、数据、声音、图像等形式的传送服务。

3.什么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答: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或者利用网站向用户提供某种在线应用,从而获得收入的活动。

经营性ICP,目前提供的网上信息大都是免费浏览的,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网页制作、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4.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答: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具有无偿提供公开性、共享性信息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ICP,主要是政府上网工程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的电子版报刊,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的各类公益性网站和对本单位产品或业务作自我宣传的网站。

国家对非经营性ICP实行备案制度。

5.申办ICP需要前置审批的是那方面信息内容?答: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6.跨地区经营ICP的公司分支机构如何申办许可证?答:对于跨地区、多处设置网站经营ICP的公司申办许可证,若该公司在各地网站所在地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则应对分支机构分别审核发证;若没有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则不单独发证,要求使用与其上级机构同样的ICP许可证和编号,并通过其上级机构对其进行管理。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评测-培训-20141119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评测-培训-20141119
ISMS对发现异常的IP地址应记录:IP地址、登记使用 方式、登记域名、异常类型(使用方式或登记域名异常)、 实际使用方式、实际域名、发现时间等监测信息。
监测信息应定时向SMMS上报(上报周期为日),同时支持 SMMS的查询检索。
信部电 信安全研 21日 2、访问日志管理
ISMS应对IDC/ISP的上行流量数据进行监测,并记录和统计访 问信息,形成访问日志。
工 通 月 ISMS访问日志记录应至少包括源/目的IP,源/目的端
口、访问时间,属于HTTP协议的需要留存URL。
1 ISMS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时限存储访问 息 1 日志信息。
ISMS应支持SMMS对访问日志记录查询、统计,支持时间、
信 014年 IP及URL等组合查询、统计条件。
IDC/ISP业务用局址/机房信息登记表(每机房一份)
工 受检系统功能介绍和操作说明材料 通 月 受检系统详细的技术方案、设备部署及拓扑、策略应用等情况说明材料
受检系统自测报告
1 受检系统相关测试用帐号和口令(如系统有多级帐号权限,则提供各个权 限级别的测试用帐号和相应口令)说明材料
10分钟
查询结果反馈时间: 10分钟
用户访问日志记录入库时间:
2小时
工 查询结果反馈时间: 10分钟
通 月 记录错漏比例:
1%
记录时间误差:
10秒
1 违法信息监测、过滤记录上报时间: 10分钟
规则数目: 5×104条
息 1 规则匹配准确率: 95%
系统可靠性:
99.99%
信 014年 系统时间同步精度为秒
信部电信研究安院全研究提所纲 1日 2007年7月,《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互联网网站实名管理工作的通告》,落实十部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与对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与对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与对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6.09.29•【文号】工网安函〔2016〕1089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关于切实做好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与对接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16〕1089号各跨地区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IDC/ISP)业务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强化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深入推进网络管理技术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你公司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IDC/ISP业务市场准入和年检环节信息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详见附件1),建设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并实现与机房(或业务节点机房)所在地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管局系统)的有效对接。

请你公司认真落实上述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和对接相关工作。

对于尚未与机房(或业务节点机房)所在地管局系统对接的公司,请尽快与相关通信管理局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并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与管局系统的有效对接。

届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将会同各通信管理局对系统对接情况进行测试检查,对于到期未完成对接的公司,2017年年检不予通过。

同时,为方便系统对接工作联络,请你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周三)前将本公司上述工作负责人联系信息(格式见附件3)通过邮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附件:1.有关管理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3.IDC/ISP公司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工作联系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2016年9月29日附件1有关管理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1、《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部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电管函〔2015〕47号)3、《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及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网安〔2016〕135号)4、《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YDT 2248-2015)5、《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接口规范》(YDT 2405-2015)附件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序号联系单位联系电话1 . 北京通信管理局***********2 . 天津通信管理局***********3 . 河北通信管理局************/************4 . 山西通信管理局***********5 .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6 . 辽宁通信管理局***********7 . 吉林通信管理局************8 . 黑龙江通信管理局************9 . 上海通信管理局***********1 0. 江苏通信管理局***********1 1. 浙江通信管理局************1 2. 安徽通信管理局************1 3. 福建通信管理局************1 4. 江西通信管理局************1 5. 山东通信管理局************1 6. 河南通信管理局************1 7. 湖北通信管理局***********/***********1 8. 湖南通信管理局************1 9. 广东通信管理局***********2 0. 广西通信管理局***********2 1. 海南通信管理局************2 2. 重庆通信管理局***********2 3. 四川通信管理局***********/***********2 4. 贵州通信管理局************2 5. 云南通信管理局************/************2 6. 西藏通信管理局***********2 7. 陕西通信管理局***********2 8. 甘肃通信管理局***********2 9. 宁夏通信管理局***********3 0. 青海通信管理局***********3 1. 新疆通信管理局***********附件3IDC/ISP公司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工作联系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职务移动电话固定电话邮箱。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IDC、ISP业务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和实施目的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通信行业标准制定。

本方案制定的目的是完善IDC、ISP两项业务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IDC、ISP市场监督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我国互联网市场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鼓励健康发展,促进有效竞争。

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IDC、ISP领域。

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国IDC、ISP市场从资源出租向服务精细化、差异化发展。

(二)审批公平公正,信息依法公开。

依法公开许可对象、范围、条件和申请方式,确保审查公平、审批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网络安全。

通过必要有效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手段,对IDC、ISP企业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

三、IDC、ISP业务许可申请(一)申请条件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向我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其中2个条件细化明确如下:1.“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应符合有关规定。

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需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专人专岗制度,配备与本企业接入网站数量相匹配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要明确2名应急联系人,负责7*24小时应急联系处置工作,每接入1万网站至少配备两名专职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技术、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人员。

中国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介绍

中国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介绍

一、业务描述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IDC)是在Internet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一类新型互联网服务,是以电信级的机房和网络资源为依托,为政府企业、应用服务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商、ISP提供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ASP等增值服务的网络平台。

二、业务定位1、跨国企事业机构2、国家政府机构3、国内企事业单位4、互联网服务提供商5、互联网内容供应商6、电子商务服务供应商7、应用软件服务供应商8、系统集成商9、多媒体服务商10、网站设计及托管供应商三、业务特征互联网数据中心具备大规模的场地及机房设施,高速可靠的内外部网络环境,系统化的监控支持手段等一系列条件的主机存放环境。

基于这一环境,IDC对外提供依托于Internet 的一系列由主机托管到应用外包等不同层次的服务。

数据中心不仅要提供服务器硬件、快速安全的网络,还要提供对服务器的监管服务、有关网络的管理及服务品质保证,而且要有高度可靠的安全的机房网络环境。

中国电信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设有四家骨干节点IDC,面向全国提供服务,各省市均建有电信级的IDC机房,提供IDC服务。

IDC具有以下业务特点:1、成本较低与单独构建机房和租用专线上网相比、其整体运营成本有较大降低。

2、可靠性高电信级机房提供365天7×24小时全天候运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护,网络稳定,安全性能更高。

重要网络设备采用双点备份,提供99.99%的网络连通率保障。

3、高速接入利用高速线路实现无阻塞直接联入CHINANET骨干网,用户可以任意选择2M-2.5G(独享或共享)接入速率。

4、灵活性好用户启动业务快,托管网络设备扩展方便。

5、服务品质保证服务品质协议(Service Lever Agreement,SLA)是目前国际通行的客户服务评估标准,是一种由服务供应商与用户签署的相应服务。

中国电信IDC的SLA,保证为用户提供电信级高水平的服务保障,以及全国联动的7×24小时客户服务和一站式解决方案。

《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网警要求)》

《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网警要求)》

《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网警要求)》第一篇: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网警要求)(推荐)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数据中心服务单位和信息服务单位应自觉履行以下信息安全保定职责和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服从公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有关违反规定的行为负有监督、举报和停止为其服务的责任。

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数据中心服务的单位应每月将接入本网络的用户和网站情况报公安机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并及时报告用户和网站的变更情况。

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在网站开办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备案,并及时报告网站变更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组织:(一)成立由单位主管领导挂帅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组织,设立安全专管员;信息服务单位还要设立专职信息审核员。

(二)落实安全保护组织、安全专管员、信息审核员的岗位职责。

(三)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公安机关安全培训,取得省公安厅制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四)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组织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监督指导,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渠道畅通。

四、严格落实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二)新闻组、bbs等交互式信息栏目及个人主页等信息服务栏目的安全管理制度;(三)信息巡查、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四)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五)异常情况及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六)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八)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五、严格落实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有关安全保护技术应当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一)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技术措施;(二)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冗灾备份措施;(三)记录并留存60日以上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XXX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二。

一三年八月目录1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3)2系统现状和需求分析 (5)3建设方案 (6)3.2系统设计 (8)3.2.1系统总体逻辑架构 (8)3.2.2IDC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架构 (11)3.2.3系统部署及网络拓扑 (12)3.2.3.1总体网络部署 (12)3.2.3.2系统管理端部署 (13)3.2.3.3执行单元(EU部署 (15)3.2.4项目实施所需资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建设内容 (16)3.3.1ICP/IP地址备案管理系统 (16)3.3.1.1待办事宜 (16)3.3.1.2ICP 备案管理 (16)3.3.1.3IP备案管理 (18)3.3.1.4未备案网站管理 (19)3.3.1.5黑名单管理 (19)3.3.1.6数据导入导出 (19)3.3.1.7用户授权管理 (19)3.3.1.8系统管理 (20)3.3.2IDC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20)3.3.2.1基础数据上报 (20)3.3.2.2基础数据监测 (20)3.3.2.3访问日志管理 (21)3.3.2.4违规网站管理 (21)3.3.2.5信息监测发现 (21)3.3.2.6综合管控管理 (22)3.3.2.7管局指令管理 (22)3.3.2.8统计查询管理 (23)3.3.2.9用户授权管理 (23)3.3.2.10系统管理 (23)3.3.3接入资源管理系统 (23)3.3.3.1物理资源管理 (23)3.3.3.2逻辑资源管理 (24)3.3.3.3客户信息管理 (24)3.3.3.4资源间的关联 (24)3.3.3.5资源信息统计 (25)3.3.3.6日志管理 (25)3.3.3.7用户授权管理 (26)3.338 系统管理 (26)3.4与省管局备案系统的集成方案 (26)3.5与SMMS系统的对接方案 (26)3.6与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的对接方案 (27)3.7.1系统安全概述 (27)3.7.1.1系统安全概述 (27)3.7.1.2安全设计目标 (28)3.7.2系统安全体系架构 (29)3.7.3安全防护 (29)3.7.3.1物理安全 (29)3.7.3.2网络安全 (30)3.7.3.3操作系统安全 (32)3.7.3.4用户认证与授权 (32)3.7.3.5通信安全 (32)3.7.3.6数据存储安全 (33)3.7.3.7可审计性 (33)3.7.3.8设备冗余 (33)3.7.3.9灾难备份 (34)3.7.4安全管理 (34)4预期工期 (37)5软硬件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isp是什么

isp是什么

ISP英文全称是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中文翻译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

ISP许可证也就是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所需具备的资质证书,业务是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用户可以利用公用通信网或其他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互联网。

ISP许可证办理在2009年年底的全国“网络扫黄”行动之后陆续停办。

而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工信部明确了IDC、ISP 两项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及审查流程,这意味着IDC和ISP牌照时隔三年后重新开放。

获取ISP许可证后,企业便可获得国家认可并且正式开始运营,期间享受国家法律保护。

ISP许可证分为全网ISP许可证和地网ISP许可证,区别在于:全网ISP的经营范围是全国,包括跨地区ISP许可证、移动网ISP许可证。

地网ISP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单一的省市,也就是省市ISP许可证,在单一的省市内经营移动网ISP许可证相应业务的也属于该类型。

全网ISP许可证申请的机构是工信部,地网ISP许可证的申请机构是在通信管理局。

对于经营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小区宽带接入、写字楼宽带接入、个人上网、WIFI无线上网、网站接入、在线APP应用程序接入等网络接入业务的企业来说,ISP许可证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一方面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再一方面是因为获得许可证后可以获得更多的信任度,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及机遇。

河南众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注办理全国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为广大企业提供ICP、EDI、SP、文网文、ISP、IDC、呼叫中心等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协办、咨询服务。

IDC(数据中心)基础知识及IDC业务规范

IDC(数据中心)基础知识及IDC业务规范

IDC基础知识及IDC业务规范目录01IDC 基础介绍02IDC 业务介绍03IDC 配套系统IDCIDC即是Internet Data Center,是基于INTERNET网络,为集中式收集、存储、处理和发送数据的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的设施以及相关的服务体系,通俗来讲,IDC就是机房。

IDC提供的主要业务包括主机托管(机位、机架、VIP机房出租)、资源出租(如虚拟主机业务、数据存储服务)、系统维护(系统配置、数据备份、故障排除服务)、管理服务(如带宽管理、流量分析、负载均衡、入侵检测、系统漏洞诊断),以及IDC云服务等。

采用RR的跨域VPN Optionc方式组网图使用BGP线路的优点:1.服务器只需要设置一个IP地址,最佳访问路由是由网络上的骨干路由器根据路由跳数与其它技术指标来确定的,不会对占用服务器的任何系统资源。

服务器的上行路由与下行路由都能选择最优的路径,所以能真正实现高速的单IP双线访问。

2.由于BGP协议本身具有冗余备份、消除环路的特点,所以当IDC有多条BGP互联线路时可以实现路由的相互备份,在一条线路出现故障时路由会自动切换到其它线路3.使用BGP协议还可以使网络具有很强的扩展性,可以将IDC网络与其他运营商互联,轻松实现单IP多线路,做到所有互联运营商的用户访问都很快。

这个是双IP双线无法比拟的。

⚫BGP属于一项技术,一般应用于IDC多线机房,也就是把接入到机房的多条线路融合为一体。

实现多线单IP,让用户使用IP的时候操作更简单。

IDC 基础介绍-什么是ISP 和ICP什么是ISP :ISP 的英文是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翻译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像我们熟知的中国电信,之前的中国网通现在的新联通,中国移动,中国铁通等等,都是主要的ISP 运营商.就目前来说,IDC 服务商也需要ISP 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经营者: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蓬勃发展,我国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无序发展的苗头也随之显现,亟须整治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资质管理,查处非法经营1.各通信管理局要对本辖区内提供IDC、ISP、CDN业务的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杜绝以下非法经营行为:(1)无证经营。

即企业未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当地擅自开展IDC、ISP、CDN等业务。

(2)超地域范围经营。

即企业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地域不包括本地区,却在当地部署IDC机房及服务器,开展ISP接入服务等。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20130216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20130216

意义
法规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
息化部令第5号)等
实施
•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 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 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
实施方案—实质性审查
• 1.《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第1部分 备案管理系统功能》(工 信部电管[2009]308号) • 2.《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第2部分 与省局网站备案管理系统 接口规范》(工信电管凼 [2009]561号) • 1.《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网站备案系统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 2.《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接口规范》 • 3.《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及接口测试方法》 • 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机房运行安全
• 2.《电信网络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09]187号) • 3.《通信机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0]543号) • 4.《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0]563号)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与业务平台 技术交流
恒安嘉新 2013年3月
目录
一 背景三
IDC/ISP企业侧系统

IDC/ISP增值业务系统

产品资质与案例
IDC业务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2011年许可证现状和年检情况
目前,国内IDC持证企业277家,其中跨地区经营企业17家,实际开通业务16家; 省内经营企业共260家,实际开通业务214家。 从2011年工信部企业年检情况统计数据来看,我国跨地区IDC企业参检企业数 为16家,参检率为100%,其中14家企业年检合格;省内IDC企业参检企业数为246家 ,参检率为94.6%,其中153家企业年检合格,待定企业为78家,经整改后合格企业 为14家。

电信IDC业务网管系统规范标准

电信IDC业务网管系统规范标准

电信集团IDC业务网管系统规目录1前言 (1)2适用围 (1)3名词与术语 (1)4参考资料 (2)5总体要求 (2)5.1整体架构 (2)5.2与外部系统的关系 (3)5.2.1与省IP 城域网网管系统的关系 (4)5.2.2与省级SOC 系统的关系 (5)5.2.3与省级综合故障管控系统的关系 (5)5.2.4与集团IDC 资源管理系统的关系 (5)5.3建设目标 (6)5.3.1远期目标 (6)5.3.2近期目标 (6)5.4建设原则 (7)5.4.1省级IDC 业务网管系统的建设原则 (7)5.4.1.1客户为导向 (7)5.4.1.2充分利旧 (7)5.4.1.3分省接入 (7)5.4.2本地IDC 机房安防系统、动环监控系统建设原则 (8)6IDC 业务网管系统功能要求 (8)6.1运营支撑管理 (8)6.1.1作业计划管理 (8)6.1.2自动巡检 (9)6.1.3自动故障告警 (9)6.2设备故障管理要求 (9)6.2.1端口异常监控 (10)6.2.2故障信息集成 (10)6.2.3故障上报 (10)6.2.4异常及告警的展现 (10)6.2.5异常及告警的处理 (11)6.3设备信息管理要求 (11)6.3.1网络设备管理 (11)6.3.2主机管理 (12)6.3.3地址管理 (12)6.3.4电路管理 (12)6.3.5电路群管理 (13)6.3.6VLAN 管理 (13)6.3.7AS 管理 (13)6.3.8配置文件管理 (13)6.3.9规性检查 (14)6.3.10设备OS 版本管理 (14)6.3.11设备历史档案管理 (14)6.4性能管理要求 (14)6.4.1性能门限管理 (14)6.4.2实时性能处理 (14)6.4.3历史性能处理 (14)6.4.4性能监测 (15)6.4.4.1主机性能监测 (15)6.4.4.2网络性能监控 (15)6.4.4.3应用性能监测 (16)6.4.4.4性能检测与分析 (17)6.5网络拓扑管理要求 (17)6.5.1拓扑发现 (17)6.5.2拓扑展现 (17)6.5.3拓扑定制 (17)6.5.4拓扑监视 (18)6.6流量流向管理要求 (18)6.6.1流量流向管理 (18)6.6.2流量流向分析 (19)6.7业务/产品质量管理要求 (21)6.8用户集中权限认证管理 (21)6.9客户管理系统要求 (22)6.9.1大客户管理 (22)6.9.2前端服务管理 (22)6.9.3SLA 管理 (22)7演示系统要求 (22)7.1报表管理系统要求 (24)7.2系统管理要求 (25)7.2.1权限管理 (25)7.2.1.1角色管理 (25)7.2.1.2用户管理 (25)7.2.2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 (25)7.3日志管理要求 (25)8IDC 业务网管系统外部接口 (25)9IDC 业务网管系统性能要求 (28)10本地IDC 机房安防系统要求 (29)10.1本地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求 (29)10.2入侵报警系统要求 (30)10.3出入口门禁系统要求 (30)11本地IDC 机房动环监控系统要求 (30)11.1数据采集容及要求 (30)11.2告警管理 (31)11.3综合查询分析报表 (31)D) 环比分析报表(趋势分析)__ (32)1前言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IDC)(以下简称IDC)是中国电信依托电信级机房设备、高质量的网络资源、系统化的监控手段、专业化的技术支撑,为客户提供标准机房环境、持续安全供电、高速网络接入、优质运行指标的设备托管以及相关增值服务,并向客户收取相应费用的一项业务。

IDC申请常见问题解答攻略

IDC申请常见问题解答攻略

IDC/ISP申请常见问题解答攻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ISP其实就是因特网接入服务,指的是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简称ISP。

如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互联网运营单位及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和下属的组建局域网的专线单位。

从事因特网接入服务,就需要申请ISP经营许可证。

以下是IDC/ISP业务申请的常见问题解答,更多问题,可去金三看看。

目前IDC/ISP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变更有哪些必须了解的政策性文件?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4)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协议;(5)《关于重新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通告》(信部电[2003]73号);(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8)《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也可以登录中国通信咨询认证网进行查询。

IDC/ISP业务申请流程是什么?答:先进入技术评测环节。

企业的技术评测申请可以逐项提交,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提交,各项评测分别按顺序排队进行。

评测结果在工信部系统中可查询。

技术评测全部通过后,申请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跨地区申请”或“省内申请”,并提交IDC或ISP业务的申请材料。

其中跨地区IDC或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省内IDC或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审批。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已经2011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

部长:苗圩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提供服务。

第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恶意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和升级;(二)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或者诋毁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三)恶意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实施不兼容;(四)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五)恶意修改或者欺骗、误导、强迫用户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参数;(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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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IDC、ISP业务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和实施目的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通信行业标准制定。

本方案制定的目的是完善IDC、ISP两项业务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IDC、ISP市场监督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我国互联网市场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鼓励健康发展,促进有效竞争。

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IDC、ISP领域。

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国IDC、ISP市场从资源出租向服务精细化、差异化发展。

(二)审批公平公正,信息依法公开。

依法公开许可对象、范围、条件和申请方式,确保审查公平、审批程序合法、结果公
正。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网络安全。

通过必要有效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手段,对IDC、ISP企业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

三、IDC、ISP业务许可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向我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其中2个条件细化明确如下:
1.“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应符合有关规定。

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需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专人专岗制度,配备与本企业接入网站数量相匹配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要明确2名应急联系人,负责7*24小时应急联系处置工作,每接入1万网站至少配备两名专职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技术、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人员。

建立相应的客户服务部门,设立专职投诉处理人员,配置用户投诉处理公开服务热线。

2.“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1)申请经营IDC业务的企业,应利用自有或租用的机房和场地,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相关设备提
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以及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机房要满足《通信机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0〕543号)和《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0〕563号)的相关规定;所使用的交换和路由设备应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IDC机房包括UPS、发电设备、冷却系统、机柜等设备。

IDC 机房和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者租用合同、机房设计文档、监理报告、机房施工文档等。

(2)申请IDC、ISP业务的企业,应建设独立并具有以下功能的IDC、ISP企业资源和业务管理系统
——建设企业端互联网网站备案管理系统,记录并及时变更所接入网站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并实现与部、省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连接。

——建设企业接入资源管理平台,记录接入资源的分配、使用、出租、转让等信息,对接入资源异常使用实行日常发现、分析和处置,并实现与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的连接。

----提供虚拟主机(存储空间出租等)的IDC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对在本企业进行主机托管并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的客户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并报电信主管部门。

(3)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IDC、ISP企业,应按照《中国互
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的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获得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资质,并严格落实域名实名注册要求,规范域名注册服务行为。

(4)申请经营IDC、ISP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安全管理要求,并建设相应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工信部保[2009]156号)、《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与处置机制》(工信部保[2009]157号)、《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与处置机制》(工信部保[2011]545号)的要求,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系列标准,制订并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接受主管部门对各项网络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违法网站和违法信息的巡查与处置、用户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评估等管理制度。

按照《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接口规范》等标准要求,建设IDC、ISP信息安全技术管理手段,具备基础数据管理、访问日志管理、违法违规网站及违法信息发现处置等技术能力。

(二)审查流程和要求
1.申请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电
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使用电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为)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电信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时限和程序,依法审批发放IDC、IS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具体申请材料清单和审批程序可在电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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