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等项陕西省地方标准 陕市监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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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等 25 项陕西省地 方标准,2018 年 12 月 13 日发布,自 2019 年 1 月 13 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批准发布的 25 项陕西省地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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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DB61/T 1201.7-2018 智慧旅游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 7 部分:智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2018-12-13 2019-01-13
9 DB61/T 1202-2018 Ⅰ型胶原蛋白通用技术要求
2018-12-13 2019-01-13
10 DB61/T 1203-2018 便携式氧气吸入器通用要求
5 DB61/T 1201.4-2018 智慧旅游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 4 部分:智慧乡村旅游目的地
2018-12-13 2019-01-13
6 DB61/T 1201.5-2018 智慧旅游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 5 部分:智慧旅行社
2018-12-13 2019-01-13
7 DB61/T 1201.6-2018 智慧旅游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 6 部分:智慧旅游饭店
2018-12-13 2019-01-13
20 DB61/T 1211-201 Nhomakorabea 地理标志产品 略阳乌鸡
2018-12-13 2019-01-13
21 DB61/T 1212-2018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要求
2018-12-13 2019-01-13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的通知-陕建村发〔2019〕1032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的通知陕建村发〔2019〕1032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按照《陕西省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风貌,保留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切实改善村庄居住环境,现就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村镇建筑风貌乡村建筑要与自然地理条件和地形地貌有机结合,融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充分彰显优美的田园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严格执行各类建设规划,严禁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要体现地域、民族和时代特征,传承传统风貌,严禁建设“大、洋、怪”等脱离实际的景观建筑。
避免简单照搬城市建筑模式,严禁新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与农村风貌不相符的建筑。
二、建设传统风貌民居要注重保留具有典型乡村景观的村庄,建设风貌协调的传统特色民居。
要突出所在区域的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积极推进村庄整体风貌下的单体建设。
既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特色,又注重村居整体的错落有致,有序构建村庄院落、农房组团等空间,彰显陕北、关中、陕南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居住习惯和风土人情,着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民居。
三、保护传统民居建筑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尊重传统民居风貌,严禁对传统民居建筑进行大拆大建,不得改变传统建筑原有结构、体量、外形及色彩等建筑风貌要素,对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建筑进行外观整治,运用传统建造工艺,使用当地的土、木、石等乡土材料。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29•【字号】陕政办发〔2015〕97号•【施行日期】2015.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9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巩固提升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成果,推进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区域及内容以黄河、渭河、汉江、丹江干支流沿线县(区)为重点,选择人口密集、生态环境敏感的乡镇和部分环境问题突出的行政村(社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建设。
(一)示范区域范围。
1汉、丹江流域水源涵养保护区周边区域,包括汉中、安康、商洛市所有县(区)及宝鸡市太白县,其中西乡、白河、丹凤县作为全省整县推进试点县。
2关中、陕北地区渭河干支流及黄河干流、无定河、洛河等主要河流沿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较好的15个县(区)(详见附件1)和韩城市。
3关中及陕北地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及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的50个行政村(社区)(详见附件2)。
(二)整治内容。
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以及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6类重点项目。
(三)整治目标。
1村有垃圾清运车、乡镇有垃圾转运站和转运车;偏远地区实现垃圾无害化简易填埋;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
2规模较大或连片的示范村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所有示范乡镇均建有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3示范区域所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成保护设施。
4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
5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
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第一篇: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概况1.1 任务来源2013年初,农业部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契合了乡村发展的需求,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
2016年陕西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经济的同时,建立良好的生态与文化环境。
乡村风貌是乡村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地方特殊的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某些相对稳定的整体特征。
既反映在村庄空间格局,建筑形态等直观的视觉特征上,也包含了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非物质文化特征。
“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是美丽乡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作为情感与记忆载体的乡村风貌则不但是美丽乡村的环境、视觉、文化之“美”的直接体现,也是乡村民众生活质量的保证与文化多样性的维系条件。
在前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简单机械的规划策略的错误引导下,求新求快,忽视整体风貌的协调与文化特色的延续,大量村庄原有风貌及空间格局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对传统风格的历史建筑缺乏有效保护与利用,大量拆除或废弃,而新建建筑则仅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粗糙的模仿各类流行风格,或简单的拼凑地方性的文化符号,导致乡村风貌杂乱无章或高度整齐划一。
依附于原有乡村空间环境的祭祀、庙会、社火等极具地方特色的乡村非物质文化也同样逐步衰落。
因此,加强对乡村风貌的整体控制,建立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中的具体风貌标准可以更好的延续乡村自身及其地域性特色,展现乡村视觉景观及人文内涵特征,改善乡村生活品质,保护地方文化特色,复兴传统民俗,丰富乡村民众生活。
2017年2月,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乡规划系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编制《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4月获得批准,列入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SDBXM 87-2017。
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ICS 01A00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 992 2015 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2015-12-22发布 2016-01-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基本要求 (2)5 建设原则 (2)6 建设规划 (3)7 村庄建设 (3)8 生态环境 (5)9 经济发展 (8)10 公共服务 (11)11 文化建设 (12)12 组织管理 (13)附录A(资料性附录)美丽乡村类型划分 (14)附录B(资料性附录)道路、庭院、堤岸、村庄、广场绿化要求 (15)附录C(规范性附录)量化指标 (17)礼泉县美丽乡村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原则、建设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组织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建制村和社区为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9981 农村住宅卫生规范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6453(所有部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通则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493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 2032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DB61 224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T 942 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2005年12月3日)《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陕交发[2005]143号)《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DB61/T 992-2015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陕西省质监局批准发布《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等97项陕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3号
陕西省质监局批准发布《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等97项陕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3号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等97项陕西省地方标准,2018年4月10日发布,2018年5月10日实施。
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批准发布的97项陕西省地方标准目录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4月10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61/T 1133-2018 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2018-04-102018-05-102DB61/T 1134-2018番茄黄化曲叶病毒检验鉴定方法2018-04-102018-05-103DB61/T 1135-2018设施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2018-04-102018-05-104DB61/T 1136-2018马铃薯拱棚双膜栽培技术规范2018-04-102018-05-105DB61/T 1137-2018陕南地区马铃薯地膜栽培技术规范2018-04-102018-05-106DB61/T 1138-2018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酶底物法2018-04-102018-05-107DB61/T 1139-2018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备非承重预制构件技术规范2018-04-102018-05-108DB61/T 1140-2018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2018-04-102018-05-109DB61/T 1141-2018美丽乡村公墓建设规范2018-04-102018-05-1010DB61/T 1142.1-2018 西瓜华垦24号2018-04-102018-05-1011DB61/T 1142.2-2018 西瓜科丰3号2018-04-102018-05-1012DB61/T 1142.3-2018 西瓜农科大4号2018-04-102018-05-1013DB61/T 1142.4-2018 西瓜千鼎1号2018-04-102018-05-10DB61/T 1142.5-2018 西瓜千鼎2号2018-04-102018-05-1015DB61/T 1142.6-2018 西瓜千鼎3号2018-04-102018-05-1016DB61/T 1142.7-2018 西瓜秦红3号2018-04-102018-05-1017DB61/T 1142.8-2018 西瓜秦红5号2018-04-102018-05-1018DB61/T 1142.9-2018 西瓜秦红242018-04-102018-05-1019DB61/T 1142.10-2018 西瓜秦红2082018-04-102018-05-1020DB61/T 1142.11-2018 西瓜秦红2092018-04-102018-05-1021DB61/T 1142.12-2018西瓜陕丰8062018-04-102018-05-1022DB61/T 1142.13-2018 西瓜陕丰五号2018-04-102018-05-1023DB61/T 1142.14-2018 西瓜陕农5号2018-04-102018-05-1024DB61/T 1142.15-2018 西瓜陕农6号2018-04-102018-05-1025DB61/T 1142.16-2018 西瓜陕农10号2018-04-102018-05-1026DB61/T 1142.17-2018 西瓜申抗9882018-04-102018-05-1027DB61/T 1142.18-2018 西瓜西抗4号2018-04-102018-05-1028DB61/T 1142.19-2018 西瓜榆农5号2018-04-102018-05-1029DB61/T 1142.20-2018 甜瓜多甜1号2018-04-102018-05-1030DB61/T 1142.21-2018 甜瓜骄雪八号2018-04-102018-05-1031DB61/T 1142.22-2018 甜瓜金香蜜2018-04-102018-05-1032DB61/T 1142.23-2018 甜瓜农大甜6号2018-04-102018-05-1033DB61/T 1142.24-2018甜瓜千绿1号2018-04-102018-05-1034DB61/T 1142.25-2018 甜瓜千玉1号2018-04-102018-05-1035DB61/T 1142.26-2018 甜瓜陕甜1号2018-04-102018-05-1036DB61/T 1142.27-2018 甜瓜西蜜8号2018-04-102018-05-1037DB61/T 1142.28-2018 甜瓜西农脆宝2018-04-102018-05-1038DB61/T 1142.29-2018 甜瓜西农早蜜1号2018-04-102018-05-1039DB61/T 1142.30-2018 甜瓜西甜4号2018-04-102018-05-1040DB61/T 1142.31-2018 甜瓜西甜二号2018-04-102018-05-1041DB61/T 1142.32-2018 番茄红丰2018-04-102018-05-1042DB61/T 1142.33-2018 番茄金棚M62018-04-102018-05-1043DB61/T 1142.34-2018 番茄金棚八号2018-04-102018-05-1044DB61/T 1142.35-2018 番茄丽晶T22018-04-102018-05-1045DB61/T 1142.36-2018 番茄毛T12018-04-102018-05-1046DB61/T 1142.37-2018 番茄西农1832018-04-102018-05-1047DB61/T 1141.38-2018 番茄西农2062018-04-102018-05-1048DB61/T 1142.39-2018 番茄西农2072018-04-102018-05-1049DB61/T 1142.40-2018 番茄西农20112018-04-102018-05-1050DB61/T 1142.41-2018番茄西农20152018-04-102018-05-1051DB61/T 1142.42-2018 番茄长丰5号2018-04-102018-05-1052DB61/T 1142.43-2018 樱桃番茄西优粉提1号2018-04-102018-05-1053DB61/T 1142.44-2018 樱桃番茄西优粉提2号2018-04-102018-05-1054DB61/T 1142.45-2018 黄瓜农城新玉1号2018-04-102018-05-1055DB61/T 1142.46-2018 黄瓜新天地1号2018-04-102018-05-1056DB61/T 1142.47-2018 黄瓜新天地2号2018-04-102018-05-1057DB61/T 1142.48-2018 南瓜永玉4号2018-04-102018-05-1058DB61/T 1142.49-2018 南瓜永玉5号2018-04-102018-05-1059DB61/T 1142.50-2018 辣椒宝椒10号2018-04-102018-05-10DB61/T 1142.51-2018 辣椒宝椒二号2018-04-102018-05-1061DB61/T 1142.52-2018 辣椒宝椒12号2018-04-102018-05-1062DB61/T 1142.53-2018 辣椒宝椒11号2018-04-102018-05-1063辣椒陕早红2018-04-102018-05-1064DB61/T 1142.55-2018 辣椒陕椒20122018-04-102018-05-1065DB61/T 1142.56-2018 萝卜凌玉2018-04-102018-05-1066DB61/T 1142.57-2018 萝卜凌翠2018-04-102018-05-1067DB61/T 1142.58-2018萝卜秦萝1号2018-04-102018-05-1068DB61/T 1142.59-2018 萝卜红缨6号2018-04-102018-05-1069DB61/T 1142.60-2018 白菜秦白802018-04-102018-05-1070DB61/T 1142.61-2018 西葫芦春玉3号2018-04-102018-05-1071DB61/T 1142.62-2018 洋葱秦红宝2018-04-102018-05-1072DB61/T 1142.63-2018 甘蓝秦甘12652018-04-102018-05-1073DB61/T 1142.64-2018 甘蓝秦甘12682018-04-102018-05-1074DB61/T 1142.65-2018 甘蓝秋绿982018-04-102018-05-1075DB61/T 1142.66-2018 莴笋榆笋2号2018-04-102018-05-1076DB61/T 1142.67-2018 芥菜秦芥20082018-04-102018-05-10DB61/T 1142.68-2018 草莓红太后2018-04-102018-05-1078DB61/T 1142.69-2018 甘薯秦紫薯2号2018-04-102018-05-1049DB61/T 1142.70-2018 甘薯秦薯9号2018-04-102018-05-1080DB61/T 1142.71-2018 甘薯秦薯10号2018-04-102018-05-1081DB61/T 1142.72-2018 甘薯秦薯8号2018-04-102018-05-1082DB61/T 1142.73-2018 甘薯农大6-22018-04-102018-05-1083DB61/T 1142.74-2018 甘薯秦薯7号2018-04-102018-05-1084DB61/T 1142.75-2018魔芋秦魔1号2018-04-102018-05-1085DB61/T 1142.76-2018 魔芋汉引芋1号2018-04-102018-05-1086DB61/T 1142.77-2018 荞麦西农99782018-04-102018-05-1087DB61/T 1142.78-2018 荞麦西农99762018-04-102018-05-1088DB61/T 1142.79-2018 绿豆榆绿一号2018-04-102018-05-1089DB61/T 1142.80-2018 绿豆宝绿1号2018-04-102018-05-1090DB61/T 1142.81-2018 绿豆宝绿2号2018-04-102018-05-1091DB61/T 1142.82-2018 药材黄连1号2018-04-102018-05-1092DB61/T 1142.83-2018 药材黄连2号2018-04-102018-05-1093DB61/T 1142.84-2018 药材西农薏苡1号2018-04-102018-05-10DB61/T 1142.85-2018 中药材天丹一号2018-04-102018-05-1095DB61/T 1142.86-2018 中药材天丹二号2018-04-102018-05-1096DB61/T 1142.87-2018 茶树陕茶1号2018-04-102018-05-1097DB61/T 1142.88-2018 菊花胭脂露2018-04-102018-05-10。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编制工作情况说明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加快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步伐,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我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提供技术依据,由大荔县质监局牵头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已经有序开展,目前编制完成了标准草案,现就有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一、标准编制的原则执行已有国家,结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特点和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要求,以建设“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人文美、村稳民安和谐美”为目标,本着“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有效指导”的原则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目的是构建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发展模式,丰富和提升新农村建设内涵,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管理,使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化、指导规范化。
二、编制依据1、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2、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美好乡村艰涩标准(试行)》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5、2013年9月陕西省财政厅制定《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6、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陕西省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4年-2020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8、《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2005年12月3日)9、《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陕交发[2005]143号)三、标准编制过程该项目于今年列入我省2015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地方标准由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政府提出,大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协同咸阳市质监局、安康市质监局起草。
根据我省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及地方标准编制规范要求,我们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文件等资料,经过对大量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特别是着重对《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咸阳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最终确定了DB61/T****-2015《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构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20•【字号】陕发改规划〔2021〕656号•【施行日期】202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促进全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5月20日关于促进全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建设特色小镇,是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要求,扎实推动全省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内涵要义特色小镇作为一种微型产业聚集区,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新型发展空间。
各地要准确理解特色小镇发展内涵,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兼顾特色文化、特色功能和特色建筑,在差异定位和领域细分中构建小镇大产业,打造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新载体。
各地不得简单地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街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
二、着力加强规划引领各地要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特色产业、文化底蕴等因素,坚持系统规划、整体打造,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合理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等空间布局,编制特色小镇规划,实现以规划定空间、定产业、定项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1•【字号】陕政办发[2014]91号•【施行日期】201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9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1日陕西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9号),设立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 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
2 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
3 省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
(二)承接的职责。
1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2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3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4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三)加强的职责。
1 建立完善、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
2 建立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地方税收体系。
3 健全省级以下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
4 强化财政监督。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省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资金筹措意见;制定省对市县的财税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本省财政、财务、地方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三)负责编制全省和省级政府预决算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省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省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省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市、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咸政发〔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咸政发〔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4〕14号)要求,结合《咸阳市美丽城乡五年行动计划》和《咸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就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青山绿水、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1、规划引领,因地制宜。
考虑不同村落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和民俗文化差异等,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和目标任务,体现村域特色,挖掘文化内涵,保护农村环境,做到整体划一和因地制宜相结合,彰显村庄风格。
2、试点示范,整体推进。
结合最美乡村创建、中心村培育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镇村开展试点,探索经验,打造精品,形成一批涵盖不同区域类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美丽乡村模式,以点带面,整体提升。
3、强化主体,量力而行。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保护农民利益,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坚持分类指导,量力而行,防止强迫命令和大拆大建,切实把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成让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共陕西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4.27•【字号】•【施行日期】2013.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我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化同步”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的要求,以“三强一富一美”为目标,不断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进一步提高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一、大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1.以科学规划为重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打破城乡分割,树立统筹城乡的规划理念,把城镇和农村同步规划,科学编制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业规划,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的城乡规划新体系。
用城乡规划一体化带动城乡资源配置和产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公共服务、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2.以示范镇建设为重点,加快城镇化步伐。
加快推进43个重点县城建设,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县城尽快发展为中小城市,适当增加省内计划单列市。
加快31个重点示范镇建设,全面启动30个文化旅游古镇和第二批重点示范镇建设,支持市县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3.以农民工为重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进城落户,促进进城农民稳定就业。
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
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年内各设区市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概况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
标准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和创新驱动力。
2016年1月1日陕西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
乡村公共服务是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指导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管护”,由西北大学制定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计划下达后,西北大学严格按照《陕西省标准化条列》、《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相关要求,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资料文献研究、实地调研、标准要素分析、方案讨论和意见征求等工作。
历时12个月的认真工作,目前已完成《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主要起草工作过程如下:(1)准备、策划及分析、调研阶段。
2017年5月,经过必要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标准的起草工作。
工作组成员包括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技术人员和标准化研究技术人员,确保了标准编制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接着拟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2017年7-11月,根据我省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要求及地方标准编制规范要求,我们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文件等资料,经过对大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着重对《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和DB61/T992-2015《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其他省关于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总结了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的经验,搭建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的框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4]1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4〕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事关城乡发展一体化,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功能提升、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坚持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相结合,制定村庄建设规划,体现地域文化特色。
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优先安排农民急需项目,注意集约节约用地,不大拆大建。
坚持典型示范,有序推进。
采取部门包抓的办法,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开展试点,以点带面,分层次、分步骤推进。
坚持统筹城乡,社会共建。
坚持“四化同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有序流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
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传统文化,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街道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街道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X年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美丽乡村建设规范X省地方标准》为依据,围绕“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的建设目标,以开展“基础设施完善年”为主题,以实施“示范带动、达标提升”工程为载体,按照“点上出精品、片上有特色,面上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努力建设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环境生态优良、公共服务均等、本地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
X年,至少创建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村3个,完成3个村庄的提升工作,创建示范片区1个,全街道美丽乡村(A、B类村庄)覆盖率达到75%。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以3个县级以上示范村为重点,以点带面,持续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梯次推进。
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民俗文化差异,区别定制各类村庄建设目标,按照“B类村、A类村、示范村”的标准梯次推进。
原则上示范村在A类村中确定,提升村可由B类提升到A类,C、D类提升到B类,逐年提升,逐步达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坚持连片建设。
整合省、市、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村连片治理等资金、项目,集中投入,连片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放大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效益。
--坚持彰显特色。
结合地方实际,综合考虑村庄资源禀赋、自然地理、历史文化、产业现状、风土人情等特点,注重深挖农村特色,坚持“各有各的风貌、各有各的特点”。
三、主要任务(一)编制美丽乡村规划要结合辖区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一村一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内容要涵盖村庄基础设施、村容环境、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和村务管理等内容,明确道路照明、污水垃圾、改厕改厨、绿化美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序与要求。
《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发布
标准化动态/Standardized Dynamic《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发布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福建省标准化院主导制定的GB/ T37072-2018《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
该标准紧扣《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中的建设要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要求,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计算方法等通用方法,以便更好地引导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还老百姓绿水青山。
标准在内容编制上,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重点放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内容方面,有利于引领美丽乡村建设朝着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方向前进;除对硬件建设提岀要求外,还对设施管理、维护、经费,人员配制等软件方面提出要求;注重以人为本,将编制规划村民参与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的一个加强项,规定群众满意度权重不低于10%;在确定定量评价指标时,还考虑了全国各地的水平差异。
据介绍,该标准的制定总结了福建近年来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经验,同时吸收了省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成功做法。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标准对指导全国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对每个阶段的建设成果进行客观评价,以发现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阶段的措施;有利于将有限的资源运用于最急需的地方,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性,从而提升创建效果;通过评价可以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不断提升建设水平。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江苏"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走向纵深近日,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试点——苏州市吴江区,在省内率先完成镇级、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编制工作。
加上去年已实现标准化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该区20934项“政事”都有了统一的办理标准。
据介绍,8个乡镇(街道)的2334项事项、249个村(社区)的17181项事项,已按照标准化的要求陆续导入政务系统,既无缝对接江苏政务服务网,也为2月底实现线下“综合窗口”受理打下基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1•【字号】陕政办发〔2017〕70号•【施行日期】2017.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7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1日陕西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升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结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规范,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试点范围在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西安市未央区等7个试点县(区)的基础上,增加西安市灞桥区等22个市(县、区、开发区、示范区、新区)(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及试点内容表》附后)。
西安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招投标
西安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招投标摘要:1.西安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招投标概况2.招投标的目的和意义3.招投标的具体要求和标准4.招投标的时间和地点5.相关注意事项正文:【西安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招投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乡村建设已成为新时代的重要课题。
为了推进西安市乡村的发展,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西安市政府决定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招投标活动。
本文旨在介绍此次招投标的概况、目的和意义、具体要求和标准、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投标概况此次招投标活动旨在选出具有优秀规划设计、建设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的企业或联合体,共同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
项目涵盖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二、招投标的目的和意义1.提升乡村整体形象,增强乡村吸引力,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
2.改善乡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促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4.为其他乡村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三、招投标的具体要求和标准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如有建筑业、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方面的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实力和经验,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运营管理计划。
4.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
四、招投标的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报名开始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4.开标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5.地点:西安市某政府部门。
五、相关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和要求进行,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相互串通、行贿等,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2009修正)
蒲公英,MyLove!
做一个随风飘荡的伞兵,做一个载着梦想飞翔的小不点——蒲公英一直坚守着它的职责。
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流浪”,也许,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永远的信仰……
风婆婆,请使劲的吹吧!种子们恨不得离开妈妈的怀抱,去享受蓝天的气息,去触摸茵茵绿草的软绵绵,去萦绕蜜蜂蝴蝶耍尽顽皮。
它们都有七彩的梦鼓起勇气越过一望无际的大海,与明月繁星一起聆听大地的呼唤,用充满趣味的旅程编织着未来。
风婆婆,请停止工作吧!经过日日夜夜的流浪种子们错过了不少神圣之地,翻过了不少险峻之地,渡过了不少肮脏之地。
唯有森林,草原,那些拥有点点绿,万物的母
亲的地方才真正属于它们,才是它们正真的依靠。
半途而废的种子,最终的来悲惨的命运,虽然已经历过甜美的瞬间,贪婪过沿途的亮丽风景线,却享受不了栖息的恬静阳光与彩虹的呵护,可怜!坚强拼搏的种子,终究会如愿以偿,没有抱怨与埋恨的根源,只有纯洁如白云的心灵,它们有着穿越风雨的力量,悄然无声降落于大地。
梦想的实现,让它们得来成功的喜悦,深深的扎根,待到阳光雨露来临时,
冲破黑暗茁壮成长,繁衍着下一代,裹住梦想寄托着,希望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发出……
做一个蒲公英的梦,做一个载梦飞翔的人,拥有青春的我们,活力四射,在心底里默默地编织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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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
标准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和创新驱动力。
2016年1月1日陕西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
乡村公共服务是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指导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管护”,由西北大学制定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计划下达后,西北大学严格按照《陕西省标准化条列》、《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相关要求,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资料文献研究、实地调研、标准要素分析、方案讨论和意见征求等工作。
历时12个月的认真工作,目前已完成《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主要起草工作过程如下:
(1)准备、策划及分析、调研阶段。
2017年5月,经过必要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标准的起草工作。
工作组成员包括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技术人员和标准化研究技术人员,确保了标准编制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接着拟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2017年7-11月,根据我省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要求及地方标准编制规范要求,我们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文件等资料,经过对大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着重对《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和DB61/T992-2015《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其他省关于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总结了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的经验,搭建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的框架。
为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项目承担单位西北大学召开了首次内部协调会,初步确定了标准编制方向和结构框架。
为加强标准的有效性和普适性,使标准内容能够更加精准、有效、客观的指导我省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做到内容规范、切实可行,标准起草组成员多次赴关中、陕南、陕北等地对我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村进行实地调研,对村庄医疗卫生、社
会保障、公共教育、文体活动、便民服务、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与管理进行考察,并就有关问题和村干部、村民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村庄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情况。
(2)开展分析研究,起草形成标准草案。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标准的范围、结构框架,反复征求相关方意见,提出细化的要求和内容,并适时与专家进行讨论、修改,2018年5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依据
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结合陕西省各地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的经验,引用和参考相关法律、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指南及技术文件等,包括: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24407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IDT)
GB/T 20647.8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DL 493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DB61/T 992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JG/T 191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试行)》
《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2005年12月3日)
三、编制原则
1、结构合理、重点突出
标准框架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能够涵盖乡村公共服务与管理中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教育、文体活动、便民服务、公共安全等核心内容,按照系统梳理、软硬结合、特色突出等思路,完善服务内容、细化设施服务及配建标准和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和管护流程,重点突出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的新趋势、新需求、新技术等相关内容。
2、科学规范、实用有效
标准以规范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为目的,围绕乡村公共服务建设、管理,既有定性要求,也有量化指标要求,力求达到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四、主要内容
标准内容吸收总结了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参照相关上级标准规范编制形成。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术语及定义;
——总则;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公共教育;
——文体活动;
——便民服务;
——公共安全;
——长效管理;
(1)本标准首先给出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的范围及相关术语定义,明确了标准的结构框架。
(2)“医疗卫生”一章,对村卫生室的规划建设、运行服务管
理进行了规范。
相关参数参照国家、行业标准设置。
(3)“社会保障”一章,提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内容与水平,对保障失地村民权益、村民职业技能培训、弱势群体、劳动维权等方面给出相关规定。
(4)“公共教育”一章,对村庄幼儿园和小学规划建设与管理给出相关规定。
(5)“文体活动”一章,对文体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出相关规定,具体包括农家书屋、文化礼堂、文化活动中心广场等。
(6)“便民服务”一章中,对便民服务中心、商务商贸网点、停车场和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规划设置与服务管理提出相应要求,对电子商务服务构建、运行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7)“公共安全”一章,对村庄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组织和管理做出了规定,对社会治安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做出了相应规范。
(8)“长效管理”一章,对公众参与、乡村公共服务保障与监督提出相关要求。
五、试验验证
本标准参照相关上级的标准规范编制形成。
一部分采用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内容,科学性及合理性已经得到证实。
另一部分,则
是通过调研、实地考察、讨论等过程,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分析研究,总结提炼其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的做法,而固化于本标准中。
六、知识产权说明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内容。
七、采标情况
无。
八、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
尚无。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审批发布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编制组
2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