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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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地方标准

编制说明

一、项目研究背景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基本上每个自然村都建有一到两处涝池。涝池,不仅是关中地区农村不可或缺的湿地,也是干旱缺水地区一道靓丽景观。但是,近年来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涝池人畜用水功能逐步消失,涝池数量不仅在锐减,管护问题也日益严重。有的地方涝池被农村生活垃圾所填埋,有的涝池成为直排生活污水的臭水坑。留存下来的涝池,不仅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还成为农村的“伤疤”。雨水和生活污水出路问题,既制约着农村的发展,也致使农村水生态、水环境不断恶化。因此,大力恢复和整治农村涝池,迫在眉睫。

涝池是关中农村重要的小型蓄水工程,也是黄土高原地区固沟保塬的重要措施,是农村水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贯彻省委书记娄勤俭关于树立系统治水新理念,加强水生态建设,构建安全健康优美水系的指示精神,以及陕西省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从今年起,陕西省全面启动了农村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计划“十三五”期间,全省投入22个亿,共修复整治涝池9070座。其中防洪排涝型涝池2470处,人文景观型涝池2861处,蓄水灌溉型涝池2320处,水系联通型涝池1018处,生态湿地型涝池401处,新增蓄水容积2120万立方米。

修复整治涝池是实现关中水系联通最基础、最有效的举措,是关中地区水源保护、水路治理和黄土高原地区固沟保塬的治本之策,是加强农村雨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基本途径,是我省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持续推进“三个陕西”建设,用标准化的技术手段引导和规范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指导美丽乡村中涝池的规范建设,使标准要求有效渗透到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2017年大荔县人民政府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申请,同年,予以批准立项为2017年地方标准项目

二、标准研制过程

项目立项后大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我省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及地方标准编制规范要求,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文件等资料,经过对大量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特别是着重对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中对涝池建设的条款进行了研究。同时参考了《陕西省涝池建设技术导则》、《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等地方要求编制了本标准。

标准编制本着“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有效指导”的原则,力求围绕“美丽乡村”创建目标要求,将涝池建设要求与我省已开展的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经验成果融为一体,既符合地方标准的规范要求,又要彰显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地域特色。

为了加强标准的适宜性、可靠性,使标准内容更符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实际情况,做到内容规范、切实可行。3月初,由大荔县质监

局协同县水务局、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大荔县美丽办,召集县上16家相关部门和乡镇相关负责人,在县政府召开了专题调研会,会议介绍了《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地方标准情况,部署了调研工作任务,目的是从各个不同侧面了解各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对涝池建设的具体要求,会后编制组人员有针对性的就标准草案及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对涝池建设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确认,使其切实符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实际。

随后由大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大荔县水务局、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大荔县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等单位专家,成立项目组,在查询大量资料和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确定标准框架结构,细化标准内容及相关指标要求,标准草案在征求相关部门、专家意见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标准的在全省的适宜性,编制组先后对渭南、宝鸡等具有典型代表地区的质监、美丽乡村试点进行了意见征求。同时对陕西省建筑科学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渭南市朝邑、冯村镇、安仁镇政府也同步进行了意见征询,并将征求的所有意见逐条进行分类整理,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标准编制过程参考的相关标准资料如下:

GB/T16453.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DB61/T992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GB3838 地表水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32000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GB 50445-2008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DBJ61/T 109-2015 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陕西省涝池建设技术导则》

《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2010年修正本)

三、标准主要内容

在遵循GB/T 32000-2015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DB 61/T 992-2015 《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两项标准要求,及对涝池规划设计、建设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标准具体的要求。

《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

标准中规定了美丽乡村涝池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基本要求、建设要求等要求。为了示范引导农村涝池建设,2016年,陕西省水利厅发布了《陕西省涝池建设技术导则》,标准采纳了对涝池的建设要求,对美丽乡村涝池建筑给予规范指引。

标准对涝池类型、选址、设计、建筑、水体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涝池给排水、安全、卫生、绿化、美化等要求。

“建设原则”中涝池建设必须遵循“能恢复蓄水排涝,能修复自然生态,能联通区域水系,能惠及民生需求,能传承历史人文,能持续安全管护的涝池、塘坝先行先试,公共基本设施补助测算,工程非工程措施结合,水域岸线接近自然,当地资源充分利用”的总体思路。必须坚持“四个结合”,即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与关中水系联调联通联控建设相结合。

“基本要求’中提出涝池建设应符合从涝池的基本功能入手,完善防洪排涝、保塬固沟等措施体系,确保标准内洪水能进得去、盛得下,超标洪水能排得走。蓄水灌溉型涝池要和周边的灌溉渠系结合,健全补水和灌溉系统,最终实现连通水系的目标。注重涝池的生态功能。涝池

作为农村地区雨水和生活污水的汇集地,如果设计和管理不当,就会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载体。设计单位要在分析污染源的基础上,应用先进的污染水域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增强涝池的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涝池的生态功能。突出涝池的景观功能。涝池建成后,在发挥防洪排涝作用的同时,将会成为农村的一个重要景观。设计单位要从景观的角度分析,确定涝池及其配套设施的方案,使其与关中农村的田园风光和乡土气息相协调,坚决不能简单照搬城市的园林景观设计。涝池的水岸线要贴近自然,原有树木要尽量保留,新增的植物要尽可能采用乡土树种草种。恢复涝池的人文功能。过去涝池曾经是人们休闲、锻炼、洗衣、牲畜饮水的场所。设计单位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挖掘涝池的历史文化内涵,完善其人文功能设计,满足老百姓文化体育、休憩娱乐、生态旅游的需求。

“建设要求”章节从涝池类型及要求、选址要求、建筑要求、给排水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6方面对美丽乡村涝池建设提出相关要求。

涝池类型按功能、容量、面积和结构分类。按照防洪排涝型、人文景观型、生态湿地型、蓄水灌溉型、水系连通型五大功能类型。按面积分为小型涝池、中型涝池、大型涝池。按容量分为Ⅰ型、Ⅱ型、Ⅲ型涝池。涝池按结构分为:土质涝池、半砌护涝池、砌护涝池。科学定位,突出功能重点,优化措施配置,合理措施布局。同时对各功能型涝池进行了要求,对涝池的占地面积多少、容量多少及结构进行了分类。涝池的分类对涝池的命名提供了基础。

涝池选址中涝池建设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尽量选择村庄周边低洼处,土质较好,避免离村庄太远,方便群众休闲;优先选择进水、排水易布置地段,有足够的地表径流水,同时要避开填方、易塌陷地段,确保涝池建设质量和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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