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道德观及其对现实道德教育困境的开解_刘同舫
浅谈康德道德教育思想
浅谈康德道德教育思想康德是德国哲学家,被誉为“现代哲学之父”,他的思想对当代哲学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强调个体的自立和自由发展,这是他在道德和教育领域的大胆尝试和深奥思考。
本文将对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进行浅谈。
一、什么是道德?康德对道德的定义是:道德就是一种本质性的、绝对性的、启示性的规范性原则。
这个规范性原则不是来自于社会的传统习俗或者宗教教义,而是出自于我们内心的自由意志。
康德认为,我们的内心具有一种天赋的、理性的能力,可以从理性本身汲取道德准则,从而自立自律。
对于康德来说,道德是一种无条件的、普遍的、本质的、拥有内在价值的原则。
二、如何进行道德教育?1、培养自由的人格康德认为,道德规范应该以我们自身的内心为侍奉的对象,而不是依附于社会的宗教信仰或者习俗传统。
教育应试图培养人们的自由决断能力和自我意识,使他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他们自身和周围事物的真正意义,从而以此为基础进行选择和行动。
只有自由和自主选择的人才能成为道德的实践者。
2、培养人类的普世价值观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也强调了要为人类的普世价值观做出贡献。
他认为,人类应该拥有一套共同的伦理道德体系,这个体系应该作为教育的核心,包括了理性、自由、人权、公正等普遍价值观。
康德认为,我们需要将这些价值观以及如何认识和维护它们的知识传授给下一代,使他们有能力去实践这些普世价值观。
3、培养心灵上的高崇康德认为,人性中有一种内在的道德责任感,也就是心灵上的高崇,应该通过教育来进行培养。
教育不应该追求直接的功利目标,而是应该关注我们内心的道德情感,通过道德启示来增强我们的自律性、责任心和同情心。
我们需要将这些情感以及如何获得这些情感的方法传授给下一代,让他们在成长中获得更健康的道德情操。
三、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启示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的思路。
首先,对于我们行动的内在动机,康德认为它应该来自于我们内在的道德情感和自由意志,而不是形式主义或者功利主义。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是西方哲学界最具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是其伟大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德教育悖论是指,如果通过教育进行道德的灌输,那么这种灌输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违背了道德,因此道德教育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世界中。
康德就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提出了一些有意义的启发性观点。
首先,康德认为教育者的意图是至关重要的。
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以及如何遵守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
就教育的目标而言,它并非颁发命令或要求子女听从父母,而是让他们明白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并自愿遵循。
为此,教育必须关注学生自由选择的能力,使学生能够自主地决定他们的行为是否遵守道德规范。
其次,康德提出,教育本身不应该成为道德遵守的必需品。
相反,它应该使人们意识到道德规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进一步鼓励人们自愿地将这些规范融入他们的行为中。
不同于其他哲学家,康德强调个人自由意志,认为教育应该让学生自主地考虑和选择如何合理地行动。
最后,康德也从道德教育的实践角度讨论了如何化解道德教育悖论的问题。
他提出,在道德教育中,反思和引导是重要的策略。
教育者应该通过反思学生的行动来培养他们的道德思考和自我评价能力,引导学生根据道德规范来指导他们的行为。
只有这样,学生才能逐渐地理解道德规范的意义,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并最终形成符合社会需要,具备道德素养的人格。
综上所述,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强调了教育者的意图、个人自由意志和反思引导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性。
这些观点在理解道德教育和实践中具有启示性和指导性的作用,能够更好地帮助人们培养符合道德规范的人格。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康德是18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对人类道德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康德认为道德是人类自由意志的表现,是人类理性的产物。
他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道德教育的思考和观点。
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也面临悖论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如何应对这一悖论。
我们来看看康德对道德教育的思考。
康德认为道德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道德是人类理性和自由意志的表现。
他认为人类理性有天赋的道德法则,这些法则是人类自然而然就会遵循的。
由于人类的情感和欲望的干扰,人们常常无法遵循理性的道德法则,因此需要道德教育来引导人们发展和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康德主张通过道德教育培养人们的理性和意志,使他们能够自觉地遵循道德法则,做出符合理性和自由意志的行为选择。
康德又进一步提出了悖论:“我们不能要求引导人们去寻找他们自己所缺乏的且尚不作为本性的法则,而这些法则必须从某处取得,而取得它们所需的第一步又本身是一个快乐的制约,因此是抵触这种法则的(因为对于一切必要性的法则我们是在实行的时候主张自由的,因而不会承认它们是必要的法则)。
”康德的这一悖论是指人们在遵循道德法则的过程中,会面临自己的情感和欲望的干扰,无法真正地自觉遵循理性的道德法则。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如何应对这一道德教育悖论?康德认为道德教育应该注重培养人们的理性和意志。
他认为通过道德教育培养人们的理性和意志,使他们能够自觉地遵循理性的道德法则,做出符合理性和自由意志的行为选择。
通过培养人们的理性和意志,使他们能够在理性和自由意志的指导下做出符合道德法则的选择,从而克服自己的情感和欲望的干扰,实现真正的道德自律。
通过以上的思考和应对,我们可以看到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强调通过道德教育培养人们的理性和意志,使他们能够自觉地遵循道德法则,做出符合理性和自由意志的行为选择。
他还强调通过道德教育培养人们的自律和自觉,使他们能够自觉地抵制自己的情感和欲望的干扰,实现真正的道德自律和自觉。
论康德的德性理论与道德教育思想
论康德的德性理论与道德教育思想1. 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伊曼努尔康德的德性理论与道德教育思想。
康德作为18世纪德国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其伦理学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文章首先简要回顾康德的伦理学背景,强调其道德哲学的核心原则,即道德行为的自律性和义务论。
随后,文章将重点分析康德的德性理论,包括善良意志、德性作为道德行为的动力以及德性与义务的关系。
在深入探讨康德的德性理论的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阐述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分析其如何在教育过程中培养和实践这些德性。
文章最后将讨论康德的这些思想在当代道德教育中的应用和意义,指出其在培养具有道德自律和责任感的个体方面的价值。
通过这一系列的分析和讨论,本文旨在为理解康德的伦理学思想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视角,并为其在当代道德教育中的应用提供理论支持。
2. 康德的德性理论每个子标题下,我们将详细探讨康德的德性理论,并分析其对道德教育的影响。
这一部分的内容将基于康德的伦理学著作,特别是他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和《实践理性批判》,以及相关的历史和当代评论。
这将有助于深入理解康德的德性理论,并探讨其在道德教育中的应用和意义。
3. 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深受其德性理论的影响,他坚信道德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人的理性和自由。
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性的存在,有能力认识道德法则,并据此指导自己的行为。
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启发和引导人的理性,使其能够清晰地认识到道德法则的普遍性和必然性。
在康德看来,道德教育的过程是一个自我立法和自我实现的过程。
他强调,人应该通过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自主地建立起自己的道德法则,并坚定地践行之。
这种自我立法的过程不仅体现了人的自由,也是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康德主张道德教育应该注重培养人的自主性和自律性,使其能够在面对各种道德困境时,能够做出符合道德法则的抉择。
康德还认为,道德教育应该与情感教育相结合。
他认为,虽然道德法则的遵守需要理性的指导,但情感的参与也是不可或缺的。
康校长的七德得,教育观对当代家长的指示,学习心得
康校长的七德得,教育观对当代家长的指示,学习心得(一)重视教育的目的以及价值。
在整体上,康德接受了卢梭关于教育价值的看法,认为人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成其为人:“人完全是教育的结果。
”人性的崇高和人类的伟大是由于教育造成的。
教育是养成人的一种活动。
(二)明确了教育的方向在于超越现实、满足未来。
康德针对历史上关于教育的争论,尤其是对于教育是为了现实社会生活还是为将来做准备这一点,给予了明确的答复
(三)把道德教育提到教育目的的高度来认识。
康德看重道德教育,绝不仅仅是从教育的构成或教育内容的选择上考虑,而是从他的批判哲学出发,试图通过教育建立一种主体性的道德原则,让人们服从“绝对命令”,教育使人的发展达到了这一步,人便成为具有普遍理性的人了。
(四)肯定了智育的重要性。
康德从与道德教育的对比中,说明了智育的重要性。
他认为,智育是使人聪明的教育,要使人聪明,就必须注意在记忆力、判断力、理解力、思维力等方面去训练儿童,他称之为“心理训练”。
值得注意的是,康德不仅注重儿童思维的培养,而且还特别强调遵循自然的原则
(五)康德对体育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康德教育学可分为两大部分,即关于身体方面的和关于道德方面的。
身体方面即包括体育和心育两类。
体育的目的是指导身体自然生长,使身体强壮有力;心育的目的是发展心智,训练思维。
在体育的方法上,康德推崇游戏,认
为“游戏不应以游戏为目的,应另有目的”,这个目的就是“使身体增强,健康进步,更可以使他不至于有放纵的恶果”。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道德教育是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品德素养。
然而,康德在其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人类在道德上自由的决定,与道德事实的存在之间存在一种漏洞,这被称为道德教育悖论。
在此背景下,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应对。
首先,康德认为道德教育的悖论在于,我们无法准确地知道究竟什么是好的道德。
虽然我们可以依据普遍认同的道德准则来教育学生,但这些准则并未经历严谨的理性推理,因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是有争议的。
因此,排序所有可能的道德准则是一个困难而极具挑战性的任务,这使得道德教育面临了矛盾的处境,即如何教育学生道德准则,而不将道德准则强加于学生之上。
康德认为,解决道德教育悖论的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教育学生如何发现道德决策。
他认为,我们必须教育学生通过合理推理和道德感知来确定道德决策,而不是直接告诉他们如何行动。
这意味着,在道德教育中,我们不能仅仅依靠传授道德准则,而是需要将道德决策的能力纳入教学过程。
康德认为,引导学生遵循经验原则和纯粹原则是教育学生进行道德决策的关键。
经验原则是从我们经验中获得的关于世界的知识,而纯粹原则是由我们的理性推理出来的普遍原理。
康德主张,我们必须通过教育学生关注概念上的原则,在进行决策时,必须将这些原则应用于各种情况,以合理地确定应采取的行动。
康德还提出了教育通过实践来达到道德培养的方法。
他的理论表明,在实践中采取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决策的行动可以改变和提高道德品质。
因此,为了促进学生在道德方面的成长,教师必须让学生在实践中自己思考,并使学生成为问题解决的主动者。
在康德的观点中,道德教育应当成为一种过程,包括教授道德准则、培养道德决策能力以及在实践中发展道德品质。
借助这些方法,康德相信我们可以有效地处理道德教育悖论并取得成功。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康德是哲学史上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他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体现了其深邃的思想和独特的见解。
道德教育悖论的核心是如何在尊重个体自由的同时培养其道德品质,康德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康德认为,个体的道德品质是通过自由意志来决定的。
他主张道德行为应该来自于我们内心深处对道德法则的认同,而不是外界的命令或者利益驱使。
道德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个体的自由意志和道德判断能力,让其能够自主地选择和实践道德行为。
康德也认识到道德教育面临的悖论。
一方面,道德教育需要对个体进行规范和引导;个体的道德品质必须是自发的和自主的。
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导致了道德教育的悖论。
如果道德教育过于强调规范和引导,就可能压制个体的自由意志,使其变成机械地遵循道德法则的行为者。
如果道德教育过于强调个体的自由意志,就可能导致个体无视道德法则和他人利益,成为道德自由主义者。
面对这一悖论,康德提出了他的思考和应对。
他主张将个体的自由意志和道德法则相结合,实现两者的统一。
“我可以”,即我有能力按照道德法则自主地行动,“我应该”,即我应当按照道德法则去行动。
个体在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意志的应当意识到这个自由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受到道德法则的限制和规范。
个体在实践道德行为的过程中,既要发挥自己的自由意志,同时也要考虑到他人的利益和道德法则的要求。
为了解决道德教育悖论,康德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道德自律。
他认为,个体应当通过自我规定和自律来实现道德行为。
道德自律是个体按照道德法则来行动的内在动力,是个体自主选择道德行为的能力。
个体在道德自律的引导下,可以自主地选择和实践道德行为,而不是被外部规范和命令所束缚。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提出了重要的理念和方法。
他强调个体的自由意志和道德法则的统一,通过培养个体的道德自律来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
康德的思想对于现代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实施道德教育时,应当尊重个体的自由意志和独立判断能力,通过培养个体的道德自律来引导其进行道德决策和实践。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康德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他的道德理论对于道德教育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
他的道德理论强调人们的自由意志和理性,认为道德行为应该是基于理性和自我内在的法则,而不是基于外部的规则和制约。
康德的道德教育理论却面临一个悖论:他认为道德自由需要自律,但又认为理性和自律无法从外部教育获得。
本文将围绕这一悖论展开讨论,并提出对应的思考和应对方法。
我们来解释一下康德对道德教育的悖论。
康德认为,道德自由是人类的本质特征,但道德自由并不等同于任意行为,而是要求人们根据理性和内在的法则来行动。
这就需要人们具备自我内在的理性和自律来引导自己的行为,而不是依赖于外部的规则和制约。
他认为,道德自由需要通过自律来实现,而自律又是基于理性和自我内在的法则,无法通过外部教育来获得。
这就导致了一个悖论:道德自由需要自律,但自律又无法通过外部教育获得,那么如何进行道德教育呢?针对这一悖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应对。
我们可以从道德理论的角度来寻找答案。
康德的道德理论强调理性和自律的重要性,但他并未否认外部教育的作用。
他提出了“分类法则”的概念,认为人们可以通过思考和理性的引导来判断行为的合理性和善恶性。
这就为道德教育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通过引导学生思考和理性判断,培养其内在的道德观念和自律意识。
从道德理论的角度来看,道德教育并不是毫无意义的,而是可以通过引导和培养学生的理性和自律意识来实现道德自由。
我们可以从教育实践的角度来探讨道德教育的方法。
康德的道德教育悖论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外部教育的作用,而是要求我们更加注重教育的方式和方法。
在道德教育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引导学生思考和争论,让他们逐渐形成对善恶的理性判断和道德观念。
还可以通过倡导良好的榜样和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模仿和自我约束能力。
通过合理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可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自由和自律意识的培养。
我们可以从社会环境的角度来思考道德教育的实施。
康德的道德教育理论及对我国的道德教育的启示
【 摘 要】 康德 文化 哲学是一部 经 会 的 , 道德是 发展的 , 必 须 创 设 一 定 环 典性 著作 ,对我们后世都 有很 大的启 境 使学生在潜移默化 中得到发展。 示 ,特 别 是 他 关 于的 道德 方 面 的论 述 , ( 三) 康德 的道 德 教 育思 想 对我 的启 示就 更 大 。 结合 康 德 与 杜 威 关 首先在道德教育 的 目的, 康德认 为 于 道 德 方 面 的 论 述 以及 我 国道 德 教 育 l - k} f 1 是道德教 育的最 高的目的 , 教育最 的 实 际情 况 , 本 文 主要 谈 了一 下二 者 对 终 要 培 养 一 个 有 自 意志 的人 。 康德 认 我 国今 后 德 育 工作 的启 示 。 为就像是 宇宙规律 一样在道 德 卜 人 要 【 关键词 】 康德 ; 文化哲学; 道德 ; 启 遵守永恒的道德理想 , 所以道德教育要 示 着重培养人格。 同时一个人做善事是不 最近仔细 的拜渎 了《 康德 的文化哲 具有私 利 的, 而是 出于义务 , 所 以教育 学》 这本书 , 起初 这本书读起来 令人 费 还 要 培 养 人 的 义 务 心 与利 他 性 。 杜威 认 解, 但是 当读第二遍的时候就思路较清 为教育是尤 目的的 , 而且道德教育 的 目 晰, 而且结合康德 自己所分得几个部 分 的是不断发生变化的。 而且 目的是用来 来学习这本书就更加方便 。 其实这本 书 调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 系的。 其次在 有很多我令我震撼 的地方 , 特别是道德 课程 上康德 与杜威都注 重课 程来源 于 方面 。结合实践 , 通过对康德的伦理学 生活 , 不同的是康德认 为学生应该学 习 与道德教育理论的阐述 与论证 , 希望 能 名著 , 学 习 经 典性 的 东西 。而 札威 则 认 对 今 后 我 国的 道 德 教育 有 一 定 的启 示 。 为课程来源于现实的生活中 , 提出了教 由 于 渎这 本 书 之 后 紧 接 着 拜 读 了卡 J : 威 育 即 生 活 、 教育 即生长 、 教 育 即经 验 的 的《 民主主义与教育》 , 在此书 巾杜威 也 不 断 改组 。最 后 教 学 方 法 方 而 , 康 德 强 论 述 了他 的伦 理 学 与 道 德教 育理 论 , 而 调人的善 良意志 , 所以他提 出具体的教 且他 的理论与康德的很多理论对应 , 所 学 方 法 t 更强 调 学 生 自动 遵 守 纪律 , 他 以在具体论述 巾有意将二者相对 比。 反对学生进行惩罚或奖赏 , 认为对学生 康 德 的 伦 理 学 与教 育 理 论 进 行 奖 赏 是一 种 受 贿 , 学生 可 能 针 对 的 ( 一) 康德 的人 性 观 是奖赏而非事情本身 。 但是对于那些缺 康德主张人性 的九善尤恶论 。 他 认 乏责 任心和不负 责任的学生也 可 以给 为人 性本 身是属 自然律的 ,是叙述 的 , 与适 当的责罚 ,但是应该是 自然责罚。 闩 意志未作善恶 的行 为判断标 准 , 人 而卡 l : 威 更注重在具 体的实践生 活 巾学 性 巾有 善的本源素质 , 也有对恶的倾 习, 使学 生能 亲身参与活动。而且他也 人 在 道德 是 采 取 善 恶 要 决定 于 重 视 学 生 学 爿 L i l  ̄ , 反 , 学 生 并 不 是 闩 意 的选 择 , 若 其 意 采取 道 德 律 学 的机 器 ,被 动 的接 受 外 界的 影 响 , 之 动 力为 准则 , 其 行 动 为善 , 反 之 为 恶 应该 在学 习巾对具体 的情 况进行 反 札 威 的 人 性 观也 反对 人 性 的 善 恶 论 , 反 性 的学 习。 对 身 心 二冗 论 , 他 重 视 后 人对 人性 的发 二、 康德 的道 德 哲 学 与 教 育 理 论 对 展叶 1 的 重 要 作用 我 国道 德 教 育 的 启 示 ( 二) 康 德 的 道德 哲 学思 想 目前 我 国教育 中存在 一个很严 重 康德提出卿性是道德的来源 , 而反 的问题 , 随着社 会的迅速发展 , 知识 经 对神是道德的来源。 提出道德的 F 1 律 即 济 时 代 的 到来 ,在 高 考 指 挥 棒 的指 导 形 式 道德 , 而反 对 道 德 的 他 律 即实 质 道 下 , 我国教育只重视 育 的发展。分数 德。形式的道德如邢性 的纯育观 , 是 先 万能 , 而道德教育 被 之高 阁。这些情 天的、 不 以人的意志 为转移 的, 因此具 况在实际生 活巾也造成 很多不 良的社 有永恒 性与普遍 性。善意是善 良的意 会后 果 , 人心冷漠 , 互不父心 , 事不父 己 j , 也就是 良心 , 是永无止境善的源泉 , 高高挂起。而康德和札威关于道德教 它是 闩 闩律 , 不受任何外界物质 H 育的观点 可 以对我 国道德教育 有很大 的 的影 呐 , 是 为 法 而 法 , 是 义 务 的 启示 。 ( 一) 在 道 德 教 育 目的上 的启 示 的 。康德 还认 为 R} . f _ f 是道德存 在 的根 据, 自 有 秋极和 } i i 极两方 l , 在 消极 1 . 培养学生 的人格 方_ 酊, 自 不受外界影响 , 自因矗果。 但 康德认 为教育 的 目的是永恒 的 , 就 在 积 极 方 面 自 由 自 己 立 法 和 自律 , 自 像是遵守宇宙 的规律一样 。 每个 人必须 培养善 良的意志 , 所 以 决。意志离不丌 F 1 , 但是 自 不是放 要具有 义务心 , 任 自流 , 必须要有I 性的 自由意志。杜 道德教育要注 重培养学生 的人格 。 在潜 威在道德 哲学思 想方 泊 i 与 康德有很 大 移默化中 ,逐渐形成熏 陶学生的人格。 的区别 , 杜威认为人的发展是离不开社 目前我们 的教育往 往很重视学 生通过
康德的道德教育理论及对我国的道德教育的启示
康德的道德教育理论及对我国的道德教育的启示作者:牛艳来源:《文理导航·教育研究与实践》2013年第06期【摘要】康德文化哲学是一部经典性著作,对我们后世都有很大的启示,特别是他关于的道德方面的论述,对我的启示就更大。
结合康德与杜威关于道德方面的论述以及我国道德教育的实际情况,本文主要谈了一下二者对我国今后德育工作的启示。
【关键词】康德;文化哲学;道德;启示最近仔细的拜读了《康德的文化哲学》这本书,起初这本书读起来令人费解,但是当读第二遍的时候就思路较清晰,而且结合康德自己所分得几个部分来学习这本书就更加方便。
其实这本书有很多我令我震撼的地方,特别是道德方面。
结合实践,通过对康德的伦理学与道德教育理论的阐述与论证,希望能对今后我国的道德教育有一定的启示。
由于读这本书之后紧接着拜读了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在此书中杜威也论述了他的伦理学与道德教育理论,而且他的理论与康德的很多理论对应,所以在具体论述中有意将二者相对比。
一、康德的伦理学与教育理论(一)康德的人性观康德主张人性的无善无恶论。
他认为人性本身是属自然律的,是叙述的,自由意志未作善恶的行为判断标准,人性中有向善的本源素质,也有对恶的倾向。
人在道德上是采取善恶主要决定于自由意志的选择,若其意志采取道德律之动力为准则,其行动为善,反之为恶。
杜威的人性观也反对人性的善恶论,反对身心二元论,他重视后天对人性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康德提出理性是道德的来源,而反对神是道德的来源。
提出道德的自律即形式道德,而反对道德的他律即实质道德。
形式的道德如理性的纯直观,是先天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具有永恒性与普遍性。
善意是善良的意志,也就是良心,是永无止境善的源泉,它是自由自律,不受任何外界物质与目的的影响,是自为立法而立法,是义务的。
康德还认为自由是道德存在的根据,自由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在消极方面,自由不受外界影响,自因自果。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1. 引言1.1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概述康德在其道德哲学中提出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并认为道德教育对于个体的道德发展和道德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康德也指出了道德教育中存在的一个悖论,即在道德教育中强调了自主和理性的重要性,却同时要求个体服从他人的指导和规范。
这种自主与服从之间的矛盾使得道德教育面临着困难和挑战。
康德的道德教育悖论引发了人们对道德教育的思考和质疑。
一方面,有人认为个体的道德发展应该建立在自主和理性基础上,而不应该受到外部规范的束缚;也有人认为道德教育需要通过外部的指导和规范来引导个体的道德行为。
2. 正文2.1 康德的道德教育理论康德的道德教育理论包含了他对道德原则和义务的阐述,以及他对道德修养和品行培养的观点。
康德认为道德并非基于人的感情和倾向,而是源自理性和自我约束。
他强调道德应该是普遍适用的,而不是基于个人主义或情感倾向的。
在道德教育中,康德主张通过启发人们的理性思考和自我意识,让他们自觉地去遵守道德准则和义务。
这种道德教育不是通过外部的惩罚和奖励来促使人遵守道德规范,而是通过内在的自我意识和理性的认识来引导人们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
康德强调道德教育应该是全面的、持久的,并且是有目的有意识的。
他认为道德修养需要时间和坚持,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行为和决定都应该受到道德原则的指导。
通过不断地思考和实践,人们可以逐渐培养出自己的道德品质,达到自觉遵守道德责任的境界。
康德的道德教育理论强调了理性和自我意识在道德修养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种全面而持久的道德教育模式,以培养人们坚守道德原则并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的能力。
2.2 悖论的产生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产生主要源于他对于道德自律的要求以及人类固有的自由意志的矛盾。
康德认为,道德不应该是外在的规则强加于人,而是通过个体自主的理性意志来决定和实践。
他同时强调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即通过教育来培养和引导人们的道德行为。
康德
第四,注重启发式教学。与我国古代孔子的教育思想和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产婆术相类似,康德也十分重视启发式教学,注重学生推理批判精神的养成,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应该设法理清思维,澄清是非,做到批判的治学态度。他也认为,唯有透过批判思考所获至的知识方为真实,并提出苏格拉底的“产婆术”,即问答,澄清,比较的方法来启发学生理性,进而实践道德。同时,康德也注重学生的独立思考,对于实际的教学也非常重视,他引导学生通过对自然界实物的观察来训练他们的正确推理能力,而不是一味的灌输书本知识,而是使学生有自由思考,自主思考的空间,有利于学生道德上的细致观察,关心生活上的小事的好习惯。
三、教材内容应理想化、生活化
在康德的道德教育中,他主张以儿童为中心,由于儿童的道德实践能力尚未成熟,因此以逐步延伸的方式使其获得成熟的实践能力。针对此,康德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他认为教材应具有道德陶冶和世界观培养方面的知识,运用比较,问答,引导等方法使他们养成健全的品性,具有胸怀祖国和怀抱世界的理想。其次,认为教师应重视并积极地传授德行知识,指出德行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美德、宽容、慈悲、克己;第二,廉直、礼节、和平;第三,诚实、中庸、安分。与我国古代孔子和孟子的思想极为相似,二者之间也有许多值得相互交流的地方。另一方面,教师应对恶行实行消极批判的态度,使学生免趋于恶,这里的恶,康德也说了三种,分别是恶意,卑劣,心肠狭窄。再次,康德认为“上帝存在是纯粹理性的实践基础”[2],他借上帝的存在假定来说明道德的肯定性,由此可见,在康德看来宗教教育在对儿童教育中也有其重要作用,他认为道德的良心与宗教两者为一体面,主张排除神恩、迷信以及避免流于形式化,方能成就儿童的修养,从而导引一种爱生的观念。
再次,道德教育应有层次性和阶段性。康德指出,道德教育决不能好高骛远,拔苗助长,诚如“艺术高于生活,但又来源于生活”的原理一样,不要认为生活是下里巴人,而道德是阳春白雪。道德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反对千篇一律的空洞说教。俄国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就非常注重从学生实际出发来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他所在学校每年新生入学的时候,进门的大墙上都挂着“爱你的妈妈”,因为在他看来,七岁的孩子,不能讲爱祖国这些抽象的概念,而如果一个孩子连自己妈妈都不爱,更谈何爱家乡爱社会呢?这一点与前面教材道德教育内容也有相似之处,在此就不多说了。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的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的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作者:祝杨军来源:《理论导刊》 2015年第8期祝杨军(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北京100089)摘要:道德教育是康德第二批判中“纯粹实践理性方法论”的主要内容,在批判哲学体系中占有独特位置。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丰富深刻的道德教育思想,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是培养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和道德感受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是培养道德判断力,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流于抽象的形式,要警惕道德感受性对道德判断力的破坏,避免以道德判断力的主观性抹杀道德标准的客观性。
关键词:康德;道德教育;道德感受性;道德判断力;思想政治教育;启示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5)08-0063-04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北京市教工委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战略重点课题“首都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同创新研究”(BJSZ2013ZD10)。
作者简介:祝杨军(1983-),男,傣族,云南云县人,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讲师,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外国哲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德国哲学与政治哲学。
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是其“三大批判”中的第二批判,在整个康德哲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实践理性批判》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广受关注、研究成果汗牛充栋的“纯粹实践理性要素论”;第二部分则是鲜有问津但充满智慧火花的“纯粹实践理性方法论”。
“方法论”的主要内容就是道德教育。
那么,康德谈道德教育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呢,他又是如何解决的?对于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而言,应该如何看待和借鉴他的思想呢?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
一、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问题指向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有两个关键性的概念:准则与法则。
所谓准则,即是一个人的主观行为规范,这种规范是个人自行设定的,也可以理解为是具体的人行为的原则。
康德道德观及其对现实道德教育困境的开解_刘同舫
2014年第4期(总第411期)No.4,2014General,No.411 EDUCATIONAL RESEARCH康德道德观及其对现实道德教育困境的开解*刘同舫[摘要]康德的道德哲学主张依靠理性力量建立纯粹的道德。
康德强调,唯有出于义务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应将义务推向道德动机的至上地位;道德教育要逐渐使人由他律升华为自律,以摆脱自然因果律的辖制而实现真正的自由,自我立法又自我遵从的自律原则是道德的唯一原则;康德围绕义务、自律范畴阐发的道德观,为当前良好道德动机的培育、道德规范制定的主体参与及自律坚持注入了源泉和动力,充实了道德教育的内核。
康德道德观的思想精髓对改善当前形式化道德教育的现状具有启发意义和借鉴价值,是开解现实道德教育困境的一把钥匙。
[关键词]康德;义务;自律;道德教育[作者简介]刘同舫,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510631)伊曼努尔·康德是西方哲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其三大批判理论更是奠定了他在哲学史上的泰山北斗地位。
我国康德研究的开创者郑昕曾评论康德说:“超过康德,可能有新哲学,掠过康德,只能有坏哲学。
”[1]康德凭借批判哲学闻名于世,其在教育哲学尤其是道德教育方面的贡献,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在道德教育方面,康德摒弃了在他之前的哲学家们所注重的培养个人心灵情感的品质,转而从理性的角度诠释道德教育的真正内涵,主张依靠理性力量建立纯粹的道德,即不掺杂任何感性成分的道德。
康德所强调的基于理性的道德是对永恒人性的思考,具有超出其个人所处时代的普遍意义。
尽管康德的纯粹道德在实践性运用等方面受到后世学者的质疑和批判,但他的道德哲学观并没有在众多的质疑声和批判声中沉沦,而是一直保持着巨大的理论魅力,巍然伫立于世界哲学之林。
在道德教育陷入形式化困境并缺乏内在驱动内核的今天,康德的道德教育观依然闪耀着智慧的璀璨光芒。
其道德教育观,尤其是其中对义务和自律的阐发,在一定意义上为当代公民道德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源泉和动力,对道德教育由外在规范向内在自发转变以实现真正的“至善”目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哲学思想中的伦理观康德的道德理论与实践
哲学思想中的伦理观康德的道德理论与实践康德的道德理论与实践伦理观(Ethics)是指对于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的研究,而哲学思想中的伦理观则是对人类行为和道德规范进行探讨和解释的学科。
康德(Immanuel Kant)是伦理观领域中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他的道德理论对于伦理观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主要探讨康德的道德理论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康德的道德理论康德的道德理论基于他的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认知理论和伦理观念。
他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并不取决于其结果,而是取决于行为本身的逻辑和合理性。
康德提出了两个基本概念来解释道德性,即“义务”和“意愿”。
康德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在于其对普遍法则的遵循,这就是“义务”。
他强调,道德行为应该是普世可行的行为准则,无论处境如何,人们都应该按照这些普遍法则来行事。
康德提出了一个著名的道德命题,即“无论什么时候,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我都必须始终遵循一种可以成为普世的法则的原则”。
这就意味着人们应该按照普遍的道德准则来行事,而不是基于主观意愿或情感。
康德进一步提出了“意愿”的概念,即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他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并不仅仅取决于其遵循普遍法则,还取决于人们是否出于好意和道德意愿而行动。
康德认为,道德行为的最高动机应该是出于对道德法则的尊重和责任感,而不是出于自身的利益或欲望。
只有当行动的动机纯粹且无私,人们的行为才能具有道德性。
二、康德道德理论的实践应用康德的道德理论强调“义务”和“意愿”的统一,它在伦理实践中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以下是康德道德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
1. 人际关系在人际关系中,康德道德理论提醒我们遵循普遍法则和尊重他人的自由和尊严。
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与他人建立平等和公正的关系,并对他人的需求和感受负责。
人际关系的道德性在于我们是否遵循人类普遍的道德准则,并出于纯粹的动机与他人互动。
2. 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中,康德道德理论要求我们在工作中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并对我们的行为和决策负责。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康德是18世纪欧洲著名哲学家,是伦理学和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提出的“道德律己”理论被广泛应用于道德教育中。
但是,康德的道德律己理论也面临着一个悖论,即,如何在追求自由和自主的道德律己中保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认为,道德律己是人类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自我实现是人类生命的核心价值。
他认为,人类自律是一种自主行为,这种行为不受外在条件的限制,是自我意识的表现。
人类自主是人类作为有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存在,是一种自立的状态,也是人类社会的基础。
康德相信,道德律己可以通过个人自律来实现,只有在个人自律中,人们才能真正地发现道德的力量和价值,人们才能真正成为道德的奉行者。
然而,康德的道德律己理论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个困境,即,如何在保证个人自律的前提下,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因为个人自律往往会与社会规范产生矛盾,这种矛盾可能会在其他人身上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对社会秩序和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应该如何平衡个人自律和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保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同时不破坏个人自律的实现呢?康德认为,个人自律和社会规范之间的矛盾其实来自于人们认为个人自律和社会规范有本质上的冲突。
但事实上,个人自律和社会规范是可以相互融合的。
个人自律是基于人类普遍共识的价值观,也就是道德规范。
这些规范在社会中被广泛接受并被认为是合法的,因此个人自律不会违反社会规范,相反,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体现。
因此,个人自律和社会规范的关系是互动和协调的,而不是对立的。
康德还提出了一种相应的解决方法,即,在道德教育中要强调个人自律和社会规范的互相促进和协调。
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应该培养学生对道德规范的认同感和自律意识,同时要教育学生遵守社会规范并与社会规范相协调。
这可以通过塑造健康的道德氛围来实现,例如,建立正义、公正和公平的社会价值观,通过道德教育来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让社会成员自觉遵循道德规范,从而实现个人自律和社会规范的协调。
康德的道德哲学及其德育观
康德的道德哲学及其德育观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最终目的并非知识哲学而是实践哲学。
康德的实践哲学包括“实践理性批判”以及与之相关的“启蒙”“永久和平”等“第四批判”。
一、康德的道德哲学实践领域虽然像“空气”一样不纯粹(它对鸽子的飞翔构成了阻力),但是,康德认为人可以凭借自己的纯粹理性而在道德领域显示出人的严峻的自由意志。
康德借用了笛卡尔的天赋观念展开他的“纯粹理性批判”,而在考虑“实践理性批判”时,康德延续了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包括身心二元论)和自由意志。
笛卡尔不仅认为人有天赋观念,而且进一步认为人有自由意志。
他将世界分为自然世界(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
自然世界(物质世界)像一部机器,它是有客观规律的,自然受客观规律的制约。
人的身体或肉体是自然的一个部分,因而人的身体也是一部机器。
但是,人的精神(心)却不受自然规律的约束,人拥有自由意志。
康德将笛卡尔的心物关系转换为现象与物自体的关系(或自然与自由、自然与的关系)。
现象界(自然)受因果律的支配,而本体界(物自体)是自由的,不受因果律的支配。
如果说,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讨论的重点是“先天综合判断何以是可能的”,那么,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讨论的重点就是人的纯粹的“自由意志何以是可能”。
自由以及自由意志是康德哲学的“拱顶石”,所有其他概念(上帝的概念和不朽的概念)都依附于自由意志及其道德学之上,甚至宗教也依赖于道德。
在康德那里,善良意志几乎等同于自由意志或自律意志。
康德对自由与道德的关系的解释与卢梭保持了一致。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而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
”自由意志虽然并非由康德首次提出,但康德为人的自由意志增加了不同的内涵。
奥古斯丁较早地讨论了人的“自由意志”问题,却主要是在消极意义上讨论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被视为人类原罪的祸首。
在康德这里,人可能因自由意志而作恶,人更可能因自由意志而坚守道德义务,成为纯粹的坚毅卓绝的“义人”。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摘要】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在本文中,我们首先介绍了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提出,探讨了悖论的内涵和影响。
接着,我们提出了三种应对方案:道德教育的多元化、培养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以及注重师生互动和情感教育。
这些方案旨在解决康德提出的道德教育难题,为教育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
通过对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思考和应对的全面讨论,我们得出了结论,呼吁更多的关注和研究投入于这一重要领域。
【关键词】康德, 道德教育, 悖论, 多元化, 道德判断能力, 师生互动, 情感教育, 结论1. 引言1.1 引言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提出,是伦理学史上一个重要的议题。
康德认为,道德教育在理论上是有价值的,但在实践中却很难实现,这就产生了悖论。
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但这种教育往往需要强制性的规则和制度,而这与道德的自由和普遍性原则相悖。
康德强调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的重要性,但他也清楚地认识到,如果强制性的道德规则被强加于人们之上,就会破坏道德的自由和普遍性。
这就是道德教育悖论的核心所在。
康德的这一观点引发了人们对道德教育的反思和探讨,也启发了人们对道德教育的应对方式。
在下文中,将分析道德教育悖论的内涵和影响,并提出应对方案以解决这一悖论带来的挑战。
康德的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启示,即在道德教育中要尊重个体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避免过度强调规则和制度的强制性,以实现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
2. 正文2.1 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提出康德对道德教育悖论的提出是在其著作《永恒和平之理念》中首次提出的。
他指出,道德教育存在一个悖论,即人们在道德行为中应该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但这种自觉又是无法通过外在的强制手段来实现的。
康德认为,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们内在的道德意识和自律性,使他们能够自觉地遵守道德法则。
这种自觉并不是通过外在的奖惩、规范和约束来实现的,而是要经过自我反思和道德理性的启蒙才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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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4期(总第411期)No.4,2014General,No.411 EDUCATIONAL RESEARCH康德道德观及其对现实道德教育困境的开解*刘同舫[摘要]康德的道德哲学主张依靠理性力量建立纯粹的道德。
康德强调,唯有出于义务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应将义务推向道德动机的至上地位;道德教育要逐渐使人由他律升华为自律,以摆脱自然因果律的辖制而实现真正的自由,自我立法又自我遵从的自律原则是道德的唯一原则;康德围绕义务、自律范畴阐发的道德观,为当前良好道德动机的培育、道德规范制定的主体参与及自律坚持注入了源泉和动力,充实了道德教育的内核。
康德道德观的思想精髓对改善当前形式化道德教育的现状具有启发意义和借鉴价值,是开解现实道德教育困境的一把钥匙。
[关键词]康德;义务;自律;道德教育[作者简介]刘同舫,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510631)伊曼努尔·康德是西方哲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其三大批判理论更是奠定了他在哲学史上的泰山北斗地位。
我国康德研究的开创者郑昕曾评论康德说:“超过康德,可能有新哲学,掠过康德,只能有坏哲学。
”[1]康德凭借批判哲学闻名于世,其在教育哲学尤其是道德教育方面的贡献,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在道德教育方面,康德摒弃了在他之前的哲学家们所注重的培养个人心灵情感的品质,转而从理性的角度诠释道德教育的真正内涵,主张依靠理性力量建立纯粹的道德,即不掺杂任何感性成分的道德。
康德所强调的基于理性的道德是对永恒人性的思考,具有超出其个人所处时代的普遍意义。
尽管康德的纯粹道德在实践性运用等方面受到后世学者的质疑和批判,但他的道德哲学观并没有在众多的质疑声和批判声中沉沦,而是一直保持着巨大的理论魅力,巍然伫立于世界哲学之林。
在道德教育陷入形式化困境并缺乏内在驱动内核的今天,康德的道德教育观依然闪耀着智慧的璀璨光芒。
其道德教育观,尤其是其中对义务和自律的阐发,在一定意义上为当代公民道德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源泉和动力,对道德教育由外在规范向内在自发转变以实现真正的“至善”目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义务:道德的至上动机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一书中对义务做了详细阐述,认为义务可分为德性义务和——————————*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3BKS005)的研究成果。
法权义务两种:德性义务“并不涉及某个目的(质料、任性的客体),而是仅仅涉及道德的意志规定的形式东西(例如,合乎义务的行动也必须是出自义务发生的)。
只有一个同时是义务的目的才能被称为德性义务”;法权义务则是“从目的出发,发现合乎义务的行动的准则”。
[2]两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前者依靠主体自我强制;后者是主体之外的外在强制。
在此,本文探讨的侧重点是德性义务。
就德性义务而言,康德认为,义务有“出于义务”与“合乎义务”之别,只有出于义务的行为才被认为是道德的,而合乎义务的行为,不论其结果如何,都称不上是道德的。
于此,康德将义务归结为三个命题。
第一,“只有出于责任(义务——笔者注)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
[3]这一命题从质的规定性上限定了道德的范畴:真正符合道德内在要求的是出于义务的行为,而非合乎义务的行为。
出于义务的行为,就是个体的行为没有目的、动机的附加,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是一种自觉和应然状态下的行动;合乎义务的行为,是指个体行为的结果受到爱好或其他目的性意图的驱使,具有明显的功利趋势。
前者完全是受自身理性的驱使,而非受到外界任何环境因素和目的的影响,是纯粹的义务,或者说是为了义务而义务;后者尽管可能有善意的结果,如商人在交易中童叟无欺、公平买卖,但是其原本目的或动机却是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这种看似善的行为称不上道德的行为,只有当他本身认为其售卖行为理应做到童叟无欺、公平交易而不论结果如何时,才能彰显出道德价值。
第二,“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所规定的准则”。
[4]这一命题从量的规定性上说明了道德价值的多少与欲望、目的对象无关。
康德所要强调的是:具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并不以行为对象的实现作为评判标准,在判断行为的道德价值时,不能够将引起该行为的目的纳入考虑范围;决定行为道德价值的是行为所遵从的原则规定性的多少,包括主观原则与客观原则的量的规定。
不论如何,“只有实行自己责任的原则或准则,而不管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才能给予行为以道德价值”。
[5]第三,“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
[6]这一具有综合性的命题表明,真正道德的行为,其必然性取决于理性规律。
理性规律就是成为普遍规律的绝对命令,尊重法规和规律的意志是最为根本性的。
根据规律的内容,义务的强制性要求行为与客观法则具有同一性,同时也要求主体具备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履行是对主体意志的要求,它不仅仅出于爱好等经验动机,而且还出于义务动机。
在对义务命题陈述的基础上,康德将义务视为道德的动机,并赋予其至上的地位。
但在康德之前的思想家中,没有任何一位思想家将义务直接作为道德的动机,他们大都倾向将善或者至善作为道德出发点或最终目标。
康德打破了传统的思维理路,用义务而非善或至善作为道德的动机,将义务动机提升到至上的地位,而且还对善、义务与动机之间的关联性及其递进关系进行了剖析:善并非动机→法则是使义务成为动机的根源→道德律将义务推向至高。
善不是作为动机而存在。
康德认为,那些关于善的理论都是从目的论出发,将善作为目的来进行理解,这种理解具有缺陷性。
正如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所言:“只有联系到这些目的,完善(我们自身的内部的完善或上帝的外部完善)的概念才能成为意志的规定根据”。
[7]通过预期的目的,“完善”才能规定意志。
而“完善”对于意志而言,只是一种经验、一种质料,不能构成纯粹理性实践原则中纯粹化的前提。
当然,康德并没有完全否定善,他也强调德性和幸福的完美结合,即道德的最高境界与至善有密切的关联。
法则的存在是义务成为动机的根本原因。
康德明确指认,对于内在或外在行动的任何立法而言,都不能够缺失法则与动机两个维度:法则在客观上把应当发生的行动体现为必然,使行动成为义务;动机在主观上把对行动的规定根据与法则必然性关联起来。
法则、义务与动机三者的关系是:“法则使义务成为动机。
”[8]但值得提出的是,法则仅仅只是在动机领域嵌置了义务,并没有给义务至上的地位,义务的至上性客观要求道德律的责任承担。
道德律将义务引向了至上的地位。
在康德看来,动机是存在者意志的主观规定根据。
“我们不能赋予上帝的意志以任何动机,但人的意志的动机(以及任何被创造的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的动机)却永远只能是道德律。
”[9]康德将道德动机直接指向最为根本的道德律,并将道德律对于上帝与对于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不同意义做了区别。
“道德律对于一个最高完善的存在者的意志来说是一条神圣性的法则,但对于每个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意志来说是一条义务的法则,道德强迫的法则,以及通过对这法则的敬重并出于对自己义务的敬畏而规定他的行动的法则。
”[10]这就使得道德律这一动机,在有限的理性存在者范围内转变成了义务动机。
因此,对于并非完善的理性者而言,凡是出于义务的行为都是道德的,任何不是出于义务的行为,不论其结果如何,都是不道德的。
较之于传统的思想家,康德对道德动机的思考更为深刻,他将道德动机继续向前推移,深度挖掘了人在善和至善背后更具有本源意义的道德出发点——义务。
康德对义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甚至用罕见的感叹文字表达了其对义务的崇敬:“义务!你这崇高伟大的威名!你不在自身中容纳任何带有献媚的讨好,而是要求人服从,但也绝不为了推动人的意志而以激起内心中自然的厌恶并使人害怕的东西来威胁人,而只是树立一条法则,它自发地找到内心的入口,但却甚至违背意志而为自己赢得崇敬(即使并不总是赢得遵行),面对这法则,一切爱好都哑口无言,即使它们暗中抵制它。
”[11]二、自律:道德的唯一原则在康德的道德大厦中,自律起着不可或缺的支柱性作用。
自律原则,即自我立法而又自我遵从,“在同一意愿中,除非所选择的准则同时也被理解为普遍规律,就不要做出选择”。
[12]只有当自身所立之法成为普遍适用的法时,才是可以遵从并付诸实践的法。
康德明确地指出:“自律性是道德的唯一原则”[13],也是最高原则。
康德认为,自律是一种积极自由。
自由是康德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之一,它“构成了纯粹理性的、甚至思辨理性的体系的整个大厦的拱顶石”[14],是理性者意志的因果性所固有的性质。
康德将自由区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是指理性者意志的自律;消极自由是指理性者完全不受外在因果律的限制与干扰。
显然,康德的自律是一种积极自由,积极自由并非肆意妄为,而是要服从规律并受其制约,这种制约不是来自于外在自然规律的束缚或限制,而是来自于自身强加的约束和规范,亦即来自于理性者自身规定的规范准则。
这种自我立法的理性动因与自我遵从的实现,便形成了自律。
康德的自律也是绝对命令的一条重要命令形式。
人的理性是不完全的,不像完全理性者——上帝那样能够按照其对规律的意念而行动。
因而,对不完全理性者而言,必须用客观原则从外在强加于其意志,使得个人的行动变为“应该做什么”的形式,从而构成了一种命令式。
“一切命令式,或者是假言的,或者是定言的。
”[15]定言命令即绝对命令,是指“把行为本身看作是自为地客观必然性,和另外目的无关。
”[16]康德断言:“定言命令只有一条,这就是: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17]从这条总的绝对命令出发,康德又推导出三条派生的命令形式:“要这样行动,就好像你的行为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似的”[18];“你要如此行动,即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作目的,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使用”[19];“意志能够通过其准则同时把自己视为普遍立法者”[20]。
三条派生的命令形式中,前两者并列性地构成了后者的前提,并衍生出后者。
在阐明自律范畴的基础上,康德对自律在道德哲学中的地位也进行了充分论证。
他从道德法则的性质与特点出发,认为作为道德依据的道德法则必然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先天存在,他否定把后天得来的经验作为道德根据的可能性。
一方面,经验中的事实并不包含普遍必然性。
经验事实本身具有不确定和不可预知的因素,若用不确定或不可预知的经验事实去推断反映普遍必然性的道德,则难有可行性和可信度可言。
另一方面,偶然的道德事例不可推论出道德规律的必然性。
在现实生活中,从道德特例现象到道德规律本质不可能构成必然的单向因果关系。
既然后天经验中难以发掘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根据,那么就只有从完全理性存在出发去寻找能够作为道德原则的律令,这便是自律原则,而且,自律原则是道德的唯一原则,“道德原则必定是个定言命令,而这命令所颁布的,不多不少恰好是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