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转内资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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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导言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以资金、技术、设备或其他资产对中国境内企业进行投资并取得相应权益的企业。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将其转为内资企业,以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市场准入条件。

本文将介绍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

步骤一:前期准备1. 确定转型的合法性在开始办理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之前,要确保该转型是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

可以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咨询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审查原有投资协议和章程仔细审查原有的投资协议和章程,了解是否有关于转型的特殊规定和限制。

如果有需要,可以与原有投资方进行协商和签订补充协议。

步骤二:申请内资转型1. 变更企业名称,需要变更企业名称,将外资企业的名称修改为内资企业的名称。

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等。

2. 变更股东结构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必须解决外国投资者在企业中的股东地位。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外国投资者将其股权转让给中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内其他股东;外国投资者将其股权注销,由中国投资者增资;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程序办理。

3. 变更章程和经营范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章程进行适当修改,包括内资企业的股东结构、经营范围等内容。

4. 其他申请根据需要,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

具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

步骤三:审批和备案完成上述申请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具体的审批和备案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仔细准备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应咨询专业机构的意见,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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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转内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外资转内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外资转内资公司的变更登记第一篇:外资转内资公司的变更登记深圳外资转内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办事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行政许可法》【办事部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市民中心工商注册窗口【办事条件】1、境内投资者(股东)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的全部股权;2、经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批准3、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提交文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原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5、审批机关关于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撤销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6、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拟准的股权转让协议无须办理公证手续);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原投资者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8、海关和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9、内资有限公司章程;10、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应提交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11、内资有限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12、载明内资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13、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14、原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办事程序】1、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报审批机关批准;3、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4、领照人凭《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驳回通知书》。

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

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

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第一篇: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外资转内资商务委员会审批所需资料一.须提交基本文件.材料: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原件)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原件)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二.办事程序:1.受理审批发批复;2.申办企业持商务局批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三.办事时限:上报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注意事项:1.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各种文件所需原件.复印件按要求上报。

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外资转内资!办理工商变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4.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5.董事会决议;6.股权转让协议;7.新股东会决议;8.新股东的资格证明;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提请注意:1.原股东继续成为改制后内资公司的股东的,可不再提交其资格证明。

2.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外资转内资流程范文

外资转内资流程范文

外资转内资流程范文
外资转内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的一项法定程序。

在中国,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主要是指将外资企业全
部或部分的外商投资股权转让给中国大陆的自然人或法人,使其成为企业
的股东,并依法变更企业的性质与属性。

1.确定转型方案:外资企业的股东应当在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将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具体方案。

这包括确定股权比例、转
让价格、经营范围变更等内容。

2.准备文件和申请:外资企业应当准备相关的文件和申请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决议、外资企业股东变更协议、企业章程等文件,以及
外资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外资企业股东按照约定的比例将其持有的股权
转让给中国的自然人或法人。

转让程序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或公开竞价等方
式进行,具体程序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办理。

4.注册变更: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外资企业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手续包括提交变更登
记申请、提供股权变更协议、企业章程变更等材料,并支付相关的登记费用。

6.完成补充手续:转型完成后,外资企业应当及时办理各项补充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社保缴纳等,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另外,还需
要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外汇管理等相关手续。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第一章引言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一系列程序和手续将其资本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

这种转变可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资格要求1.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外商投资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市场准入要求。

3.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信誉。

4.申请转为内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实体经济实力。

5.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履行完善的财务账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

第三章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2.确认资格:商务主管部门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外资企业符合申请转为内资企业的条件和要求。

3.变更股东及资本结构:外商投资企业需召开股东大会,经过相应程序通过内资转变的决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同意公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受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后,需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

5.办理转变手续:外商投资企业需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换发新的批准证书的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用。

6.承接内资企业的相关手续:外商投资企业需向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新设立的内资企业工商登记。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申请表格。

2.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3.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大会决议及其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外商投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2.内资企业:指由中国国内投资者设立的企业。

3.商务主管部门:指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监督的部门。

4.股东大会决议:指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大会针对企业变更事项所做出的正式决定。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负责内资企业工商登记和管理的部门。

外资转内资的手续

外资转内资的手续

外资转内资的手续外资转内资,外方的股权转让给中方,中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方必须购汇付给外方。

具体手续:一、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购付汇申请材料:1.境内机构或个人提交的书面申请;2.被收购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3.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4.股权转让协议;5.被收购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被收购企业的审计报告(附最近一期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7.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文件(亏损转让无需提供);8.银行出具的最近能反映境内机构及个人外汇账户或人民币账户余额的对账单或证明;9.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的申请材料:(三)股权转让变更登记1、变更登记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出让方出让的股权是实际到位的出资还是出资义务。

如果外方向中方出让实际到位的股权应说明如何处置外方出让所得;如果外方购买中方实际到位的股权应说明外方以何种出资形式支付股权购买对价等);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3、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修订案;5、新增投资者中,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已受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证明;7、已生效的转股协议或文件;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三、外资企业注销的申请材料:(六)注销(含注销预登记)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企业的清算结果以及外国投资者对清算所得的处置计划等);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验后收缴);3.到期清算提供企业到期应清算的证明文件;提前清算或需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应提供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文件;其他情况应提供工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4.经公司权力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5.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附最近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特别清算提供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6.注销税务登记证明;7.针对前述材料应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流程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需要提供正式申请文件。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need to provide formal application documents to change to domestic-funded enterprises.2.正式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Formal application documents include the enterprisechange application form and relevant legal documents as required by laws and regulations.3.提交申请文件后,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

After submitting the application documents, it is necessary to carry out asset assessment and audit.4.资产评估和审计的目的是确认企业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The purpose of asset assessment and audit is to confirm the authenticity and accuracy of the enterprise's assets and liabilities.5.如果资产评估和审计结果符合要求,企业需要提交相关文件到监管部门审批。

If the results of the asset assessment and audit meet the requirements, the enterprise needs to submit the relevant documents for approval to 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6.监管部门会对企业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会进行现场检查。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类型的做法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类型的做法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类型的做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已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以及宽领域的格局,但仍存在重复和低水平引进外资的问题,而且,有相当部分的外资具有明显的内资外资化和政策寻租的特征。

下面本人给大家介绍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类型的做法。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类型的做法(一)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程序:1、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申请转为内资企业,应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到期转为内资企业的,直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

2、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内资企业登记机关。

3、内资企业登记机关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后,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

对核准的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外资企业登记机关回转《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

(二)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材料: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②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和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③ 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到期的不需提交);④ 出让方、受让方及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⑤ 原投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企业合同、章程的协议;⑥ 海关、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⑦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⑧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2、向内资企业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材料: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② 受让外方股权的中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④ 公司新股东会修订的公司章程;⑤ 公司新董事、监事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任职文件;⑥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

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

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
1.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企业的转变首先需要得到属地商务主
管部门的批准。

外资企业需要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有关
材料,包括企业章程的修改方案、董事会决议等。

二、外资转内资所需资料
1.申请书:外资企业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书需包含企业的基本
情况、转制的原因和具体方案等内容。

2.企业章程修改方案:外资企业需要提供企业章程的修改方案,明确
变更后的内资企业的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3.董事会决议:外资企业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证明企业董事会已经
通过转制的决定,并同意进行外资转内资的行为。

4.投资额证明:外资企业需要提供证明其在华投资额的材料,如企业
的资金证明、银行对账单等。

5.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在办理转制手续时,外资企业需要提供企
业的税务登记证、税务缴纳证明等相关文件。

6.股东会决议:如果外资企业的股东会存在,则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证明股东会同意进行外资转内资的行为。

7.银行证明文件:外资企业在办理银行账户变更时,需要提供银行的
相关证明文件,如原有账户的关闭确认、新账户的开户证明等。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1. 简介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变更形式。

这种变更可以带来一系列的优势,包括减少外资限制、降低运营成本、融入本地市场等。

本文将介绍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2. 准备工作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之前,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准备相关文件:包括原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证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文件、法定代表人联系明等。

- 完成登记备案: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包括工商登记备案、税务登记备案、统计登记备案等。

- 确定转型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转型计划,确保目标明确、可行性高。

3. 办理步骤一般来说,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步骤如下:3.1 变更股东会议- 召开变更股东会议:在变更股东会议上通过决议,决定是否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的变更。

- 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决议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具体事项。

3.2 变更工商登记- 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准备好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公司章程等,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缴纳工商登记费用: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工商登记费用。

- 领取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变更登记后,领取新的企业营业执照。

3.3 变更税务登记- 提交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准备好变更税务登记申请材料,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 缴纳税务登记费用:根据规定缴纳相应的税务登记费用。

- 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后,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

3.4 变更统计登记- 提交变更统计登记申报表:准备好变更统计登记申报表,前往当地统计局办理变更统计登记手续。

- 缴纳统计登记费用: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统计登记费用。

- 领取新的统计登记证:办理变更统计登记后,领取新的统计登记证。

4. 注意事项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便有效地应对变化。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要走哪些流程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要走哪些流程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要⾛哪些流程具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有它⼀定的局限性。

在对于外来资⾦的流⼊和流出,国家对其的把控还是相当的严苛。

⼀⽅⾯,欢迎外资的纳⼊,同时也需要核实资⾦的合法性。

公司外资转内资事宜主要涉及外经贸、⼯商、外管、税务、海关共五个主管部门,相对⽐较繁琐和复杂。

那么,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要⾛哪些流程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整体流程1、拟发⾏⼈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包括: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外资转内资)、修改公司章程等);2、收购⽅分别与外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拟发⾏⼈所辖区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3、交易完成后于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获得完税证明(⼀般需在申报纳税前取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审批);4、向海关补缴关税;5、若拟发⾏⼈持有《进出⼝货物收发货⼈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般需在办理⼯商变更登记前办理海关完税凭证;6、向税局补缴增值税;7、向⼯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8、拟发⾏⼈向外管局办理外汇变更登记;9、收购⽅申请购付汇并将股权转让款(⼀般⾸期⽀付51%以上股权转让款即可)汇出境外;10、⾃⼯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起30⽇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收购⽅应当办理的程序若为⾃然⼈收购,则不涉及该程序;若为相关公司收购,则该收购⽅需履⾏董事会会议(如有)、股东会会议或股东决定(单⼀股东情况下)等内部审批程序。

三、拟发⾏⼈应当办理的程序(⼀)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的基本材料:(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申报企业盖章);(2)企业董事会会议⼀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签字);若公司并未建⽴董事会,⼀般届时由执⾏董事出具决定即可。

(3)企业各股东认可股权变更的书⾯意见(原件1份,股东法定代表⼈签字,股东盖章);(4)企业成⽴的批准或核准⽂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件(复印件各1份),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企业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5)企业最新⼀期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原章程(含补充章程)(复印件1份);(7)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修改合同、章程或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股权变更后企业的各股东法定代表⼈签字,股东盖章);(8)新中⽅股东为公司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为⾃然⼈的,提供⾝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件(原件1份);(9)填报股权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上海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的申办流程解答

上海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的申办流程解答

上海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的申办流程解答在公司运营中,往往会遇到公司扩大、减小、改制等问题,这就涉及到公司的变更问题,企业变更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提前对公司各变更事项的办理过程有个全程了解,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就属于企业改制的问题,这个变更事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准备哪些变更材料等?我们来做下了解。

一、上海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的申办流程:1、外商投资的公司在经营期间,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转换为内资公司,只需通过原审批部门批准通过即可;2、登记机关审查外资公司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相关机构将在一周后把《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内资公司登记机关处。

3、内资公司的登记机关收到材料后,在一周内作出核准。

对核准的公司,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向外资公司返还文件给外资公司的登记处。

二、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向外资公司的登记机构提交的材料包括下列几项:1、经公司的法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原件一份,副件两份;3、公司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4、外资公司的董事会的变更决议(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和公司的类型变更);5、股权转让协议书;6、原公司签署企业合同和公司章程协议;7、海关和税务部门的税务表;8、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的文件(包括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

(二)、需要提交的登记材料有: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新股东会修订的公司章程;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5、公司新股东会修订的公司章程;6、受让外方股权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7、公司新董事、监事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任职文件。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办理流程一、申请准备阶段⒈准备申请材料●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及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审批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表●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改制方案●外国投资者联系明、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联系明等⒉确定审批部门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确定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审批部门。

一般来说,需要向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⒊缴纳相关费用申请转为内资企业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根据规定缴纳费用,并保留相关缴费凭证。

二、申请材料递交与审核阶段⒈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的审批部门,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⒉材料审核审批部门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开展相应的审查工作。

⒊补充材料如审批部门对递交的申请材料有要求,需要补充相关材料。

⒋许可审批审批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是否同意该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许可审批决定。

如果批准,将颁发内资企业营业执照。

三、内资企业设立阶段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凭许可审批决定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⒉处理财务资产转移外商投资企业将其财务资产转移至内资企业。

⒊确认职工安置问题外商投资企业需与职工协商解决职工的再安置问题。

⒋其他相关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的税务、汇金融、社会保险等手续。

附件: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⒉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及董事会决议复印件⒊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审批文件复印件⒋外商投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复印件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⒍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改制方案复印件⒎外国投资者联系明、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联系明等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外商投资企业:指由外国投资者或者中外合资、合作设立的企业。

⒉审批部门:根据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批的相关部门。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1]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1]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转变外商投资企业为内资企业的流程和方法一、背景介绍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指外资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外资转化为内资的一种行为。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适用于中国内资企业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以获得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条件。

二、转变流程1.拟定转变计划外商投资企业首先需要与外国投资方讨论,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拟定转变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转变的原因、方式、时间表和其他必要的信息。

2.准备材料准备下列材料:a.转变申请书b.投资者联系明文件c.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等公司文件d.投资者的软件和硬件投资设备清单e.待转变为内资企业的外资企业的证照和其他相关文件f.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材料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相关部门,如商务局或外商投资合作办公室,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审核您的材料。

4.审核和批准相关部门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评估。

如果审核通过,您将收到批准函并被授予内资企业的身份。

如有需要,您可能需要参加面试或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和证明。

5.更新注册信息一旦获得内资企业身份,您需要更新企业注册信息。

这包括更改企业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

6.处理其他事宜作为内资企业,您可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一些其他事项,如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等。

请确保您提前了解和处理这些事宜。

三、附件本文档附带的附件如下:1.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范本2.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的审核评估表格3.内资企业注册更新的申请表格4.相关法律文件和法规解读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外商投资企业 (Foreign Invested Enterprise, FIE): 指由外商(自然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中外合资、合作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了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内资企业 (Domestic Invested Enterprise, DME): 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依法设立、登记、运营和管理的企业。

外资转内资流程

外资转内资流程

外资转内资流程外资转内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将其在中国的外资企业改变为内资企业的过程。

外资转内资流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具体流程如下:1. 咨询法律事务所:外资企业首先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

事务所会帮助企业准备转内资的材料,并提供法律意见。

2. 决策:企业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将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转内资会影响企业的股权结构和经营方式,需要进行全面的考虑和决策。

3. 变更股东:外资企业需要与相关股东协商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外国投资者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投资者。

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

4. 注册登记:企业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变更。

企业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5. 资本金认缴:转内资后,企业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将资本金缴纳到企业账户中。

认缴资本金需要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并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核确认。

6. 出资人会议:企业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相关事项。

会议需要制定议事程序,并记录会议决议。

7. 更新营业执照:企业需要将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转换为内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更新营业执照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8. 税务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注册。

税务部门会核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并制定税务准备金等相关要求。

9. 完成审批、备案手续:企业需要将企业的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更新、税务注册等手续提交给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备案。

商务主管部门会核查企业的资质和经营情况,并决定是否批准备案。

10. 完成变更登记: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企业需要办理最后的变更登记手续,包括更新企业章程、印章、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企业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

外资转内资流程需要依法依规进行,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外资转内资流程

外资转内资流程

外资转内资流程内资转外资,必须按外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的方式来做,涉及到许多材料,其中需要由外方提供的材料有:1、外国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外国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必须经过我国驻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商业登记证认证书。

3、外国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必须由银行出具一份往来款项正常的银行资信证明。

4、外国公司同意并购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某人代表外国公司签署所有文件的授权书,及任命某人为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另一人为新公司监事的任命书。

5、其他由原内资公司必须提供的有: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股东会决议3、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4、审计报告5、公司全部资产的1、报材料至上海市商务委进行审批;(目前外资并购只能报市商务委审批)2、待商务委审批后,取得批准、批复证书再报工商局进行审批;(内资迁出,外资变入)3、组织机构代码及IC卡变更;4、税务登记变更;5、申请外汇登记;6、申请财政登记;1、内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外资是否可以继续保留,是否会涉及办理前置许可。

2、经营范围如有变化,公司行业号是否会做相应变化3、法人、监事、总经理是否要重新委派,是否设立董事会4、内资公司职工安排计划5、内资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6、内资公司是否存在投资的企业7、境外机构对内资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8、是否涉及国有资产9、如果在3~6月应做完工商年检再办理。

内资公司转外资公司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1、内资公司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内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3、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4、董事、监事名单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6、公章7、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8、税务登记证正、副本9、场地租、购10、房产证复印件。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办理流程一、背景介绍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中,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者由于经营需要,可能需要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本文将详细介绍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办理流程。

二、准备工作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可行性以及各项规定。

2.内部讨论与决策:与企业高层、股东进行内部讨论,确定转为内资企业的决策。

3.律所咨询:与专业的律所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法律要求。

三、修改章程1.股东会决议:组织股东会,通过决议将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会决定变更为内资企业股东会,明确转为内资企业的意愿。

2.股东会决议公告: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股东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确保所有股东都已知晓。

四、申请材料准备1.申请书:撰写申请书,详细说明转为内资企业的原因和目的,并附上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

2.公司章程修改申请:准备公司章程修改申请书,包括修改的章节和内容。

3.公司章程草案: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形成新的版本,明确内资企业的股权结构和管理方式。

4.股东会决议公告:保存股东会决议公告,并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申请办理1.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如商务部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审核审批: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完整无误后,审批通过。

3.签发证书:申请获得批准后,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会签发相关证书,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已转为内资企业。

六、变更程序1.工商登记:申请人需持有签发的证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2.税务登记:根据新的企业类型,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办理相关税务手续。

3.银行变更:根据新的企业类型,变更对公账户和相关业务办理。

七、附件1.公司章程修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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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资转内资事宜主要涉及外经贸、工商、外管、税务、海关共五个主管部门,
整体主要流程如下:
1、拟发行人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包括: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外资转内资)、修改公司章程等);
2、收购方分别与外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向拟发行人所辖区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4、交易完成后于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获得完税证明(一般需在申报纳税前取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审批);
5、向海关补缴关税;
6、若拟发行人持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一般需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办理海关完税凭证;
7、向税局补缴增值税;
8、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9、拟发行人向外管局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10、收购方申请购付汇并将股权转让款(一般首期支付51%以上股权转让款即可)汇出境外;
11、自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收购方应当办理的程序若为自然人收购,则不涉及该程序;若为相关公司收购,则该收购方需履行董事会会议(如有)、股东会会议或股东决定(单一股东情况下)等内部审批程序。

三、拟发行人应当办理的程序
(一)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申报企业盖章);(2)企业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签字);若公司并未建立董事会,一般届时由执行董事出具决定即可。

(3)企业各股东认可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4)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各1份),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企业最新一期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原章程(含补充章程)(复印件1份);
(7)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修改合同、章程或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股权变更后企业的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8)新中方股东为公司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份);
(9)填报股权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10)外资股东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1)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

(二)工商主管部门: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5)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6)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鉴证);(8)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10)老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可能不需要,准备,待用)。

(三)外汇主管部门:境内机构或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应办理的程序及需提交资料
(1)被收购企业到其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变更手续;(2)境内收购方向外汇局申请办理购付汇手续;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上下载办理业务流程及申请表格,依次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市场业务”→“股权转让业务核准”→“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购付汇”下载《股权转让购付汇申请表》。

以下资料由境内收购方申请,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方加盖公章
①被收购企业的外汇登记IC卡;
②外经贸主管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③股权转让协议;
④被收购企业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若验资报告中企业股权结构与企业转让前实际股权结构不一致,则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被收购企业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附最近一期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⑥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文件(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⑦银行出具的最近能反映境内收购方外汇账户或人民币账户余额的对账单或证明。

(3)股权并购后企业无外方持有股份的,办理完购付汇手续后,再由被并购企业到其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注销手续。

(四)税务主管部门
1、若拟发行人成立以来享受过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但经营期限不足10年的,则可能需补税;
2、就外资转内资事宜而言,尚需就股权转让事宜缴纳所得税并办理完税证明;
3、补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第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

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
资企业,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国产设备净值是指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设备净值。

4、除此之前,鉴于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即注册类型改变发生变化,应当自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办理程序主要如下:
(1)纳税人填写《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经主管管理员审批核准后,凭管理员审批核准后的《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并备齐资料至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若纳税人提交的资料齐备,符合要求,经税务人员审核后予以录入。

对于税务登记证件上内容发生改变的,税务人员将收回旧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打印新的税务登记证件予以发放。

(3)若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的,需补充完整相关资料后,再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五)海关主管部门
1、补缴关税公司若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所述的处于海关监管期间的机器设备等货物,则可能需补缴关税,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发生分立、合并、股东变更、改制等变更情形的,权利义务承受人
(以下简称承受人)应当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日内,向原减免税申请人的主管海关报告主体变更情况及原减免税申请人进口减免
税货物的情况。

经海关审核,需要补征税款的,承受人应当向原减免税申请人主管海关办理补税手续;可以继续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承受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变更或者减免税货物结转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减免税货物因转让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补征税款的,补税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为基础,按照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补税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监管年限×12)。

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自减免税货物的放行之日起按月计算。

不足1个月但超过15日的按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一)船舶、飞机:8年;(二)机动车辆:6年;(三)其他货物:5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2、办理海关完税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拟发行人若属于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持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情况下,一般需在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注销该证书,取得《企业办结海关手续通知书》,即海关完税凭证。

参照的法律: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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