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是我县煤矿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是提升煤矿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黔安监煤矿〔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突出重点”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1年底,全县8对煤矿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2012?014年进一步提升达标煤矿标准化建设标准,夯实煤矿生产安全基础,其中2010年完成4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率达100%(附道真自治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目标安排表)。通过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下,逐步推进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三、工作重点

从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和系统入手,优先从通风、采掘、防治水等主要项目的安全质量达标着手,切实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然后依次推进,最终实现生产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质量标准化。

1.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奖惩办法,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教育。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教育,尤其是开展矿长、班组长、安全检查员、质量验收员和井下特殊工种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技术

素质和安全文化素质,奠定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良好基础。

四、工作步骤

1.制订规划、示范指导阶段(2010年4?月)。一是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本《方案》组织制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同时参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煤矿现有基础条件、管理水平等初步划分类别,示范指导,分类实施,有效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是选择1个以上积极性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煤矿先行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全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并优先抓好顶板管理、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的标准化。通过典型引路、政策引导,提高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带动更多煤矿企业开展煤矿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逐年提高、全面推进的目标。三是初步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和队伍。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专门机构,组织指导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队伍,配齐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验收人员,保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标准、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7?2月)。在第一阶段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的基础上,学习典型,总结经验,规范标准,全面推进,促进全县煤矿企业逐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2011年底全县所有煤矿安全质量达标。

3.建立体系、巩固发展阶段(2011年1月?014年12月)。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生产过程转到矿井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即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安全质量工作,不但满足生产系统本身需要,而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良好状态,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五、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标准

1.工作范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适用于本县范围内依法取得各种必备证照的生产矿井及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矿井。

2.工作内容及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及标准进行建设。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樊建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学智(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杨孝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韩贞利(县经贸局常务副局长)

李开智(县安监局副局长)

万小红(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科芳(上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誉(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代勇(隆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永强(洛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忠仁(平模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由周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开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涉及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2.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要建立相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制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和管理制度,保证标准化建设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标准,形成一套严密的煤矿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安监部门要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煤矿搞好监督检查,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查找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重大隐患以及突出矛盾,作为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问题,以及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力、进展缓慢的煤矿,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积极联系市安监部门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邀请市安监部门专家授课,让参训人员吃透精神、熟悉标准、掌握尺度,以便指导煤矿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煤矿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使煤矿管理人员明白达标标准,以便制定各矿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力量对班组长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4.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部门、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达标计划、明确岗位职责;督促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