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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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浅析
【摘要】土地整治项目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对为合理利用土地的整理,因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修复,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
【关键词】土地整治;竣工验收;管理
1.引言
按照类型划分为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具体工程涉及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等方面。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统筹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以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其他涉农资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主要指项目的申报立项(申请、可研)、设计(专家论证、财政初审)、政策处理、招投标、实施(施工、监理)、验收(初验、阶段验收、终验)、审计、后续管理等。项目是指一个过程,而不是过程完成时形成的成果,项目管理就是项目管理者对项目进行管理的行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是将土地整治知识、专业技能、工具与技术应用到
项目各项活动中,以实现或超过项目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和希望。
2.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展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
2.1项目规划缺乏综合性和科学性
部分地方没有对土地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谋划,规划思路、规划原则、规划目标不明确,落实措施不够得力,规划综合性不强。土地整治与村庄、交通、水利、电网、林业等相关规划没有很好地衔接,“统”的功能不够;规划与当地实际不符,现实性和准确性不能满足指导项目选址和设计的要求,项目选择随意性大,难以实现规模效应;同时土地整治项目设计也存在不科学性,比如灌溉水源多引用地下水,甚至在具有地表水源的情况下依然开采地下水,而又不及时对地下水进行补源,造成地下水位大幅下降。
2.2项目进度相对滞后,资金使用效益显现不充分
进度缓慢是当前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客观上讲,项目的招投标等前期准备需要一定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进度,但主要原因在主观上是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没有将项目当做主要工作来抓,造成到期的项目仍未竣工,该验收的没有及时验收,验收后整改落实不到位,验收合格文件下达不及时等。从以往对已建成项目的检查中发现,项目的建
设成效没有充分显现,主要表现在项目没有亮点,耕地质量等级提高和农民增收不明显。这些项目的延期效果显现不够充分都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安排不合理有很大关系。
2.3市以下管理队伍难以满足当前项目管理的需要
项目管理机制改变后,规模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日常监管、验收等权限全部下放到市级,省级仅是备案。市级的权力和责任大大加强,也做到了责、权、利的统一。但随着土地整治项目资金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市级监督和县级土地整理机构与各局委及乡(镇)、村等各方协调任务十分繁重。但部分市、县(区)没有正式成立土地整理机构,或者成立的土地整理机构不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管理人员少、办公设备落后,在项目管理责任大、任务重的情况下,严重制约了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而也导致项目监管和实施管理工作不到位。
2.4庭承包责任制对项目实施和管护形成制约
由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制约,项目建设过程中占地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田间渠系建设过于迁就工程用地问题,造成农田水利建设过于破碎和零散,不能发挥灌溉效益。项目竣工验收后,虽然签署了后期管护协议,但是由于家庭承包
责任制等原因,造成项目后期管护流于形式,特别是对田间渠系的破坏,成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发挥效益的致命伤。
3.竣工验收管理措施
3.1高起点规划,确保项目规划的综合性与科学性
高起点规划就是要加强项目与村庄、交通、水利、电网、林业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统筹考虑田网、水网、路网、林网、电网和村庄建设。与相关农业发展规划相结合,规划应与时俱进,充分考虑集中连片、聚合资金、综合治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用项目作支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建设,科学整合,叠加实施,形成综合效益。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克服随意选址、按行政命令选址的问题,严格按规划实施项目,不受人员变动和机构变化的影响。
3.2 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监管力度
①认真研究制订项目建设监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②建立项目建设的推进机制。抽调土地、农业综合、公安、规划设计等精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有业务指导组、农民质量监督组、监理等组织。同时,建立重大示范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月通报、季考评、年总评及定期督查等,坚持联审联批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③明确项目责任分工。对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复垦整理、拆迁、服务均确定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通过新
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更好地推动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3加强土地整治管理队伍建设
随着土地整治项目投入不断增加,土地整治管理队伍必须加强。市、县两级土地整理机构需理顺关系,进一步改善管理人员素质较差、办公设备落后的现状。因此,成立和规范市、
县两级土地整理机构建设,加强市、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承担繁重的土地整治事业奠定基础。
3.4 利用土地流转破解后期管护难题
2014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
意见》,指出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正是解决土地整治项目规划破碎、管护难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根据群众意见进行土地流转,从而建设系统化的农田水利工程系统,通过“谁承包、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加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3.5 国外农村土地整治经验
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城乡二元结构,但是各国在发展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