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021年输配电价的批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2021年输配电价的批复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核定20xx年至20xx年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等问题的请示》(粤发改价格〔20xx〕81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379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有关要求,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按“成本加收益”方法测算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第一个监管周期(20xx年-20xx年)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各年平均输配电价及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详见附件,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深圳市开展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应在附件中规定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基础上,考虑你省省级电网分摊的输电成本和地区间交叉补贴因素确定。具体水平授权你委制定公布,并报我委备案。
三、请你委会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试点通知》有关要求,持续密切监测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投资、收入、成本等情况,于每年7月1日前将上一年相关情况上报我委。
四、请你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相关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并督促电网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试点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搜集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