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部位广告收益应归业主 物业不得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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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规则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规则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规则一、前言为了保障小区公共收益的合理管理和有效使用,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特制定本管理和使用规则。

二、公共收益的定义1.公共收益是指小区内所有业主共同出资建设和维护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公共资源所产生的收益。

2.具体的公共收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广告费等。

三、公共收益的管理1.公共收益应由小区物业公司或经物业委员会代管,并进行专项账户管理,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和升级等。

2.物业公司或物业委员会应每年对公共收益进行核算和公开,接受业主监督。

3.公共收益的使用方案必须由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业主公示。

四、公共收益的使用规则1.公共收益应首先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

2.其次,公共收益可用于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升级,提高设施的质量和功能。

3.公共收益还可用于小区公共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如春节联欢晚会、文体活动等。

4.对于公共设施进行大规模改造或升级时,应征求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委员会的意见,并进行公示,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使用。

5.公共收益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私分或用于个人或部分业主的私人利益。

6.物业公司或物业委员会对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应进行及时公示,并接受业主监督。

五、公共收益的分配原则1.公共收益的分配应按楼栋、单元或户数进行平等分配,不得有一刀切或歧视性待遇。

2.分配原则应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以确保公平公正。

3.公共收益的分配比例和方式可由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委员会的审议和公示。

六、公共收益的监督1.物业公司或物业委员会应定期向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

2.业主有权对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建议。

3.若发现公共收益被挪用、私分或用于不正当用途,业主有权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和使用规则自发起日起生效,经过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成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的准则。

公共收益管理规约

公共收益管理规约

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金管理规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红线内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为了规范淮矿和平盛世小区公共收益金的依法使用,更好的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第一条基本原则1、小区公共收益金(以下简称公共收益金)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2、业主对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3、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收益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

公共收益金的管理,实行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第三条小区公共收益金范围界定1、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收益;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3、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4、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5、占用因损坏或违法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或收益;6、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赔偿金;7、其他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

第四条小区收益金的管理1、业主大会做出与小区公共收益金使用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公共收益金存入小区公共账户,业委会建立账簿进行管理。

监事会按季对明细账进行监督。

3、公共收益金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公共收益金按季结算纳入维修资金帐户作为维修资金。

3、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工作补贴,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工作经费和补贴的使用情况,由监事会每半年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一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4、小区公共收益金的使用情况,由监事会每半年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一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小区内向全体业主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业主委员会对业主的询问予以解答和说明。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为加强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效益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供业主委员会执行。

第一条业主、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监督公共收益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下列资金属于公共收益:1、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所得收益;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缴交的费用;3、共用部位被依法征收的补偿费;4、公共收益产生的利息;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及公示1、公共收益由业委会代为管理及使用。

2、业委会作为公共收益管理单位应当向业主每半年公开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业主对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书面提出异议的,业委会作为公共收益管理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3、业委会财务专员须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签字等事项。

4、支出票据必须审核事项、时间、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5、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业委会财务专员或聘请的财务专业人员事中、事后备案登记。

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公共收益的会计资料。

6、账目每半年公示一次。

包括业主公共收益缴存和银行结余、收支项目明细及费用支出情况;7、公共收益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情况。

对3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需要在支付前10日公示资金支出的需求,开户银行应当核实公示序号才可以进行转账操作。

8、业主、业主大会对公共收益的大额资金支出提出异议的,应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公共收益管理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第四条公共收益用于下列支出1、补充维修资金;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和专项财产保险,但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业主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4、业委会聘请专业财务人员的费用;5、对公共收益的审计费用;6、业主共同决定用于物业管理的其他费用;7、小区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小区维权费用等,其中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8、小区各类教育、娱乐活动的召集与举办费用;9、用于奖励支出、慰问补贴;10、发放业主福利;11、其他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同意的其他开支;12、未经业主共同决定,不得使用公共收益。

公共收益管理规定

公共收益管理规定

公共收益管理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共收益是一个常常被提及但又可能不太被深入理解的概念。

公共收益指的是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获得的收益,比如小区电梯里的广告收入、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收费等等。

这些收益并非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特定群体,而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为了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获取、妥善管理和公平分配,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共收益管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共收益的范围公共收益的范围应当清晰明确,以避免产生争议和纠纷。

一般来说,常见的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如电梯间、楼道、外墙等部位的广告位出租所得。

2、小区公共场地的停车收费,包括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如果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收入。

3、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经营收入,例如自动售货机、快递柜等的场地租金。

4、利用小区公共资源举办活动的收入,如场地出租给商家举办促销活动等。

5、通信运营商在小区内设置基站等设施所支付的场地租赁费。

二、公共收益的获取1、任何获取公共收益的活动都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在与相关商家或机构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其资质和信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对于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出租、场地租赁等活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拍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合作对象,以确保获取最大的收益。

3、签订的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收益的分配方式、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合同应当经过专业法律人士的审核,确保其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三、公共收益的管理1、公共收益应当设立专门的账户进行独立核算,不得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资金混同。

这样可以确保公共收益的收支清晰、透明,便于业主监督和审计。

2、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向业主公布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包括收入的来源、金额,支出的项目、金额等详细信息。

公布的方式可以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确保业主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小区内挂广告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吗

小区内挂广告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吗

小区内挂广告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吗小区是一个集中的生活区,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里面也会张贴宣传广告。

但是,一般来说,小区内除了住户个人的住房,其他部分都由业主们共有。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小区内挂广告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小区内挂广告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吗小区内想要悬挂宣传广告什么的,当然是需要业主们的同意才可以,但根本就不必经全体业主同意,可是要取得相关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

实践中,小区悬挂广告几乎不可能获得全体业主同意,因此只需获得业主大会上绝大多数业主或超过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可。

二、小区住宅打广告,物业是否有权收取任何费用在小区住宅内打广告,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一般因为广告取得的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但是,实际中有些物业以对小区进行管理服务,在外面的广告商想要进小区打广告就需要跟物业打招呼,有些甚至只有经过物业才能够在小区内为挂广告作业,因此有些物业就这个理由要求广告上支付费用。

其实,在实际情况中,广告商在进小区挂广告的时候,有些物业比业主更需要接触,但这并不是说物业就可以从中收取费用。

在小区住宅内打广告,如物业能获得业主大会授权代收代管广告费,那物业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

如果物业未获业主大会授权,那么物业无权收取任何相关费用,而业主大会需要重新设定一个机构代收代管相关费用。

另外,值得注意地是,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利用小区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如楼梯间、电梯间等设施所支付的广告费用,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归全体业主所有。

而物业公司不能将小区广告收益占为己有,但可以跟所有权人、广告公司事先约定收取一定的广告管理费用,小区内广告带来的收益,经业主授权后物业公司可以有权管理,用于对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维修。

三、物业越权收取广告费用的业主的维权途径(一)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公共区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决定该部分收益的具体用途。

公共收益业主败诉案例

公共收益业主败诉案例

公共收益业主败诉案例
【典型案例】
孙某对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共有部分收益不满,拒交物业费败诉案。

某物业公司诉称,我公司与被告所居住的福莱花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对该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但被告在接受了物业服务后拒绝交纳2012年起的物业管
理费,截止2014年3月,其共拖欠物业服务费1108元及电梯费772元,合计1880元。

物业公司因此向法院起诉。

被告孙某辩称,1、小区电梯内的广告收益以及停车场收益根据
法律规定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实际上是原告收归己有……3、物业费
的收支状况不透明、不公开……综上,我不应向原告缴纳物业服务费。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关于孙某辩称的某物业公司将广告及停车场的收益据为己有和物业费的收支状况不透明之辩解,不是本案的审理范围,本案不予处理。

某物业公司是否将小区共有部分出租营利,亦不能作为业主拒交电梯运行费和物业费的理由。

【律师观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根据上述规定,业主共有或者共用物业部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依法或者依约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处分。

如果需要处分的,必须经全体业主同意,并对处分的收益作出约定。

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擅自处分共用物业部分不满的,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形式进行维权。

业主拒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是不成熟的表现,而应当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前文所述,业主正常缴纳物业费并不代表对物业公司做法的认可。

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规定梳理(注意收藏)

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规定梳理(注意收藏)

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规定梳理(注意收藏)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规定梳理当你居住的小区内,电梯设有广告栏、非私人专有的停车场对外计费,公共区域增加了快递收寄装置,这些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呢?《民法典》对小区共有部分收入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延续物权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尽管,小区共有部分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属于全体业主。

但当前,多数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是交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生活中,便常遇到就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归属产生争议的情况。

其中,《民法典》二百八十二条新增了关于共有部分收入归属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

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五条、《XXX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4)物业服务用房;(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7)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简单罗列,小区共有部分的收入主要包括:公共场地泊车费;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雕栏等广告费;公共场地摆摊、克己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装备占地费;物业用房、谋划用房房钱收入等等。

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应该如何分配?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营利的形式多种多样,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都应属于小区业主共有收益,纳入全体业主的钱袋子。

公共收益管理规定

公共收益管理规定

公共收益管理规定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红线内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为了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的依法使用,更好的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小区公共收益(以下简称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二、业主对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三、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收益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的管理,实行业主委员会负责制。

第三条小区公共收益范围界定一、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固定车位收益;二、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位获取的广告收益;三、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四、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五、其他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

第四条小区收益金的管理1、业主大会做出与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小区公共收益暂由物业服务公司设立专户进行托管,每季度15日前向业委会书面报告上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并提供详细的收支明细流水,业委会对该账户行使监督权。

3、物业公司每年应向业主委员会指定公共收益账户划拨3万元公共收益款,由业委会专管,业委会日常的各项支出从物业公司公共收益账户列支。

4、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定办公经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除外。

5、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使用情况,由业委会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条小区公共收益金的使用1、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2、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1)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场地的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等;(2)业主公益活动的开展;(3)业主委员会专项办公经费;(4)邀请第三方对公共收益金的收支情况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审计所需费用;(5)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费用;(6)双方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支出。

小区物业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小区物业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区物业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市民孙先⽣:我们买房⼦时,开发商说⼩区⾥边的游泳池只对内部居民开放,可现在物业将它租给外来经营户,外边的⼈也可以进来消费,搞得⼩区⾥进出⼈员很杂,物业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业主的权益?答:是否侵犯了业主权益这个问题,是⼀个游泳池产权归谁的界定问题。

⽬前游泳池的开放对⼩区内居民要给予最优惠的规定,对外来⼈员游泳应⾼⼀些收费,同时物业对外来⼈员应加强管理。

市民吕先⽣:对于占⽤公共区域进⾏私搭乱建的业主,物业有责任制⽌并协助恢复原状吗?答:物业应当劝阻、制⽌,并要求其恢复原状,⽂字通知,⼝头通知都可以,如制⽌不了,物业还应向相关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反映。

市民张⼥⼠:我家住三楼,前⼏天我家阳台玻璃被⼈⽤⽯头砸坏了,⽯头还留在我家⾥,是否属于物业监管不到位?物业应不应该赔偿我的修理费⽤?答:物业有维护公共环境、秩序的义务责任,如果物业按管理协议尽了巡视检查的义务,没有发现扔⽯头的⼈,物业可协助住户到派出所报案处理。

楼道⾥和社区的墙上经常出现很多⼩⼴告,⾮常影响社区环境美观,物业是不是有责任管管那些喷涂⼩⼴告的⼈?有没有责任及时清理掉?答:维护社区环境的美好是物业公司的职责,应加强管理,及时清理。

市民刘⼥⼠:居民个⼈种在公共绿地⾥的树⽊应该属于社区共有还是属于居民个⼈所有?物业有没有权限对其进⾏统⼀管理(如砍伐、修建、移栽等)?答:居民个⼈种在公共绿地⾥的花⽊应属于社区居民共有,不能属于个⼈,物业有权⼒义务对其进⾏统⼀管理,统⼀维护。

市民⾼先⽣:居民养的狗随地⼤⼩便,有的还不拴狗链,不养狗的居民就很不满,把对狗和养狗户的不满,把对狗和养狗户的不满发泄到物业⼈员的⾝上,说物业故意不管,是“为狗做猖”,其实物业也经常劝那些养狗户,可是效果很差,我们该如何协调?答:物业公司应在各单元门⼝和适当的公共位置放置管理警⽰牌,同时向各住户发放对养狗的相应规定要求的⽂字通知,提⽰养狗户加强维护社区环境的义务。

小区公共收益使用范围

小区公共收益使用范围

小区公共收益使用范围小区公共收益使用范围指的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业主委员会等管理单位,根据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合理利用的范围。

小区公共收益一般指的是小区物业费、停车费、广告费、租赁收益等各项收益。

小区公共收益的合理利用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和改善小区公共设施:通过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可以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改善,包括修缮楼道、电梯、照明、绿化等。

2.提高小区安全管理水平: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可以提高小区安全管理水平,包括安装监控、门禁、消防设施等,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提供公共服务和设施:小区公共收益也可以用于提供小区公共服务和设施,如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休闲场地等。

4.支持文化体育活动: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可以支持小区内的文化体育活动,如社区文艺表演、篮球比赛、健身瑜伽等,增强小区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5.其他用途:根据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小区公共收益也可以用于其他合理的用途,如物业管理费用、环保治理等。

总之,小区公共收益使用范围应该在尊重业主意愿、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共收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服务和生活体验。

除了上述提到的几个方面,小区公共收益还可以用于以下用途:智能化改造: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化改造越来越受到小区居民的关注,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可以对小区进行智能化改造,如安装智能门禁、智能照明、智能停车等设施,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和居住体验。

环保治理:小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是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可以进行环保治理,如对小区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和培训、增加垃圾桶数量、提高环境卫生清洁率等。

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提高小区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可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服务和社区活动场所,增强小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安全防范:小区安全一直是居民关注的重点问题,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可以增加安全防范设施和人员,如增加保安巡逻、安装安防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等。

小区公共收益暂行管理制度

小区公共收益暂行管理制度

小区公共收益暂行管理制度为创造优美的小区环境,维护好业主的共同利益,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业主监事会简称“监事会”)关于公共收益管理,增强其透明度,有利于全体业主及监事会监督好业委会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共收益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共收益收入公共收益主要包括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租赁费、场所广告费、公共车位停车费等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合法收入。

第二条公共收益支出公共收益支出主要包括:1、万科金域缇香的公共设施设备必要的更新及改造;2、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的员工工资、保险、津贴及办公支出;3、业主大会、业委会会议支出;4、业委会监事会委员交通和通讯费用等补贴;5、奖励支出、慰问补贴,以及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所有开支凭证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条支出审批报销流程、权限及管理公共收益支出经办人应向业委会批准权限人说明原因和金额,经业委会执行秘书核准,根据不同金额,由业委会主任、全体业委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业主大会批准,批准人不在时,应电话/短信/微信沟通,经审核通过后,同意支出。

1、 2000元以内的支出,须经业委会主任同意;2、 2001元至2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业委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3、 20001元至10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业委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在小区进行不少于7天的线上线下公示,如无明显异议后执行;4、 100001元至20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业委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在小区进行不少于15天的线上线下公示,如无明显异议后执行;5、 200001元及以上的支出须经由业主大会或临时业主大会表决批准,并在小区进行不少于15天的线上线下会议结果公示,如无明显异议后,则执行。

经办人有义务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使用各项费用,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公共收益管理办法 北京

公共收益管理办法 北京

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北京
小区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公共部位产生的收益,公共部位是指物业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根据规定,物业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利用物业公共部位产生的收益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这些公共收益一般都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并由其决定公共收益的用途。

公共收益主要用途是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收益纳入维修资金账户作为维修资金。

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作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最新民法典宣传资料《民法典宣传标语》

最新民法典宣传资料《民法典宣传标语》

最新民法典宣传资料《民法典宣传标语》解读: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

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2、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

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禁止高利放贷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4、保护个人信息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5、界定夫妻共同债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公共收益管理规定

公共收益管理规定

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红线内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为了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的依法使用,更好的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小区公共收益(以下简称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二、业主对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三、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收益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的管理,实行业主委员会负责制。

第三条小区公共收益范围界定一、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固定车位收益;二、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位获取的广告收益;三、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四、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五、其他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

第四条小区收益金的管理1、业主大会做出与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小区公共收益暂由物业服务公司设立专户进行托管,每季度15日前向业委会书面报告上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并提供详细的收支明细流水,业委会对该账户行使监督权。

3、物业公司每年应向业主委员会指定公共收益账户划拨3万元公共收益款,由业委会专管,业委会日常的各项支出从物业公司公共收益账户列支。

4、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定办公经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除外。

5、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使用情况,由业委会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条小区公共收益金的使用1、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2、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1)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场地的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等;(2)业主公益活动的开展;(3)业主委员会专项办公经费;(4)邀请第三方对公共收益金的收支情况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审计所需费用;(5)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费用;(6)双方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支出。

小区分众传媒遭遇物权法变数,广告收益要归业主所有

小区分众传媒遭遇物权法变数,广告收益要归业主所有

小区分众传媒遭遇物权法变数,广告收益要归业主所有小区分众传媒遭遇物权法变数,广告收益要归业主所有刚刚通过的《物权法》改变了这种现状,它明确了小区楼宇(楼顶、外立面、大堂、电梯厅、电梯内等)的广告收益归业主所有。

此前,这部分收益都流入了物业公司或某些个人的囊中。

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每天都要乘坐两次或多次电梯,这段短短的无聊时间被各种楼宇广告、电梯广告侵占。

分众等广告运营商的日子也因此过得红红火火,只是这种红火与每个广告受众毫无关系。

刚刚通过的《物权法》改变了这种现状,它明确了小区楼宇(楼顶、外立面、大堂、电梯厅、电梯内等)的广告收益归业主所有。

此前,这部分收益都流入了物业公司或某些个人的囊中。

“其实,我并不拒绝这种广告模式的存在,只是觉得它既然都做到我的地盘上了,那是不是应该得到我的允许,给我交点广告费?”业主杨洁说的我的地盘,指的是她所居住的小区北京华清嘉园。

她说这话的时候显得理直气壮。

“《物权法》的实施,将成为业主向楼宇广告挑战的导火索。

”长期关注楼宇广告模式的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说,“当《物权法》明确将楼宇广告的收益权和决定权都划归业主时,传统的楼宇广告商业运作模式,肯定会受到影响。

”分众的钱分给了谁?在楼宇广告运营商的游戏规则里,能否“搞定”物业公司,是广告可否发布的关键,这从行业老大分众传媒身上便可看出。

虽然其总裁江南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他们是很注重业主利益的,“与物业公司在合同里会约定,物业在得到业主委员会授权后才发布广告。

”但这种合同约定无异于“掩耳盗铃”。

“签约双方都心知肚明,经业委会授权只是骗人的把戏。

目前北京有3000多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的只有400多个,大部分小区都是没有业委会。

”业主维权专家舒可心称。

而大部分小区却都悬挂着广告,覆盖率之高用肉眼就能感觉到。

舒可心透露,楼宇广告发布媒体给物业公司的钱其实是“小头”,给物业公司广告批准负责人的钱才是“大头”,这里面的寻租空间巨大,有的甚至达到了六位数。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小区的电梯人流量是很大的,有的公司为了提高知名度,可能会在小区里打广告,打广告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这就产生广告收益。

有的业主可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很了解,那么,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呢?下面,赢了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小区广告收益归谁所有,相关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因为小区内广告所使用的位置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场地,除了有合同约定分配比例外,原则上广告收益应该归小区业主所有。

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对物业公司进行广告招商授权。

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如果小区开发商聘用的前期物业公司擅自经营公区部位,其行为严格说是违法的。

业主权利义务:(一)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

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如何分配

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如何分配

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如何分配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物业公司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公共区域的利用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物业公司常常擅自将公共区域进行改造,然后利用所获收益,这不仅违反了规定,也侵害了业主和社会公共利益。

如何合理分配这些收益显得尤为重要。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公司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的来源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1.租金收入:例如,利用小区内的空地或多余房间租给商铺或居民,获得租金收入。

2.代管服务费:物业公司承担小区内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水电维修、绿化美化等服务,业主支付代管服务费,也是一种收益来源。

3.广告收入:在小区内设置广告牌,收取广告费用。

以上三种方式都是物业公司以公共资源为基础而获得的收益来源,因此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分配,不能擅自挪用。

二、物业公司所获收益的应用方向公共区域的利用对业主有益处,也有利于小区的发展,因此,物业公司所获收益需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业主的普惠福利:如增加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加强环境卫生等。

2.提高小区的品质和形象:如在小区内进行绿化美化、安全保卫、环境改善等一系列工作。

3.增加业主收益和财富:如按比例分配给业主,或通过改善公共设施、服务质量等提高房产价值,增加业主房产的升值空间。

三、物业公司所获收益的合理分配方式物业公司所获收益应该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分以下几步进行:1.明确收益来源:拥有权归属于业主的公共资源只能由物业公司管理,但收益归属应当明确。

2.明确收益金额:对于公共资源的改造和利用应该进行明确的投资和收益分析,并计算出收益金额。

3.确定分配方案: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的利益关系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如按面积、按业主贡献度、按比例等方式进行分配。

4.社会监督和审查:社会公众有权对物业公司的收益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查,物业公司应该配合社会监督和审查工作。

物业广告法的的法律法规

物业广告法的的法律法规

物业广告法的的法律法规
广告设置的位置不一样,广告收入的归属也有所区别:如广告设
置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其收益应为全体业主所有;如广告设置在建筑物专有部分,则其收益应为对应的
所有权人所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由此可见,在小区公共场所、公告设施上经营广告,应当经过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引入广告。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多种经营收益怎么分

物业多种经营收益怎么分

在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的管理中,我们通常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无论其管理水平高低,对公共收益的“管理”总是从不缺位。

停车费、广告费、公用设施出租费等一系列公共收益都是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必争之点。

一公共收益范围有哪些?常见的小区公共收益主要有:1、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用房的租赁费用、摊位费、入场费等收益;2、占用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的停车收益;3、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

以上仅是一般小区的主要公共收益范围,在实践中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公共收益的范围不尽相同,此文中不进行详尽列举。

二公共收益归谁所有?这个看起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却是争议之核心。

业主对于小区公共收益的权利来源主要是《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等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业主对于小区内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产生的收益享有权利。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共收益毫无疑问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三公共收益怎么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业委会和物业没有很严格的实行法律法规关于公共收益的有关规定,经常会造成擅自收取公共收益、公共收益的分配比例不合理、公共收益的支出不受监管等一系列乱象,严重侵害业主利益,同时也造成小区管理混乱等情况。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收取公共收益的决定以及收益分配是需要经过相关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才可以进行的,也就是说有的小区通过业委会或者物业的一纸通知就收取公共收益是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同时,即便收取公共收益是按法定程序操作的,后续公共收益又在分配过程中主要回流到物业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只有在经过法定的程序后,并对公共收益的分配做出合法合理安排的情况下,物业才能从公共收益中取得应有的一部分。

四公共收益怎么用?《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公共收益“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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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部位广告收益应归业主物业不得擅用小区公共部位广告收益应归业主物业不得擅用中国新闻网[微博] 2013-07-15 16:06许多小区的电梯里都设有广告位转播到腾讯微博随着城市商业的繁荣与房地产业的发展,广告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居民住宅小区里。

在一些小区,抬眼望去,人行道旁、绿地中、宣传栏里都有广告,小区的电梯里广告更是实现了三面墙“全覆盖”,整形、开锁、保险、通讯……广告品类五花八门。

“这些广告的收益跟我们有关吗?这些钱都用在了哪些方面?”一些业主对此提出了疑问。

近日,记者调查走访市内多个小区发现,大多小区由于未成立业委会,小区的广告事宜均由物业管理,许多业主对广告的收益及去向并不明了。

现状小区公共部位备受广告商青睐日前,记者走访了安吉公务员小区,发现一些电梯内设置的防护板虽未拆除,但框架广告已“登堂入梯”,爬上了电梯的三面“墙”。

许多成熟的大型小区也备受广告商青睐。

记者在荣和山水美地看到,小区的出入牌、温馨提示牌常见“植入式”广告,电梯里有框架广告,公告栏里也有商家张贴的各类广告。

“小区不仅电梯里有广告,周末或是节假日还有商家直接在小区里摆台搞促销活动。

”市政小区居民彭先生也向记者描述了小区广告的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地段较为优越的商住型高层更是商家投放广告的“黄金宝地”。

例如,位于兴宁区朝阳商圈中心位置的国贸中心,A座入口一楼宽敞的电梯间里就设置了3台高清多媒体广告视频,滚动播放酒品、汽车等广告;电梯内,3个框架广告也被影楼、纤体等广告占据;大楼靠近民族大道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放行杆也没能“幸免”,“背”上了旅游和汽车销售商的广告。

走访中,记者还以广告投放商的身份致电金湖路水晶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被告知小区只有电梯广告,但早已被抢投一空,已没有空位接纳新的广告了。

调查1 广告进小区业主是否提前知?中房·碧翠园是经适房小区,其A区2010年开始交房,但目前仍未成立业委会。

日前,记者进入该小区A区时领到了车辆出入牌,上面印制了送水的电话。

此外,在小区单元门上设置的“温馨提示”牌以及电梯里的“乘梯须知”牌上都加设了“××锁业”和“××雨电脑医院”的广告信息;在单元楼的电梯内设置有3个广告位,上面发布了汽车、整形等广告,每个广告位上都标注了“×澜广告”及“投放热线”等。

“去年起,小区物业就开始在电梯内设置南宁×澜广告公司的框架广告了。

”一位业主称,由于当时物业没有出通告,一些楼栋的业主就把广告位拆除了。

今年4、5月份,物业公司才张贴了一份通告,告知业主在电梯内设置的广告位是收费广告位,自行拆除及不同意设置的楼栋电梯内将不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将用于小区一些公共设施的维修等。

但物业公司至今仍未公布小区内广告的收支情况。

在记者的走访和网络调查中,澳园、普罗旺斯、翡翠园等10多个小区的业主均表示小区内投放有各类广告,但90%的业主并不提前知晓。

2小区广告收入是否公开透明?日前,记者以科技公司业务人员的身份来到高新苑小区物业办公室,表示想在小区内投放电梯框架广告。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梯广告位早已售罄,只有宣传栏可以提供海报形式的“广告位”,1500元/年。

记者询问其广告收益是否向业主公开、如何分配,对方则避而不谈。

“我在小区住了近3年,对于小区广告的具体操作及收益流向却基本不知情,这些都是物业在管理。

”居住在嘉华绿洲的张小姐如是说。

小区另一位业主则告诉记者,物业在公布账目明细时对广告一块只字不提,有业主去问,他们以“不是业委会,没有义务告知”为由将其拒之门外,其广告收益去向成谜。

荣和山水美地居民陈先生也坦言,小区的电梯和公示栏多年前就被广告“入侵”了,“但我没看到过小区物业公布这些广告的收支情况”。

45位28岁—45岁年龄段的业主(同一小区的不超过3人)在网络上接受了记者的问卷调查。

面对“所在小区是否公布包括小区广告收入在内的公共收益”的问题,选择“公布”的仅有4位,选择“不公布”的27位,选择“不清楚”的有14位。

3广告收入究竟流向了哪里?在接受网络调查的45人中,面对“你清楚所在小区公共收益的用处吗”的问题,选“每笔支出都知道,十分清楚”的只有1人;选“只知道大概去向,不是很清楚”的6人;选“不知道收入也不知道用处,糊涂”的有33人;选“不知道,不关我事”的5人。

那么,这些广告带来的收入到底去了哪里?记者调查发现,小区的广告收入一般有四种去向,其中也有稀里糊涂被物业公司截留的情况存在。

第一种去向是由业委会监管。

位于西乡塘区的文华园小区内也投放有多种广告,广告内容和收入都由小区业委会严格监管。

业委会主任揭育旺向记者出示了一张2013上半年的广告收支情况明细表并说道:“小区的广告收入打入业委会指定账户,接受业委会的严格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用到小区的公共设施上,业委会定期向业主公布。

”第二种是补充物业维修基金。

黄女士居住在东葛路的一个小型小区,小区里的停车收入是一笔大钱,广告收入则较少。

“这两项收入都由物业公司管理,用于冲抵小区的公摊水电费、设施维护等公共开支。

”黄女士时常关注小区的费用公示,发现收入与开支基本持平,没有太多剩余。

第三种是由物业公司代管。

调查中,也有物业公司表示,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广告收益暂由物业代为保管,以后再移交给业主,或是在小区设施需要维护时使用。

不过,业主对这笔缺乏监管的钱是否真正能完全移交或使用在业主身上表示质疑。

最后一种去向是被物业公司“截留”,去向不明。

接受调查的很多业主都表示,小区广告收入从来不公布,收支情况很不透明,收入被物业截留的情况肯定存在。

可是没有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难度也比较大,因此要追究这笔收入的真实流向十分困难。

收益应归业主物业不得擅用广告位、广告牌就在自己的家门口,业主究竟能不能做主?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一系列关于小区广告及其收益的问题,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的陈宇航律师作出了解答。

疑问1广告进小区是否需取得业主同意?陈宇航律师:《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六条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要由业主共同决定。

”另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因此,所有占用小区公共空间设置广告牌(位)的行为都需要经过小区业委会的同意或授权。

如果未经业主许可,物业公司擅自经营所取得收益,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向物业提出异议和追讨,以业委会的名义对广告进行拆除,或起诉物业公司。

疑问2物业有权在小区内设广告牌创收吗?陈宇航律师:在取得业主委员会或是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才可以在小区内设置能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广告牌(位)。

如果物业公司自行设置了广告牌(位),并将获得的收益当作物业公司所得,就是侵犯业主的所有权,侵占业主的公共收益。

疑问3小区广告收入由谁支配?可以用在哪?陈宇航律师:小区公共部位的经营所得属于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经业委会授权设立的广告牌(位),业主可与物业公司签订要约,按合同安排、使用这些广告所带来的收益。

一般来说都用于公共开支,如冲抵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可以用来补充住房维修基金;也可用于改善小区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此外,还可以从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给帮助招商和管理的物业公司。

如果没有合同或是约定不明确,广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未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公司不得擅自使用这些收益。

物业公司应该自觉、主动地公示广告牌(位)等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业主如对公示账目有质疑,经全体业主同意,可请相关审计部门审核收支账目。

思考广告收益管理为何存在漏洞?其实,小区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会被物业“截留”,与居民对“小区的公共收益”的概念不了解有很大的关系。

“我一直觉得这些广告是物业创收的手段,没想到竟是属于业主的,小区业主拥有支配权。

”居民陈先生的话很有代表性。

在接受网络调查的45人中,知道什么是小区公共收益的有18人,不知道的有27人;清楚哪些收入属于小区公共收益的有15人,不清楚的有30人。

还有一些住户是“懒得管、懒得问”,极少留心小区的事务问题,所以完全不知情。

一些业主认识到了电梯间、广告牌等小区公共空间的收益属于业主集体所有,但是小区没有业委会,要维权很难。

中房·翡翠园居民刘先生就表示,入住近10年,他看到小区里有不少“植入式”广告。

由于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他找物业提过这些广告收益的使用问题,但没有法律效用。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业主无法对公共收益进行监督或管理,面对物业管理公司借机占用公共收益的情况十分尴尬,维权时也很难争取到自己的利益。

法律等相关人士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辖区街道、居委会投诉,求助业主大会,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最终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此外,小区内公共设施权属存在纷争也是广告收入管理存在漏洞的原因之一。

如,地面车位、地下室、会所、幼儿园等都属于公共设施配套,但有的权属还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直接授权给物业管理公司或将自己的物业公司引入小区,“顺理成章”地将这些由公共空间带来的收益收入囊中。

新闻链接这些是小区公共收益,你了解吗?小区公共收益,是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为全体业主共有,具体由谁支配需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

目前大多是责成物业代为管理,也可以责成业主委员会代管,但代管方需提前制定使用计划,使用后也要公示账目。

小区公共收益通常包括: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进行经营的收入;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因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等。

他山之石物业给业主发“红包”重庆2009年1月23日,重庆南岸海棠丽景小区近200户业主手持房产证从物业公司领取“红包”。

“红包”来源于小区广告牌收入,按照业主房屋每平方米3元的收益计算,户户有份。

北京2006年3月北京华远地产(华远九都汇)公司宣布,华远尚都国际中心、华远盈都大厦两个项目一年取得的115万元收入(广告经营、场地租赁、停车场收费等),在扣完成本税金后全部返还业主(主要通过减免下一年物业管理费来体现)。

此举在业内掀起巨大“波澜”,小区公共收益由此开始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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