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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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625

火力发电厂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通用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火力发电厂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通

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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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应考虑所处地理位置的大陆性气候,以及全年四季的盛行风向。厂区易采用三列式布置,合理地依次安排升压站和冷却塔、主厂房、煤场,将厂前区、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的功能区分明确,布置紧凑合理。

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

1. 工程选址及总评面布置

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应考虑所处地理位置的大陆性气候,以及全年四季的盛行风向。厂区易采用三列式布置,合理地依次安排升压站和冷却塔、主厂房、煤场,将厂前区、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的功能区分明确,布置紧凑合理。储煤场所处位置应于厂区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尽量减少对厂区建筑物的污染,生产布局合理,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离,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不住人。还应考虑周边有无其他大型厂、矿企业,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相互

影响。

2. 建筑物卫生学要求

火电厂建筑物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控制(操作)室应有空调装置和机械通风,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散发车间应易于通风散热。建筑物应采用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相结合,满足各操作岗位作业人员对照明度的要求,主控室应以人工照明为主。

3. 卫生工程防护设施

火电厂的工程建筑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同时对毒物、粉尘、噪声采取防范和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防尘:在工艺设计和施工中对设备和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和防磨材料,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杜绝无组织排放。防尘措施主要包括:

(1) 煤场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每天喷水若干次,并在周围增加绿化带,以减少煤尘污染。

(2) 如采用门式滚轮堆取料机,应加喷雾装置,每台滚轮机喷水量为5-6 m/h。

(3) 筒仓原煤斗设重力式挡板,在叶轮给煤机上应设除尘器。

(4) 在碎煤机室及各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设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

(5) 在输煤系统的值班室安装隔尘隔声装置,实行巡检制。

(6) 煤仓间每个原煤斗安装布袋式除尘器或其他除尘效果好的除尘器。

(7) 采用负压式吸尘系统清除锅炉房和煤仓间输煤皮带层的散落灰尘。

(8) 锅炉底层及运转层、灰浆泵房、各运转站、碎煤机室、筒仓均应设水力清扫装置,防止二次扬尘。

(9) 磨煤制粉系统、干灰系统检修时要抽尽存粉或用水冲洗干净。

防尘口罩

防噪声:在工艺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相关消音器,在噪声集中地区设置隔声操作室,实行远距离操作控制。防噪声措施主要包括:

(1) 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消音装置。

(2) 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高效消音器。

(3) 汽轮发电机组设置隔音罩室,内衬吸音板,以达到

隔音降噪的目的。

(4) 对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控制其流速在设计流速范围内,避免接近流速上限;并采用特殊保温材料,以降低高速气流产生的噪声。

(5) 在烟气管道设计时,努力做到布置合理,流道畅通,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6) 集中控制室周围布置环行走廊,并选用有较高隔声性能的隔声门窗及有较好吸声性能的墙面材料,能够起到防噪隔声作用。

(7) 各值班室应为单独的值班房间,均应采用适当的隔声措施。

防毒及防酸碱:在工艺设计中对产生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用通风措施。防毒、防碱措施主要包括:

(1) 对氨、联氨仓库及加药间、化验间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2) 对酸碱库、酸碱泵房、酸碱计量间、蓄电室,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3) 检修作业或辅助生产时,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现场通风,以减少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对特定岗位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对接触强酸强碱的作业

人员应配备专用防护用品。

防高温:在工艺设计中应尽量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同时根据其具体条件采取必要的隔热降温措施。隔热降温措施主要包括:

(1) 汽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余热,可采用机房侧窗自然进风,屋顶机械排风。

(2) 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

(3) 集控楼应设置集中制冷、加热站,为机炉电集控室、计算机室、化学运行控制室、低温取样架间提供冷、热源。

4. 应急救援措施

(1) 对产生剧毒物质、高温等作业场所、岗位,应考虑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在厂房项目建设中应增设必要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设施,同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经培训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并定期组织演习。

(2) 生产中可能突然溢出大量急性中毒或易燃爆的化学物质,作业区域应设置监控报警装置和警示牌。在可能造成急性中毒区域,如:高炉煤气净化与TRT发电、煤粉制备干燥处等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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