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培训资料
人民陪审员刑事案件审理业务培训提纲
人民陪审员刑事案件审理业务培训提纲一、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情况、审理时限调整;、律师权利保障(会见权、查阅权、申请调取证据权、申诉控告权);、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增加了证据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更加明确了刑事案件证明标准(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证人出庭作证义务及保护、作证义务例外情形;、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指定监视居住;、刑事和解制度;、行政机关收集证据言词证据转换;、加大人民法院对涉财犯罪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暂予监外执行患病检查由人民法院组织;、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禁止令;、强制医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追缴程序。
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出台背景(一)具有自首、立功、坦白、当庭认罪、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刑事和解、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累犯、前科、针对弱势人员犯罪、重点灾害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根据调节比例,采取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式调节基本刑。
(二)未成年人、老年、限制行为人,聋哑或者盲人犯罪防卫、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采取连乘的方式调节基准刑。
(三)具体种常见犯罪罪名、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本法已于第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另合同诈骗罪已经单独规定)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抢夺罪(修正案增加多次抢夺为犯罪,入罪标准元,)、非法拘禁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碍公务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院 专门知识 专业 人民陪审员培训
法院专门知识专业人民陪审员培训摘要:一、法院对专门知识的需求1.人民陪审员的角色2.专业知识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性二、专业人民陪审员培训的意义1.提升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2.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3.保障司法公正三、我国人民陪审员培训的现状1.培训内容和形式的改进2.培训机制的完善四、未来发展趋势与建议1.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2.建立完善的人民陪审员培训体系正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专门知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在这个背景下,专业人民陪审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参与案件审理,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并作出判决。
然而,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他们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有限。
因此,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是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我国已经开始重视人民陪审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不仅增加了培训的次数和时长,还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陪审员,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计划。
在培训内容上,除了法律知识外,还涵盖了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
在培训形式上,既有集中授课,又有案例研讨和模拟审判等实践性强的环节。
这些举措都有助于提升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
然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仍有待完善。
首先,培训内容和形式的改进仍需深化,要更加贴近审判实际,注重实用性。
其次,培训机制的完善也是当务之急,包括制定更加严格的培训标准和考核制度,以及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培训。
展望未来,我国应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完善的人民陪审员培训体系。
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心得
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心得一、保证的素质,杜绝“陪而不审”,陪审员的素质是其胜任陪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法学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如果陪审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势必会因为专业的局限,使其只能做陪衬,浪费了国家的人、财、物力。
因此当务之急必须提高的素质。
1、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以及政策水平与素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是其参与案件审判公正与否的前提条件。
因此必须培养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要有廉洁公正的作风,维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会各种先进的思想和理论。
当今时代,对人才的要求是“德才兼备”,有德无才不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但是有才无德则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同时也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2、要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所谓陪审员的心理素质就是其心理素养,即审理案件所依据的心理状态。
在审判工作中必须具备良好的、健康的心理素质。
它要求“无求、无畏、有情、力学”等,即分别为: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有大无畏的精神,刚正不阿,不急噪,随时都具有清醒的头脑,能冷静的分析问题,能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寓情于人民之中。
不被世俗所侵蚀,不被权力、利益所动。
能坚守人文精神与关注弱势群体;能不断学习,常学不倦。
能积极、主动的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和知识,为人公道、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等。
(1)(2)(3)3、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
知识是人类社会认识世界的成果和智慧的结晶。
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认识世界。
文化素质是当代人的基本要求。
如果的文化素质太低,对法律一窍不通,那么他面对法官、律师的“法言法语”将很难理解,即使多次解释也很困难,从而导致审判效率的不高。
更为严重的是可能会左右法官的正确思维,造成司法不公。
这将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
因此,在强调的民众参与性的同时,还必须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
一般应为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至少不低于高中文化,这将有利于案件的审判,有利于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培训教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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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人民陪审员选任标准,把好人民陪审员入口关。
加强人民陪审员任前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员具备基本 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
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及时进行调整或解聘。
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领域和范围
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 行等审判辅助工作,发挥人民 陪审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 用。
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群众 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审 判,提高司法公信力。
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的范围和数量,提升人民陪审 员在司法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 。
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和审判能力
加强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和研究,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审判经验和能 力。
义务履行要求及监督考核机制
80%
明确人民陪审员义务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 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 仪,维护司法形象。
100%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对人民陪审员履行义务的情况进 行监督考核,确保其认真履职。
80%
实行奖惩制度
根据监督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 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奖励,对 违反职责的人民陪审员依法进行 处理。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体系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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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职业 法官制度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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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司法公正与民主
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审判活动,增 强了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 的实现。同时,人民陪审员还能够对职业法官的审判活动 进行监督,防止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摘要:1.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情况2.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3.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实施情况4.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的实施及其对提高审判质量的作用5.未来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建议正文: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实施。
在这一背景下,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成为了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确保人民陪审员质量的基础。
为了保证选任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和选任原则,旨在选拔具有一定法律素养、公正无私、敢于担当的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是提高人民陪审员审判能力的关键。
培训工作应当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的结合,通过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审判技能训练,提高其审判能力和审判质量。
此外,培训工作还应注重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公正司法的意识。
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是检验人民陪审员审判质量的重要手段。
考核工作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对陪审员的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审判质量。
展望未来,我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还面临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应当继续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提高选任工作的代表性。
其次,培训工作应当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效果。
最后,考核工作应当进一步规范和科学化,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总之,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范文人民陪审员培训课件.pptx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第十七条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
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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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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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 院中的“耳朵”和“眼睛”, 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于2018年4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标志着人民 陪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已经完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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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
理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
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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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 民 陪 审 制 度 的 发 展 历 程
(7)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后来的三大诉讼法将人民陪审员制 度由“强制性适用”变成了“选择性适用”。 (8)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 定》,才第一次有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立法,迎来了人民陪审员 制度的复苏。 (9)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顶层设计的方式,对人民陪审员制 度改革做出重要部署。 (10)2015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人民陪审 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在10个省份选 择50个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的授权决定。 (11)201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试点期限延长一年。 (12)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改革 试点情况的报告,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摘要:一、背景介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性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相关规定三、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的内容和目的四、培训对提高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质量的意义五、结论:共同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水平正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选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多地司法部门纷纷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应当遵循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
在选任过程中,应当注重选拔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
为了确保选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司法部门要严格执行选拔程序,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旨在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提高选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人民陪审员法律法规、选任工作流程、履职要求等方面。
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充分了解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掌握选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对于提高选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培训有助于增强选任人员的法律素养,确保选任过程的合法性;其次,培训有助于提高选任人员的工作能力,使得选任工作更加高效、规范;最后,培训有助于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
总之,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是推动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不断加强培训工作,提升选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我们相信,我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读本
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读本
《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读本》是人民法院出版社组织资深法官编写的培训教材,共分“岗前培训”“民事庭审”“刑事庭审”和“调解工作”四册。
该读本针对人民陪审员业务指导方面欠缺相对系统教材的现状,组织一线精干法官,对法院工作进行凝练和升华,全面梳理了人民法院工作的刑事审判实务、民商事审判实务、行政审判实务、执行工作实务、立案工作实务以及人民陪审员在各块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读本内容全面,实用性强,以朴实的法律用语讲解了常用法律法规解析、案例评析和常用法律文书的制作,通俗易懂,可读性强。
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人民陪审员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人民陪审员培训资料
人民陪审员培训材料各位领导、陪审员,这次培训县人大法工委、县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给司法局交流调解工作的一个机会,我受局领导的委托与大家简单交流一下人民陪审员怎样履行职责和人民调解的基本方法技巧,仅供大家在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在陪审案件的工作过程中能否借鉴作为参考:一、人民陪审员怎样履行职责我有三个方面的看法仅供大家参考1、要努力学习,为依法履职筑牢基础我们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注重学习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经常了解国家的法治动态,对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了解和分析,供平时参审案件借鉴、参考;平时要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
2、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平时说起陪审员,有很多人都说陪审员只是陪坐坐、当“陪衬”,没有发言权。
其实这反映出了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
我们的陪审员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时间、走过场,更不允许“乱陪乱审”。
我们且不说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
3、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行使审判权,而合议庭评议是行使审判权的主要方式。
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主审法官很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作用,都要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陪审员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不“人云亦云”,不“勉强”迎合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观点,不怕因观点与主审法官不一致而得罪主审法官。
我们要以陪审的每一件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裁判、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司法公信率得到有效提升为目的,这样我们陪审员依法履行的职责才算得到了有效发挥。
人民陪审员刑事实务岗前培训
人民陪审员刑事实务岗前培训当你听说要成为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是不是有点懵?哎呀,听上去挺高大上的,感觉好像是得穿上律师袍,戴上法官帽的那种高大上角色。
其实呢,咱们身边有不少人就是陪审员,他们是平民中的“智者”,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法学家,而是咱们普通人,用自己平凡的智慧去参与审判案件。
这就是陪审员的魅力所在,普通人也能为社会的正义出一份力!好啦,不说废话了,今天就跟大家聊聊“人民陪审员刑事实务岗前培训”这事儿,别怕,今天这篇文章不啰嗦,轻松又接地气!你知道当陪审员意味着什么吗?不就是坐在法庭上听案子,帮助法官决定判决嘛。
你可别小看这工作,表面看起来简单,实际上责任可大了。
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陪审员可不是那个“旁观者”角色。
你可得认真听,每一个细节都得留心,什么证据链啊,什么辩护啊,啥情况都得弄明白。
也就是说,别看平时咱们都觉得判个案子很简单,真让你坐到那个审判席上,你可能比法官还紧张。
就像看热闹一样,你想的可不只是“谁做的对,谁做的错”,还要琢磨“他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他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很多时候,法律条文看上去没啥难度,但要懂得怎么用,怎么理解其中的“玄机”,这就不是简单的事了。
所以,在岗前培训的时候,大家可得认真听啊。
你是不是以为就是听听讲座,听听法官讲讲道理,然后就能上场了?那可不行。
就像是去踢足球,不光要了解规则,还得多练,练到自己能够在紧张的时候不慌乱,迅速做出判断。
在岗前培训里,咱们会讲很多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什么是“自首”,“坦白”跟“认罪”有啥区别,重罪轻判还是轻罪重判?这些都得搞清楚。
最重要的是,咱们的每个判断都不能带感情,不能“情面给足”或者“看一个人的样子就觉得他不可能犯罪”。
你想想,要是你看一个人长得很面善,就轻轻放过他,那是不是就不太公平了?接下来说说,“怎么做才是合格的陪审员?”这其实没有固定的标准,但有一点是必须做到的——客观公正。
就拿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
人民陪审员培训课件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 院中的“耳朵”和“眼睛”, 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于2018年4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标志着人民 陪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已经完全形成。
第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 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 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 理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 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第十七条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 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人
讼法》调整。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
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
关规定。
1、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准时出庭。如遇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到庭,应提 前告知承办法官或书记员。 2、庭审时关闭手机或调成静音,不接打电话;专注庭审,不做与庭审无 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游戏、看报纸小说等。 3、不随意离开法庭。如遇紧急情况暂离法庭,请示审判长休庭。 4、清正廉洁,不当诉讼掮客,不接受请客送礼,不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 5、着装庄重,忌过于休闲、过于暴露,不在法庭抽烟、嬉闹。 6、遇到以下情形,应自行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7、不得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法院 专门知识 专业 人民陪审员培训
法院专门知识专业人民陪审员培训摘要:1.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2.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3.专业知识在人民陪审员培训中的重要性4.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培训的要求和措施5.培训效果及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推动作用正文: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人民陪审员作为非专业司法人员,参与案件审理,能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促进司法民主化,增强司法透明度。
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始于1954 年,历经多次改革和完善,逐步形成了现在的制度框架。
2004 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颁布,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任职期限、参审范围等问题,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8 年,《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参审等工作,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治化水平。
三、专业知识在人民陪审员培训中的重要性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能够有效参与案件审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培训过程中,注重加强法律知识的传授,帮助人民陪审员掌握基本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
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培训还会涉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如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心理学、民事案件中的合同法等,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素养。
四、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培训的要求和措施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培训过程中,遵循以下要求和措施:1.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全面、系统;2.邀请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和专家学者担任培训讲师,提高培训质量;3.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案例分析、模拟庭审等形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4.定期组织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司法工作的需要。
五、培训效果及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推动作用通过培训,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参审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人民陪审员能够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试题及答案
人民陪审员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是多久?A. 一年B. 三年C. 五年D. 十年答案:B2. 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的主要职能是什么?A. 记录庭审过程B. 维持法庭秩序C. 参与案件审理D. 执行法院判决答案:C3. 以下哪项不是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A. 年满23周岁B.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 有犯罪记录D. 未受过刑事处罚答案:C4.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A. 公正B. 公平C. 公开D. 以上都是答案:D5. 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时,以下哪项行为是不被允许的?A. 保持中立B. 听取双方陈述C. 私下会见当事人D. 讨论案件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6. 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可以行使以下哪些权利?A. 提问B. 投票表决C. 参与案件讨论D. 决定案件结果答案:A、B、C7. 人民陪审员在任职期间,以下哪些情况需要回避?A. 与案件当事人有亲属关系B. 与案件当事人有经济往来C. 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D. 与案件当事人是同事答案:A、B、C8. 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时,以下哪些行为是正确的?A. 保持客观公正B. 遵守法庭纪律C. 听取法官指导D. 私下讨论案件答案:A、B、C9. 人民陪审员在任职期间,以下哪些情况需要报告?A. 受到贿赂B. 受到威胁C. 有利益冲突D. 有健康问题答案:A、B、C10.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以下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A. 泄露案件信息B. 讨论案件细节C. 与当事人私下接触D. 接受当事人感谢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1. 人民陪审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某个案件的审理。
()答案:×12. 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可以携带手机。
()答案:×13.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答案:√14. 人民陪审员在任职期间,可以担任其他公职。
人民陪审员培训
郧县人民法院副院长ⅹⅹⅹ在人民陪审员培训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领导、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半年多的充分准备,来自我县各个部门和各个层面的思想政治过硬、道德品德良好和文化素质较高的17名人民陪审员,经过严格选任程序,经第十五届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产生。
这是ⅹ县法院审判活动中的一件大事,也是ⅹ县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
人民陪审制度的落实对推进司法民主,促进我院的整体工作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此,我代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依法任命的17名人民陪审员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为使大家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参与审判工作,今天安排两名同志对大家进行岗前培训,以其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在此,我代表院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陪审制度是人类社会为追求司法民主化而创造的一种制度文明,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常做法。
我国的陪审制度与普通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不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由依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具有同等的审判权利。
作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首先,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包括管理作为国家事务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事务。
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就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在新的历史时期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发展,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和实践“公正廉洁、司法为民”要求的重要方面。
其次,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是人民法院的组织原则与基本诉讼制度。
人民陪审员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
人民陪审员培训 审判纪律
人民陪审员培训审判纪律人民陪审员培训:审判纪律亲爱的人民陪审员:欢迎您成为我们司法系统的一员,您的参与使司法公正更加全面。
在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时,审判纪律是确保司法公正和顺利进行的关键之一。
以下是一些关于审判纪律的培训指南:一、保守秘密和保密工作原则保密责任:作为人民陪审员,您需要严守保密工作原则。
不得将案件信息透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包括家人和朋友。
法定保密期限:您需要了解案件的法定保密期限,并在此期限内严守保密,以保护案件相关方的权益。
二、独立、公正、公平原则独立性:作为人民陪审员,您需要保持独立的思考和裁决,不受外部压力或干扰。
公正、公平:在审理案件时,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受个人感情、成见或偏见的影响。
要确保对待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
三、保持专业素养学习法律法规:持续学习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案例和司法解释,以确保您的裁判具备法律依据。
避免与当事人接触:在案件审理期间,避免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直接接触,以保持中立和公正。
四、出庭和宣誓出庭守时:出席庭审时,请准时出席,确保庭审正常进行。
庄重宣誓:在庭审开始时,根据规定进行宣誓,表示您将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五、参与庭审程序认真听证:在庭审中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和证词,确保您对案件事实有全面了解。
提问权利:您有权在适当时候向法官提问或要求法官给予必要的说明。
六、书面报告和评议认真填写报告: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认真填写人民陪审员报告表,准确反映您对案件的看法。
独立评议:在评议时,独立思考,与其他陪审员进行充分讨论,但不受其他人意见左右。
以上纪律原则是确保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时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共同为司法的公正和透明贡献力量。
感谢您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所做的贡献。
2024人民陪审员试题
一、选择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与法官同等的哪些权利?A.审判权(题目答案)B.立法权C.行政权D.检察权2.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A.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题目答案)B.服从法官指挥C.遵循当事人意愿D.追求舆论效果3.下列哪项不属于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范围?A.参与案件审理,行使审判权(题目答案)B.负责案件调查取证C.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表意见D.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保守审判秘密4.人民陪审员在参与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对事实认定问题的表决应遵循什么原则?A.少数服从多数(题目答案)B.一人一票,等权重C.法官意见优先D.人民陪审员意见优先5.关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通过随机抽选等方式从人民群众中产生(题目答案)B.由法院直接指定C.由政府部门推荐D.由律师协会推荐6.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A.不得泄露审判秘密,不得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题目答案)B.可以公开透露案件审理情况C.可以接受当事人宴请以增进了解D.无需遵守回避制度7.下列哪项情形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A.年满二十八周岁(题目答案,但注意实际法律条文可能规定为二十八周岁,此处为构造不符合条件的选项)B.遵纪守法,品行良好C.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D.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8.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对法律适用问题发表的意见与法官意见分歧时,应如何处理?A.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可向院长报告(题目答案)B.必须服从法官意见C.可以拒绝在笔录上签名D.可以直接向媒体公开分歧意见。
检察院陪审员培训计划
检察院陪审员培训计划
一、背景介绍
在司法体系中,陪审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法庭审判的参与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
为了提高陪审员的专业水平和审判能力,检察院制定了陪审员培训计划。
二、培训内容
1.法律知识培训
–民事法律知识
–刑事法律知识
–行政法律知识
2.审判技能培训
–庭审技巧
–审判流程
–证据分析
3.沟通能力培训
–与律师、法官等法律人员的沟通技巧
–团队合作能力培养
三、培训形式
1.课堂培训
–由专业法律人员授课
–组织模拟庭审演练
–知识点讲解和答疑解惑
2.实践培训
–参与实际案件的审判过程
–跟随法官、检察官学习案件处理
四、培训周期
根据培训内容的复杂程度和培训形式的安排,培训周期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
五、培训效果评估
1.考试评估
–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
–考核知识和技能应用能力
2.案例分析
–分析实际案例,评估陪审员的审判能力
–强化培训中的重难点知识
六、总结
检察院陪审员培训计划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陪审员的专业素养和审判能力,为法庭审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可以不断提升陪审员的综合素质,为司法正义的实现贡献力量。
以上为检察院陪审员培训计划的详细描述,希望能够对培训工作有所帮助。
陪审员培训 刑事课件
陪审员培训刑事课件陪审员培训:刑事课件在司法领域,陪审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他们的职责是参与审判过程,与法官一起决定被告人的命运。
为了确保陪审员能够胜任这一职责,陪审员培训成为了必要的一环。
本文将探讨陪审员培训的重要性以及刑事课件在培训中的应用。
陪审员的角色不仅仅是听取证人证词和判断被告人的有罪与否,他们还需要理解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因此,陪审员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以确保陪审员能够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
首先,陪审员培训应该包括刑事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陪审员需要了解罪行的构成要件以及不同罪行的刑罚。
他们还需要了解被告人的权利和程序,例如被告人的无罪推定和辩护权。
这些基本概念和原则将有助于陪审员在审判中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
其次,陪审员培训还应该涵盖证据收集和评估的方法。
陪审员需要学习如何收集和分析证据,以便在审判中作出准确的判断。
他们需要了解不同类型的证据,例如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以及如何评估证人的可信度和证据的可靠性。
这些技能将帮助陪审员在审判中作出公正的决定。
刑事课件在陪审员培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刑事课件是一种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的教学材料,它将复杂的法律概念和程序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给陪审员。
刑事课件可以包括案例分析、法律原理解释、证据评估等内容,帮助陪审员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
刑事课件的设计应该注重易读性和互动性。
首先,课件的文字应该简练明了,避免使用过多的法律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其次,课件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和问题引导的方式与陪审员进行互动。
例如,课件可以提供一个案例,要求陪审员分析证据并作出判断。
这样的互动可以帮助陪审员积极参与学习,提高他们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此外,刑事课件还可以结合多媒体技术,例如图表、图片和视频等。
这些多媒体元素可以帮助陪审员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法律知识。
例如,课件可以使用图表展示不同罪行的构成要件,使用图片展示证据收集的过程,使用视频展示法庭审判的场景。
人民陪审员民事审判培训讲义
人民陪审员民事审判培训讲义钟建林一、陪审制的概念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非职业司法人员参加案件审判的一种诉讼制度,目的是为了克服司法职业化的弊端,促进司法与民意相互尊重,和谐互动。
资产阶级革命后,西方国家普遍建立了陪审制度。
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发达于美国。
在英国宪政发展史上,陪审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官丹宁勋爵在《法律的未来》一书中,认为陪审团审判是“英国法律的光荣”,陪审制是“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和进步的一种最强大的力量”,参加这种司法活动对于培养英国人的守法习惯所起的作用要超过其他任何活动。
陪审团制度对成就美国今天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此外,法国和德国等传统大陆法系国家也都有陪审员制度。
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由来、概念、法律依据及现实意义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起源于延安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就说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很好的制度”。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是指由人民群众的代表与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一种制度,是一种法定的审判制度。
这是吸收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司法民主最直接的体现,有利于促进司法的公正和独立。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法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8月通过、200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规定,标志着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以上这些法律规定,都是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审判工作、履行审判工作职责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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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培训材料各位领导、陪审员,这次培训县人大法工委、县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给司法局交流调解工作的一个机会,我受局领导的委托与大家简单交流一下人民陪审员怎样履行职责和人民调解的基本方法技巧,仅供大家在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在陪审案件的工作过程中能否借鉴作为参考:一、人民陪审员怎样履行职责我有三个方面的看法仅供大家参考1、要努力学习,为依法履职筑牢基础我们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注重学习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经常了解国家的法治动态,对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了解和分析,供平时参审案件借鉴、参考;平时要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
2、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平时说起陪审员,有很多人都说陪审员只是陪坐坐、当“陪衬”,没有发言权。
其实这反映出了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
我们的陪审员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时间、走过场,更不允许“乱陪乱审”。
我们且不说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
3、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行使审判权,而合议庭评议是行使审判权的主要方式。
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主审法官很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作用,都要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陪审员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不“人云亦云”,不“勉强”迎合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观点,不怕因观点与主审法官不一致而得罪主审法官。
我们要以陪审的每一件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裁判、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司法公信率得到有效提升为目的,这样我们陪审员依法履行的职责才算得到了有效发挥。
二、调解技巧。
我认为有两个方面的基本方法,也就是语言技巧和方式技巧1、语言技巧。
俗话说:话有几说、字有几撇,在调解工作中,运用语言技巧,有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俗话说:“甜言一句三九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一句话能把人说笑起来,也能把人说跳起来,还会把事说砸了。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适用语言技巧。
一是语言降温。
面对对立情绪强烈、非常冲动、势不两立的当事人,调解员应及时分离当事人,用一些缓和的语气做好劝说、开导工作,可以适时插入一些自然得体的风趣话,调节紧张气氛。
还可利用民间流传的“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等这样的话,引导当事人冷静下来,让当事人体会到调解员的善意。
二是话语引人。
调解过程中,在与当事人谈话时,应条理清楚,说话干练,要做到语言既有感染力,也有说服力。
要学会绕弯子,把握当事人心理,引导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换位思考,增进理解,让当事人向调解员的思路靠拢,有利于纠纷的化解。
三是把握用语的强与温。
当碰到当事人的言语、行为很强硬时,调解员要用温和的语言开导,用通俗的话劝解,举例说事,以事寓理,使劝说显得更加委婉,更能拉近心理距离,使当事人听得入耳,接受劝说。
但对不听劝,很固执的当事人则要用强势的话。
“告诉你,闹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将产生不利的后果”等。
让当事人严肃对待调解,改变固执态度。
四是巧妙用语。
在谈及赔偿数额时,多数当事人往往提出过高要求,甚至漫天要价。
这时不要直接说“不可能”、“不合理”等话,更不能透漏出承诺的话,可以说“对于你们提出的赔偿要求,请提供法律依据和数额根据来”,可以反问:“你认为自己要求的数额高不高?”要耐心地解释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用恰当言辞说服、疏导,让当事人自己能降低数额要求。
面对蛮横纠缠的当事人,调解员要表现出沉稳而平静,不急躁,不迁就,不直接论理,用得当的说辞,不偏不倚的话进行说服,把法律讲清楚,把道理说透彻,让当事人改变蛮横态度,承认自己理偏,接受调解意见。
五是引用诗句、谚语。
巧妙引用典故、诗句、谚语调解纠纷,在现今调解工作实践中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如“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在调解宅基地纠纷、建房纠纷时引用这首诗,不仅能体现历史传统文化、语言艺术,又有调解作用。
又如“短短人生一照面,前世多少香火炎。
十世修来同船渡,百世修来共枕眠”。
用这样的诗句来调解婚姻纠纷是比较适合的。
以上都是一些语言方面的基本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2、方式技巧所谓方式技巧是指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针对具体的纠纷当事人的特点,以及矛盾纠纷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灵活巧妙地运用调解方式、方法的技能。
人民调解工作因人、因事、因地,可变性较多,因此,调解方法也要灵活多样,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本人的调解经历,作一些提示,仅供大家参考:1、“冷却降温法”也叫“冷处理法”。
当矛盾纠纷激化,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下,调解人员一定要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首先采取有效办法和策略,制止事态扩大和蔓延;然后依照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待双方心平气和,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进行调解。
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双方当事人一般文化程度低,脾气暴躁,容易冲动失去理智。
气头之上谁规劝也不行,有一股“二杆子”劲,甚至拉拢纠集亲朋好友参与其中,很容易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
如果调解人员不明事理,盲目前往立即调解,不仅在节骨眼上无法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蔓延,反而由于处置不当会激发矛盾,引火烧身,危及自身安全,甚至陷入一场混战之中,无法脱身。
2、“换位思考法”又称“情理交融法”。
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在民事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由于自私自利思想作怪,跳不出个人圈子,好“钻牛角尖”。
我们要启发双方当事人转换角色,换位思考,在考虑个人得失的同时,也要替对方利益着想,做到知彼知己自我约束;然后,循循善诱,因势利导进行调解。
此类纠纷特点:双方当事人刚愎自用,固执己见,爱争强好胜。
3、“扶正祛邪法”。
是指运用法律的规定、道德的约束等,去除纠纷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及邪念,弘扬正气,压制邪气,找准纠纷争议的焦点所在,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对症下药,进行调解。
此类纠纷的特点:双方当事人胡搅蛮缠,提出不合理要求,混淆是非,掩盖事实真相。
4、“逆向求助法”。
是指运用逆向思维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首先明白争执结果如何?然后冷静思考,端正态度,辅之调解员法制宣传及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从而达到调解之目的。
此类纠纷特点:正向思维根本解决不了,双方当事人充满幻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5、“案例引导法”。
就是运用调解成功的相似案例,以案说法进行剖析,让双方当事人结合案例,对纠纷重新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6、“亲友疏导法”。
是指用亲情友情加法律手段对纠纷当事人进行攻心疏导,在亲情友情的感化下达到成功调解。
此类纠纷特点:纠纷当事人重哥们义气,性格直爽,为人正直,直接讲法律和做思想工作很难奏效。
7、“亲情融化法”。
是指在纠纷的调处中,运用亲情感化,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积怨,化解矛盾纠纷。
8、“舆论压迫法”。
在进行调解时,要提示当事人关注周围的人对此事的看法和评价,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们习惯于对别人进行道德评价,所谓“吐沫能淹死人”,就是这个道理,在调解时,我们要充分得用这一点,但要注意的是应当区分哪些舆论是正确的,哪些舆论是错误的。
9、“背靠背处理法”。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处于面情不好意思面对面说出个人的一些想法和要求,这时我们调解员就需要单独分开交流,直至达到当事人有共同点的时候,我们再进行面对面的共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10、“过错剖析法。
在调解工作中,若遇到少数目无法纪,蛮不讲理的当事人,前述八种方法都失效时,只能以硬碰硬,晓以利害,指出一意孤行,以身试法必须要承担法律后果。
在调解无果,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情况下,组织调解人员要将调解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做好预防工作。
要告知纠纷当事人要走正确途径,诉诸法律解决纠纷。
在掌握以上的基本方法技巧外,我认为要做好调解工作调解员还应当做到五“会”:1、会“听”,当事人来反映问题时,肯定会说自己的道理,夸大对方的不对,这就要求我们调解员要做到不偏听偏信、只听一面之辞和先入为主地处理问题,要注意听其漏洞。
2、会“问”,有些群众因为文化水平有限,加上情绪激动等因素,叙述事情前言不搭后语,让你听了半天,也没搞懂他是为什么事而来。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反客为主,你问他答,帮助他理清思路。
如问他跟谁发生了矛盾,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造成了什么后果,当事人有什么想法。
通过有针对性的一问一答,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搞清楚了,有利于下一步调解工作的开展。
与当事人谈话,问的要有水平、有技巧,不能让当事人找出漏洞,你本来是做对方的思想工作,结果让当事人反驳得哑口无言,所以在做工作时你的话语要想到说,不要抢到说,平时应该多加强语言方面的思考。
3、会“找”,要找问题纠纷的根源,有些矛盾之所以长时间不能解决,根源在于相互之间存在误会,斗气心理严重,如果解开他们的心结,矛盾自然就解决了。
4、会“诊”就是诊断出矛盾的关键点,找出了关键点,才有方法解矛盾疙瘩,什么情况用什么方法,因人而宜,因事而异,有的纠纷用情能解决,有的纠纷要用法来解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的就是这个理。
5、会“结”,就是彻底了结纠纷,不留隐患。
通过调解,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这就需要我们制作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如果协议书内容不规范完整,给纠纷当事人有空子可钻,不仅不能完全化解纠纷,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
所以在制作协议书时应注意如下四个方面:(1)协议书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应具备矛盾纠纷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主要事实、达成协议事项、履行方式,当事人本人签名手印、调解员主持人签名、要加盖调委会印章、调解的日期等要素。
协议书必须是一式三份,当场签订。
(2) 协议内容要真实、事项内容完整,当事人的身份要真实,应以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为准,当事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协商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更不能以强制、欺骗、胁迫的方法达成协议。
(3) 协议书语言要规范,不能用方言,要简洁,开门见山,不能出现让人产生歧义和模棱两可的用语。
(4) 协议书要有可行性,不仅合法,还要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以上是我对调解工作的一点初浅认识和体会,讲的不对的以法院讲的为准,下面我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讲话中的一小段与大家共同学习一下,供大家在今后依法治国的实际工作中作为参考,王岐山讲: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