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最新2篇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最新2篇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第三条属于当年公布的xx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
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定定稿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定定稿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1、物品。
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
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
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统一的物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和监察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予以合理安排和控制。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合理支出,合理使用行政经费。
第七条物资采购应实行物资目录制度,制定物资采购清单,明确采购内容和数量。
第八条物资采购应注重质量、价格、供货期和服务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优势。
第九条物资采购应建立供应商注册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合法、信誉良好。
第十条物资采购应加强合同管理,明确采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建立健全的补偿和违约责任制度。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应按照预算计划、采购计划和采购清单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应先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明确采购需求和采购规模。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应公开征询供应商,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应秉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应签订正式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并支付采购款项。
第十六条物资采购验收时,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并认真填写验收报告。
第十七条物资采购结束后,应做好采购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采购监督第十八条物资采购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物资采购应加强对供应商的信用评估和管理,确保供应商的信誉。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应定期进行采购审计,查验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和投诉进行及时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
三、定义1. 行政事业单位:指依法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宗旨的组织。
2. 物资采购: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各类物品、设备、器材等的购买活动。
四、采购计划1. 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务预算,制定每年的物资采购计划,并提前向上级单位报备。
2. 物资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项目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期限等要素,确保采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采购方式1.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物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
2. 采购方式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采购金额、物资特殊性、市场竞争情况等。
六、供应商资格审查1. 行政事业单位在确定供应商名单时,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供应商的资质符合要求。
2. 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信誉度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3. 在资格审查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公正、公平、公开地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七、招标文件编制1. 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招标采购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公开发布。
2. 招标文件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要求、交付期限、报价方式、评标办法等内容,确保各供应商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进行投标。
3.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规范、简洁、明确的原则,以便于供应商的理解和准确提供报价。
八、招标评标1. 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设立专门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2. 评标委员会应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成员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工作。
3.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和资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行政事业 采购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采购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行政事业采购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公共资金进行采购活动时的相关管理。
三、基本原则3.1 公开、公平、公正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公开采购需求、采购标准、采购过程等信息,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2 经济、合理、廉洁行政事业单位应审慎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物品或服务的性价比最优,合理利用公共资金,杜绝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
3.3 依法合规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四、采购程序4.1 采购计划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预算金额等,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4.2 采购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应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向潜在的供应商广泛宣传采购需求,并接受供应商的报价和投标。
4.3 供应商评审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采购需求,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包括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信誉等方面的评估。
4.4 中标公示行政事业单位应公示中标结果,告知中标供应商,并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结果的透明和公正。
4.5 合同签订行政事业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
4.6 采购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执行,保证采购物品或服务的交付和使用符合预期。
4.7 采购验收行政事业单位应对采购物品或服务进行验收,核实其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及时处理不合格的情况。
五、监督管理5.1 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5.2 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活动应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和质疑,并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5.3 审计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活动应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合规、规范,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办法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程序公正透明,采购资金使用科学合理,采购质量过硬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本单位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本单位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实行进口产品审核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是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执行、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全面管控。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一)采购管理范畴。
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管理范畴包括:采购决策、采购程序和方式、采购监督。
(二)采购管理组织体系。
1.局党组对单位采购政策、采购事项进行决策和审定。
主要包括:审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审定政府采购预算;审定政府采购合同;审定需要提交决策讨论的其他重大采购事项。
2.办公室分管领导分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的程序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3.各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编制、代理机构委托、采购项目实施、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息公开、质疑投诉处理等具体业务进行审核把关;4.办公室负责单位政府采购联系协调、业务指导、制度制定、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政府采购资金支付。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单位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收集、汇总年初预算的政府采购需求,编制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负责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资金支付;5.各采购需求科室(单位)具体负责申报采购实施计划、立项,协调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委派采购人代表,负责质疑回复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合同备案及售后服务等事项;负责采购信息公开;负责采购文档归档。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
⾏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在社会⼀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需要⽤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动的⼀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表彰着⼀个社会的秩序。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是⼩编整理的⾏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家分享。
⾏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交通部⾏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为,提⾼政府采购资⾦的使⽤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条纳⼊交通部部门预算管理的部机关、部属⾏政事业单位和部管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使⽤财政性资⾦以及与财政性资⾦相配套的单位⾃筹资⾦实施的政府采购,适⽤本办法。
财政性资⾦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国债专项资⾦、车购税交通专项资⾦、各项⾏政事业经费、政府性基⾦、预算外资⾦等各项财政拨款和国家有关部门拨⼊的专项经费。
与财政性资⾦相配套的单位⾃筹资⾦是指采购⼈以对外创收等形式取得的各种资⾦,包括经营收⼊,⾮税收⼊以外的事业收⼊,其他收⼊等单位可⽀配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式和程序,使⽤财政性资⾦和与之配套的单位⾃筹资⾦,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程和服务的⾏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采购实⾏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录中的政府采购项⽬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国务院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交通部统⼀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项⽬和部门采购限额标准,按国务院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是指为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采购任务,通过公开、竞争性的招标、拍卖、询价等方式,选定供应商以获取商品、工程或服务的过程。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注重节约、透明、高效的原则,促进合理、规范、经济、用途相当的采购。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应采用电子化管理手段,实现电子招投标、电子采购、电子支付等全过程的电子化。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需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活动的责任、权限和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本年度需采购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及预算金额。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结合合理预算安排,经过合理评估和论证。
第九条采购计划应提前至少三个月提交行政机关或上级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相关采购活动。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等级,确定采购方式及具体程序。
第三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供应商较多的情况下,申请方需在媒体上公示相关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供应商较少的情况下,申请方需选择适用范围内的供应商进行邀请,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工程、技术复杂或设计需求不明确的情况下,申请方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事业单位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二章采购预算管理第五条采购预算应当根据单位的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和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编制。
第六条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购需求,经审核后纳入单位年度采购预算。
第七条采购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八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
第九条采购金额达到规定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三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四章采购程序第十四条公开招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三)发售招标文件;(四)开标、评标;(五)确定中标供应商;(六)签订合同。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内部物质倾销治理方法为进一步规范物质倾销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掌握,确保倾销行动公平公开公平,切实保护单位好处,依据当局分散倾销目次和倾销限额尺度,联合本单位现实,特制订本方法.一.倾销规模1.物品.交通对象,办公家具,办公装备,书本,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装备保护,会议招待等所需物品.2.工程.基本举措措施扶植,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二.倾销原则遵守公平公开公平,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纳公开招标,竞争性会谈,询价等方法,原则上应实施分散倾销.三.倾销程序1.倾销申请:分散倾销物品依据现实须要按季进行倾销,由应用部分每季度前10天填写倾销申请单,经分担引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赞成,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讨经由过程,并报区当局倾销中间审批存案.零碎倾销物品依据各站室暂时须要进行倾销,由应用部分填写倾销申请单,分担引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赞成,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讨经由过程,并报区当局倾销中间审批存案.2.倾销情势:①公开招标,依据当局倾销目次相符公开招标限额尺度的货色及工程按照当局倾销中间公共生意业务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②自行倾销,由办公室和应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倾销,同类单批超出5000元的需经由过程询价.磋商等情势肯定供给商;供给商肯定必须公开进行,由应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分人员(许多于3人)介入,要严正卖力.客不雅公平,做好记载,签署的合同协定.同类单批不超出5000元的零碎倾销由应用部分会同办公室协商购置;相干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冒充伪劣商品.3.货款付出:依据合同商定付出方法进行货款付出,对所购的装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厉按照财务分散付出轨制经由过程直接付出或授权转账方法进行货款付出.四.应用治理1.办公室负责交通对象.办公装备.办公耗材.书本.印刷品,会议招待,办公用品,及车辆维修的治理.2.后勤负责办公家具.装备维修基本举措措施扶植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治理.倾销货色到单位后,经后勤负责人验收先入库后应用,固定资产由财务树立固定资产账,应用站室筹划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应用.应用科室要增强治理.爱护公物.科学应用,由财务和后勤按期清点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有意破坏或应用不当破坏的公物,视其情形赐与补偿并穷究有关人员义务,对废旧物品,由应用科室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报废,各站室不得私自处理.五.项目治理工程项目倾销联合具体项目治理方法,参照本方法履行.。
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作为事业单位,采购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制定了本《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
二、采购流程事业单位的采购流程一般包括需求确定、采购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及定标、合同签订、执行及验收、结算等环节。
1. 需求确定需求确定环节是采购流程的起点。
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提交到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调研。
2. 采购准备采购准备环节是为了明确采购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草案等。
3. 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环节是采购的核心环节。
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吸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 评标及定标评标及定标环节是为了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环节是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6. 执行及验收执行及验收环节是确保采购合同履行的关键环节。
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检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7. 结算结算环节是为了完成采购交付和支付。
采购管理部门核实供应商的交付情况,进行结算并支付款项。
三、采购管理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公示招标信息,确保供应商同等机会参与竞争,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经济效益原则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要追求经济效益,优选价格合理、性能稳定的产品或服务,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大的价值。
3. 管理规范原则采购管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采购活动合法、规范和可控。
四、采购管理责任1.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评审、签订合同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提供采购需求信息,配合采购管理部门完成采购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
三、定义1. 行政事业单位:指依法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宗旨的组织。
2. 物资采购: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各类物品、设备、器材等的购买活动。
四、采购计划1. 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务预算,制定每年的物资采购计划,并提前向上级单位报备。
2. 物资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项目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期限等要素,确保采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采购方式1.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物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
2. 采购方式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采购金额、物资特殊性、市场竞争情况等。
六、供应商资格审查1. 行政事业单位在确定供应商名单时,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供应商的资质符合要求。
2. 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信誉度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3. 在资格审查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公正、公平、公开地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七、招标文件编制1. 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招标采购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公开发布。
2. 招标文件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要求、交付期限、报价方式、评标办法等内容,确保各供应商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进行投标。
3.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规范、简洁、明确的原则,以便于供应商的理解和准确提供报价。
八、招标评标1. 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设立专门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2. 评标委员会应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成员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工作。
3.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和资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采购行为的组织、实施、审查、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物资采购,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需要购买的货物、设备、材料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独立的采购机构或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第六条采购机构或部门应有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采购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内部审查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八条采购活动应根据需要进行招标或比价,不得违规进行其他采购形式。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预算等详细内容。
第十条采购机构或部门应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比价文件等。
第十一条招标活动应发布公告,并采取合理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送招标邀请。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包括采购物资的询价、评审标准、质量要求、交货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采购机构或部门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四条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期限、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十五条采购合同的履行应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六条采购机构或部门应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事后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采购监督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的监察机构应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采购文件的编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过程等。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采购活动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监察机构应组织对采购活动的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监察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采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和处理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自行采购行为,维护财务秩序,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公平、透明,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自行进行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采购活动。
三、采购方式行政事业单位的自行采购活动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1.竞争性磋商:指行政事业单位向多个供应商询价,并在基于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的比较后进行选择。
2.邀请招标:指行政事业单位在经过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名单中,邀请特定供应商进行招标。
3.单一来源采购:指行政事业单位基于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竞争性选择或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直接与特定供应商进行合作。
四、采购程序1.需求确定: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内部会议、调研和申请等方式确定具体采购需求。
2.编制采购计划:行政事业单位根据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向上级机构备案。
3.发布采购公告:对于竞争性磋商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内部网站或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并向潜在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
4.接收投标文件: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密封存档。
5.评审和比较:行政事业单位组织采购评审委员会对接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
6.经办人员核准:行政事业单位将评审结果报经办人员核准,并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
7.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将中标结果在内部网站或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并与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8.履约情况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密切关注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对供应商的服务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采购文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自行采购活动涉及的采购文件应妥善保管,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计划、采购公告、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等。
六、采购合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详细、准确,并经过双方的签字盖章确认。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采购行为,依法合规开展采购工作,提高采购质量和工作效率,控制采购成本,根据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类政府采购,包括货物类采购、服务类采购和工程类采购。
第三条本单位政府采购按采购方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由本单位按照规定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但其中保密、应急以及重大采购项目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由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采购。
第四条按照经批准的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采购金额超过年度预算的项目,应履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
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应办理预算审批手续。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负责研究、审议政府采购工作重大问题,审定单项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项目的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
第六条本单位设立政府采购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采购人员、财务人员和其他与采购事务有关的工作人员组成。
政府采购工作小组职责:(一)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
(二)申报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并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三)审核单项金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编制采购评审报告,确定供应商,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第七条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各类采购方案、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承担政府采购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自行采购的评审,并负责采购文件、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建立政府采购招标台账。
第八条财会部门负责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财务事项的审核,采购款项的审核和支付,参与自行采购评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物品。
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 , 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1、采购申请: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 10 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 5000 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 5000 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 5000 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 5000 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
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 5000 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 3 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
同类单批不超过 5000 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 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刷品,会议接待,办公用品,及车辆维修的管理.2、后勤负责办公家具、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管理.采购货物到单位后,经后勤负责人验收先入库后使用,固定资产由财务建立固定资产账,使用站室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
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
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采购。
xx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
xx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xx事业单位的采购管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和高效,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事业单位内的所有采购活动。
三、采购管理机构xx事业单位应设立采购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采购活动。
采购管理机构应具备下列职责和权限:1.制定和修订采购管理制度和规定;2.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需求;3.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和招标公告的发布;4.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供应商;5.签订采购合同;6.监督合同执行;7.采购活动的档案管理;8.开展采购信息发布工作。
四、采购方式xx事业单位的采购活动应采用以下方式进行:1.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供应商相对较多的情况;2.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供应商相对较少的情况;3.竞争性磋商:适用于特殊情况下采购无可替代产品或服务的情况;4.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紧急采购或采购无竞争对手的情况;5.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供应商相对较少的情况。
五、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公告1.采购文件的编制应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2.采购公告应发布在xx事业单位的官方网站或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3.招标文件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内容包括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投标文件要求等;4.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封、投标函、投标报价等内容。
六、评标与中标1.评标委员会由不少于五人组成,由采购管理机构组织召集;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标准和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打分,并确定中标供应商;3.中标供应商应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与xx事业单位签订采购合同;4.未中标的投标人有权了解评标结果,并可以提出异议。
七、合同执行和验收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2.xx事业单位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3.如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履行合同,xx事业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事业单位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事业单位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五条采购计划是采购活动的起点,应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项目名称、用途和数量;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3. 预算及资金来源;4. 采购时间及进度安排;5. 采购需求及质量要求;6. 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采购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采购管理部门。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 采购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采购方式是否合理;3. 预算及资金来源是否合法;4. 采购需求及质量要求是否明确;5. 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九条事业单位采购方式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预算规模、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
第十条以下情况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1.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2. 需要大量采购或者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一条以下情况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1. 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2. 特定行业、特定专业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3. 因特殊情况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1. 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2. 需要采用特定技术或者服务,市场供应有限的项目;3. 因特殊情况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项目。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可采取询价方式:1.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2. 简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3. 因特殊情况不宜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项目。
行政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行政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公司的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公司内部所有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等。
三、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阶段:–采购需求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采购物资或服务的具体要求、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信息。
–采购需求应经过核准,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供应商选择阶段:–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求,搜索潜在的供应商,并进行评估和筛选。
–评估标准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合理性、交货能力等。
–评估结果应形成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投标阶段:–采购人员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或招标邀请。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报价,采购人员进行评审和比较。
–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履约管理阶段:–采购人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规定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
–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
5.采购结算阶段:–采购人员核对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交付的物资或服务,确保一致性和合规性。
–将采购信息录入财务系统,进行结算和付款。
四、采购管理的原则1.诚实守信原则: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公平公正原则:采购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经济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目标,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4.风险控制原则:采购活动应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纪律处分、解除合同等。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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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物品。
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
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
批备案。
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
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
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四、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