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矿石+提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发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承包项目

1.1.甲方将目标矿权交由乙方承包开采,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承包费用。

1.2.目标矿权

1.2.1.甲方拥有的采矿权信息如下:

(1)开采项目名称:;

(2)采矿许可证编号:,审批发证机关为(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开采矿种:;

(4)目标矿权地理位置:;

(5)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6)矿区范围坐标:;

(7)甲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合同/探转采/转让)方式于年月日取得目标矿权。

(8)截至年月日,目标矿权占有且经备案的资源储量情况如下:;在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矿权所占用的资源/储量情况如下:。根据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方案,目标矿权项下的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以下简称“目标矿权”)

1.2.2.甲方确认上述目标矿权信息属实。

1.3.以下将乙方开采出的矿石称为“矿石”。

2.承包期限

2.1.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

2.2.承包期满前,如甲方有意另行发包,应提前将发包条件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3.承包费用

3.1.双方同意按照“有保底的提成费用”的模式计算承包费用。

3.1.1.计算公式:提成费用(即承包费用)=开采数量*提成单价。

3.1.2.提成单价:

3.1.3.1.开采数量以乙方运出矿区的数量计算;甲方有权对乙方运出矿区的矿石进行检测,由双方人员确认数量之后,乙方方可运出。

3.1.3.2.乙方不得将不合格的矿石运出;如需运出,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单独确定提成单价,方可运出。

3.1.

4.结算周期:1个月。

3.1.5.保底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每个结算周期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提成费用低于保底金额时,按保底金额计算。

3.1.6.结算支付方式:承包期限内,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结算支付提成费用。

3.2.除依据上述承包费用计算方式计算、支付承包费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亏损、其他成本等任何理由主张减免、调整承包费用。

3.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开采、运出的矿石由乙方自行处置,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3.4.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发票

就承包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4.履约保证金

4.1.履约保证金标准:人民币(大写)元(¥元)。

4.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4.3.甲方指定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4.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赔偿、扣款、违约金或任何其他责任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抵扣。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仍需进行赔偿。

4.5.履约保证金抵扣(全部或部分)以后,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进行抵扣或要求乙方补足,直至预留的履约保证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4.6.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合同到期或解除、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除甲方有权抵扣的款项外,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的剩余款项无息返还给乙方。

5.发包方权利义务

5.1.一般权利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业场地的征用及场区总电源供给,以及协调好外部环境。

5.1.2.甲方有权按国家有关法规及企业需要对乙方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乙方掘进、采矿进行监督,如发现在开采过程中乙方存在重大欺骗、不负责任、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损失。

5.1.3.甲方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主产品以外的副产品享有所有权及处置权,并无需为此副产品向乙方支付费用,确需支付的,双方另行协商。

5.1.4.甲方派员定期检查矿山生产工作,包括安全、工程质量、进度情况。

5.2.目标矿权年检和延续

5.2.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目标矿权的年检和延续登记手续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但乙方应当给予必要配合;办理年检和延续登记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2.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依法办理目标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并导致目标矿权灭失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5.3.爆破施工

5.3.1.甲方负责协调公安部门提供矿山开采用火工材料的供应,负责火工材料的计划、支领、使用、管理。

5.3.2.甲方按正常市场价格向乙方提供火工材料,乙方支付价款。

5.4.独家承包

承包期限内,甲方同意不再委托或交由第三方进行矿石的开采,亦不得自行开采。

6.承包方权利义务

6.1.一般要求

6.1.1.乙方作为依法设立的独立主体,自行承担经营责任。

6.1.2.乙方应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6.1.3.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转包、转租给任何第三方。

6.1.4.乙方不得对目标矿权、甲方的设备设施进行任何转让、抵押、出租等处分。

6.1.5.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承包经营情况进行适当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6.1.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法律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