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示范合同)
2025年保险合同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什么是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是指车辆发生碰撞、滚翻、火灾、爆炸、盗抢等意外损失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一种保险。
购买车损险可以为车主提供车辆损失的经济补偿,避免因车辆损失而带来的经济负担。
车损险保险合同的内容投保范围车辆损失保险合同的投保范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机动车损失或者部分损失的赔偿范围。
投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生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跌落、盗抢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车辆损失;•因司机操作不当或未经许可的人员驾驶导致的车辆损失;•因车辆磨损、老化、自然灾害等一般性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失。
免赔额免赔额是指在发生车辆损失时,保险公司对车主赔偿前要求其承担的一定数额的费用。
免赔额的设定可以影响车主的保险费用,免赔额越高,车主的保险费用就越低。
车辆损失保险的合同中,一般会规定不同的免赔额标准,车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免赔额,从而控制保险费用的高低。
赔偿标准车辆损失保险合同中规定了车损险的赔偿标准。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对车主的赔偿标准包括三种类型:•市场价值赔偿:即按被保险车辆的市场价值来计算赔偿费用,保险公司和车主都可以接受。
•新车价值赔偿:即按被保险车辆购置时的新车价格来计算赔偿费用,适用于新车或者近几年内购置的车辆。
•残值赔偿:即按被保险车辆损坏后的残值来计算赔偿费用,适用于老旧车辆或者被保险车辆损失较轻的情况。
车损险的注意事项•车主在购买车辆损失保险时,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说明,确保理解保险的范围、免赔额、赔偿标准等相关内容。
•车主在日常驾驶中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驾驶,以减少车辆发生意外的概率。
•如果车主的车辆发生损失,在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报案理赔,尽可能保存现场证据,方便保险公司核实赔偿事实。
•在车损险合同期限内,如果车主需要变更车损险的免赔额或其他内容,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修改,以保证汽车损失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3篇)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文节选!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车损赔偿合同范本三篇
车损赔偿合同范本三篇篇一甲方(赔偿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具体事件]中造成乙方车辆受损,为妥善解决赔偿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受损情况乙方车辆的品牌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受损部位及程度为:[详细描述受损情况,包括外观、内饰、机械部件等]二、赔偿责任及金额1. 甲方承认对乙方车辆的受损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2.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贬值损失、因车辆维修导致的交通费用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赔偿方式及时间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2. 乙方应在收到赔偿款后,及时为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四、车辆维修及相关事宜1. 乙方负责将车辆送至双方认可的具有合法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维修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维修厂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3. 车辆维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车辆维修完成。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4篇)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尊敬的甲方:根据关于机动车辆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的业务范围,我公司愿意与甲方订立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共同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请甲方仔细阅读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1.1 车辆信息车牌号码: XXXXXX车辆型号: XXXXXX发动机号码: XXXXXX车架号码: XXXXXX使用性质: 个人1.2 被保险人姓名: XXX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第二条保险责任2.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为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综合保障。
交强险范围包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商业险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
2.2 保险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保费3.1 交强险:保额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法定最低限额。
3.2 商业险:保险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险种和保险公司的规定进行确定。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车辆价值、驾驶人员的年龄、驾龄、驾驶记录等因素进行计算。
第四条保险条款4.1 本合同所附的《车险条款》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认真阅读并遵守合同条款。
第五条保险的生效与解除5.1 保险合同自甲方交纳保费之日起生效。
5.2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车险条款》的规定进行解除。
第六条索赔和赔偿6.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6.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会尽快调查、评估损失,并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保险费的支付7.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费进行支付,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7.2 甲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
分期支付的具体方式和规定,双方可单独协商确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车损保险合同范本6篇
2024车损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车辆向乙方投保车辆损失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方为其所拥有的车辆(以下简称“保险车辆”)向乙方投保车辆损失险,乙方同意承保。
本保险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甲方在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得到合理的赔偿。
二、保险车辆情况1. 投保车辆信息:车牌号码、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等详细信息。
(详见附件)2. 车辆用途:如日常通勤、商务用车、客运等。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甲方自定,但在保险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评估价值范围内。
2.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保险车辆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碰撞、倾覆。
2. 火灾、爆炸。
3. 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车辆行驶中平行悬挂或悬挂部件坠落。
4. 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5. 其他意外事故。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六、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事故证明和相关单证。
2. 乙方在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定。
3. 若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乙方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若保险车辆全损,乙方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4. 赔偿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若需解除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即行终止:(1)保险期限届满;(2)保险车辆因报废、转让等原因不再使用;(3)甲乙双方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
2023年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2023年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机动车辆免受意外事故和损失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中指申请保险的车主或合法登记所有人。
第四条保险人在本合同中指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五条保险费是被保险人作为取得和保持保险人对其继续承保机动车辆责任的一种经济抵偿方式。
第六条保险人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根据保险费的实际支付情况来决定是否承保。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七条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机动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和损失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所称的意外事故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碰撞、倾覆、撞击、被撞、被盗、抢劫等。
2. 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火灾、爆炸、地震、风灾、水灾等。
3.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战争、恐怖袭击、暴动、罢工等。
第九条保险人对于上述意外事故和损失,将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实际损失的程度进行赔偿。
第十条保险人在赔偿前有权对损失进行核实和评估。
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了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的内容,被保险人在选择本保险合同时应注意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免赔额是指保险人在赔偿时不承担的金额,由被保险人承担。
第十三条赔偿限额是指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事故或损失中最高承担的赔偿金额。
第十四条赔偿限额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金额和车辆价值来确定,具体金额由保险合同约定。
第四章保险费和费率计算第十五条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车辆价值、使用情况、过往事故记录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计算。
第十六条保险费率是指保险费与车辆价值的比例,在不同的车辆类型和使用情况下可能存在差异。
第十七条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5篇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5篇篇1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定义与解释1. 机动车: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用于载客或运货的各类车辆。
2. 车辆损失:指机动车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风雨等)等原因造成的损毁或灭失。
二、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标的为乙方所有的机动车,车辆信息如下:车辆品牌:__________车型: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车辆识别码(VIN):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三、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1. 乙方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2. 赔偿限额:根据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或其他约定标准进行赔偿。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1. 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 (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支付周期:______ (如:季度/半年/年)。
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事故导致的机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碰撞、倾覆;2. 火灾、爆炸;3. 自然灾害(如暴风雨、洪水等);篇2一、保险合同概述本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甲方同意按照本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二、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有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保险车辆”),保险车辆的类型、数量和价值由甲方在投保时明确告知乙方,并记录在保险单上。
1.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a. 火灾、爆炸;b.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c. 碰撞、倾覆;d.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e. 运输过程中的意外事故。
车辆推定全损理赔协议书范本
车辆推定全损理赔协议书范本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乙方为其所有的车辆(以下简称“标的车辆”)向甲方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单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的标的车辆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地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标的车辆严重损坏。
3.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标的车辆推定为全损,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进行理赔。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的车辆推定全损理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车辆推定全损的确认1. 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已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超过车辆实际价值,故推定为全损。
2. 乙方同意放弃对标的车辆的所有权,并将其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理赔金额的确定1. 甲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经评估确定标的车辆的全损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甲方同意按照上述金额对乙方进行理赔。
第三条理赔款项的支付1. 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车辆交付1. 乙方应在收到理赔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车辆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交付给甲方。
2. 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标的车辆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以确保甲方的权益。
2. 乙方应保证标的车辆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理赔款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付标的车辆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应按未交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3版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2023版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伺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二)火灾、、爆炸,(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暴风、龙卷风;(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车辆定损全损协议书模板
编号:【编号】甲方(被保险人):【甲方全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乙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全称】,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所投保的车辆发生全损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信息1. 甲方所持有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牌号码】。
2. 该车辆投保的保险险种为:【保险险种】,保单号为:【保单号码】。
二、事故情况1.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地点】。
2. 事故原因:【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定损情况1. 经甲乙双方现场查勘,确认该车辆已达到全损标准。
2. 根据事故原因及车辆损失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车辆定损金额为人民币【定损金额】元整(大写:【大写金额】)。
3. 车辆残值由甲方自行处理。
四、赔偿处理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索赔资料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定损金额,在【赔偿期限】内支付赔偿款项。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保险终止手续,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协议终止。
六、争议解决1. 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签订日期】日期:【签订日期】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签订协议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有关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5篇
有关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投保人):[甲方姓名/公司名称]乙方(保险人):[乙方保险公司名称]鉴于甲方就其机动车辆(以下简称“保险车辆”)向乙方投保车辆损失险,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一、合同目的及定义本合同旨在明确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相关事宜。
本合同所指的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车辆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约定原因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二、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1. 甲方就其所拥有的机动车辆(详见保单信息)向乙方投保,该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
2. 保险金额按照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或其他约定价值确定。
具体保险金额详见保单。
三、保险责任与赔偿处理1.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约定原因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
2. 赔偿处理: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事故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将在材料齐全后,按照本合同及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四、不赔事项乙方对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1.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导致的损失;2. 因保险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3. 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金额根据保险金额、车辆类型、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单。
2. 甲方应按照保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
六、合同期限及续保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详见保单。
2. 合同到期前,甲方可选择续保,乙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保险条件为甲方提供续保服务。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
2.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若需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3篇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3篇篇1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一、保险标的及其范围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车辆,即投保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机动车辆。
2. 保险标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损失或损害:(1)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坏或被盗抢;(2)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爆炸、地震等)导致的车辆损坏;(3)人为破坏导致的车辆损坏。
3. 本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情形除外。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1. 投保人应根据被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率交纳保险费。
2. 保险金额应符合投保人的合理要求和保险公司的审核标准,不得低于被保险车辆的市场价值。
3. 保险费率将根据被保险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率进行缴费。
三、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被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损失或损害的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修理费、零部件更换费、车辆残值、拖车费等相关费用。
2. 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审核核定,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投保人进行赔偿。
3. 投保人在索赔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
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对赔偿进行拒绝或延迟处理。
四、保险免赔责任1.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投保人故意制造事故;(2)投保人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3)投保人未经允许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导致车辆受损;(4)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解除。
2. 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遵守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违反约定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对赔偿进行免赔处理。
五、保险期间及续保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投保起生效至次年同日终止。
2. 投保人在保险期满前30天内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续保申请,否则保险合同将自动终止。
3. 保险公司有权对被保险车辆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保险费率。
车辆全损赔偿协议书模板
6.2赔偿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偿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车辆全损赔偿协议书模板
鉴于甲方(以下简称“赔偿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受损方”)就车辆全损赔偿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赔偿车辆信息
1.1赔偿方车辆品牌:___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
1.2受损方车辆品牌:___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
3.2赔偿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至受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赔偿车辆处理
4.1受损方应在收到赔偿款项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受损车辆及相关手续交付赔偿方。
4.2赔偿方有权对受损车辆进行报废处理,且无需再向受损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二条赔偿事由
2.1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赔偿方驾驶车辆在__________(地点)与受损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受损方车辆全损。
2.2双方确认,本次事故赔偿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3.1赔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受损方车辆全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精选5篇)
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精选5篇)第一条合作目的甲方汽车业务与乙方机动车辆保险相结合,满足汽车和保险销售的目的,实现甲乙双方共同客户的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内容一、甲方同意将公司名下车辆(具体投保区域及车辆牌号双方另行协商)的保险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时向乙方提供完备的车辆资料。
二、甲方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
(具体险种及保额以保险单正本为准)三、乙方对甲方车辆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
如期间甲方车辆保险项目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
第三条业务合作程序一、甲方就其名下车辆在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书》。
二、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网点布局和名下车辆号牌属地、原则上以省级区域范围为单元来界定要承保的车辆。
在相应的单元内,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原则上由乙方承保。
关于哪些单元和多少单元由乙方承保,双方可协商约定。
乙方将设立专项团队,指定专人对接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承保知识培训、承保时效、承保条件和程序、承保资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馈、续保跟踪等事宜保持沟通。
三、甲方名下车辆承保费用的确定和收取方式约定如下:1、保险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费,商业车险以中国保监会审批基础费率为基础,按保单单面__折出单,甲方按此金额预付保费,一年期满,乙方在一个月内对当月合同期满的投保车辆进行赔付清算,以每台车实际发生赔付费用的__倍为该车实际保费,预付保费减实际保费后余额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按逐车计算,合计办理的原则开展。
交强险按交强险费率浮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2、一年后,双方可根据上年实际保费发生情况协商确定保费预付标准,以尽量避免大额退款或补款。
退款方式包括现金退款(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承担税费)、抵交保费等。
甲方保险未到期车辆因经营原因退出营运,车辆退保,该车辆视同合同到期,纳入当期到期车辆保费清算。
车辆保险合同模板6篇
车辆保险合同模板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机动车辆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提供保险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保险事宜上的权利与义务,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标的甲方就其所拥有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保险车辆”)向乙方投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险责任1. 交通事故损失: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因甲方原因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 盗抢损失: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被盗或被抢,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4. 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车辆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等)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保险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3. 甲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六、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定损及理赔工作。
3. 乙方应对甲方的咨询和查询给予及时、耐心的答复。
七、免责条款1. 甲方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2. 因战争、武装冲突、核反应、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3.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形。
八、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汽车损坏理赔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投保人): 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 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辆汽车,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该车投保了乙方提供的汽车保险,保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现因______________(具体事故原因),导致甲方车辆发生损坏,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事故概述1. 事故时间: ______________2. 事故地点: ______________3. 事故原因: ______________4. 事故经过: ______________5. 车辆损坏情况: ______________二、责任认定1. 责任方: ______________2. 责任认定依据: ______________3. 责任比例: ______________三、理赔范围1. 赔偿范围: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甲方车辆损坏的以下部分将纳入理赔范围:- 车辆损失: ______________- 施救费用: 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2. 不赔偿范围:以下费用不在本次理赔范围内:- 车辆本身的折旧费用: ______________- 因车辆损坏导致的间接损失: ______________- 其他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内的事项: ______________四、理赔金额及支付方式1. 理赔金额:经双方协商,本次事故的理赔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将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理赔款项:- 支付时间: 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 支付账户: ______________五、协议生效及终止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车辆定损全损协议书范本
车辆定损全损协议书范本甲方(全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所拥有的车辆(以下简称“标的车辆”)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全损,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的约定,经协商一致,就标的车辆的全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车辆信息1.1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1.2 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______________1.3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1.4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1.5 车辆购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1.6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1.7 保险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二条全损确认2.1 甲方确认标的车辆已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超过车辆实际价值,同意按照全损处理。
2.2 乙方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及车辆损失情况,确认标的车辆为全损。
第三条赔偿金额3.1 乙方同意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损赔偿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3.2 赔偿金额计算方式为:车辆购置价格减去折旧金额,再减去残值金额。
3.3 折旧金额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折旧率计算。
3.4 残值金额由乙方评估确定。
第四条赔偿金支付4.1 乙方应在确认全损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赔偿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2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4.3 甲方收到赔偿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车辆处理5.1 甲方应在收到赔偿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车辆交付给乙方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10824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示范合同)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伺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二)火灾、、爆炸,(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暴风、龙卷风;(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九)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十二)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十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第九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
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
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第十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第十一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卜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非营业用车辆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发生保险事故后犷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第十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一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X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0%。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四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0%。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
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
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六条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一)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保险费调整第三十条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0%;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
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一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 N ×10%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