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保障公众安全,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是一项持续、系统的工作,旨在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事故不发生。
二、组织机构1.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工作的开展。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专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促。
3.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实施相关工作。
三、制定计划1.按照年度、季度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计划,并及时公布。
2.计划内容包括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排查方式和治理措施等,应当详细具体。
四、开展排查工作1.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利用现有资源,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采用随机、定期、专项等方式,全面检查各类事故隐患。
3.排查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督和指导。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五、治理措施1.事故隐患治理要分类别进行,根据隐患的类型、性质和危害程度,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
2.治理措施应当科学合理,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可以采用技术、管理、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
3.治理措施的实施要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事故隐患的消除和整改。
六、督查监督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落实和进展。
2.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察和评估,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3.对于落实治理措施不力、事故隐患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七、宣传教育1.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事故隐患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程序、治理措施和奖惩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生产经营、办公环境、施工现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责任主体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进行评估和决策。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四、工作程序1. 隐患排查(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自查。
(2)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生产现场、办公环境、施工现场等进行专业性隐患排查。
(3)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给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委员会。
2. 隐患治理(1)对排查出的隐患,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的等级和整改措施。
(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奖惩制度1. 对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认真履行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部门,公司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持续改进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2. 公司应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完善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公司应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排查责任: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报告上级部门。
2. 排查范围:确定排查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建筑工程、工矿企业等,重点关注存在事故隐患的区域和设备。
3. 排查内容:明确需要排查的具体事项,包括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4. 排查方法:制定相应的排查方法和技术规范,包括现场勘查、设备检测、安全评估等方法,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排查周期:确定排查的周期和频次,一般要求每年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行临时或特殊性质的排查。
6. 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治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建立相应的追踪和督促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7.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认识和应对事故隐患。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异或补充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具体工作由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由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包括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工艺隐患、人员违章操作等方面。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包括排查的时间、内容、方法等。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人员违章操作引发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发现安全隐患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有针对性,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措施进行,保证治理效果。
第十一条对于无法立即治理的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隔离或限制。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管理与应对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档案记录,包括排查结果、治理过程、治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停产停业、罚款、责令关闭等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的范本,总字数498字。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促进和强化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从严、从深、从细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2、适用范围与分类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2.2本制度由职责与分工、术语、隐患分类、隐患排查、隐患上报、整改措施和资料归档等七部分组成。
3、职责分工与权限3.1 企业管理中心职责:3.1.1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
3.1.2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台帐。
3.1.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后关闭。
3.2各单元负责人的职责分工与权限:3.2.1单元负责人为本单元生产安全第一负责人,经理或主管为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
3.2.2负责本单元的生产安全培训、操作规程的培训。
3.2.3负责本单元的生产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
3.3 总经理的职责分工与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审批、负责生产安全相关奖惩的审批。
4、术语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危险点是指在生产作业中有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环境,有可能造成危害的机器设备和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程的不规范操作及习惯性违章等。
4.3危险点分析防控是对有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点进行提前预测和预防的方法,做好危险点控制工作能够控制作业环境及机器设备等物的不安全状态,规范人在作业当中的行为。
5、事故隐患分类5.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两类:5.1.1一般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一、总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预防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并实施本规定。
二、隐患排查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
个环节的责任人履行职责。
2.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记录整改情况,
并建立台账,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3.针对高风险作业环节,加强隐患排查频次,确保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
三、隐患治理
1.针对隐患整改,企业应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
任人,并落实到位。
2.对于紧急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3.经过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复查确认,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管理规定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
改台账、复查确认记录等。
2.提倡企业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整
改、复查的全过程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处罚规定
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直至责令停产整顿。
2.对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企业应当按规定尽快建立起相关制度。
2.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以上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各企业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
好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环境。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防线前移,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全过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隐患排查各级人员职责(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专款专用。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并应明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负责人。
(二)分管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三)公司其他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四)公司各车间、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五)公司各业务部门承担业务保安责任,负责本专业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考核。
(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综合监管责任,对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和考核。
按要求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分析情况。
第四条隐患级别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事故隐患,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标准的为重大事故隐患。
其他风险度较低、基层车间可解决、不需要停产就可以解决的为一般事故隐患。
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方式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1、综合性安全检查;2、专业性安全检查;3、季节性安全检查;4、日常安全检查;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6、事故类比安全检查;7、特殊安全检查;8、复工复产前检查;9、外聘专家诊断;(一)综合性安全检查应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带队,以及公司其他分管领导(机电副总、总工、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等)、各车间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以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各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____公司安委会下属各成员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内容4.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排除。
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4.4事故隐患的范围4.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整改,保障人员和物质的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责任和职责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和督促下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各单位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安全隐患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单位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和要求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按照计划和周期进行,确保每个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局部排查。
2. 排查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入微,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优先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紧急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4. 整改工作要建立台账,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整改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
四、奖惩制度1. 对于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单位积极开展工作。
2. 对于未按要求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措施,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以前的相关规定进行废止。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五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基本设备、设施,甚至在某作业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决或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预防性的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1、隐患的检查(1)公司每月、车间每周、班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公司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隐患的登记(1)公司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
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
(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车间及接收人等。
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公司在收到车间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班组级隐患由车间领导通知班组长,进行确认反馈;车间级隐患由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
三、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1、隐患的分级。
班组级隐患由班组管理,班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管理为主的基础上,车间对班组隐患负有管理义务,同时具有监管责任(下同);车间级隐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领导管理,公司级隐患坚持自己管理为主,上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助管理。
2、隐患实行分类班组、车间在上报隐患时,按照生产设备、电器特种设备、技改工艺质量、火灾、交通盗窃等五类,以便归口上报。
3、隐患的管理(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凡属生产车间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四、隐患的整改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三明确、三不交”原则。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一、背景安全隐患是指存在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安全风险的人员、设备和环境问题。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控制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职工、管理人员、其他劳动者,以及承包商、服务商等外部单位。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1.安全隐患排查(1)企业应当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物资,以及劳动安全技术和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2)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日常检查应该由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应由专业机构或者第三方进行。
对不同的排查结果应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2.安全隐患治理(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并应对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2)治理措施包括整改、封堵、拆除、更换等。
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会对职工和其他人员构成安全威胁。
(3)对于需要马上解决的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该立即提供。
同时,在应急管理应对方案中,也应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好应对措施。
3.安全隐患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进行定期更新。
(2)对于已经排查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治理措施和时间计划进行整改。
(3)对于未排查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排查并制定治理措施。
(4)企业应该建立安全隐患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
四、责任(1)企业领导应该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促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
(2)安全生产部门应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护,事故应急等方面的工作。
(3)职工应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第三方机构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1. 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组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外来人员。
3. 工作责任3.1 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3.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计划和方案、统计分析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记录整改情况等。
3.3 组织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报告安全隐患情况,并按要求配合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4.1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每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制定本年度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安排。
4.2 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结果报告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4.3 安全隐患统计分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对排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优先处理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4 安全隐患整改:各部门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毕后,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4.5 安全隐患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4.6 安全隐患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及时记录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等,定期报告给上级领导。
5. 监督与检查上级领导应当对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6.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组织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其他规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8. 生效和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时,应当进行内部通知和培训,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组织和个人在进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时,对相关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
第三条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第四条排查治理是指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动态的检查、评估和处理。
第五条管理是指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整改和落实防范措施的过程。
第二章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组织领导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各级组织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七条高度重视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各类组织和个人应当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到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中。
第八条全面覆盖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各类组织应当对其涉及的所有区域、环节、设备、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工作的全覆盖。
第九条动态更新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随着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和人员变动,事故隐患状况也可能会有变化,因此排查治理工作需要进行动态更新。
第三章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十条各级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划分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各级组织应当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各级组织负有对本单位或所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应当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章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三条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应当按照计划、阶段性开展。
各级组织应当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按照检查、评估和处理的顺序进行。
首先进行事故隐患的检查,明确隐患的种类和数量;然后进行事故隐患的评估,分析隐患的危害程度和可能性;最后进行事故隐患的处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一、总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有效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治理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定期排查:企业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2.不定期排查:对于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以及重大设备维护等情况,企业应当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1.及时整改:一旦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
2.落实责任: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责任人,建立台账,实行领导包案,督促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规范流程:对于常见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应制定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置,减少损失。
四、安全生产隐患管理1.风险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评估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1.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指标,对各部门、岗位进行考核,引导企业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文化。
2.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排查治理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能达到标准的进行整改督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2.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内容,希望广大企业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调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人员、资金和设备条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第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一)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质量责任制度应当建立,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过程的监控和评估。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程序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领域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和排查标准。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四)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五)定期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持久稳定。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十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各项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是一个组织为确保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目的是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隐患排查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并制定相关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机制。
2. 隐患排查计划: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周期、范围和方法。
排查周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每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排查一次。
3. 隐患识别与报告:明确隐患的识别标准和报告流程,提供隐患报告的表格和格式,并规定上报的时间要求。
重要隐患应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隐患整改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的时间要求和工作量要求。
隐患整改工作应立即着手,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5. 隐患排查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隐患排查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相关的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措施,以备查阅和审计。
6. 隐患排查培训和宣传工作:提供相关的安全隐患排查培训,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隐患的认识和意识。
7. 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巡查和考核,及时纠正不足和改进工作方法。
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组织对安全隐患的关注和管理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制定目的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及其他相关方人员的生产、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术语与定义(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的影响。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范围见附件。
四、引用文件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16号)(省政府令第31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号)DB37/T 3010-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0—2017焦化安全规程第二章职责分工五、总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通过高层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的范围中;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负责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为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负责组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治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监督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各个领域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依法、公正、公开、高效进行。
第四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和组织的安全意识,推动全民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按照“责任明确、分类推进、全员参与、常态化检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分层级、分领域、分区域进行,依托区域、行业、单位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排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排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加强对排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现场检查、隐患核查、排查问题台账等,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深入。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围绕“防范、控制、整改、消除”四个环节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源头治理、整体治理、综合治理的方法,杜绝安全隐患从根本上发生。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公开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第十六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做好隐患情况记录和档案管理,便于监管部门查阅和查询。
第十八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建设安全隐患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 职责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4 隐患排查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4.1.6对生产作业现场潜在的安全风险认识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4.1.7不违反酒后上岗、疲劳上岗等管理规定..4.1.8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相关岗位..4.1.9不违章指挥、不错误指挥..4.2.物的状态设备设施运行、各类生产活动..4.2.1锅炉、压力容器、吊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配备和定检情况..4.2.2旋转类设备及有尖锐菱角设备有无防护罩或防护不当..4.2.3电气线路不得裸露、漏电..4.2.4危化禁忌品的存储及管理符合要求..4.2.5生产现场及库房原材料、产成品的堆码;作业场所及安全通道的规划合理..4.2.6安全标志醒目、现场照明及事故抢救设施齐全..4.2.7对危险源监控管理到位..4.2.8熔炼车间等的管理规范..4.2.9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粉尘、化学性危害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其他行业性检查.1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的检查...2消防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重点防火岗位人员是否在岗;消防应急救援物资是否齐备...3重大危险源现有安全防护装置;监控、检测、报警仪器仪表;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责任人等情况;完善危险源管理方案;并确保各装置及措施可行、可靠...4其综合性检查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制定;确保检查效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其他设备设施缺陷..4.3环境因素作业场所环境4.3.1室内作业场所环境包括室内地面是否湿滑、作业场所是否狭窄、场所是否杂乱、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采光照明是否良好等4.3.2室外作业场地环境不良包括恶劣气候与环境、作业场地和交通设施情况、作业场地温度、湿度、气压是否适合、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作业场地光照情况等4.3.3其他环境因素4.4安全管理管理4.4.1 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4.4.2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4.4.3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制定情况4.4.4职业安全卫生投入按国家标准执行4.4.5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并修订..4.4.6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专项检查组织查人员落实安全检及检查原始记录..4.4.7各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及登记..4.4.8特种作业人员办证及复审情况..4.4.9其他管理因素5隐患排查的方法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是以安全检查为手段;以消除隐患为目的的一项系统性工程..重点是通过日常的有效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提升安全生产的保障程度;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5.1 综合检查..厂级综合检查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带队;各相关成员参加检查..厂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5.2 专业检查分别由厂及各车间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电梯等、能源介质氩气、氧气等、建构筑物、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安全检查要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事先制订安全检查表或检查内容;做到定量评价、识别危险、评价危险、控制危险..5.3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季节气候特点;组织相关人员对防洪渡汛、防雷电、防暑降温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5.4 厂和各车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前、节后及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厂及各车间的危险源、重要的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节日期间的中夜班检查、劳动纪律检查;5.4.1 长假期间安全检查5.4.1.1 本标准规定长假期间是指春节、国庆假期..5.4.1.2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各车间安全管理机构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放假前3天落实好长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计划;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公司制造部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5.4.1.2.1 工业安全a、坚持长假期间厂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及现场巡查制度;节日前3日内将节日值班人员名单报公司行政部..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b、认真开展假前检查;各部门由主管领导带队;组织制造部成员、厂级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开展节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厂级、班组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布置、落实情况;生产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设施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良好运行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c、节日期间生产的单位;由单位主管领导、厂长带队;分别组织制造部成员、厂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开展至少2次安全检查和劳动纪律检查;有中夜班生产的单位还要组织1次中夜班安全检查;督促厂级、班组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开展落实;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d、节日期间;重点工程建设、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必须落实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督促落实施工安全技术防护措施;避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杜绝“三违”;防止事故发生..e、加强对零星、分散作业人员监督检查..f、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响应保障情况进行确认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应急各项资源等落实到位..若事故应急预案中涉及的人员、资源如应急车辆等、通讯等发生变化;必须提前予以变更和通知;保证响应有效..g、长假期间要生产的厂级、班组;要合理组织安排劳动力资源; 避免岗位缺员或临时补充非本岗位、本工种人员顶岗;班组必须正常开展各项安全活动..h、严格执行“岗位十不准”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不准班中干私活;不准过度娱乐;疲劳上岗;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施工现场游逛参观;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不准在厂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厂区内、岗位上嬉戏打闹;不准在上班时间参与非生产工作性活动..5.4.1.2.2 交通安全a、长假期间;实行节日通行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节日期间的出车数量;确有生产任务的单位;车辆必须办理节日通行证;严禁无通行证出车和跑私车行为发生..b、为确保节日期间出勤车辆性能保持良好;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对节日期间出勤的车辆;经检车人、主管领导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行政部审批;行政部于节前3日内对节日期间出勤的车辆进行复检;经复检合格的车辆办理节日通行证;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c、抓好节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节前要对本单位驾驶员进行节前教育;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让驾驶员知法、懂法、守法;且依法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各种行为;提高文明驾车的自觉性;并将教育和学习内容登记在安全教育台帐上..d、对于节日期间不出勤的车辆;各单位要统一停在本单位停车场;实行封车..凡既未办理节日通行证;又未停在单位停车场的车辆;一经查出按出私车处理特殊情况除外..e、节日期间对驻勤车辆要严格管理;落实跟踪检查措施;驻勤车驾驶员要遵守用车单位规定;听从调度指挥;杜绝跑私车行为发生..F、制造部节日期间上路检查;重点检查无节日通行证、超速、跑私车及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各单位主管交通安全的领导在节日期间至少上路检查2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在册..g、长途车辆按规定办理手续;节日期间确有重要客户临时使用公车到市内各旅游景点的;必须经综合部批准;否则按私车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h、节日期间;外出旅游人员较多;交通流量较大;不安全因素增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外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营管理者驾私车出长途旅游的;报公司制造部备案..5.4.1.2.3环境保护安全a、长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大环保监督管理力度;由单位主管领导、厂长负责组织检查..b、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检查与维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止跑、冒、滴、漏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出现;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环保重点单位要对重要部位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5.4.1.2.4 消防安全a、各部门做好长假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b、各单位主管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节前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如数量不够或设施、器材不符合规定须及时补充、更换;确保安全..c、对生产、使用、储存、剧毒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危化品、爆炸物品的单位;需对各生产厂级库房进行检查;防止丢失、被盗..d、长假期间不生产的单位;应每日有厂领导值班;多组织巡查;防止生产设备被盗;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5.4.1.3 各级各类检查要建立检查记录台帐..5.5日常检查分岗位职工检查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巡回检查..作业人员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5.5.1班组接班前要开好班前会;接班后作业前;要对所管辖的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装置、工具、危险源点、作业环境、人员的身体状况及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等进行安全确认检查;做到班班有检查、有记录..5.5.2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生产作业现场开展日常巡回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5.5.3 其它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5.6定期检查5.6.1厂每月组织1次安委会、1次安办检查;半年、年终开展安全评比检查;有夜班的每月另外增加1次夜班检查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织;安委会办公室成员部门参加..5.6.2 各车间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有夜班的单位每月另外增加2次中夜班检查;其中;夜班检查不少于1次;特别要重视交接班及凌晨4、5点时的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带队;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5.6.3 各单位每月将违章违制考核、隐患整改、危险源点控制等情况报公司行政部..6 隐患排查分级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7 隐患排查管理7.1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负责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7.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年度检修、紧急情况下的抢修以及每次系统开停车前、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应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制订安全检查确认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检查..7.3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7.4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厂安全科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本厂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7.5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7.6对于重大隐患公司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7.7本厂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对外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8 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8.1 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并按相关程序逐级进行报告..8.2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处理..8.3 对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简报形式通知被检单位;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8.4厂级、车间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隐患分级、整改效果评估、备注等项目内容..8.5本厂各部门和单位应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厂制造部报告..8.5.1 班组每周对本班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车间..8.5.2车间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书面报告本单位的制造部..8.5.3厂制造部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区安监局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还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由公司安办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c隐患的治理方案..8.5.4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应在每月初将本部门上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下月的主要工作安排书面报告公司制造部..8.6隐患整改及验收8.6.1本厂各部门和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8.6.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车间立即组织整改..8.6.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本厂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原则组织整治;应由本级整治的隐患不允许推给上级管理部门..8.6.4各专业检查和厂制造部检查的隐患整改由厂制造部按照职责进行下达;由责任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收并负责处理;隐患整改后;将隐患整改通知书即时反馈到厂安全科;复查验证后存档备查..8.6.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厂制造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g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采取有效地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8.6.7如因物资、技术等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逐项纳入计划;限期整改或停产..8.6.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9 考核9.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本厂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9.2 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另定..9.3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9.3.1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9.3.2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9.3.3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9.3.4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厂安全科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的..10 修订本标准每3年修订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修订..11相关记录1安全检查记录表2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执单3隐患汇总登记台账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安全检查记录表记录人: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执单日月日隐患汇总登记台账年月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年月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
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
1 总则
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规范各类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规定要求,逐步实现隐患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特制定本制度。
2隐患的定义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 隐患的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业指导书,可能的危险及危害程度,划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隐患的分类
根据隐患分类的原则,隐患分基础管理类隐患和作业服务现场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公司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特殊作业工作证许可制度;安全应急管理;档案基础及特殊设备管理;承建商、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作业服务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各场站;管网及其附件;各类用户燃气设施;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特种作业;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特种设备操作及管理;作业现场及客户管理其他方面。
5 隐患的排查
以危险源为隐患排查的对象。
根据DB37/T 2882-2016、DB 37/T 3019—2017的要求,公司已组织实施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确定一~四级风险,形成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表中所列危险源即为隐患排查的对象,即“排查点”,该“排查点”是公司内分级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的关注点。
公司隐患排查内容:通常风险级别为一级和二级的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
部门隐患排查内容:部门管辖范围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所涉及的危险源可
设为排查点,包括在本区域内的公司级、专业级排查点,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如设备接地是否良好需接地电阻检测仪,可以由专业实施排查)外,均可设为排查点。
班组(岗位)级: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将本班组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均可设为排查点。
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实施的检验检测手段实施隐患排查,公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实施,如避雷系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燃气报警仪校准等。
除此外,隐患排查还需要与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主要有以下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7)聘请专家隐患排查
(8)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
注:各类隐患排查都要按照计划严格实施,如:组织人员、采取预定的排查方式、方法,排查的范围、工作程序等一定要明确。
排查周期
班组(岗位)对施工工地、场站等关键装置、环节、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班组(岗位)对管网查漏、用户安检等按照排查计划定期进行检查。
部门应结合岗位责任制,至少每月组织对施工工地、场站等关键装置、环节、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进行一次检查,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
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公司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和专业隐患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
获取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对于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场站:如设备、管线及设施区域及项目,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 隐患的整改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人员向存在隐患的部门、班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由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或班组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内容。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行公司专项督办,并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治理。
所有的隐患排查治理都要登记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7 隐患的考核
根据隐患整改情况,对各部门进行月度安全考核,隐患考核比重占部门安全考核的50%:
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的,不扣分;
整改隐患不及时,超过限期的,在跟催一次后完成整改的,扣分分;
整改隐患不及时,超过限期的,在跟催后仍不能完成整改的,扣分。
8 隐患的奖励
重要隐患、有价值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10-50元。
发现其它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部门对下属上报的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对发掘隐患不力,发生事故的部门承担事故损失的全部费用。
发现了隐患因部门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的部门承担损失,责任人严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召集人处理。
9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修订、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