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报告制度和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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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工会经费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审查审计意见整改率,加强和改善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根据《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则》和《工会审计实务操作规范(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由被审计项目的工会进行,在审计项目结束后60天内实行。
第三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由被审计的工会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审计单位征提交的书面报告。
第四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向审计单位上报书面《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基本内容:1、原实施审计项目名称;2、审计落实审计意见和整改工作情况;3、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印章和发文日期。
第五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在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意见书5日内,由被审计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第六条实施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遵从以下制度:
(一)听取审计单位主管领导介绍有关审计的建议;
(二)被审计有关部门人员及时提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落实审计意见书提出的审计建议、审计决定;
(四)被审计单位领导亲自把关审计整改书面报告。
第七条在审计整改书面报告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应当责令其限期立即整改,仍不整改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审计整改书面报告的全部资料要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的要求,按审计项目归入档案。
第九条实施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如需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实施后续审计,应当依据《工会审计实务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兴庆区工会经费审计组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兴庆区工会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兴庆区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审计组的建立和管理
1、工会经费审计组在本机工会经审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2、工会技工费审计组依照国家财经政策、审计法规及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办法),对本级工会实施审计监督,受本级工会经审办审计业务质量监督检查,对本级工会经审委主任负责。
3、工会经审组专(兼)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工会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后续教育由本级经审会组织。
5、工会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工会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拒绝、阻碍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实施审计。
6、工会经费审计组工作经费由本级工会经审会纳入经审专用经费予以保证。
二、工会审计组的职责和审计事项
1、通过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经营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完整,以审促收、以审促管,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及其事业单位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2、工会经费审计组按照年初本级经审会议审议通过的审计项目计划,在本级经审办的具体组织实施审计。
3、向派出审计组织领导汇报审计工作。
4、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主要审计事项有:
(1)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计;
(2)工会经费计拨审计;
(3)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审计;
(4)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5)对下一级工会经费进行审计;
(6)工会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7)受党委、组织部门委托对工会主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8)其他受委托的审计事项。
三、工会经费审计组工作权限
1、要求报送有关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财务内控制度、自检自查报告及相关文件和资料。
2、在进行审计市时,有权审核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检查资产和财产;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制度规定、合同文本,有关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等资料。
3、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和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向工会经费审计组反映情况,必要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实物进行现场勘查。
4、对正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经报告派出审计组织领导批准后予以制止。
5、对审中发现的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经向派出审计组织领导汇报,可以暂时封存有关资料。
6、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7、对审计出的违规违纪金额,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追缴。由派出审计组织予以通报。
8、对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和外部专家参与工会经费审计组工作。
四、工会经费审计组工作程序
1、工会经费审计组按照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工作,项目审计实施审计组组长或主审负责制。
2、实施审计前,工会经费审计组应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方法、工作步骤和审计人员、分工。
3、在实施审计3日前,通知被审计单位,准备好资料、填报有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积极地配合。
4、审计终结,工会经费审计组将审计报告上报本级工会、上级工会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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