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3篇)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单位员工的文明素质,推动单位文明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对于达到优良文明单位标准的单位,奖励、表彰,同时对于不达标或者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纠正、惩处。
第四条文明单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突发事件考核两部分。
第二章年度考核第五条年度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单位管理水平: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管理人员素质等;2.员工文明行为:包括员工的礼仪、言行等;3.环境卫生:包括单位的整洁程度、卫生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4.服务质量:包括单位对外服务态度、效率等;5.突发事件处置:包括单位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六条年度考核将根据单位员工的行为表现、单位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分数以百分制计算。
第七条年度考核评分结果将作为单位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的依据。
第三章突发事件考核第八条突发事件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事件应急处置:包括单位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响应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2.信息公开透明:包括单位对事件的及时公开和信息的全面透明;3.救助援助工作:包括单位对事件中受伤人员的救助工作、援助工作等;4.恢复重建工作:包括单位对事件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等。
第九条突发事件考核将根据单位在应急处置、信息公开透明、救助援助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被纳入单位综合评价体系。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条对于年度考核中达到优良文明单位标准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可以给予经济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等。
第十一条对于年度考核中未达到优良文明单位标准的单位,将给予纠正和惩处,具体措施由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决定,包括警告、扣减绩效工资等。
第十二条对于突发事件考核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党办
3)创建工作有年度工作安排、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期)、有年度工作总结。(3分)
3)查阅年度创建工作安排(1分),年度工作总结(1分)。工作安排要结合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上级部门创建工作要求,内容具体详实。方案或总结空洞无物,无年度新内容扣1分,出现行文严重不规范之处的等错误的扣0.5分。简报(1分)要符合基本要求:简报是红头、必须是创建简报,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创建活动,有多处不符合规范扣0.5分至1分。
4)至少开展有3项活动,每次活动1分。活动过程性材料残缺不全或活动照片极其不规范的,活动不计分。
教务处
5)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处室、文明班组创建活动。有活动方案、有考评办法、有表彰总结、有活动效果。(4分)
5)文明行业主要指抓好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行风建设等内容,有结合实际的优质服务主题活动,材料详实丰富(2分)。文明处室、文明班组(2分),突出查阅活动评选表彰照片,照片非常不规范的,扣1分。
膳管处
学生处
10)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有活动实施方案、有能够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有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3分)
10)文体活动至少开展3次,每次活动(含照片)占1分。有文化(文艺)活动室(0.5分);场所门口有标牌(文体活动室)(0.1分);有文化活动设施或器材(如演出服装、乐器、音响器材、书法绘画用品、桌椅等)(0.1分);有文化活动制度和器材管理制度(张贴上墙)(0.1分);有文化活动氛围(标语、字画等)(0.1分);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文字、图片、实物)(0.1分)。有室外体育场(如篮球、排球或羽毛球场等)和室内场所(如乒乓球室、棋牌室、健身室等)(0.5分):所有体育活动场所必须有相对应的活动器材,并保管完好(0.3分);室内活动有活动氛围(有体育锻炼方面标语口号)(0.1分);有体育活动制度(器材试用制度,活动时间安排等)(0.2分)
全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考核细则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得 分
I-2
思 道
想 德
教 风
育 尚
深 良
入 好
(18分)
II-8
思想政治工作
1、重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中心组将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纳入学习内容。
2
2、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及时解决好困难职工、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得 分
I-3
学 文
习 体
风 卫
气 生
浓 先
厚 进
(13分)
II-12
业务学习
1、业务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职工业务学习参与率高。
2
2、重视职工再教育,有鼓励职工继续学习的激励措施,并取得实效。
2
3、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科室(处)、学习型班组活动。
1
II-13
2
2、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每年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少于四次。
2
3、领导班子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
1
4、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整体素质较好,群众满意率高。
1
3、开展反“黄赌毒”邪教等丑恶现象宣传教育活动,单位职工无参与“黄赌毒”法轮功等邪教活动。
2
II-20
应急处置
1、单位有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具体措施。
1
II-1
信访工作
1、信访工作有专人分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强化单位文明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我省特制定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此细则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所有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考核内容(一)单位人员素质1.人员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以身作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服务态度: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友好、热情、耐心,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3.安全管理:积极参与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和社会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单位文化建设1.文化理念:明确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念,使员工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
2.企业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员工培养: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人格修养,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晋升机制。
(三)单位创新能力1.科技创新:鼓励单位积极投入科技研发领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水平。
2.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提升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3.业务创新: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和渠道,不断推陈出新,适应市场的变化。
(四)社会责任1.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绿色生产、节能减排。
2.返乡助农:鼓励单位开展助农活动,支持当地农民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
3.公益慈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关心弱势群体,帮助他人。
三、考核方法(一)随机抽查组织专业考核团队对文明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对象进行实地走访、记录,详细了解单位在各个方面的运营情况和文明行为。
(二)年度报告各单位每年提交一份详细的年度报告,包括单位文明行为的改进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报告应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结果及奖励措施(一)优秀文明单位:1.被评为优秀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获得奖牌和荣誉证书,享有相关荣誉标识权益。
2.获得优秀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被列为省级文明单位,享受相关优待政策。
(二)先进个人:1.优秀文明单位、部门或个人可以提名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应得到评选小组的认同。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社会文明风气,推动文明素质的提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文明单位测评的目的是评定单位在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表现,为社会提供文明单位的标杆和榜样。
第四条:测评分为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
第二章:申报阶段第五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文明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六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将取消该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七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初评资格。
第三章:初评阶段第九条:初评阶段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单位进行评估。
第十条:初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宣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一条:初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终评阶段第十二条:终评阶段主要对初评合格的单位进行终评。
第十三条:终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成效、影响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
第十四条:终评结果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评选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相应的评级。
第十五条:终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评选证书。
第五章:奖惩和宣传第十六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
第十七条:对于未能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相关部门应给予监督、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惩罚,直至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十九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其示范带动作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有关部门所有。
以上为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2: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实施细则一、考评原则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群众评议与现场考核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考试测验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门把关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评价申报单位的创建成效。
二、考评内容主要考评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活动情况、管理规章制度、单位环境面貌、治安秩序状况等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考评办法各省辖市由省辖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省直单位由省直文明办进行初选。
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进行考评。
如果申报单位数没有达到分配名额1"I..5比例的,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
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20分,考试测验20分,查阅资料25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25分。
1、群众评议。
所有申报单位应抽取在职人员总数的60%参加评议,最多不超过50人,其中在岗的单位领导和中层(科处室)负责人原则上全部参加。
用统一制发的“群众评议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由考评组当场计分并公布结果。
2、考试测验。
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场、集中考试的办法进行,每个申报单位从参加评议的人员中抽取20人(30人以下单位抽取10人)参加知识测验,每5—10个申报单位设一个考场。
全省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2日进行。
各省辖市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提前安排好考场、场次和参加考试人员。
知识测验的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精神文明创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礼仪知识、省情等。
省文明办统一命题。
每场考试开始时,由省文明办随机确定1套试题,当场启封试卷并进行测试。
考试结束后,现场封装好试卷,指定专人保管,组织专人评卷并在一周内公布测试成绩。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一、考评指标1.组织管理指标组织管理是衡量一个单位文明程度的关键指标,包括党建工作、组织机构、责任制以及内部制度建设等。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完善党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工作创新指标工作创新是衡量一个单位发展程度的关键指标,包括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管理创新以及技术改造等。
单位应当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社会责任指标社会责任是衡量一个单位社会形象的关键指标,包括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员工福利以及社会公正等。
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扶持弱势群体,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4.党风廉政指标党风廉政是衡量一个单位廉洁风险的关键指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防腐倡廉以及反腐败等。
单位应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反腐败机构,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保持良好形象。
二、考评程序1.自愿报名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加省级文明单位考评。
报名材料包括单位介绍、发展规划、组织结构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评定由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委员会进行初审评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正式评估通过初审的单位将进行正式评估,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工作创新、社会责任以及党风廉政等方面。
评估过程中将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的调研和个别面对面交流,以全面了解单位的实际情况。
4.答辩和公示通过正式评估的单位将进行答辩和公示,答辩内容包括单位在各个考核指标上的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公示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5.最终评定根据评估结果和答辩情况,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委员会将综合评定各单位的文明程度,评选出省级文明单位。
6.奖励和激励评选出的省级文明单位将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并享受相关政策的激励和扶持。
同时,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以鼓励其它单位向其看齐。
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 四川文明网
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2013年版)
说明
一、制订细则的依据
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和中央文明办2012年公布的《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的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在《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验收细则(2009年版)》的基础上,制定《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二、文明单位的涵义
文明单位是由地方党委、政府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示范带头作用好的单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申报的范围及条件
申报省级文明单位,除符合《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范围:全省县(市、区)的局、委、办及以上相当级别独立的行政机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特殊意义和影响力的其它单位。
2.申报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主要领导严重违纪和违法;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测评项目的设置
测评细则设置七个项目,分别是组织领导好、思想建设好、生产工作好、社会新风好、文化建设好、示范带头好和特色指标。
满分为100分。
五、测评数据采集的方式
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 最新年版
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最新年版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最新年版)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2021年版)一、制订细则根据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21‟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委办…1995‟15号)精神, 在1997年版的基础上修改制订《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2021年版)》。
二、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范围和条件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除符合《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川委办[1995]15号) 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范围。
①全省县(市、区) 的局、委、办及以上相当级别独立的行政机关;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③具有特殊意义和影响力的其它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
①申报前12个月单位主要领导成员有违纪违法,被双规或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结案或从结案之日起到申报之日不足1年的;②申报前12个月内单位有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的;③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未达到100%的;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的;⑤申报前1年度行风、政风评议或效能建设在市、县(区)、系统内排名后三名的。
三、考核验收说明1、文明单位考核验收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知识测试”四种方法进行。
知识测试试题根据考核验收当年情况命题。
2、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实行90+10分制计算,其中基础分90分,特色分10分;省级文明单位总分在90分以上的,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总分在95分以上的为合格。
3、被验收单位在自查自评中不必涉及某项指标的,应书面简要说明情况,考核验收中不扣分。
4、被考核验收单位提供的档案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提供的档案材料应为测评前两个年度的资料;②档案资料为电子文档或纸质文件;③档案资料须按“考核项目”分类装订成册或编辑,并按“考核验收内容”编写目录,注明页码。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3篇)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一、单位环境整洁度考核标准1.办公区域:办公桌面整洁、文具摆放规整、文件归档齐全,垃圾及时清理;2.公共区域:厕所、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清洁干净,地面无杂物,墙壁、门窗、桌椅无脏污;3.绿化、花坛:绿化花坛整洁,花草修剪有序,无垃圾堆放,无乱涂乱写;4.停车场:车位有序划分,停车区域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无杂物散落。
二、单位员工文明礼仪考核标准1.工作服着装整齐、干净,衣着合乎规定,工作时佩戴工牌;2.安静有序:工作场所保持安静,无喧哗声,工作人员注意文明用语,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3.待人接物:人员接待时态度热情、礼貌,并及时解决对方问题,不拖延、不置之不理;4.队列有序: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排队有序,不插队。
三、单位文明交通考核标准1.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非停车区域。
私家车辆停放规范,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2.交通规则:员工驾驶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3.文明驾驶:驾驶员礼让行人,慢行过人行横道,不乱鸣喇叭,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四、单位公益活动参与度考核标准1.义务劳动: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义务劳动活动,如社区清洁、环境整治等;2.公益赛事:组织员工参加公益性运动比赛,如义跑、志愿者服务活动等;3.捐赠贫困学生:定期进行贫困学生助学金捐赠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以上是单位文明单位考核细则的一个范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通过文明单位考核,可以促进单位员工的文明礼仪意识,提高单位整体文明形象,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2)一、考核目标和原则1.考核目标本文明单位考核细则旨在评估单位的文明程度和文化氛围,促进单位全体员工的文明行为,弘扬社会文明风尚。
2.考核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以公正公平为原则,不偏袒、不偏袒个别人或单位。
202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202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一、考核标准
(一)文明社会建设
1、尊重社会公德,注重社会纪律,坚持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守道德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在各方面树立起良好的社会风尚。
2、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推动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3、关注社会热点和大议题,传播正能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正确的价值观,做好社会治理与社会责任服务。
(二)文明行为
1、以德报怨、善行从心,发扬仁义礼智信,表现自身的文明形象,推动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注重文明礼仪,尊重老人、尊重残疾人、尊重弱势群体,尊重他人,维护节日活动的文化环境,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加强文明教育,以文明规范行为,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的交流社会,制止不文明现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文明精神文明
1、以发展经济、社会文明、政治文明、文化文明为目标,发挥引领作用,弘扬文明文化,引导各方为推动各领域文明发展而努力。
2、倡导精神文明。
湖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考评细则(试行)
湖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考评细则(试行)单位: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方法自检得分考评得分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20分)班子建设1、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务实,作风朴实,为民办实事(5分)审核材料2、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分)问卷调查3、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3分)审核材料创建工作1、创建工作机构健全,有创建规划和创建措施,有年度考核,创建工作人、财、物有保障(5分)审核材料2、开展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创文明处科室、文明车间班组、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楼院。
创造过对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有指导意义的经验(5分)审核材料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15分)思想道德教育1、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5分)审核材料实地考察2、开展诚信教育,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行为准则(5分)实地考察文明风尚单位有良好的文明风尚和整体形象(5分)实地考察三重视学习培训文体卫生先进(15分)学习培训经常开展全员文化、科普知识培训,形成全员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5分)实地考察审核材料文体活动有多功能文化活动设施和健身器材,经常开展各种群众文体活动,获省级“职工之家”称号(5分)实地考察健康生活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5分)问卷调查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15分)民主管理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厂务、政务、办事制度公开,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5分)审核材料普法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5分)实地考察审核材料安全单位内部治安状况好,消防、防盗设施齐全,无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5分)实地考察审核材料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15分)环境环境优美,道路绿化、硬化、亮化(5分)实地考察环保废气废水废渣排放低于国家规定标准(5分)审核材料实地考察卫生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无脏乱差现象,是市以上“卫生单位”(5分)审核材料实地考察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20分)业务实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工作实绩显著,居全省同行业前列,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较突出位置(6分)审核材料规范管理制定规范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优质服务措施,“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4分)审核材料实地考察办事效率办事公道,无索拿卡要现象,群众办事满意率85%以上(4分)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近2年诚信纳税,审计结论无重大问题(6分)审核材料特色加分项目荣誉称号近4年来1、每获得省部级综合性荣誉称号得2分审核材料2、每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得4分3、每获得国际荣誉称号得6分经验推介近4年来1、被省部级推介经验一次得2分审核材料2、被国家级推介经验一次得4分否定指标1、近两年来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近两年来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3、近两年来发生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4、近两年来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5、近两年来出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3篇)
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3篇)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通用3篇)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篇1为巩固我院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快精神文明创建步伐,规范内部管理,整治内外环境,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展现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文明司法形象,以展现文明礼仪,建设文明法院为主题,以争创文明法庭、文明法官为重点,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法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文明单位创建主要考核任务(总分100)(一) 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30分)庭、科、室各部门领导班子重视,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在重要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1、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把文明单位建设业绩纳入干警考核内容;各相关职能科、室以及工、青、妇组织职责明确,实行齐抓共管。
4分。
2、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庭室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4分,每季度0.5分。
3、各部门领导班子要结合各项专项教育活动,在创建工作中要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积极为群众、为干警办事实;建立学习庭室、学习园地。
6分。
4、制定庭室领导学习制度、学习考核制度,坚持理论学习,把文明单位建设理论纳入计划。
4分。
5、建立完善的科室、文明法官干警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并列入本庭室评优评先的考核条件。
4分。
6、认真落实市、区文明委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全省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
4分。
7、各项活动资料齐全、规范,并有本部门特色。
4分。
(二) 政治思想道德建设(37分)着力加强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实践,规范道德行为,提高道德修养,全面提高干警思想道德和素质。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参考稿)
3)无创建经费投入的扣1分;
4)无创建工作办公场所的扣1分;
5)无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扣3分;
6)无创建工作责任分工的扣1分;
7)相关记录不完善的扣2分。
材料审核
2
创建氛围浓厚。
创建活动相关版面不切单位实际的扣2分。
实地考察
I-2
思想
教育
深入
道德
风尚
良好
(18分)
II-4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扣2分。
实地考察
II-15
社会治安
3
积极参加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职工安全感不断增强。
说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情况。
1)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扣1分;
2)无平安创建方案的扣2分;
3)无平安创建相关保障措施的扣1分;
同创共建
3
积极参加所在地区、所在行业(系统)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文明处室(班组)、文明窗口、红旗个人等创评活动。
说明单位参加及组织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1)无创建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的扣3分;
2)无相应奖惩措施的扣1分;
3)无相关活动记录的扣1分。
材料审核
II-21
志愿服务
3
成立专(兼)职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次以上。
1)无节约型单位创建方案的扣2分;
2)无相关制度规定的扣1分;
3)无检查、奖惩记录的扣1分;
4)创建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管理服
务单位
教育科
研单位
生产经
营单位
环保制度健全,认真治理环境污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环保工作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与周边环境和谐发展。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同名45194)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同名45194)一、考评原则依据《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群众评议与现场考核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考试测验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门把关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评价申报单位的创建成效。
二、考评内容主要考评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治安秩序状况良好等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考评办法各省辖市由省辖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
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进行考评。
如果申报单位数没有达到分配名额1:1.5 比例的,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考评。
省直由省直文明办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由省文明办、省直文明办联合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
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40分,考试测验15分,查阅资料20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15分。
1、群众评议。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百人以下的召开全体会评议;百人以上的抽取100人评议。
企事业单位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中层处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部分员工代表会(员工代表10-30人),参加考评人员最多不超过100人。
用统一制发的"群众评议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由考评组当场计出平均分,公布计分结果。
2、考试测验。
群众评议后,直接进行现场考试测验,主要测验精神文明创建基本知识。
省文明办命题,被考评单位随机抽题,进行测试。
考试结束后,当场批改,计出平均分,公布成绩。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
系
(满分130分)
一、省级文明单位群众评议表(10分)
备注:群众评议由被考核单位抽取在职人员总数的60%参加评议,最多不超过50人。
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表(90分)
计分说明:该表分查阅资料(2010年以来)和实地考察两部分,满分为90分,其中查阅资料部分为65分,实地考察部分为25分。
三、省级文明单位综合奖励评分表(10分)
备注:奖励主要查看2010以来奖项。
四、省级文明单位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20分)
1、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时间另行通知)、统一考场、统一试卷、集中测试的办法进行。
每个申报单位选派20人参加测验(30人以下的抽取10人参加测验)。
各省辖市和省直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提前安排好考核场次。
参加知识测试人员采取交叉座次办法进行测试。
2、参加知识测验人员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考核组按照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工作证、身份证三统一的要求对参加测验人员进行查验。
3、知识测验内容包括: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体系
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④精神文明建设基本知识
⑤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基本知识
⑥文明礼仪基本知识
⑦河南省情(中原经济区建设、省委和省文明委重要工作部署和要求)
⑧时事政治
4、知识测试由省文明办统一组织命题、统一阅卷计分。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热心公益行动
(21分)
热心公益事业,每年组织慈善捐款2次以上得6分,少一次扣3分。
积极参与当地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得2分,每年参与社区共建活动2次以上得4分,少一次扣2分。
积极参与“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每年双向互动3次以上得6分,少一次扣2分。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项目及分值
主要内容
得分
组织领导有力
(25分)
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得4分,非一把手任组长得2分,建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文明单位创建机构得4分。
制定省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得2分,每年有计划得2分、有总结得2分。
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次以上得6分,少一次扣3分。
建有志愿者组织得3分。
环境卫生良好
(8分)
单位内部绿化美化得2分。
办公室干净整洁得2分。
食堂卫生状况良好得2分。
有文明创建宣传语(宣传栏)两处以上得2分,少一处扣1分。
加分项目
(10分)
有文明创建专题片得3分,有PPT得2分。
有“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得1分。
参与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得2分。
参与文明出志愿服务行动得2分。
开展文明处(科)室(文明班组)、文明员工等基层创建活动得5分
思想教育深入
(10分)
每年组织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1次以上得5分。
每年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活动得3分。
有党员活动室得2分。
文体活动丰富
(16分)
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3次以上得6分,少一次扣2分。
文体设施完备,建有健身房(文体活动室)得2分,建有图书室得2分。
总计(90分)
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
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一、单位规模指标1. 人口规模:人员数量较大的单位,如企事业单位、学校、政府部门等,应在组织结构上健全、职工素质高。
2. 面积规模:单位建筑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且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单位管理指标1. 组织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工作高效进行。
2. 财务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
3. 人事管理:单位应遵守相关人事政策法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员工的权益和公平竞争的机会。
4. 安全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三、文化建设指标1. 文化活动:单位应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学术讲座、文化展览等,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
2. 学习培训:单位应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加强员工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提升。
3. 智力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注重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员工创新创造,为单位的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4. 社会责任:单位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关心社会民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精神文明指标1. 企业文化建设:单位应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包括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等,引导员工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 团队合作:单位应注重团队合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3. 员工关怀:单位应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4. 文明礼仪:单位应倡导文明礼仪,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
五、评价指标1. 经济效益:单位的经济效益是评价单位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经济利润、财务收入等。
2. 社会贡献:单位应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3. 民生关爱:单位应关心员工的生活,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人性化的福利待遇。
4. 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将作为单位的考核依据,优秀单位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以上是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的标准,通过考核的单位将得到相应的认可和激励,进一步提高单位的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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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
系
(满分130分)
一、省级文明单位群众评议表(10分)
备注:群众评议由被考核单位抽取在职人员总数的60%参加评议,最多不超过50人。
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表(90分)
计分说明:该表分查阅资料(2010年以来)和实地考察两部分,满分为90分,其中查阅资料部分为65分,实地考察部分为25分。
三、省级文明单位综合奖励评分表(10分)
备注:奖励主要查看2010以来奖项。
四、省级文明单位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20分)
1、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时间另行通知)、统一考场、统一试卷、集中测试的办法进行。
每个申报单位选派20人参加测验(30人以下的抽取10人参加测验)。
各省辖市和省直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提前安排好考核场次。
参加知识测试人员采取交叉座次办法进行测试。
2、参加知识测验人员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考核组按照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工作证、身份证三统一的要求对参加测验人员进行查验。
3、知识测验内容包括: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体系
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④精神文明建设基本知识
⑤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基本知识
⑥文明礼仪基本知识
⑦河南省情(中原经济区建设、省委和省文明委重要工作部署和要求)
⑧时事政治
4、知识测试由省文明办统一组织命题、统一阅卷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