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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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
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鄂政发[2016]50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2
【实施日期】2016.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鄂政发〔2016〕5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9月22日
湖北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十三五”是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加快推进林业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国家推进林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编制《湖北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第一章湖北林业发展面临新形势一、湖北林业“十二五”发展主要成就“十二五”时期,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林业改革深入推进,为“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坚持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启动实施绿满荆楚行动,大力推进山区绿化、平原绿化、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在全省掀起了新一轮造林绿化热潮。以林业生态示范县、绿色示范乡村建设为抓手,通过实施长江防护林、林业血防林、退耕还林等一系列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完成人工造林81.26万公顷,封山育林32.42万公顷,中幼林抚育168万公顷,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25.13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全省累计完成义务植树4.9亿株。
(二)资源管护全面加强。
编制实施了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林地审核审批和林木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全省林地、湿地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查落界,开展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得到加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楚天绿剑”“天网行动”等专项行动,共查处涉林案件6.6万起,惩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人员6.8万人。全省管护天然林面积332.33万公
顷,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370.47万公顷,全省共建林业自然保护区5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13个,保护小区172个,保护面积109.38万公顷。全省建设国际重要湿地3个、湿地公园91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50个,位列全国第一。全省建设森林公园95个,其中国家森林公园37个。“十二五”期末,全省森林覆盖率41.2%,森林蓄积量3.65亿立方米,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三)林业产业加速发展。
省林业厅出台了《关于支持林业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加强“银企对接”,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发展。全省现有9家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占全国128家的7%,与江西、福建并列全国第一位,有38家涉林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培育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431家,建立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24个,初步形成集群规模发展的林业产业新格局。成功举办“中国中部家具博览会”和“中国武汉绿色产品交易会”,全省林业规模招商引资达到1000亿元,社会资本投入林业750亿元。竹木精深加工、木本粮油、苗木花卉、林下经济、中药材及特色经济林、森林生态旅游等绿色生态产业快速增长;林板、林纸、林粮、林油、林药、林电等一体化提速。2015年全省林业产值达到2200亿元。
(四)林业改革深入推进。
全省完成集体林权改革确权面积790.5万公顷,发证面积790.1万公顷,确权登记发放证林权证370.47万本,林改确权率和发证率分别达到99.94%和99.88%。组建县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72个,资源资产评估机构67个,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2800个。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暂行办法》。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正式揭牌运行。全省累计流转林权面积达86.7万公顷。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66.7万公顷,从业人员280万人。全省14个县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政策性森林
保险试点;襄阳市、恩施市跻身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调研,编制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奠定了基础。
(五)林业宣传有声有色。
持之以恒开展以森林文化、湿地文化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报道,编辑出版了《湖北古树名木》大型画册,拍摄录制了《荆楚湿地交响曲》等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湖北广播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国家林业局、湖北省政府等主流媒体刊发(播)反映湖北林业建设成就的报道1万多篇,举办了湖北生态文化论坛,组织了首届“湖北湿地保护奖”评选活动,开展了“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湿地日”“爱鸟周”等活动。成立了湖北省关注森林组委会,武汉市、宜昌市、随州市、襄阳市、咸宁市、荆门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恩施市、赤壁市、宜都市、宜城市、黄石市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建立了一批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依托的国家和省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国土绿化表彰活动,调动了社会各界绿化国土和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性。
(六)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初步构建林业标准体系,林木种质资源保育、森林生态防护体系构建、林产品加工等关键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全省共取得林业重大科技成果100余项,一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和国家专利。大力开展林业科技服务,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提高到40%以上。组织研发了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及应急指挥、林业行政审批、造林管理等信息系统,林业电子政务建设快速推进,林业信息化支撑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省林业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三抓一促”“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区位得到提升。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绿色发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