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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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华荣废弃物管理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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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文 件 由 厦门华荣食品 有 限 公 司 批 准 颁 发 ,自 批 准 之 日 起 正 式 生 效。

任 何 变 动 和 修 改 必须按 公 司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进 行 。

1.目的:实施废弃物的合理收集、存放及处理,努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生产或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3.职责:3.1管理层代表和QA负责本标准操作程序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帮助各有关部门了解此程序的要求。

3.2供应链生产车间负责相关卫生区域内的废弃物的收集,人事行政部负责与相关部门(绿泉行政部)联系废弃物的处置,以保证本程序的有效性。

3.3人事行政部负责与相关部门(绿泉行政部)联系废弃物的再生处理,以保证本程序的有效性。

3.4生产车间杂工负责在规定区域内执行此文件相关要求,并反馈信息。

3.5供应链仓库仓管员负责全公司的废料库管理,进行可回收废品的分类、清点、储存和相关记录。

4.分类及定义:4.1可回收废料:废纸、废纸箱、纸盒和纸皮、废PET瓶、废铁桶、废塑料桶及塑料膜、糖袋、废旧金属零件等。

4.2不可回收垃圾:办公杂物、生产线杂物、生活垃圾等。

4.3危险品废弃物:包括材料或化学品,如果这些物品在加工过程中污染容器、产品,或由未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处理,则可能对消费者/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或引起媒体的不良反映,其中包括酸、碱、溶剂、洗涤剂和消毒剂、洗衣粉等物品。

4.4特殊废弃物:待销毁原料次品、废旧商标、废活性炭和淤泥等物品。

5.程序说明:5.1废弃物分类收集管理5.1.1 基本规定:A 公司所有员工须具备环保知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B 所有废弃物应有分类存放的指定容器和区域,包括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废品/废料库、碎玻/杂物堆场等,均须有明确的标识,并能满足分类存放的要求。

C 所有废弃物须按可回收、不可回收、危险品和特殊废弃物分类收集。

公司相关废弃物信息参见《主要固废清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暂行)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暂行)

附件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暂行)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回收处置程序,降低安全隐患及处置成本,特制定本细则,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1.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化学废物,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暂定为剧毒、含重金属、有机、无机等四类。

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统一回收,按照其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存储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严禁不经处理直接丢弃。

4.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中不应含有放射性物质。

5.无毒无害的化学品废弃物不应混入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中。

6.收集、存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应远离火源、热源,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化学品特性进行相应的个人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7.危险化学品废弃液须分类存放在HDPE材质的25升小口方桶内,桶外须粘贴标签标示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

8.为了防止漏液的发生,要求所用的废液桶必须是桶壁厚实,用前检查无渗漏点,内盖有硅胶密封圈,外盖能严丝合缝。

如使用不合要求的容器存放废液,将不予收集处置。

9.废弃的试剂原液必须用密封良好的试剂瓶盛装并标明成分,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加固的试剂瓶纸箱内,箱外标明类别和净重。

10.固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存放在相应的试剂瓶内,并外加标示。

所有的危险化学品固体废弃物容器须密封良好,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加固的纸箱里,纸箱外要标示类别及净重。

11.危险化学品试剂空瓶要密封后统一包装在结实的纸箱内,并在纸箱外标明“空危险化学品试剂瓶”。

12.每年的6月10日前及12月20日前,各院系本着负责的态度,按要求填写废弃物(含到学期末将要产生的)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设备处。

13.剧毒化学品废弃物必须在统计表中明确说明剧毒物的名称以及净重。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废弃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废弃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废弃处理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2)一、一般规定 (2)二、使用单位的职责 (2)三、剧毒品的使用 (3)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3)五、使用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5)六、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追究 (5)第二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6)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规定 (6)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7)三、对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求 (8)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后的善后处理 (9)五、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基本方法 (9)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一、一般规定(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条件。

(三)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五)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遵守国务院352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九)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备,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含表格)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含表格)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ISO14001-2015)1目的加强本厂固体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固体废物随意弃置污染环境,避免资源的浪费。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3 定义3.1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3.2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4 流程图请见附件1。

5职责5.1供应保障部储运处负责可回收废弃物集中存放;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容器的收集处置管理。

5.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及暂时存放工作。

5.3行政部负责危险废弃物及不可回收废弃物的的合法化处理。

5.4财务部负责可回收再利用废弃物的登记处理。

6详细说明6.1本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分类及处置表》规定的方法处置。

如本本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变更时,品质负责主导对此表进行及时更新。

6.2废弃物的收集、存放:6.2.1由行政部统一制作或请购废弃物收集容器并贴好可回用废物、不可回用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三种标识,放置在各部门及厂区合适的位置。

6.2.2各部门也可划分区域及准备相应的容器以暂存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并做好标示。

6.2.3各部门将本部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并存放于指定的地点,收集、存放工作中应保证工作场所的清洁,放置危险废弃物及可回收废弃物时须到对应的仓库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6.2.4可回收废弃物由各产生部门收集后交与公司指定仓库。

6.2.5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1) 对于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必须按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收集。

2) 用于贮存废弃物的容器或地点应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对其采取了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3) 不得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转做他用。

对粘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如空容器等)各相关部门要于指定地点密封存放,防止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4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XXXXXXX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签发人:签发日期:公章:目录一、总则 (1)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3)三、标识管理制度 (5)四、管理计划制度 (7)五、申报登记制度 (8)六、分类管理制度 (9)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1)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12)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3)十、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4)十一、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5)十二、人员培训制度 (16)十三、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8)十四、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0)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六)《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九)《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年第 48号)(十一)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十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十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1.第一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授庄云龙上海禾田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荣静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危险废物中,较大部分是危险化学品废物。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

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

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在工业发达国家危险废物已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敏感,反对在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置场,加上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高昂,一些公司极力试图向工业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在不断增长。

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对全球环境和安全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

由于危险废物的输入国一般都缺乏处理和处置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因此,必然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安全和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1989年3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该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

我国是该条约的签约国。

1、我国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和处置概况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随之带来了严重的安全和环境问题。

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弃物产生量日益增加,由此引发的各类事故常有发生,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我国的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水平较低,一方面是技术问题,有的危化品废物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另一方面是经济问题,有的危化品废物处理需要较复杂的工艺过程,投入很大,企业很难承受。

有部分危化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将废物堆放存积在厂区内,长年不作处置,构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

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

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一、引言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旨在提供有关化学危险品的详细信息,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的标准格式,并提供一个示例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

二、标准格式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的标准格式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产品标识该部分提供了有关化学品的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供应商的联系信息、产品代码和危险品分类符号。

例如:- 产品名称:乙醇- 制造商/供应商:ABC化学公司- 产品代码:CAS号:64-17-5- 危险品分类符号:易燃液体2. 成分/组成信息这一部分列出了化学品的成分和组成,包括主要成分的化学名称、化学式、CAS号以及含量百分比。

例如:- 主要成分:乙醇- 化学名称:乙醇- 化学式:C2H5OH- CAS号:64-17-5- 含量百分比:99%3. 危险性信息该部分提供了有关化学品的危险性信息,包括物理和化学性质、爆炸性、毒性、刺激性等。

例如:- 物理和化学性质:无色液体,具有特殊气味- 爆炸性:不易爆炸- 毒性:对人体有害,可能导致中毒- 刺激性: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4. 急救措施这一部分提供了在发生事故或接触化学品后应采取的急救措施,包括呼吸道管理、皮肤接触、眼睛接触等。

例如:- 呼吸道管理:将患者转移到新鲜空气中,并保持呼吸道通畅- 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受影响的皮肤区域,并用适当的清洁剂清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持续15分钟5. 防护措施该部分提供了在处理化学品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安全操作建议等。

例如:- 个人防护装备:戴防护眼镜、手套和防护服- 安全操作建议:避免吸入蒸气,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远离火源6. 泄漏应急处理这一部分提供了在发生泄漏事故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泄漏清除方法、废弃物处理等。

例如:- 泄漏清除方法:使用吸收剂将泄漏物吸收,并妥善处理废弃物- 废弃物处理:按照当地法规妥善处理废弃物7. 操作和储存该部分提供了有关化学品的操作和储存建议,以确保安全。

危险化学品处理渣滓与废弃物处理方法

危险化学品处理渣滓与废弃物处理方法

危险化学品处理渣滓与废弃物处理方法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也日益增多,而这些危险化学品所产生的渣滓和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寻找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处理渣滓与废弃物的方法变得尤为重要。

一、渣滓的处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处理渣滓的方法有很多,其中最常见的是物理处理和化学处理。

物理处理主要包括固体化、液化和气化等方法。

固体化是将危险化学品渣滓与一定比例的固化剂混合,使其形成固体块状物质,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液化是将渣滓通过一定的处理手段转化为液体状,使其更易于运输和处理。

气化是将渣滓加热至高温,使其转化为气体,从而减少渣滓的体积和污染。

化学处理主要包括中和、氧化和还原等方法。

中和是通过与危险化学品渣滓相反的化学性质的物质进行反应,使其变为中性物质,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氧化是通过氧化剂将渣滓中的有毒物质氧化为无毒或低毒物质,从而降低其危害性。

还原是通过还原剂将渣滓中的有毒物质还原为无毒或低毒物质,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也有多种选择,以下是其中几种常见的方法:1. 再利用与回收:对于一些废弃物,可以通过再利用和回收的方式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比如,废弃的电子产品中的有毒物质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2. 焚烧与焚化:对于一些难以处理的废弃物,可以选择进行焚烧或焚化。

焚烧是将废弃物进行高温燃烧,使其转化为无害的气体和灰渣。

焚化是将废弃物进行高温分解,使其转化为无害的气体和固体产物。

3. 埋填与填埋:对于一些无法焚烧或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可以选择进行埋填或填埋。

埋填是将废弃物掩埋在地下,通过土壤的过滤和分解作用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填埋是将废弃物填埋在特定的填埋场中,通过控制填埋场的环境条件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 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生物体对废弃物进行分解和转化的方法。

比如,利用微生物对废水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或者利用植物对土壤中的污染物进行吸收和转化。

化学品废弃物丢弃管理暂行规定

化学品废弃物丢弃管理暂行规定

分析测试中心关于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为了使中心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CMA/CNAS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中心化学品废弃物的安全,现对中心在科研、测试和教学过程中所产生的化学品废弃物作如下的管理规定:1、化学品废弃物分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和一般化学品废弃物,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及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会造成有害影响的化学品废弃物。

2、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固体废弃物和液体废弃物,其中液体废弃物分为有机和无机液体废弃物两种。

有机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溶剂、废试剂;无机液体废弃物主要有无机重金属溶液、无机酸、碱溶液等。

3、中心各仪器室需要处理化学品废弃物时,首先到业务室填写“废液、废弃物登记表”,然后按照中心指定地点放置化学品废弃物,同时填写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记录本(该记录本挂放在中心化学品废弃物收集点)。

4、对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仪器室能进行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先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在业务室填写废液、废弃物登记表”时提出,由业务室负责处理。

5、中心在南北走廊的中间各有一个化学品废弃物收集点,每个收集点有三个收集桶,分别用于收集固体化学品废弃物、无机液体废弃物和有机液体废弃物,每次使用后应随时盖紧盖子。

6、对于不能混合倾倒入有机或无机桶中的废液,仪器室必须在其装废液的容器上贴上标签,用中文醒目地注明废弃物以下信息:名称、丢弃时间和丢弃人员姓名,以备统一处理需要咨询相关信息时,可以溯源。

并将盛装该废液的容器在中心化学品废弃物收集点摆放整齐。

7、对于一些不能放在三个收集桶的化学品废弃物,如空试剂瓶和一些固体化学品废弃物等,在业务室登记后,应注意整齐摆放在化学品废弃物收集点,其中固体化学品废弃物必须保持密封包装,且用中文注明相关信息。

8、中心各仪器室的化学品废弃物严禁不经过业务室自行处理,如直接倒入下水道、直接放入生活废弃物收集桶和不经登记直接倒入中心化学品废弃物收集桶等。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管理,保护环境安全,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废弃物”,是指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弃物。

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赵小敏副校长任组长,贺浩华副校长、邱晓辉校长助理任副组长,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与校园管理处等为成员单位。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遵循“专人管理、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和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保卫处: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开展剧毒、易制毒、放射性废弃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等工作。

后勤与校园管理处:组织开展并委托有资质的中标专业机构对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置。

第五条产生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单位和实验室是危险化学废弃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单位下属各实验室应指定掌握化学品安全知识并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关信息登记档案。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师生安全与环保意识,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技能水平。

第六条降低危险化学废弃物的毒害性以及处理成本,在确保人员、环境安全前提下,各单位应努力做到:(一)对大量使用的有机溶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二)对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三)对剧毒废液和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利用化学反应进行解毒或降毒等无害化处理;(四)对于强酸强碱废液,需先进行中和处理;(五)剩余的但尚可使用的试剂尽量不作危险废弃物处理,应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有偿或无偿转让或置换;(六)不得将无毒无害废液和废旧试剂当作危险废物处理。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那些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化学物质的废弃物。

由于其具有高毒性、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性,对于这类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方法。

首先,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应从源头控制开始。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例如优化生产工艺、改用更环保的原材料等。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只有从源头上控制好废弃物的产生,才能降低后续处理与处置的难度和成本。

其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应遵循“三废一危”的原则。

所谓“三废一危”即废水、废气、废渣和危险废物。

对于废水和废气的处理,常见的方法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

物理处理主要通过沉淀、过滤等方式将废水中的固体颗粒物去除;化学处理则是利用化学试剂对废水进行处理,使其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生物处理则是利用微生物对废水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

对于废渣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则需要采取专门的措施,例如高温焚烧、化学中和、固化等。

此外,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还需要考虑到其对环境的影响。

在处理与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例如,在焚烧危险废物时,应采用先进的烟气处理设备,将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去除,以防止大气污染。

同时,还应选择合适的处置场所,避免废物渗漏或外泄,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最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进行规范,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

只有通过源头控制、遵循“三废一危”的原则、考虑环境影响、遵守法律法规等多种手段,才能有效地处理与处置这类废弃物,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回收处置程序,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管理体制第一条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全校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生单位(实验室)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及暂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分类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见附件一)的化学废弃物,包括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弃物。

第四条按下列类别收集和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染剧毒化学品、含重金属化学品、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和固体化学品等。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收集第五条各实验室应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暂时分类收集并合理存放,实验实训中心将定期联系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统一处置。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装运(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中不应含有放射性物质。

(二)危险化学品废弃液须分类存放在HDPE材质的25升小口方桶内,桶外须粘贴标签标示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要求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

为了防止漏液的发生,要求所用的废液桶必须是桶壁厚实,用前检查无渗漏点,内盖有硅胶密封圈,外盖能严丝合缝,不可装得过满,须保留1/10的剩余空间。

(三)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标签,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其它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四)实验室产生的剧毒废弃物,应暂存在单独的容器中,不可将几种剧毒物质混在一个容器中,或将剧毒物质倒入其他装有废液的桶里,必须按剧毒试剂管理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拟处理时,须填写《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剧毒化学品处置转接单》(见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
是指针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涉及以下方面:
1. 废弃物分类: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废弃物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易燃、易爆、有毒等。

这有助于对废弃物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处理方法的确定。

2. 废弃物储存和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需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采取特殊的措施,以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储存容器、进行正确的标识和标识、遵守规定的包装和封闭要求等。

3. 废弃物处理:根据废弃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常见的处理方法包括物理处理(如分离、固化、稳定化等)、化学处理(如中和、氧化等)和生物处理(如生物降解、生物修复等)。

这些处理方法旨在将废弃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4. 环境监测:为了确保废弃物处理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需要进行环境监测。

通过对废弃物处理场所周围土壤、水体、空气等环境因子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污染问题。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减少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事业单位、个人等都应遵守这些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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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

4.7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特性,如果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管理、处置不善,不但会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造成生态破坏,而且会对人体的安全与健康造成很大程度的危害。

具体表现在它们的短期和长期危险性上。

就短期而言,是通过摄人、吸人、皮肤吸收、眼睛接触而引起的毒害,或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和环境污染等原因导致的人体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等。

因此,必须从贮存、运输、处理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避免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由上述定义可知,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均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

也就是说,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的所有法规、规定和要求,均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目前,与危险废物处置相关的法规有《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些法规对危险废物的处置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2002年3月15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就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作了规定,要求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的规定执行。

同时要求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7.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12月15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对在广东省内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其经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办法和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理的规定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理的规定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理的规定为规范和加强实验室排污管理,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污染环境。

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危险化学废物及分类危险化学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废物,包括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物以及沾染化学物质的包装物和实验室的其他废物。

危险化学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以及实验动物尸体等。

(放射性废物处理的规定见化学学院《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院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1.实验废液(反应物、中间体、产物属于危险化学物的废液);2.报废的化学试剂和生化试剂(固体和液体);3.化学实验产生的样品(固体或液体废弃物);4.实验用危险化工产品废弃物;5.废旧剧毒试剂及其沾染物;6.汞(温度计、压力计等)和含汞的化合物;7.空试剂瓶及其他实验用沾染物(如滤纸、手套等);8.利器(碎玻璃、针头等);9.报废的有毒、有害气体(钢瓶);10.未知物(没有任何标识的化学试剂)。

第三条禁止事项1.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向下水口倾倒;2.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随生活垃圾丢弃;3.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放弃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所;4.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私自转移给院外任何人或任何单位。

第四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存放1.一般化学废液分三个废液收集桶暂时在实验室收集存放,即: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一般无机物废液。

废液桶由危废处理公司统一提供,学院印制有三类标识,发给各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收集和暂存一般废液应符合以下规定:(1)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放于实验室较阴凉、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2)倒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成分必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登记,要写明成分的中文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

桶满后(不可过满,须保留1/10的空间),按记录单上内容填好相应标识粘贴在相应的桶上,并登陆化学院器材室“物资管理系统”-“废液回收”提交订单等待回收。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
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造成的伤害。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一切含有或被污染有危险化学品的物质,如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等性质的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的处理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流程,以确保废弃物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废弃物分类和标识:根据不同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将废弃物分类,确定合适的处理方法,并在废弃物上做出明确的标识,以便于处理和管理。

2. 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确保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意外情况,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如使用密封容器和专用运输车辆等。

3. 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处理和处置方法,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热处理、填埋等。

同时要考虑到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

4. 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建设专门的废弃物处理设施,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废弃物处理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废弃物处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废弃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同时,该制度还可以促进危险化学品的可持续发展和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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