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某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某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维护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及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的宗旨是预防事故、减少风险,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六条公司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八条公司将设立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于符合安全规定和规范操作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层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四条公司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员工,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投诉制度,接受员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公司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向员工传达安全管理信息,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公司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反馈,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所有设计任务必须从保障设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出发,以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
2. 管理与技术相结合原则。
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实现安全与生产、质量等管理目标的协调、统一。
3. 预防为主原则。
预防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应是安全生产的做法。
4. 全员参与原则。
所有员工应对安全生产贡献力量,建立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体系1.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任务。
3. 制定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操作程序和安全标准。
4. 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设备。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规定,并负责检查、评估。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3. 设计人员:应掌握安全规范和标准,保证设计方案的合法、合理和安全。
4. 施工人员:负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施工。
5. 监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6. 安全检查人员:负责检查设计、施工、检验等工作的安全。
四、安全防范措施1. 设计人员应摆脱盲目追求效益的思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设计。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施工,并落实好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处理。
4. 安全检查人员应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能够发现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和做法。
五、培训和宣传1. 设立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并提供教材和课件等资料。
2. 利用公司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培养员工安全观念和安全行为。
3. 对首次进入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让其签署安全承诺书。
4. 鼓励员工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实行保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谢tl蔻钙嚼翱l≡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
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
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坚持"三不放过" 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与范围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从事建筑设计的机构,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全体员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外包服务人员等。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且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部的所有活动,包括办公区域、工程实地考察、会议、外出出差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1. 设计院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本制度。
同时,他/她应树立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设计院安全专责负责具体实施设计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例如制定、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并确保安全操作程序的执行。
三、安全操作规程1.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a. 设计院办公区域的安全操作规程,如防火、防盗等;b. 工程实地考察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c. 设计院会议及外出出差的安全操作规程,如应急逃生路线的熟悉等。
2.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检查和修订,确保各部门了解并遵守规程。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1. 设计院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解和遵守。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办公区域的安全知识,如用电安全、防火措施等;b. 工程实地考察的安全知识,如高空作业安全、设备使用等;c. 会议及外出出差的安全知识,如应急逃生等。
3.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并记录培训的内容和参与人员。
五、事故和故障的处理1. 设计院应建立事故和故障的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a. 建立事故和故障的上报和记录系统,确保及时处理和归档;b. 针对重大事故和故障,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c. 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对事故和故障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2.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负责事故和故障的处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
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质量安全检查、验收、评定等工作;(3)组织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员工质量安全意识;(4)协调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确保设计质量;(5)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我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质量安全培训;(3)确保本部门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4)对本部门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设计质量要求(1)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2)设计内容应完整、准确、规范,无遗漏、错误;(3)设计计算应严谨,采用的数据、参数应符合规范要求;(4)设计图纸应清晰、美观,标注齐全。
2. 质量控制措施(1)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应进行三级审查,包括专业负责人审查、结构总工审查、工种负责人审查;(2)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设计质量;(3)设计文件提交前,应进行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提交;(4)设计文件应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设计意图。
3. 安全生产要求(1)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设计安全可靠;(3)设计文件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设计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四、质量安全检查与评定1. 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包括设计文件审查、现场勘查、施工监理等;2.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3. 对不合格的设计文件,应重新进行审查,直至合格;4. 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设计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所有员工、项目组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设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 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 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5. 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六条设计院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员工应根据岗位需求参加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办公场所及项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条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设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设计质量,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一、安全生产目标本设计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并通过科学管理、有效措施和全员参与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主要责任1. 设计院院长负有最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应对设计院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2.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和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 设计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
2. 设计院应定期评估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其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和领导1. 设计院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设计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设计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得到充分的资源支持和关注。
五、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1. 设计院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明确分解到各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目标落实。
2.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或制度保障,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记录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和整改进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一、安全生产教育1. 设计院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安全知识宣传、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设计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设计院现场安全管理,保障设计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设计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室内设计、室外设计、施工图审查、现场勘查等。
三、安全责任1. 设计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全面管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3. 设计院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施工现场安全。
四、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布置(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安全防护用品(1)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3. 施工现场作业(1)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应急预案(1)设计院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坍塌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2)施工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六、奖惩1. 对遵守本制度、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由设计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我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组织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预防措施;5. 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6.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我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我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我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我院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 我院应急救援预案。
第九条员工岗位调动或变更时,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特殊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我院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1. 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2. 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状况;3.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电力设计院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计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员工,包括在岗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院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院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应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交通安全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使用、运输。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二十条日常检查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第二十一条专项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合规,科学管理;3. 承担责任,求真务实;4. 全员参与,共同负责。
三、责任分工1. 设计院领导(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2)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常识和技能;(3)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明确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4)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3. 各部门负责人(1)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负责;(2)建立安全生产台账,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3)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 安全隐患排查(1)建立安全生产台账,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2)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 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置;(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责任追究对于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1. 本责任制度由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设计单位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保障雇员权益,特制定《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设计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对设计单位所有员工实行普遍适用。
第三条任何人员和单位在设计单位从业,必须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确保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对重要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及时备份和存储。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对高风险岗位和高风险作业进行专门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职工安全。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条设计单位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建立事故排查和报告机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开展事故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职工通报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者予以奖励,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凡违反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经设计单位领导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
加强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设计院作为工程项目的重要参与方,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设计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设计质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加强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全面、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3.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
4. 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特殊工种和重点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事故调查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事故调查组应迅速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教训得到吸取。
六、安全考核与奖惩1.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安全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设计院安全委员会所有。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设计院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国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设计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设计院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设计院所有员工、临时用工、实习学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设计院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设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成员由院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组织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和修订设计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奖惩;5.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6. 审议和批准安全生产重大投资项目。
第七条设计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 组织处理本部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6. 定期向上级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设计院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设计院设计安全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设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设计质量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设计院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所有员工,包括设计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设计院设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设计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设计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设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设计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六条设计文件安全管理制度1. 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可靠性。
2. 设计文件应实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3. 设计文件应定期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设计过程安全管理制度1. 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设计规范,确保设计过程的安全。
2. 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设计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设计,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八条设计成果安全管理制度1. 设计成果应经过严格审查,确保设计成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设计成果应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3. 设计成果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设计院应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岗位负责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岗位的安全。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十条安全检查制度1. 设计院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应包括设计文件、设计过程、设计成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
3. 安全检查结果应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设计院的整体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设计院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落实、全员参与”的原则,确保建立和完善设计院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设计院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设计院应当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
第八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
第十条设计院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记录。
第十二条设计院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劳动防护管理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当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当制定作业规范,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防止因不当作业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设计院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疾病,做好预防和治疗工作。
第四章物资设施管理第十七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物资设施管理制度,规范物资设施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设计院应当制定材料使用规定,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数量和质量。
化工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设计院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及在我院从事工作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我院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院安全生产工作,主任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按照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岗位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预案的培训。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第十二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投入第十三条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十四条设备、设施、仪器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建立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条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奖惩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化工设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提高我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我国化工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根据《进一步推进总承包发展若干意见》,若设计单位做工程总承包,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安全生产考核B证么?任何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安全B证。
2、如何发挥企业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事实上,自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制度,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响应中央政策号召,制定相应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试点区域范围内取消施工图审。
而无论在中央《实施意见》中,还是各地的试点政策要求中,都重点提出应明确工程设计责任主体,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从而保证取消施工图审后的工程设计安全。
这种骤然增加的职业责任风险,对设计行业人员造成着巨大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在进一步推进“取消施工图审”制度同时,也在不断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
2020年2月21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征求《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即在文件内容中明确了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的设计责任关系,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缓解设计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
1、强化建设单位设计质量责任,承担设计质量和安全全过程管理责任依据《征求意见稿》要求,在主体责任方面: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同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受各自单位委托,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承担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分担设计责任风险此前,深圳曾于2019年9月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终身责任。
提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加强设计院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全体员工,包括内部员工、外来合作单位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1. 设计院负责人承担最终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制定、执行和监督安全方针、目标,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2. 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3. 员工要遵守制度和规程,按照工作要求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档案和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2. 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了解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3. 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的发生;5.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行动、妥善处理,保护员工的安全。
五、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绩效评估1. 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2. 设计院将定期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安全绩效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奖惩;3. 监督机构可以对外聘请安全生产专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六、附则1. 设计院全体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 设计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及时性和针对性;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部门要按照制度的要求及时制定配套的工作方案。
本文共计1093字,涵盖了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通过制定该制度,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设计院将能够更好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设计院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设计院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工程安全管理,促进工程安全生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设计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计院工程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设计院所有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勘察、设计等环节。
第四条设计院工程安全管理应具有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的特点。
第五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程安全管理职责,形成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设计院应设立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统一协调和监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计院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程安全目标、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制度,落实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第八条设计院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向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工程安全情况。
第三章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安全管理手册、标准作业流程等文件。
第十二条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明确相关责任人、实施步骤、监督检查等内容,确保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加强工程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工程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管理人才。
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以备查阅与总结经验。
第四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专项检查。
第十六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合理处理。
第十七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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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
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
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坚持“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要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
5.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设计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设计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6.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院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安全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总工程师对设计院的设计生产工作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并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制定本企业的技术政策。
掌握和处理全院设计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技术管理负全责。
3.组织编制设计生产技术措施。
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运用的安全性负全责。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5.参加并协助生产副院长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和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对自己签发的设计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6.负责指导或指派分管人员搞好设计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工作。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9.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含量和投入,为实行设计安全目标服务。
四.设计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设计室主任是本室设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室贯彻国家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本室的设计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室的年度设计生产目标计划,组织制定本室实现企业年度设计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的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室安全目标的实施。
3.对重要工程设计项目,参加或组织制定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领导本室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关心每名设计人员的设计工程项目,严格管理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安全质量。
5.负责组织本室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新入院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定期考试。
协调相关专业设计室之间的专业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设计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6.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本室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认真落实设计整改。
五.设计室主任工程师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负责组织贯彻电力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专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和要求。
2.参加和组织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止设计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对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3.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等审核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安全规程方面的规定、要求以及技术方针、原则和反事故措施。
4.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六.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变电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
参加本专业规程、设计技术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变电工程的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变电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保证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变电所设备带电作业的安全要求。
3. 严格执行变电所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设计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4.变电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变电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设计方面的设计责任,及时修改和归档相关图纸,同时核对相关工程类似问题,提出今后避免和改进的措施。
七.土建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土建设计专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土建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的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土建工程设计质量水平和与相关专业的工程配合,确保电气设备安装合理、安全。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土建方面的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变电所土建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配合变电专业保证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距离要求。
3. 严格执行土建结构、建筑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土建设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设计人参加有关土建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土建设计方面的责任,核对相关土建设计图纸,同时查找相关工程类似问题,提出今后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八.送电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送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送电设计室和专业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和本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室的专业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线路、电缆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线路、电缆工程设计,同时应按线路、电缆安全规程要求,保证线路杆塔上的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带电作业上下杆塔的安全攀登要求。
电缆设计应考虑散热、放缆施工安全要求。
3. 严格执行送电、电缆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送电、电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电网的安全规定。
4.送电、电缆设计人参加有关线路、电缆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设计方面的责任,及时配合施工、运行部门修改相关设计图纸,同时核对相关工程类似设计工程,制定避免类似设计的安全措施。
九.测量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测量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生产文件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的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测量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测量专业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电网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工程测量和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保证与现有建、构筑物的安全运行距离,满足各方面的安全要求。
3. 严格执行测量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测量设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测量设计人员参加有关线路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认真查找测量设计方面的责任,提高新的测量工程质量,确保线路设计合理、优化。
十.系统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系统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和本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专业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系统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系统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系统安全运行要求,保证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3. 严格执行系统工程设计有关电网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系统设计质量符合电网总体规划的近、远期要求。
十一.技经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技经概预算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发送的安全生产文件和事故通报。
学习技经专业的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制定的法规,参加专业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工程设计概、预算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概、预算法规和各种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的概预算设计。
3. 严格执行工程概、预算设计有关的标准,保证设计概、预算符合规定的要求。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求1、设计单位应取得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和时限内从事设计业务活动,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设计的资质和能力。
2、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为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