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第五章
(完整版)建筑工程资料(全套)
建筑工程资料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停工报告工程复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分析项目大事记施工日志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地基验槽记录楼层放线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表预检工程记录表施工通用记录表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桩基施工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砂浆配合比申请单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混凝土开盘鉴定预应力张拉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施工试验记录(通用)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调试报告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综合布线测试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光纤损耗测试记录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管道灌水试验记录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通水记录管道吹(冲0洗()脱脂试验记录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伸缩器安装记录表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风管漏风检测记录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管网风量平衡记录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分部分项工程共划分为: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三、建筑装饰装修;四、建筑屋面;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六、建筑电气;七、智能建筑;八、通风与空调;九、电梯室外工程划分C.0.1 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可按表C.0.1划分表C.0.1 室外工程划分工程概况表附:建筑总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工程复工报告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施工进度计划分析项目大事记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本表由下达方填写,整改方填报整改结果,双方各保存一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进工程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选用、施工过程控制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安全性、经济性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技术管理职责,确保技术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资格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技术管理。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与法规、标准、规范相一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第八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气候环境、特殊构造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组织方案。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作业程序、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组织设计,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需要变更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过程遵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前,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消除可能存在的施工风险。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保变更程序合法、透明。
第三章施工方案编制第十七条施工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施工方案应当综合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资料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使用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得造成安全隐患状况。
第五条本规程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本规程进行定期修订完善,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实际操作性。
第二章安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全面收集与整理施工安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档案、施工现场安全报告、事故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准确、完整、清晰,并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库,实现信息的快速检索和管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因疏漏导致关键信息缺失或失实,影响施工安全的判断和决策。
第九条安全资料的整理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施工过程的查阅和溯源的准确性,便于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外泄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安全资料的存档与使用第十一条安全资料的存档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安全资料的信息安全和保存完整性。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资料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资料的合理利用,利用安全资料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有效支持。
第十三条安全资料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展开,确保施工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安全信息,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安全资料的使用不得超出规定范围,禁止随意篡改或删除安全资料的内容,避免给施工安全带来混乱和风险。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转自:生活安全网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楼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楼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楼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效益,并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楼房建筑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管理。
楼房建筑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变更、验收资料、竣工资料、收开发票和财务凭证等有关工程的全部资料。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递、登记、保管、检索、归档等管理程序,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可靠、及时。
并对本制度负责。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必须坚持“工作计划的规范性、工程数据的真实性、网点结构的规范性、工程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原则。
第二章文件的收发和传递第五条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变更、验收资料、竣工资料、收开发票和财务凭证等有关工程的全部资料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条设计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工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我国现行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内容完整,图纸清晰,文字准确。
第八条施工单位接到设计文件后,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组织各专业从业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并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报请工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第十条验收资料、竣工资料应当及时整理、登记、归档,并向相关单位报送,以便做好工程验收和竣工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本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文件传递,应当明确传递授权,传递内容准确无误,传递时间及时。
第十二条外部单位之间文件传递,应当将传递文件内容准确无误,传递时间及时。
第十三条文件传递时应当注明传递单位、内容、传递时间和接收单位,并在传递传递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在传递文件过程中发现有错误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对错误文件作出说明。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转自:生活安全网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直接反映工程质量面貌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第五章施工组织总设计-2022年学习资料
一、确定工程开展程序-根据建设项目总目标的要求,确定合理的工程建设分期分批开展的程序。在确定施工开-展程序 ,主要应考虑以下问题。-1.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实行分期分批建设。-2.统筹安排各类项目施工,保证重点,兼 其他,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投产。按照各工-程项目的重要程序,应优先安排的工程项目有:-1按生产工艺要求,须先期 入生产或起主导作用的工程项目;-2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工期长的项目;-3运输系统、动力系统。如厂区内外道 、铁路和变电站等;-4生产上需先期使用的机修车间、办公楼及部分家属宿舍等;-5供施工使用的工程项目。如采砂 石)场、木材加工厂、各种构件加工厂、混凝土-搅拌站等施工附属企业及其他为施工服务的临时设施。-3.一般工程 目均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进行安排。-如地下管线和修筑道路的程序,应该先铺设管 ,后在管线上修筑道路。-4.考虑季节对施工的影响。在冬季施工时,既要保持施工的连续性与全年性,又要考虑-经 性。
第一节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程序-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整个建设项目或群体工程(一个住宅建筑小区、配套的公共设工程、一个配套的工业生产系统等为对象编制的,是整个建设项目或群体工程的全-局性、指导性的文件。一般由建设总 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和特点分析;施工部署和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施工 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要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和技术经济指标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程序如图5-1
第二节-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准备-一、编制依据-1.计划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 理部门的批件等-2.建设文件,如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总概算已批准的计划任务书-3.建设地区工程勘察和 术经济调查资料,如地质、地形、河流水位、地区条件等-4.上级指示、国家现行规定规范、合同协议等-5.类型相 项目的经验资料-二、编制内容-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内容主要包括:-2.工程概况和工程特点分析-3.施工 署和施工方案-4.施工总进度计划-5.施工总平面图-6.技术经济指标
三亚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三亚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建筑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亚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等相关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于查阅、备份、保管、传输、销毁等原则,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建立合理的文件编制、审核、存档、归档等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统一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流程、操作规范、安全措施等,确保档案资料不受损坏或遗失。
第二章建筑工程资料的编制和归档第七条建筑设计文件应根据国家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编制,确保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保证设计文件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八条施工图纸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施工图纸的修改或调整应当经过设计单位审核和同意,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企业在编制合同文件时应当注重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遵从性。
第十条施工日志是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及时反映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验收报告是记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结果的文件,验收报告应当经过竣工验收单位审核,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验。
第十二条竣工资料包括建筑工程竣工图纸、竣工图文资料、竣工检测报告等,保管完整的竣工资料是建筑工程验收的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库,方便资料的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完整版)建筑工程资料(全套)
完整版)建筑工程资料(全套) 建筑工程资料全套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1.工程概况表2.工程开工报告3.工程竣工报告4.工程停工报告5.工程复工报告6.施工进度计划分析7.项目大事记8.施工日志9.不合格项处置记录10.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1.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2.技术交底记录3.图纸会审记录4.设计交底记录5.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2.地基验槽记录3.楼层放线记录4.沉降观测记录5.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1.隐蔽工程记录表2.预检工程记录表3.施工通用记录表4.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5.地基处理记录6.地基钎探记录7.桩基施工记录8.混凝土施工记录9.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10.砂浆配合比申请单11.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12.混凝土开盘鉴定13.预应力张拉记录14.预应力筋张拉记录15.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16.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17.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1.施工试验记录(通用)2.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3.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4.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5.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6.调试报告7.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8.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9.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10.综合布线测试记录11.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12.光纤损耗测试记录13.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14.管道灌水试验记录15.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16.管道通水记录17.管道吹/冲洗/脱脂试验记录18.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19.伸缩器安装记录表20.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21.风管漏风检测记录22.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23.管网风量平衡记录24.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7.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分部分项工程共划分为: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7.智能建筑8.通风与空调9.电梯分项工程检验批包括:1.无支护土方2.有支护土方3.地基处理4.桩基5.地基与地下防水6.基础7.混凝土基础8.砌体基础9.劲钢(管)10.混凝土免雷击装置安装我们提供安装服务,包括特种门、门窗玻璃、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活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饰面板安装、玻璃幕墙、金属幕墙、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裱糊、软包、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等。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转自:生活安全网()第一章总则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1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0.6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1.0.4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5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2.0.4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第十一条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为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第十二条施工阶段文件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第十三条工程竣工文件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具体包括施工图纸、规范标准、设计文件、验收资料、施工记录等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原则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定期清理、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按照规定进行,促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施工图纸管理第五条施工图纸是建筑工程的重要技术文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各项目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纸的收集、审核、存储、发放等工作。
第六条施工图纸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绘制,确保施工过程中能正确、快速、安全完成各项工程。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施工图纸,按照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图纸存档制度,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施工图纸的安全保密。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施工图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核。
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施工图纸。
第十条完工后的施工图纸应按照规定移交施工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十一条施工图纸应定期清理,对废弃的施工图纸应及时销毁,确保施工图纸管理的清晰和规范。
第三章规范标准管理第十二条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规范标准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收集并制定适用的规范标准,确保建筑工程按照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在建造过程中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应及时更新规范标准,保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完工后的规范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规范标准的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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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整理
一、建设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二、建设工程资料的质量要求 三、建设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立卷
5-3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整理
一、建设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与建设工程相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的主要过程和 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 整理立卷后归档 工程建设的过程分为 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主要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建设 用地的征地和拆迁工作、承包商的招投标工作、勘察及设 计工作、开工审批工作、财务工作、管理机构的组建等工 作。应该将本阶段能够反映项目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等文件 收集归档
5-3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整理
二、建设工程资料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内容必须珍视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4、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 笔、铅笔、复写纸等 5、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一、建设工程档案的载体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特征 三、建设工程档案的分类 四、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职责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一、建设工程档案的载体 载体:建设工程档案被记录的形式和方法
1、纸质载体:以纸张为基础的载体形式 2、微缩品载体:以胶片为基础,利用微缩技术对工程资 料进行保存的载体形式 3、光盘载体:以光盘为基础,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工程资 料进行存储的形式 4、磁性载体:以磁性记录材料(磁带、磁盘等)为基础, 对工程资料的电子文件、声音、图像进行存储的方式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四、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职责
(四)施工单位职责 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 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 理工作,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应设专门的部门(专人)负 责收集和整理 2、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 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及时把本单位资料整理 立卷、移交给总承包。几个单位承包的,各单位负责收集 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资料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应保证归档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能反映工程全过程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三、建设工程档案的分类
(二)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建立过程 中形成的文件 (三)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 (四)竣工图文件: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五)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 的文件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特征
4、随机性:档案产生于工程建设整个过程中,开工、施 工、竣工等各阶段、各环节都会产生各种档案。部分建设 工程档案的产生有规律性(如报批文件)。但有相当一部 分由具体工程事件引发,建设工程档案有随机性。 5、多专业性和综合性:涉及建筑、市政、公用、消防、 保安等多种专业,涉及电子、力学、声学、美学等多学科, 综合了质量、进度、造价、合同、组织协调等多方面内容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四、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职责
资料归档管理是各责任主体共同的职责,在《归档整理规 范》中明确了相关单位的相应职责 (一)通用职责 1、工程各参见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 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等为依据 2、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 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无未了事项,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 格应统一归类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特 征
1、复杂性和分散性:施工周 期长,生产工艺复杂,建筑 材料种类多,技术发展迅速, 影响因素多样,工程建设阶 段性强并且相互穿插。导致 了档案资料的分散性和复杂 性,这个特点决定了建设工 程档案是多层次、多环节、 相互关联的复杂系统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5-1 概述
建设工程资料的归档及整理应按《归档整理规范》进行 一、建设工程档案: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 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二、立卷:指建设工程资料在归档时按一定的方法和原则, 将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卷组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三、建设工程档案的分类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开工前,立项、审批、征地、 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1、立项文件 2、建设用地的征地及拆迁文件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4、招投标文件 5、开工审批文件 6、财务文件 7、建设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特征
2、继承性和时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档案可以被继 承和积累。新工程可吸取以前经验、避免重犯错误。同时 档案价值会随时间推移衰减,具有很强时效性。有时档案 一经生成,就必须传到到有关部门,否则会造成严重后果 3、全面性和真实性:建设工程档案只有全面反映项目的 各类信息,才更具有使用价值,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有时只言片语会误导。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工程情况,包括 事故和隐患。建设领域档案对真实性的要求更迫切。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四、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职责
(二)建设单位职责 7、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齐全 8、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存档案的编制工作, 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以委托承包单位、监理 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四、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职责
(二)建设单位职责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 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 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受范围的工程,工程 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 合规定的工程资料
5-3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整理
一、建设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项目实施阶段:主要完成项目的施工及监理等工作。本阶 段文件来源广泛、内容繁杂(如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 设备供应商、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的文件等等)。本阶段直接反映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使用功能情况。因此项目实施阶段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 理是整个项目文件归档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需归档的建设文件范围见课本附录一,P149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四、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职责
(二)建设单位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 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 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资料, 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位的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 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四、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职责
(三)监理单位职责 4、编制的监理资料的套数、提交 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 《归档整理规范》和各地城建档 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 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 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 汇总,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 建立档案,按照《建立规范》的 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第五章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第五章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第三节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整理 第四节 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5-1 概述
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产品。我国对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控 制 工程竣工时,各责任主体对工程进行验收,在相关资料上 签字盖章形成结论;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质量控制情况与 工程管理情况应及时形成书面资料并由相关单位、人员签 字盖章确认 建设工程资料:对工程建设过程及结果的书面记录 建设工程资料的归档:由于改扩建等需要,资料应该统一 存放、妥善保管,以备相关单位随时查阅 建设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建筑工程资料归档时按照一定 要求进行整理
5-1 概述
建设工程档案
5-1 概述
三、归档:指资料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 资料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给档案管理机构。有三方面 含义: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 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向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 的资料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 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归档管理规范》要求,将汇总的 该建设工程的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5-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四、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职责
(四)施工单位职责 3、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进行 工程档案的组织、编制工作 4、按要求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再移交建 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编制的施工资料的套数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档案管 理部门要求,但应有完整施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及自行保 存,保存期可根据《归档整理规范》有关要求确定。如建 设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约定
5-3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整理
二、建设工程资料的质量要求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 (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 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