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5848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国家法考《法理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法的作用

【答案】:C

【解析】:

“法律不强人所难”,即法律不能规定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不能要求我们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①人能够做到的有很多,比如谈恋爱、结婚、生子等。而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能够做到的行为中很少的一部分行为,这部分行为具有交涉性,且对社会而言,具有较重要的意义。故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法律规定的应当是我们能够做到的,但是我们能够做到的行为却不一定是法律必须规定的。就此而言,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大得多。故A选项错误。

②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人们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法律生效的前提是公布,法律一旦公布即意味着

2.关于法与经济的表述,下列说法中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 )

A、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性质

B、法律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

C、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要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来实现

D、法并非总是会自动体现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2节>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答案】:B

【解析】:

B选项错误、法律对经济的作用,既可能是进步作用,也可能是阻碍作用。

3.关于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一国的法律体系包含已被废止的法律规范

B、被一国承认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属于该国的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C、宪法属于公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D、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6节>法律体系

【答案】:A

【解析】:

考查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全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整体。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规范。

4.关于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国家的产生

B、封建社会的产生

C、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D、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1节>法的产生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产生的主要标志,B选项属于无中生有。

5.关于法律关系主体,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国家不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B、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二者是统一的

C、法人不具有权利能力,仅具有行为能力

D、法人被撤销时,其行为能力也同时消灭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案】:D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主体。A选项错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外贸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在国内法上,国家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比较特殊,既不同于一般公民,也不同于法人。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的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库券),但在多数情况下则由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法律关系。B选项错误,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婴幼儿、精神病患者,因为他们不可能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所以在法律上不能赋予其行为能力。C选项错误

6.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

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0题,单选)

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

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B

【解析】:

判决针对特定人——甲、乙和甲母。故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A项错误。相对义务,是指特定人对特定人的义务,故B项正确。判决在原告甲母与被告甲和乙之间形成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义务关系,故C项错误。小琳并非本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故D项错误。

7.张三驾驶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速度过快,不慎将孕妇李四蹭倒在地,所幸并未受伤。但由于受到惊吓,腹中婴儿早产并取名王五,交管部门对张三进行了罚款。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引起张三和交管部门的法律关系的是法律行为

B、张三和交管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C、李四和王五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隶属性法律关系

D、交管部门的罚款决定是一种法律事实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C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李四和王五是母子关系,属于平权,并无隶属。

8.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13题,单选)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