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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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楚建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楚建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制度编号:CJY-ZD-FK-20180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质量,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合同风险防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合同所指公司,为湖北省楚建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各部门及将来分、子公司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济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包括合同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各类法律文件(框架协议、备忘录、意向书、数据电文)以及即时结清的口头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登记、争议处理、监督检查、奖罚等行为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合同经办部门为公司内部需求并负责签订合同的部门;合同经办人为具体负责合同签订的公司员工。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谁主张、谁签订、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合同的签订由合同经办人及合同经办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审查监督,由风控部门审查及专项管理。

(二)授权管理原则。

合同经办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谈判、订立合同,不得未经授权、超出授权以及越级订立合同。

(三)依法签订合同原则

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由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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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四)先签合同后履行原则。

公司合同应当先签订、后履行,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甚至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

(五)全过程管理原则。

公司合同管理流程的分为合同的准备、订立、履行、终止以及登记归档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六)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原则。

第五条公司任何部门或员工不得利用合同损害本公司利益牟取私人利益,影响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第六条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合同管理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合同经办部门、合同经办人以及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都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程序等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八条公司涉及合同业务的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工作。

(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合同,房屋租赁、装修合同、宣传推广合同、劳动合同及人力资源培训合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类合同由技术中心负责。

(三)采购商、供应商入驻合同、广告合同及金融超市板块合同由市场部负责。

(四)涉及公司与各家金融机构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定存款合同、结构性保本存款协议(合同)、定期存款

协议(合同)、财务软件产品及服务采购合同以及公司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签署的专项审计、专项资产评估、专项税务咨询等合同由财务部负责。

上述未列明的合同签订及履行工作,由该合同的经办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合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进行合同签订的可行性研究、业务洽谈、资信调查、报审报批、授权手续、用印签署等具体事务;

(二)负责本部门经办合同的初审,以及按程序提请相关部门审核、评审,呈请领导审批,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三)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按程序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加强合同异常履行的监控;

(四)参与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法律文书、业务函件的协调转达、合同纠纷的协商、处理。

第十条公司风控部为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计、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公司格式合同的编制、发布和推广使用各类格式合同,建立和维护示范格式合同信息库,供使用;

(三)审核公司所有合同,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审核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等签约手续;

(四)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编号、存档,并检查公司合同履行情况;

(五)收集、整理、分析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合同综合管理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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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本单位合同纠纷,督导和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三章合同审核

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的审核包括五个环节:拟定/审核合同文本、审核业务风险、审核财务风险、审核法律风险及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合同审核采用书面审批方式,由合同经办人负责《合同签订审批表》的签批。

第十三条法务人员负责拟定/审核合同文本,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核经办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或根据经办部门提交的协商结果,收集相关信息,拟定合同文本;

(二)合同的内容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对于关键条款,如数量条款、质量条款、价格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违约条款等,必须确保用词准确。

(三)合同起草或审核后,法务人员应将合同文本与合同经办部门进行沟通,并确认最终内容。

第十四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人对业务风险进行审核,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核合同缔约方主体资格真实性、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二)在合同拟定后,对合同的履行前景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提出适当增加优惠条款;

(三)要根据业务发展前景来确定合同的利润水平,确定合同是否有签订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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